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指南
区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精选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区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精选即将进行的区国有企业资产清查工作是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该区域内国有企业的资产状况,确保其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本方案将围绕清查目标、清查范围、具体工作步骤、清查方法、人员组成、时间安排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划。
一、清查目标通过资产清查,全面了解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各项资产状况,核对资产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和效益,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运营。
二、清查范围清查范围包括该区域内所有国有企业的所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各项资产,全面、系统地进行清查。
三、具体工作步骤1. 确定清查任务:明确清查任务的目标、范围和要求。
2. 收集资料:收集各国有企业的资产清单、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3. 组织人员:成立清查小组,确定清查小组成员,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4. 制定清查方案:根据清查目标和范围,制定详细的清查方案,包括清查时间安排、清查方法和工作计划等内容。
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5. 开展实地清查:按照清查方案,组织人员对各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实地清查,包括核对资产清单、盘点资产数量和质量、检查资产状况等。
6. 数据汇总和分析:对清查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整理出资产清查报告,包括资产状况、问题发现和解决方案等内容。
7. 问题整改:根据资产清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8. 加强资产管理:根据清查结果,加强对国有企业资产的管理,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和措施,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益和安全性。
四、清查方法1. 盘点法:对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盘点,包括核对资产清单、登记资产数量和质量、检查资产状况等。
2. 财务核对法:通过核对财务报表和资产清单,查验资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询问法: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询问,了解其对资产状况和问题的认识。
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号

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正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号)《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二00四年二月十二日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了解掌握企业国有资产营运等情况,建立全国国有资本金统计报告工作规范,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统计报告,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根据统一的报告格式和填报要求,编制上报的反映企业年度会计期间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企业国有资产营运基本情况的文件。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并依据规定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报备。
第五条凡占用国有资产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在做好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统一的要求,认真编制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如实反映本企业占用的国有资产及其营运情况。
第二章报告内容第六条国有资产年度统计报告由企业会计报表和国有资产营运分析报告两部分构成。
第七条企业会计报表按照国家财务会计统一规定由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表及相关附表构成。
国有资产统计汇总工作总结

国有资产统计汇总工作总结
国有资产是国家的重要财富,对于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管理国有资产,对国有资产进行统计汇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进行了国有资产统计汇总工作,现在我来总结一下这项工作的成果和经验。
首先,我们对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统计,包括国有企业、国有土地、
国有建筑等各个方面。
通过这项工作,我们了解到国有资产的总体规模和分布情况,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持。
其次,我们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通过对各个部门和单位
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调查,我们发现了一些管理上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了改进措施,为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此外,我们还对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和监测。
通过这项工作,我们
发现了一些国有资产被闲置或滥用的情况,及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保障了国有资产的合理利用。
在这项工作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
比如,一些单位对国有资产的
管理不够重视,导致了一些数据的不准确和不完整。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采取了一些措施,加强了对各个单位的督促和指导,提高了国有资产统计汇总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综上所述,国有资产统计汇总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国家经济的稳定和
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这项工作,我们不仅了解了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还发现了一些管理上的问题和隐患,为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统计汇总工作,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办法(doc 7)

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办法(doc 7)福建省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了解掌握企业国有资产营运等情况,建立全省国有资本金统计报告工作规范,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统计报告,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根据统一的报告格式和填报要求,编制上报的反映企业年度会计期间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企业国有资产营运基本情况的文件。
