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各项管理制度汇编
财政工作规章制度汇编表
财政工作规章制度汇编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财政工作流程,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财政管理权限的机构和个人,包括政府部门、财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第三条财政工作应当遵循坚持总体财务平衡,严格控制财政支出,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财政工作应当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做到预算编制科学合理,执行严格规范,监督检查有效。
第五条财政工作应当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数据统计,加强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问题。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年度预算,明确收支规模和结构,保证财政支出的合理性。
第七条预算编制应当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重点预算、项目预算、绩效预算等具体预算要求,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八条预算执行应当依法依规,严格遵守预算支出的程序和要求,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合法流转。
第九条预算执行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定期进行审计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十条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资金变动应当及时登记和报销,确保财政账务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资金管理应当坚持节约用水、优先开发、精打细算的原则,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合理配置。
第十二条资金管理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监管,杜绝贪污腐败。
第十三条资金管理要加强风险管理,加强资金监管,减少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四条资金管理要遵循规范操作原则,加强内部财务监管,确保资金的流通和使用符合法律规定。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财务管理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重点明细账账务管理,提高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真实性。
第十六条财务管理应当加强风险防范,加强内控管理,做到整体风险控制,提高风险的应对能力。
第十七条财务管理应当强化内部审计,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财务管理的高效性。
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三篇)
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机关管理规定一、作息时间。
严格执行机关作息时间和签到制度(准时签到和迟到签到),不得迟到或早退,对于无故迟到、早退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罚款____元,第三次给予罚款____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解聘处理。
二、请销假制度。
1、出差。
出差人员填写出差申请,分管领导批准,报农场党政办公室及政工部备案,由办公室主任向场长报告出差人员情况。
出差回来后及时向办公室销假。
2、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由本人填写请假条,分管领导批准,报农场党政办公室及政工部备案,由办公室主任向场长报告请假情况。
假期结束后,及时向办公室销假。
3、事假。
事假月累计____天以上(含____天)扣发半月奖金;月累计____天以上(含____天),扣发当月奖金;季度累计____天以上(含____天),扣发当季度奖金;半年累计____天以上(含____天),扣发半年奖金;全年累计____天以上(含____天),扣发全年奖金。
4、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对于无故不上班者和到假期不销假又不上班者,三天以内扣发当月工资,三天以上给予解聘处理。
6、每月由办公室通报____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
1、出差。
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改进工作人员在执法、执纪、服务环节的工作作风,使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局____工作高效、廉洁、务实,经局党组会议通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干部职工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第二章工作规则第三条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财政部门、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
2、局机关干部职工要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安排、顾全大局、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财政所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所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高效和透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财政所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等。
第三条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原则:依法进行财务活动,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
2. 规范原则:财务活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执行。
3. 严谨原则:财务工作要求严谨细致,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4. 效率原则: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财政所预算编制应遵循全面性、合理性、科学性原则,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进行编制。
第五条预算编制程序:1. 收集资料:收集编制预算所需的各项数据和信息。
2. 编制草案:根据收集的资料编制预算草案。
3. 汇总审核:对预算草案进行汇总和审核。
4. 报批执行:将预算草案报送上级财政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六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按程序报批,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资金管理应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第八条资金收入管理:1. 收入应按时足额上缴,不得截留、挪用。
2. 建立收入登记制度,对收入进行分类、汇总、统计。
第九条资金支出管理:1. 支出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2. 支出凭证必须齐全、真实、合法。
3. 建立支出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支出。
第十条资金结算管理:1. 资金结算应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确保资金安全。
