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塑检验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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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顺
吸塑检验规范
文件编号
版本版次
页次
B0
1/4
一、目的:
为统一定顺成品的检验标准,确保产品品质符合客户及本公司之品质要求,特制定此通用检验标准;
二、范围
适合于本公司成品、半成品之检验
三、外观检验面定义:
A面:客户使用及展示产品时经常观察到的表面,如:前面与顶面;
B面:客户使用及展示不经常观察的表面,如:侧面/背面
发白
根据实装情况而定,经包装后看,被物件或纸卡挡住,看不见的可接受。
次要
目视
量测
次要
目视
卡尺
直尺
定顺
吸塑检验规范
文件编号
版本版次
页次
HT-WI-HC-003
B0
3/4
检 验 标 准
据点
分类
检验
方法
检验
工具
6
外观
6.1
外
吸
塑
6.1.2
边
位
1.裁边位尺寸按客户要求,允许误差+/-Leabharlann BaiduMM。
2.四边位处不可成弓形。
3.凡压高周波的产品边位有毛边可接收,具体情况依客户要求而定。
次要
目视
量测
卡尺
6.1.3
晶点
(1)A面
允许三至四个晶点范围,放物件处晶点超过0。8MM2不可接收。
(2)B面/C面
晶点可允收。
次要
目视
量测
卡尺
6.1.4
黑点
标准:吸塑表面清洁,无污点。
位置:A面
A面不可有黑点
位置:B面
允收下限:
允许面积0.5MM2黑点2处。
拒收:黑点面积明显大于0.5MM2
位置:C面
允许接收。
次要
目视
5
包装
方式
A.以公司成形包装方式为依据。
B.客户如有特别要求按客户规定判定。
次要
目视
6
外观
6.1
外
吸
塑
6.1.1
刮
痕
刮痕
A面
①表面放工件处无刮痕、气泡、杂点。
②刮痕允许下限。
2.1表面内任何间距50MM。
有三条以内刮痕30MM×0.1MM2允收,超过其范围NG。
③表面平滑,无凹凸不平。
B面/C面:表面无感刮痕可接收,有感刮伤不可接收。
1.边位不可有刺手毛边。
2.边位尺寸按客户要求,允许误差+/-2MM,不可有破边。
次要
目视
量测
6.2.3
晶点
根据实装情况而定,经包装后看,被物件或纸卡挡住,看不见的可接受。
次要
目视
量测
6.2.4
黑点
根据实装情况而定,经包装后看,被物件或纸卡挡住,看不见的可接受。
次要
目视
量测
6
外观
6.2
内
吸
塑
6.1.5
2.必要时以实际组合代替尺寸测量。
主要
目视
直尺,千分
尺
3
结构
由客户指定或跟客户承认样板一致。
主要
目视
4
内容
1、产品成型完整、饱满,轮廓分明,四边厚薄均匀,表面平整。不允许有变形、拉线、泡点及凹点。
2、产品外形切口完整,基本无缺口、无毛刺等现象。
3、产品表面应清洁,无灰尘、油斑、粉末、色点、污渍、杂物等附着。目视应无刮花、磨花、黑点、破洞;
5.3轻微缺陷:
不影响产品的使用功能(操作/使用/可靠性)对预期的目的不造成影响的表面外观缺陷(如表面污点,划痕,脏污,轻微拉线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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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塑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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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检 验 标 准
据点
分类
检验
方法
检验
工具
1
材质
依客户规格及承认样为定,不得用错
主要
目视
2
尺寸
1、根据图纸测量产品的长、宽、高、外径、内径等相关尺寸符合图纸要求
次要
目视
量测
卡尺
次要
目视
量测
卡尺
6.1.5
发白
1.外吸塑边表面有折痕导致发白,可接受但不可破损。
次要
目视
量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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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检 验 标 准
据点
分类
检验
方法
检验
工具
6
外观
6.2
内
吸
塑
6.2.1
刮
痕
1.无感刮痕在内吸塑可接受。
2.有感刮痕在内吸塑不可接受。
次要
目视
6.2.2
边
位
C面:客户使用及展示不易观察到的部分,如:底面
D面:需经拆解才可观察到的面(非可视面),如产品的内表面;
四、检验方法:
4.1方法:正常照度下(相当于40W的日光灯),眼睛与待测物相距30CM,以+/-45度的视角观测3~5秒。
4.2人员:检测人员须经过培训且具有正常视觉,
4.3抽样水准:以客户要求的标准进行。
4.4对于较难判定的颜色及对环境有特殊要求颜色须在标准光源箱内检查;
五、缺陷分类:
5.1致命缺陷:使用影响人体健康及环境、不符合国家法规、指令要求的颜料及材质;
5.2严重缺陷:影响产品的使用功能(操作/使用/可靠性),造成客户对产品的品质怀疑及对预期的目的造成影响的严重的外观缺陷,如颜色,材质内容不符要求,包装错误,破爆,严重大小边,成型不良,严重变形(图案不完整,文字无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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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一、目的:
为统一定顺成品的检验标准,确保产品品质符合客户及本公司之品质要求,特制定此通用检验标准;
二、范围
适合于本公司成品、半成品之检验
三、外观检验面定义:
A面:客户使用及展示产品时经常观察到的表面,如:前面与顶面;
B面:客户使用及展示不经常观察的表面,如:侧面/背面
发白
根据实装情况而定,经包装后看,被物件或纸卡挡住,看不见的可接受。
次要
目视
量测
次要
目视
卡尺
直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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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塑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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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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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验 标 准
据点
分类
检验
方法
检验
工具
6
外观
6.1
外
吸
塑
6.1.2
边
位
1.裁边位尺寸按客户要求,允许误差+/-Leabharlann BaiduMM。
2.四边位处不可成弓形。
3.凡压高周波的产品边位有毛边可接收,具体情况依客户要求而定。
次要
目视
量测
卡尺
6.1.3
晶点
(1)A面
允许三至四个晶点范围,放物件处晶点超过0。8MM2不可接收。
(2)B面/C面
晶点可允收。
次要
目视
量测
卡尺
6.1.4
黑点
标准:吸塑表面清洁,无污点。
位置:A面
A面不可有黑点
位置:B面
允收下限:
允许面积0.5MM2黑点2处。
拒收:黑点面积明显大于0.5MM2
位置:C面
允许接收。
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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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包装
方式
A.以公司成形包装方式为依据。
B.客户如有特别要求按客户规定判定。
次要
目视
6
外观
6.1
外
吸
塑
6.1.1
刮
痕
刮痕
A面
①表面放工件处无刮痕、气泡、杂点。
②刮痕允许下限。
2.1表面内任何间距50MM。
有三条以内刮痕30MM×0.1MM2允收,超过其范围NG。
③表面平滑,无凹凸不平。
B面/C面:表面无感刮痕可接收,有感刮伤不可接收。
1.边位不可有刺手毛边。
2.边位尺寸按客户要求,允许误差+/-2MM,不可有破边。
次要
目视
量测
6.2.3
晶点
根据实装情况而定,经包装后看,被物件或纸卡挡住,看不见的可接受。
次要
目视
量测
6.2.4
黑点
根据实装情况而定,经包装后看,被物件或纸卡挡住,看不见的可接受。
次要
目视
量测
6
外观
6.2
内
吸
塑
6.1.5
2.必要时以实际组合代替尺寸测量。
主要
目视
直尺,千分
尺
3
结构
由客户指定或跟客户承认样板一致。
主要
目视
4
内容
1、产品成型完整、饱满,轮廓分明,四边厚薄均匀,表面平整。不允许有变形、拉线、泡点及凹点。
2、产品外形切口完整,基本无缺口、无毛刺等现象。
3、产品表面应清洁,无灰尘、油斑、粉末、色点、污渍、杂物等附着。目视应无刮花、磨花、黑点、破洞;
5.3轻微缺陷:
不影响产品的使用功能(操作/使用/可靠性)对预期的目的不造成影响的表面外观缺陷(如表面污点,划痕,脏污,轻微拉线不良);
定顺
吸塑检验规范
文件编号
版本版次
页次
2/4
检 验 标 准
据点
分类
检验
方法
检验
工具
1
材质
依客户规格及承认样为定,不得用错
主要
目视
2
尺寸
1、根据图纸测量产品的长、宽、高、外径、内径等相关尺寸符合图纸要求
次要
目视
量测
卡尺
次要
目视
量测
卡尺
6.1.5
发白
1.外吸塑边表面有折痕导致发白,可接受但不可破损。
次要
目视
量测
定顺
吸塑检验规范
文件编号
版本版次
页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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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验 标 准
据点
分类
检验
方法
检验
工具
6
外观
6.2
内
吸
塑
6.2.1
刮
痕
1.无感刮痕在内吸塑可接受。
2.有感刮痕在内吸塑不可接受。
次要
目视
6.2.2
边
位
C面:客户使用及展示不易观察到的部分,如:底面
D面:需经拆解才可观察到的面(非可视面),如产品的内表面;
四、检验方法:
4.1方法:正常照度下(相当于40W的日光灯),眼睛与待测物相距30CM,以+/-45度的视角观测3~5秒。
4.2人员:检测人员须经过培训且具有正常视觉,
4.3抽样水准:以客户要求的标准进行。
4.4对于较难判定的颜色及对环境有特殊要求颜色须在标准光源箱内检查;
五、缺陷分类:
5.1致命缺陷:使用影响人体健康及环境、不符合国家法规、指令要求的颜料及材质;
5.2严重缺陷:影响产品的使用功能(操作/使用/可靠性),造成客户对产品的品质怀疑及对预期的目的造成影响的严重的外观缺陷,如颜色,材质内容不符要求,包装错误,破爆,严重大小边,成型不良,严重变形(图案不完整,文字无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