第四条各设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并依据规定向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报备。
第五条凡占用国有资产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在做好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统一的要求,认真编制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如实反映本企业占用的国有资产及其营运情况。
第十一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基本填报单位的级次为:大型企业(含大型企业集团)为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各级子企业,第三级以下子企业并入第三级进行填报;中小型企业为第二级以上(含第二级)各级子企业,第二级以下子企业并入第二级进行填报。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组织做好总部及各级境内外子企业的国有资产统计报告编制工作,并编制集团或者总公司合并(汇总)的国有资产统计报告,以全面反映企业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并与所属境内外子企业的分户国有资产统计数据一同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主管部门。
第四章组织管理第十三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应当遵循统一规范、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照企业的财务关系或者产权关系分别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各设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各有关部门应当编制本地区、本部门所监管企业的汇总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并与所监管企业的分户国有资产统计数据一同报送省国资委。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讲解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讲解《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是为了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并提供评估报告编制的指导而制定的文件。
本指南的目的是保证评估报告的准确性、客观性和可比性,以便作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决策的依据。
下面我将对该指南的主要内容进行讲解。
首先,该指南明确了国有资产评估的目的和评估的范围。
明确了评估报告编制的目标是确定企业国有资产的市场价值、资产质量和开发潜力,并提供决策依据。
同时,该指南也规定了评估的范围,包括评估对象的界定、评估方法和技术要求等。
其次,该指南对评估报告的编制要求进行了具体规定。
包括评估报告的格式、内容和结构等方面。
评估报告应该包括企业概况、评估方法和依据、评估对象的市场价值、财务状况和资产负债表等信息。
同时,该指南还强调了评估报告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评估人员应当遵守评估行业的规范和道德准则,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该指南强调了评估报告编制的程序和要求。
评估人员在进行评估工作时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
包括对评估对象的调查和研究、评估方法和模型的选择、数据采集和分析等。
同时,该指南还对评估人员的资质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评估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且应当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
第四,该指南注重评估报告的应用和使用。
评估报告不仅仅是一份技术性的文件,而是为了支持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决策的工具。
因此,评估报告应该根据不同的使用目的来编制,提供有针对性的决策建议。
同时,评估报告也需要及时更新和修订,以保证评估结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最后,该指南还对评估报告的监督和审计进行了规定。
评估人员在编制评估报告时需要接受相应的监督和审计,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和公正性。
同时,该指南还规定了对评估报告的质量检查和复核的程序和要求。
综上所述,《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是一份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对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评估人员和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该指南的要求进行评估报告的编制和使用,以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讲解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讲解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进步,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评估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为了确保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公正评估,国家出台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本文将对该指南的主要内容进行详尽讲解,以便援助企业和评估机构正确理解和应用。
起首,该指南明确了国有资产评估的背景和意义。
国有资产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评估国有资产的价值对于制定国家政策、企业经营决策和各类来往具有重要作用。
评估报告应该全面、客观、科学地反映国有资产的价值,为相关方提供决策依据。
其次,该指南规定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的编制程序。
评估报告应该遵循科学、规范的评估方法,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编制。
起首是评估筹办阶段,包括确定评估目标、范围和要求,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
其次是评估方法选择和评估模型构建,依据资产类型和评估对象的特点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并构建评估模型。
然后是评估数据的采集和处理,包括采集和整理资产相关数据,进行数据加工和校验。
最后是评估报告编制和审核,报告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师编写,并经过多方审核确保准确可靠。
第三,该指南明确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评估报告应包括评估的背景和目标、评估方法和模型的选择、评估数据的采集和处理过程、评估结果和评估师的意见等内容。
报告应具备科学性、可靠性、完整性和可读性。
同时,应依据不同类型的国有资产,有针对性地进行评估指标的选择和分析。
第四,该指南明确了评估师的资质和责任。
评估师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专业知识,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和评估准则。
评估师应对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且在报告中明确署名和表达个人意见。
对于评估结果和评估报告所引起的争议和问题,评估师应乐观主动地解答和帮助解决。