2. 定期对资金结算情况进行核对,确保资金流向清晰。
第四章收支管理第十一条收支管理应坚持收支两条线,确保收支平衡。
第十二条收入管理:1. 收入应按规定的科目和标准进行核算。
2. 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拖延。
第十三条支出管理:1. 支出应根据实际需要和预算安排进行。
2. 支出凭证必须齐全、真实、合法。
3. 支出必须经过审批。
财政所财务制度大全
财政所财务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财政所的财务管理行为,保障财政所的财务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政所财务管理制度适用于财政所的全体工作人员,并严格执行。
第三条财政所应当依法设置财务管理部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第四条财政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监督管理体系,加强财务风险防范。
第五条财政所应当执行科学决策,公开透明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财政所应当根据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第七条财政所财务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报财政所负责人批准。
第二章会计核算制度第八条财政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设基本账簿,定期进行会计核算。
第九条财政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财务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
第十条财政所应当自行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条财政所应当建立健全会计制度,明确会计核算方法和程序,保证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财政所应当建立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及时公布并报送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财政所应当建立资产清查制度,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四条财政所应当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制度第十五条财政所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六条财政所应当建立预算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年度预算,实行预算绩效管理。
第十七条财政所应当建立资金管理制度,保证资金来源合法,使用合理。
第十八条财政所应当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经济责任。
第十九条财政所应当建立财务控制制度,规范预算执行和支出管理。
第二十条财政所应当建立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对资金流向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章税收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财政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税收管理,履行纳税人的税收义务。
第二十二条财政所应当建立税收征管制度,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征收税款。
财政所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财政所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一、组织管理制度1.办公室设立:明确定义财政所办公室设立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职责。
2.职责分工:明确财政所内部各个岗位的职责,并制定细则和工作流程。
3.组织架构:设立财政所内部各个部门,明确各个部门之间的职责和协作关系。
二、人事管理制度1.人员招聘:制定招聘流程和标准,确保各个职位的人员能力和背景符合要求。
2.员工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培养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岗位评价:制定评价标准和流程,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评估。
4.奖惩制度:制定奖惩政策,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三、财务管理制度1.预算控制:制定预算流程和标准,对各项支出进行预算控制。
2.费用报销:明确费用报销的流程和审批权限,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制度,对财政所的资产进行管理和监控。
四、文件管理制度1.文件起草:制定文件起草的标准和流程,确保公文的规范化和准确性。
2.文件审批:设立文件审批流程,加强对文件的把关和监督。
3.文件存档:建立文件存档系统,对文件进行归档和管理,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五、信息管理制度1.信息安全: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财政所的信息进行保护和监控。
2.信息共享: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共享。
3.数据管理:制定数据管理流程和标准,确保数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六、绩效管理制度1.目标设定:制定年度目标和计划,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目标和绩效指标。
2.绩效评估:设立绩效评估流程,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
3.绩效激励:制定绩效激励政策,对绩效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和激励。
七、监督管理制度1.内部审计: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对财政所的各项工作进行内部审计。
2.监督检查:设立监督检查组织,对财政所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违纪违规处理:建立违纪违规处理制度,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是财政所内部的一些重要管理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提高财政所的工作效率,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确保财政所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财政局内部管理制度
财政局内部管理制度一、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财政局应建立明确的组织结构,并对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进行清晰的分工。
包括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财政局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资金的合法使用和准确和准确的账务记录。
二、内部控制制度财政局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
这些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遵循法律法规和财政局的政策指导。
三、预算管理制度财政局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局的政策,制定年度预算计划,并进行严格的预算执行和监督。