最后,该指南还提出了评估报告的监督和应用建议。
评估结果应在法律框架和规定制约下得到充分的应用,并用于决策和来往的参考。
同时,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应定期接受监督和评估,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
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

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一、前言国有资产是指由国家出资设立或国家持有绝对控制权的企事业单位的资产,是国家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对国有资产进行统计,可以了解国家财产的总体状况,为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制定提供重要依据。
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统计工作,对于保障国家财富安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二、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的目的和意义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的目的是对国有资产进行全面、准确、及时的统计,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数据支持。
具体来说,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的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提供决策依据:国有资产的统计报告可以为政府制订宏观经济政策提供重要依据。
通过分析国有资产的规模、结构、流动情况等指标,政府可以了解国家财富的总体状况,从而为制定合理的经济政策提供指导。
2.保障国家财富安全:国有资产的统计报告可以有效监管国有资产的流动和利用,避免国家财富的浪费和损失。
通过对国有资产的全面统计,政府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国家财富的安全。
3.推动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可以为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提供数据支持。
通过统计工作,政府可以了解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率和运营状况,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改革举措,提高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和效益。
三、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的内容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有资产的范围与界定:明确国有资产的范围和界定是国有资产统计报告的基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哪些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哪些资产不属于国有资产,以便进行统计工作。
2.国有资产登记制度:建立国有资产登记制度是国有资产统计报告的关键环节。
通过国有资产登记,可以对国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方便统计工作的开展。
具体来说,可以制定国有资产登记表格,记录国有资产的基本信息,包括资产名称、规模、所有人等。
3.国有资产统计指标和报告要求:制定国有资产统计指标和报告要求是国有资产统计报告的核心内容。
国有企业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国有企业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国有企业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一、前言国有企业资产评估是指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价、估算和审查的过程,是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资产经营和监管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国有企业资产评估工作,提高评估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我们编制了本《国有企业资产评估报告指南》,旨在为评估人员提供一个操作指南,确保评估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性,提高国有企业资产的行政管理水平。
二、目的和意义《国有企业资产评估报告指南》旨在规范国有企业资产评估工作,具体包括评估目的、方法、程序、评估报告的编制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本指南的制定和实施,可以达到以下目的: 1. 提高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统一国有企业资产评估工作的操作标准,提高评估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3. 推动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的公平、公正、公开,防止评估过程中的舞弊和不合法行为。
4. 为国有企业的管理决策、资产经营和监管提供科学依据,推动国有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评估目的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国有企业的资产价值,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监管提供准确的数据和依据。
评估目的具体包括:1. 国有企业资产处置:包括股权转让、资产出售、合并重组等。
2. 国有企业资产增值:为资产增值提供科学依据,保证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 国有企业管理和监管:为国有企业管理决策、监管机构和股东提供准确的资产价值数据。
四、评估方法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的方法多种多样,根据具体的评估对象和评估目的进行选择。
常用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
评估方法的选择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评估目的进行判断,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1. 市场比较法:根据市场上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进行比较,确定资产的市场价值。
2. 收益法:根据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估算,确定资产的收益能力和价值。
3. 成本法:根据资产的建设成本、维护成本等进行估算,确定资产的成本价值。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讲解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讲解
首先,该指南明确了资产评估的基本原则。
包括公平公正原则,即评
估结果应当真实客观,公平合理,并不应受任何倾向性因素的影响;市场
化原则,即评估应当按市场价格来进行,确保评估结果具有市场参考价值;谨慎性原则,即评估应当尽可能避免高估或低估资产价值,保证评估结果
具有合理性。
其次,指南明确了资产评估的程序。
包括确定评估目的和范围,搜集
相关资料和信息,编制资产目录和清查表,确定评估方法和技术,进行资
产现状评估,量化评估对象的价值,编制评估报告等步骤。
这些程序的规
范性,确保了评估的全面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指南详细说明了资产评估的方法和技术。
涵盖了市场比较法、
收益法、成本法等常用评估方法的具体操作指南,同时还介绍了其他适用
于特定领域的评估技术,如生命周期成本法等。
这些方法和技术的介绍,
帮助评估人员选择适用的方法,并提供了相应的操作指导。
最后,该指南还明确了企业资产评估报告的编制要求。
对报告的内容、格式、结构、附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要求,确保报告的规范性和可读性。
同时还对报告的签署、保密、存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确保评估结果的可
信度和保密性。
总之,《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是一项重要的指导性文件,为
国有企业进行资产评估提供了详细的操作指南。
通过遵循该指南,国有企
业可以更加科学、公正、准确地评估自身资产的价值。
这有助于提高国有
资产管理和运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国有企业的持续发展。
国有公司统计管理办法

国有公司统计管理办法国有公司统计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对国有公司的统计管理,规范国有公司的统计工作,提高国有公司的统计水平,推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而制定的法规性文件。
本文将对国有公司统计管理办法进行详细的解读和说明。
一、法律依据国有公司统计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是基于国家统计法、公司法、国有企业法和统计局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体制文件等的规定和要求。
其中,国家统计法是全国性的排他性法律,规定了统计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形式、统计调查、统计机构、统计结果应用等方面的内容。
公司法和国有企业法则对国有公司的设立、管理、运营等作出了规定。
二、适用范围国有公司统计管理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国有公司,无论其所从事的经济活动属于哪些行业、部门或领域,均须遵守本法规的规定。
三、管理机构1.国务院统计局:是全国性的统计机构,负责制定全国性和区域性统计制度及方案、搜集资料、编制统计年报、发布及解释统计数据等工作。
2.地方统计局: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统计工作的机构,依法开展本地区的统计工作。
3.国有公司统计机构:是国有公司内部负责统计工作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责为:搜集、整理、汇总企业内部的统计资料;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统计制度要求,按规定的统计标准与方法编制企业年度统计报表,并上报有关部门。
四、统计工作的主要内容1.搜集资料:国有公司统计机构应当在每年的年初、年中、年底进行广泛的资料搜集工作,为编制企业年度统计报表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2.编制统计报表:国有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统计标准和方法,编制本企业的年度统计报表。
统计报表应当体现国有公司的经济运行情况、财务状况、人力资源情况等重要信息。
3.保证统计数据的质量:国有公司在编制统计报表的过程中,应当遵守统计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如真实性、客观性、全面性、准确性、时效性等原则,保证统计数据的质量。
4.向国家有关部门上报统计报表:国有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时间,向有关部门及时上报企业年度统计报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2023年度中央部门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通知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2023年度中央部门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2.01•【文号】国资发财评〔2023〕88号•【施行日期】2023.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2023年度中央部门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通知国资发财评〔2023〕88号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为做好全国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掌握国有资产布局结构与运营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4号)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制定了《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及编制说明,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是贯彻《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关于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等要求的重要基础,也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中发〔2017〕33号)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的重要数据来源。
各中央部门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流程,统一工作标准,准确界定统计范围,认真分析填报统计类指标,提升数据填报质量。
二、《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由各中央部门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全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及其所属各级子企业填报。
中央部门管理的集团型企业应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集团合并报表,其中:集团企业所属金融子企业直接填报本套报表;集团企业所属事业单位在做好会计科目分类及财务报表转换工作的基础上,按规定填报;集团企业所属境外子企业和境外机构,按照境内会计准则、会计年度及母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后填报。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的资产盘点与确认机制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的资产盘点与确认机制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的资产盘点与确认机制一、背景国有资产是国家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以往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力等问题,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亟待加强。
为此,建立健全的资产盘点与确认机制,对于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有序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1.建立国有资产清查的全面框架,确保资产情况全面、准确。
2.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提高资产管理效能。
3.规范国有资产盘点与确认程序,减少管理漏洞。
4.增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力,提升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三、工作方案1.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部门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资产管理经验,能够制定和落实资产盘点与确认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措施。
2.编制国有资产目录编制国有资产目录,明确国有资产的种类、规模和所在地点等重要信息。
目录应包括实物资产、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
3.制定资产盘点与确认办法制定详细的资产盘点与确认办法,包括资产盘点的频次、盘点的范围和盘点的具体方法等。