包括预算编制、审核、执行、监控和评价等环节,以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四、财务管理制度财政局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报告、资产管理、债务管理、财务分析等方面。
财务报告应按照会计准则和财政局的要求进行编制和披露,以向上级机关和社会公众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
五、审计监督制度财政局应建立独立的审计监督制度,即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对财政局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
内部审计机构应定期对财务活动进行审计,并向财政局的管理层提供审计报告,以便及时发现和纠正潜在的问题。
六、监督机制和问责制度财政局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问责制度,确保内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包括制定监督措施、建立投诉渠道、设立信访部门等,以便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七、培训和绩效评估制度财政局应建立员工培训计划和绩效评估制度,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员工的绩效评估应按照财政局的绩效指标和标准进行,并与其岗位工资相关联,以激励员工提高绩效。
总之,财政局内部管理制度对于保障财政活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
财政局应制定并执行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以确保其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透明性和高效性。
这不仅有助于提高财政局的绩效,还有助于加强社会公众对财政机关的信任和支持。
市财政机关管理制度汇编
市财政机关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财政机关管理,规范财政工作,提高财政管理效率,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市财政机关管理遵循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推进改革创新、服务社会民生的宗旨,坚持独立行使财政管理职能,保持财政管理的公正、公平、透明。
第三条市财政机关管理依法依规、廉洁高效的原则,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市财政机关管理制度,推动财政管理现代化。
第四条市财政机关管理应当遵循科学、民主、法治的原则,加强组织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财政管理队伍,健全各项工作的管理制度,实现市财政机关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
第五条市财政机关管理应当加强对干部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和廉政防线意识。
第六条市财政机关管理应当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和管理,推动市财政机关管理向现代化迈进。
第二章财政管理制度第七条市财政机关管理应当加强对财政收支的监管,建立健全财政收支审计制度,加强对各类财政资金的监控,严格控制财政支出,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
第八条市财政机关管理应当加强对税收的管理,依法规范税收征收工作,加强对税收征收人员的培训和监督,保障财政收入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第九条市财政机关管理应当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制度,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保证预算资金的合理利用。
第十条市财政机关管理应当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和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依法依规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稳定。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市财政机关管理应当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财务工作的科学、规范、合法。
第十二条市财政机关管理应当加强对财务报告的编制和监督,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财政局各项规章制度
财政局各项规章制度【篇一:财政所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财政所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第一条财政所设置专职出纳会计,非出纳会计不得经管现金。
第二条现金管理应严格支出范围、收入及时缴存。
第三条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三天的日常公务开支所需确定,月末现金余额控制在1000元以内,严禁“白条”抵库。
第四条现金收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否则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五条现金支付原始凭证应加盖“现金付讫”戳记。
第六条个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因公临时借用现金要及时办理报支手续,否则,要及时入账。
第七条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完善保管措施,确保现金安全。
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第一条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及利息收入等。
第二条非税收入实行依法征收、票款分离、银行代收、专户存储管理办法。
第三条组织收入须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监制或印制的合法票据。
第四条非税收入统一纳入预算会计核算。
第五条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第一条财政票据指财政部门统一监制或印制的票据,是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结算的合法凭证。
第二条财政所总预算会计具体负责财政票据的管理。
第三条财政票据实行限量领购、定期缴验制度。
第四条首次申领票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件。
第五条领购票据时需持有《票据登记簿》,缴旧领新。
第六条在票据启用前,应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项、少联、错号等情况。
第七条按“票款分离”收缴办法将所收资金缴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八条严格按规定的用途使用票据。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为切实规范和加强镇政府固定资产管理,逐步规范镇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结合镇级政府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第一条镇政府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制度(一)财政所必须设有专人管理固定资产,并对所用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
财政局内部管理制度范文
财政局内部管理制度范文财政局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财政局内部管理行为,保证财政局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促进财政工作科学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政局内部管理制度适用于财政局机关内部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局领导、中层干部、一线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财政局内部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工作岗位责任、岗位权限、工作流程、工作纪律、考核评价等方面。