同时,确保盘点工作的公开透明,加强内部控制,防止盗窃和失误等情况的发生。
4.建立资产异常情况处理机制建立资产异常情况处理机制,包括丢失、受损或遗失等情况的处理方式。
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管理不善、盗窃或滥用国有资产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利益。
5.推行资产信息化管理推行资产信息化管理,全面提升资产管理和监控的效能。
通过建立统一的资产管理平台,实现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采购、使用、维护和报废等各个环节。
6.加强资产监管和考核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和考核,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制定明确的责任分工和考核办法,对于资产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实行有效的考核制度,确保工作的及时、准确和高效。
7.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合作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合作,确保资产的全面、准确盘点与确认。
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

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随着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国有资产的管理与运营显得越来越重要。
如何全面、准确地对国有资产进行测算和统计,成为国企管理者必须面临的重要问题。
建立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不仅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必要手段,也是保障国有资产所有权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从国有资产统计的意义、制度要素、实施流程与结果效果等方面详细论述建立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的重要性。
一、国有资产统计的意义国有资产统计是对国有资产规模和构成进行测算和直观呈现的方法。
它对于全面掌握国有资产的实际规模、价值、组成和变化趋势,有效实现国有资产监管、评估和决策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国有量化资产管理就是解决我们综合情况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可以说,掌握了国有资产的组成和规模等信息,才有可能建立一个合理的、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二、制度要素制度是建立国有资产统计报告的基础。
具体要素如下:1.明确统计范围。
为了避免统计失真,必须明确国有资产统计的范围和概念。
国有资产的统计范围应包含国家法定持有的各类企业和单位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以及国家对企业和单位的投资占比较高的股份。
2.制定统计方法。
为了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必须制定统计方法和统计指标。
指标的制定应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既要反映资产的总量和结构,还要兼顾资产收益和运营效益等综合指标。
3.建立监督机制。
制定和实施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需建立专门的国有资产统计监督机制,由专门的国有资产监督机构对国有资产的统计数据进行监督,并定期对修改或者完善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国有资产监督机构应对统计数据进行核对、抽查和审计,并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提出建议。
三、实施流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实施流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1.资产量化。
统计指标制定和资产量化是实施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的基础。
各企业需依据统计指标,按照国家法定的执行标准对公司资产进行量化。
2.背景资料。
财务报告和会计数据提供了企业的财务背景资料。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11.28•【字号】京国资评价字[2006]76号•【施行日期】2006.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通知(京国资评价字〔2006〕76号)市属各企业、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为加强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掌握企业国有资产规模、结构分布状况和经营效率等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有资产监管政策、有效开展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提供依据,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国资委令第4号)及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06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是国有资产基础监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是了解和掌握企业国有资产分XXX营运状况,制定国有资产监管政策的基本依据,也是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重组、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提高国有资产营运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基础。
认真组织做好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是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责和共同任务,各区县、各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树立全局观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工作体系,协调解决本区县、本部门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严格按照统一要求,按时保质完成2006年度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任务。
二、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各区县、各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紧密结合本区县、本部门工作实际,确定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并按照企业的管理关系,做好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体系,形成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促进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做好1993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国资综发〔1993〕63号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做好1993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做好1993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国资综发〔1993〕63号1993年12月4日)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国有资产年度统计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