第二章工作岗位责任第四条财政局工作岗位分为领导、管理和执行三个层次,每个层次对应不同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
第五条财政局领导层工作岗位责任包括:(一)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推动财政工作顺利进行。
(二)协调各个部门、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推动工作的协调开展。
(三)指导下属各级人员的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四)协助上级领导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财政局管理层工作岗位责任包括:(一)负责管理财政局下属部门的工作。
(二)监督下属部门的工作进展和工作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组织开展工作培训和专业知识学习,提高下属部门的综合素质。
(四)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推动财政工作的协调开展。
第七条财政局执行层工作岗位责任包括:(一)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按时报告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果。
(三)积极参加工作培训和学习,提高个人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配合上级领导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岗位权限第八条财政局工作岗位权限分为一般权限和特殊权限两种。
第九条一般权限指的是工作岗位人员按照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自行解决相关事务、处理相关文件、决定相关事项、批准相关项等。
第十条特殊权限指的是只有特定的岗位人员或经过特别授权的人员才能够行使的权限,包括财务处的资金安排、人事处的人员调动等。
第十一条工作岗位权限的行使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照程序进行,并且要负责任地行使。
第十二条工作岗位权限的行使应当与岗位职责相适应,不能超出岗位职责范围。
第十三条各级财政局工作岗位权限的调整、变更和撤销由上级财政局负责。
财政工作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财政工作管理,规范财政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收支平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汇编。
第二条本汇编适用于本地区各级财政部门和财政资金使用单位。
第三条财政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理财,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二)科学理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四)廉洁自律,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二、预算管理第四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预算草案;(二)财政部门审核;(三)政府批准;(四)下达预算执行。
第五条预算执行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预算,不得擅自调整;(二)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确保预算资金按计划使用;(三)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三、国库管理第六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规范操作,确保资金安全;(二)高效便捷,提高支付效率;(三)强化监督,防止违规支付。
第七条国库集中支付应当实行以下程序:(一)申请支付;(二)审核批准;(三)支付执行;(四)支付监督。
四、政府采购管理第八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三)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第九条政府采购应当实行以下程序:(一)编制采购计划;(二)公开招标;(三)评审中标;(四)签订合同;(五)合同履行;(六)验收结算。
五、财政监督第十条财政监督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监督,不留死角;(二)重点监督,突出重点;(三)严格执法,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财政监督应当实行以下程序:(一)制定监督计划;(二)开展监督检查;(三)发现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四)跟踪整改落实。
六、附则第十二条本汇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汇编的解释权归本地区财政部门。
第十四条本汇编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汇编旨在为财政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确保财政工作依法、规范、高效、廉洁地进行。
各级财政部门和财政资金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本汇编规定,共同维护财政工作秩序。
财政所各项规章制度
财政所各项规章制度财政所是一个机构,为了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管理,需要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财政所规章制度,供参考:1.《财政所组织管理规定》:明确财政所的组织结构、岗位设置、职责分工和人员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等管理事项,保证财政所正常运作。
2.《财政所财务管理规定》:规定财政所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档案管理、财务支出管理、财务审批程序和会计准则等方面的内容,确保财政所的财务公开、透明、规范。
3.《财政所业务操作指南》:制定各项财政所业务操作的指南,包括收入拨款管理、资金支付、查账核账、资产管理等,保证财政所的资金流转和财务状况合规、安全。
4.《财政所绩效管理办法》: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制度,明确绩效考核的指标和标准,推动工作目标的实现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5.《财政所人事管理规定》:规定财政所员工的招聘、录用、晋升、调整、奖惩、福利待遇等方面的事项,确保人事管理的公平、公正和规范。
6.《财政所机动车辆管理规定》:明确财政所机动车辆的购置、使用、保养、维修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使用的经济合理性。
7.《财政所档案管理规定》:制定财政所档案管理的规程,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存储、借阅、销毁等方面的内容,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8.《财政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财政所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包括安全生产的组织、责任、控制措施、应急准备等方面的内容,确保财政所的工作场所安全、稳定。
9.《财政所机构管理办法》:在机构期间,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包括人员调整、工作重心调整、岗位调整等方面的内容,确保机构顺利进行。
10.《财政所外部合作与交流管理规定》:规定财政所与外部单位合作与交流的相关事项,包括合作的程序、合作的范围、合作的内外租赁等,提高财政所的外部形象和声誉。