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掌握国有资产的总量、结构、效益及增减变动情况,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有关决策信息和依据,都有重要的作用。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分行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既要满足国有资产管理需要,又要简便易行,并逐步将国有资产统计纳入国家统计体系的要求,我们制定了1993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汇总报表和编制说明,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我们。
为切实做好1993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汇总报表的编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1993年国有资产统计汇总报表的编报工作,按中央单位和地方单位,分别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总公司、直属企业集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并汇总上报。
1994年不再计划单列的城市,1993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汇总报表仍单独编制,报送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综合司,抄送所在省国有资产管理局。
二、1993年国有资产统计汇总报表所需数据的资料采集,一是按财政部有关规定,从企业抄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会计报表上提取;二是从企业向主管部门报送的会计报表或主管部门向财政部门报送的会计报表提取;三是从上述会计报表中取数加工计算;四是会计报表中不反映的数据指标,可以暂时采取由主管部门向下布置补充资料的方式取数。
01 中国X集团(央企)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操作指南

第十七条 各子公司应于每年2月1日至3月30日完成对本单位及所属投资企业产权登记情况的年度检查工作,并于一季度末向总公司财务部报送本单位及所属投资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汇总分析报告。
第十八条 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汇总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企业国有资本金实际到位和增减变动情况;
第六条 未办理占有产权登记的企业发生国有资产产权变动时,应当按规定补办占有产权登记后,再申办变动或注销产权登记。
第七条 各子公司应认真审核所属投资企业报送的产权登记表及相关文件资料,确保登记数据无误、相关文件资料齐全。
第八条 总公司财务部对各子公司提交的申办登记材料进行审核后,按规定报送集团财务部审核。
(一)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二)企业国有资产注销产权登记表;
(三)批准产权注销行为文件或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决书;
(四)企业清算报告或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五)具体情况说明;
(六)产权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二)企业国有资本的分布及结构变化,包括企业对外投资情况;
(三)本企业及所属投资企业发生国有资产产权变动情况及办理相应产权登记手续情况;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七章 产权登记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 总公司财务部负责整理、归档各子公司及其所属投资企业产权登记证、产权登记表等产权登记资料;各子公司负责做好本单位及所属投资企业申办登记材料的备份、整理、归档工作。
(三)企业章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最近一次的验资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五)出资人为企业法人单位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中国有资本出资人还应当提交产权登记证复印件;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国有资产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国有资产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04•【字号】筑府办通[2008]41号•【施行日期】2008.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国有资产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筑府办通〔2008〕41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决定》,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国有资产在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城市的建设中的作用,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国有资产进行调查统计。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查统计的范围及数据要求全市本级财政和各区、市、县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财政投资和管理的国有资产。
具体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政府投资所建市政基础设施等资产(包括已转固、未转固的项目);企业国有资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调查统计数据以2007年末的数据为准。
二、调查统计的时间安排2008年6月1日-6月20日。
其中:6月15日前,各责任单位将调查统计汇总结果报市国有资产调查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20日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市政府。
三、调查统计实行分工负责制(一)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查统计和汇总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二)全市政府投资所建市政基础设施等资产调查统计和汇总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配合责任单位: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建设局、市林业绿化局、金阳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人民政府;(三)全市企业国有资产调查统计和汇总责任单位:市国资委;配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四、成立市政府开展全市国有资产调查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申振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组长:杨青(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胡海燕(市财政局局长)田伟(市国资委主任)单建星(市发改委主任)成员:任筑江(市建设局局长)班午林(市城管局局长)沈可定(市国土局局长)孔祥忠(市水利局局长)钟汰甬(市交通局局长)向阳(市农业局局长)王守超(市林业绿化局局长)郭华玲(市科技局局长)李秉中(市教育局局长)王春雷(市文化局局长)井绪西(市卫生局局长)杨彦峰(市乡企局局长)王鲁黔(市粮食局局长)强仕超(市建投公司董事长)朱志刚(市财政局副局长)刘灵芝(市国资委副主任)丁旭东(云岩区政府区长)张曦(南明区政府区长)田平(花溪区政府区长)李志鹏(乌当区政府区长)黄昌祥(白云区政府区长)韦鸿宁(小河区政府区长)刘军(清镇市政府市长)石洪(修文县政府县长)黄秋斌(息烽县政府县长)李泽(开阳县政府县长)张志祥(金阳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朱虹(高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由杨青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朱志刚同志任副主任。
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

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
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是指国家建立的一套制度和程序,用于统计和报告国有资产的情况。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监督和管理国有资产,确保其正确、全面和准确地记录和报告。
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数据采集和统计指标:国家机构会制定具体的数据采集和统计指标,要求国有企业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要求提供所需的资产数据和信息。
2. 数据报告和审核:国有企业将收集到的资产数据和信息报告给国家机构,国家机构会对报告的数据进行审核和核实,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3. 统计报告发布和使用:国家机构将整理和分析国有资产的数据,并发布统计报告,用于制定国家的经济政策和决策,同时也为公众提供有关国有资产的信息。
4. 违规行为和处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还包括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惩罚的机制,以确保国有资产的统计和报告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制度的实施对于了解和监督国有资产的运行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它有助于促进国有资产的规范化管理,防止滥用、浪费和损失,提高国有经济的效益和社会效益。
国有资产盘点报告编制指引

国有资产盘点报告编制指引一、报告封面报告封面应包含以下信息:1、报告名称:国有资产盘点报告2、编制单位名称3、报告日期二、目录目录应列出报告的各个章节及对应的页码,方便读者快速查阅。
三、前言在前言部分,简要介绍盘点工作的背景、目的和范围。
例如:“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相关法规或文件的要求,我们于具体时间对单位名称的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盘点。
本次盘点的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四、盘点工作概况1、盘点时间明确盘点工作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2、盘点人员列出参与盘点工作的人员姓名及分工。
3、盘点方法说明采用的盘点方法,如实地盘点、账实核对等。
4、盘点范围详细描述盘点所涵盖的资产类别、部门、区域等。
五、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1、资产分类按照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分类,分别阐述各类资产的数量、原值、净值等信息。
2、资产分布介绍资产在不同部门、项目或地点的分布情况。
六、盘点结果1、账实相符情况分别说明资产账实相符、账实不符的情况,并列出具体的资产明细。
2、资产盘盈盘亏情况对于盘盈和盘亏的资产,分析其原因,如资产购置未入账、资产报废未处理、资产被盗或损坏等。
3、资产的使用状况评估资产的使用状况,包括正常使用、闲置、待报废等,并统计各类状况的资产数量和比例。
七、问题与建议1、发现的问题总结盘点过程中发现的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如资产登记不规范、资产保管不善、资产处置流程不健全等。
2、改进建议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和措施,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八、结论对本次国有资产盘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价资产管理的总体状况,并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
九、附件附上与盘点工作相关的重要文件和资料,如资产清单、盘点表、照片、相关凭证等。
在编制国有资产盘点报告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1、数据准确报告中的各项数据应准确无误,来源可靠,经过认真核对和计算。
2、语言简洁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冗长复杂的表述,确保报告易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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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指南
时间:2007-08-23 文章来源:
一、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依据
(一)《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第五项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第三十条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资产统计等基础管理工作”。
(二)《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国资委4号令)第四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并依据规定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备”。
二、报送范围
凡占用国有资产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报送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
(一)地方所属国有企业:由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管理企业(本地区企业包括本级及下级的监管和非监管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的收集、审核、汇总工作;
(二)中央部门所属国有企业:由中央部门负责本系统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的收集、审核、汇总工作;
(三)中央监管企业:企业集团按财务决算有关要求,负责收集、审核、汇总所属各级子企业财务决算。
三、上报期限
地方所属国有企业、中央部门所属国有企业和中央监管企业一般应在每年4月30日前上报,具体参见当年印发的文件规定日期。
四、上报材料
中央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与财务决算报告工作相结合,有关材料按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有关规定报送。
省级国资委及中央有关部门报送的国有资产年度统计报告由企业会计报表和国有资产营运分析报告两部分构成。
(一)企业会计报表按照国家财务会计统一规定由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表及相关附表构成。
企业会计报表应当经过中介机构审计。
(二)国有资产营运分析报告是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企业占用的国有资产及营运情况进行分析说明的文件,具体包括:
1、国有资产总量与分布结构;
2、企业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分析;
3、国有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及其原因分析;
4、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果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5、其他需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