这些规章制度是财政所正常运作和管理的基石,有助于确保财政所的财务安全、业务顺畅和员工规范行为。
然而,实际情况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具体的规章制度需要根据财政所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财政局管理制度
财政局管理制度1. 引言本制度是为了加强财政局内部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财政局各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确保企业财务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稳定性。
2. 财政局组织架构财政局由以下职能部门组成: - 财务管理部门 - 预算管理部门 - 资金管理部门 -会计核算部门 - 审计监督部门 - 税收管理部门3. 管理标准3.1 财务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具体管理标准如下:1. 财务报告:及时编制、审核和审核财务报告,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预算控制:制定财务预算计划,实施预算控制,确保财政局的资金使用符合预算计划。
3. 合同管理:负责管理财政局的合同事务,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效力。
4. 内部财务控制:建立健全内部财务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5.资产管理:负责财政局的固定资产和非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3.2 预算管理部门预算管理部门负责财政局的预算编制和执行,具体管理标准如下: 1. 预算编制:及时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和财务预测报告,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预算执行:监督各部门按照预算计划进行资金支出,并及时调整预算计划,确保预算的有效执行。
3. 预算考核:建立预算执行考核制度,对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及时纠正偏差。
3.3 资金管理部门资金管理部门负责财政局的资金运作和资金风险管理,具体管理标准如下: 1.资金监控:及时监控企业的资金流动情况,进行资金预测和分析,确保资金的充分利用和安全管理。
2. 资金筹措:负责制定资金筹措计划,寻求多样化的资金来源,并优化资金结构,确保企业正常运营。
3. 资金投资:制定资金投资策略和管理制度,进行有效的资金配置和风险控制。
3.4 会计核算部门会计核算部门负责财政局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具体管理标准如下: 1. 会计准则遵循:严格按照国家财会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和合规性。
财政工作规章制度汇编
财政工作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财政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政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地方财政机关和单位,负责财政工作的领导、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财政工作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国家财政的安全和稳定。
第四条财政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公开透明,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五条财政工作要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财政工作要注重创新发展,提高服务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章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第七条财政收入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违法变相税收。
第八条财政收入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及时上缴国库,严禁挪用、挂靠、挪用。
第九条财政收入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明确,严格执行相关财政制度。
第十条财政收入的监督检查应当及时有效,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财政收入管理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监督能力。
第十二条财政收入管理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管理制度,加强风险防范。
第三章财政支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财政支出管理应当合理科学,做到公平、公正,不得违法挪用。
第十四条财政支出应当根据预算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用途进行支出。
第十五条财政支出的决策和执行应当透明公开,防止以权谋私。
第十六条财政支出应当加强绩效评估,促进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
第十七条财政支出管理要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健全纪检机制。
第十八条财政支出管理要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财务报告编制与审核规定第十九条财务报告编制应当真实、准确,反映财政财务的真实情况。
第二十条财务报告编制应当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准则进行,确保报表准确。
第二十一条财务报告编制要加强内部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第二十二条财务报告审核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核过程应当严格规范。
第二十三条财务报告审核结果应当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四条财务报告编制和审核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要求。
财政局各项规章制度
财政局各项规章制度财政局各项规章制度【篇一:财政所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财政所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第一条财政所设置专职出纳会计,非出纳会计不得经管现金。
第二条现金管理应严格支出范围、收入及时缴存。
第三条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三天的日常公务开支所需确定,月末现金余额控制在1000元以内,严禁“白条”抵库。
第四条现金收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否则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五条现金支付原始凭证应加盖“现金付讫”戳记。
第六条个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因公临时借用现金要及时办理报支手续,否则,要及时入账。
第七条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完善保管措施,确保现金安全。
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第一条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及利息收入等。
第二条非税收入实行依法征收、票款分离、银行代收、专户存储管理办法。
第三条组织收入须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监制或印制的合法票据。
第四条非税收入统一纳入预算会计核算。
第五条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第一条财政票据指财政部门统一监制或印制的票据,是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结算的合法凭证。
第二条财政所总预算会计具体负责财政票据的管理。
第三条财政票据实行限量领购、定期缴验制度。
第四条首次申领票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件。
第五条领购票据时需持有《票据登记簿》,缴旧领新。
第六条在票据启用前,应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项、少联、错号等情况。
第七条按“票款分离”收缴办法将所收资金缴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八条严格按规定的用途使用票据。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为切实规范和加强镇政府固定资产管理,逐步规范镇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结合镇级政府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第一条镇政府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制度(一)财政所必须设有专人管理固定资产,并对所用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
财政所各项规章制度
财政所各项规章制度一、财政所的设立和职责1. 财政所的设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财政所是国家财政管理机构,由国家设立,属于国家财政部门。
2. 财政所的职责财政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管控国家财政资金,维护财政安全,制定和执行财政政策,推进金融改革和发展,监督和管理财政收支和财政预算,提高财政管理的效率和规范。
二、财政所的人员管理制度1. 职工招聘与管理财政所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职工的招聘和管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财政所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2. 薪资福利制度财政所要建立健全的职工薪资福利制度,合理调整薪资标准,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获得感。
三、财政所的运作机制1. 财务管理财政所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核算、财务监督和财务报告等工作流程,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2. 预算管理财政所需要制定财政预算计划,合理分配财政资金,保障国家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3. 审计监督财政所要建立独立的审计监督机制,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四、财政所的内部控制制度1. 内部控制制度财政所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和稳定,防止财务风险和损失。
2. 风险管理财政所需要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对财政资金和业务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提高财政管理的风险防范和处理能力。
五、财政所的信息化建设1. 信息化管理财政所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技术应用的水平,促进信息共享和管理效率的提高。
2. 数据安全财政所要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制度,保障财政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六、财政所的监督与评估1. 审计监督财政所应当接受国家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依法公开财政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 绩效评估财政所要建立绩效评估制度,评估财政工作的成效和效率,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总结:财政所作为国家的财政管理机构,具有重要的职责和作用。
区财政局管理制度汇编
《内控制度》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行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保障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有关财务规章和制度,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局机关各科室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机关财务实行“统一领导,扎口管理”,即在局长室的统一领导下,由办公室扎口管理。
二、支出管理第四条关于差旅费的有关规定1、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区内出差一律不报销差旅费,区外出差按规定标准报销,驻点招商人员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出差返回后,必须在3日内报账结清费用,差旅费报销单先经办公室审核签字,再由负责经费审批的局领导批准后到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
差旅费报销单需由出差人本人填写或签名,代填代签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2、外出参加各种会议,会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由组织召开会议单位统一报支的,出差人员只能报销往返两天出差补助费。
如组织召开会议单位未报支的,由与会人员凭住宿发票实际标明的天数,按出差伙食补助费规定办理。
驻点招商人员的住宿和伙食补助标准按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3、出差期间出差人员已享受伙食补助费的,不得再报销出差期间发生的就餐费;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出差期间就餐,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相关就餐或招待费发票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按规定程序报销;招商引资需宴请客商等支出,须事先经局主要领导批准。
4、职工按规定请假探亲的,探亲往返车船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关于工会经费的有关规定1、工会经费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
2、工会经费的使用由工会提出申请,报局党委研究决定。
第六条关于邮电费的管理。
各科室因工作需邮寄信件的,须办公室开具邮寄通知单。
各科室电话费实行核定月包干标准,年终按核定标准统一结算,超支部分从年度考核奖中扣除。
第七条关于会议费管理。
因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各科室将会议安排计划报办公室,经主要领导审批后,相关业务科室到办公室开具会议接待通知单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第八条关于印刷费管理。
严格控制外出打印材料,一般文件、报告总结等材料一律在局文印室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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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严肃机关单位纪律作风,进一步规范财政干部的行为,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着力打造一个规范的理财制度体系,创建一个有效理财的运行机制,营造一个良好的理财氛围。
根据黄财发[2016]43号文件精神,在对原制度、办法整理完善和重新修订的基础上,形成了县财政局制度汇编。
希望全体财政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严格遵照执行,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为促进财政改革发展和县域经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县财政局二○一六年目录1、县财政系统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办法 (1)2、县财政局廉政建设规定 (5)3、县财政局工作考勤制度 (7)4、县财政系统请销假制度 (7)5、县财政系统工作纪律 (9)6、县财政系统内部审计制度 (11)7、县财政局集体学习制度 (14)8、县财政系统学习培训奖惩办法 (15)9、县财政局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17)10、县财政局财务管理办法 (19)11、县财政局车辆管理办法 (21)12、县财政局卫生制度 (23)13、首问负责制 (24)14、服务承诺制 (27)15、限时办结制 (29)16、政务公开制 (31)17、执法责任制 (35)18、失职追究制 (38)19、绩效考评制 (41)20、投诉处理办法 (45)县财政系统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办法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整体管理水平,增强财政工作人员责任意识,调动工作积极性,搞好内部管理,促进财政机关依法行政,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一)财务管理(25分)1、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勤俭节约,做到收支平衡。
经费开支超过预算及追加者扣4分。
2、原始票据审核严格。
无经手人和领导签字者扣1分;将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和白条入账者扣5分,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账户设置合理;科目运用规范;记账凭证填写完整;及时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季度至少装订一次凭证;每月向县局政办股报送经费收支月报表。
凡不符合规定者每条每次扣1分。
4、专项资金管理。
必须按规定程度办理,否则每次扣2分。
5、爱护公物,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凡丢失或人为损失每件公物扣2分,且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二)集中核算(20分)1、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会计基础工作。
凡出现原始票据审核不严格、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账簿登记不及时、未做到日清月结、结账不规范、会计报表内容不真实、不完整的,每项扣2分。
2、根据报账单位的实际情况,核定备用金金额。
年底应当及时归还或冲销备用金。
否则,扣2分。
3、在核算过程中票据填写要规范完整,手续健全。
借款单(一式三联)无报账单位财务主管、报账员签章及核销时无经办人员签章;“五笔会签单”签字不齐全或者无报账单位财务章;收入、付出传票无核算专用章;审报单、付款委托单等各种票据手续不健全;记账凭证无会计主管、记账、出纳、复核、制单等签字盖章;以上问题若出现1个,扣2分。
若同一问题出现在多笔业务中,累计扣分。
4、支出分类准确。
对各项支出要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分类。
否则,扣2分。
5、做到凭证装订整齐、账簿封皮、账簿启用表及凭证封皮填写正确、完整。
否则扣2分。
6、坚持每月与银行及报账单位核对账户余额,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告,提供真实、合法的会计信息。
如出现余额不相符,不按时上报会计报表,每项扣2分。
7、对于不真实、不合理的经济业务,必须拒付或者退回补充、更正,并及时进行登记。
否则,扣2分。
8、对报账单位的财务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如有违反此项者扣2分。
(三)资金回收(10分)加强资金回收工作,强化资金回收力度,完成资金回收任务。
短收按比例扣分。
(四)精神文明建设(30分)1、制定学习制度及计划,并有学习专栏、会议记录和个人学习笔记,缺一者扣2.5分。
2、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考勤记录详实。
凡未考勤或考勤不实者扣2.5分。
3、搞好单位环境卫生,院内建有花园,办公室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不符合要求者扣2.5分。
4、搞好干部思想教育工作,增强单位凝聚力,不闹无原则纠纷,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凡单位出现纪律涣散,酗酒闹事,闹不团结者,此项扣5分,并按《县财政系统工作纪律》进行处罚。
5、规范执法行为,预防职务犯罪,加强干部职工法制教育,防止违法乱纪问题发生,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凡年度内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精神文明建设实行一票否决。
6、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凡年终评为县级“文明单位”者奖励2分,市级“文明单位”者奖励4分。
7、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目标考评一票否决。
(五)完成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分)不按时完成者,每次扣2分。
(六)社会评议(5分)二、考核办法(一)成立财政局考核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政办股,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对各财政所的考核适用本办法,对局属各单位的考核适用本办法第一、四、六条,具体分值为本办法考核内容的一、四、六条占70%,年度目标责任书业务工作(个性目标)占30%。
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县财政局廉政建设规定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奉公,不得以手中权利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做到两袖清风,一尘不染。
二、树立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搞好本职工作,对职权范围内的事,要敢于负责,不推诿扯皮,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对来单位联系业务和洽谈工作的同志,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接待,答复明确,坚持原则。
四、领导干部尽量不参加庆祝会、庆功会、验收会,对涉及公事的宴请,应婉言谢绝,一般不得出席。
五、工作人员下乡,生活一律从俭。
六、业务人员对所征税款要做到日清月结,按规定时间上解入库。
凡挪用税款者,依法严肃处理。
七、工作人员一般不准私事借用公款,家中确有特殊困难的,需经领导批准,并制定还款计划后方可借给。
八、工作人员都要同单位或部门保持正常的工作关系,不得收受用公款馈赠的礼品和有价证券,不能索要任何物品或回扣,坚决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九、工作人员不许利用职权为机关或个人谋取私利;不许违反有关规定滥发钱物;不许拨“人情款”、收“人情税”。
十、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县财政局工作考勤制度一、全体工作人员均实行上班签到制度。
每天上班先到指定地点签到。
二、上班十分钟内签名报到,十分钟后停止签到。
外出办公必须给考勤处打招呼。
三、迟到(早退)三次按旷工一天计算,旷工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由政办股负责组织考核。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县财政系统请销假制度根据两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严格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的通知》,结合财政系统实际,制定本请销假制度。
一、全体财政干部,一律实行请销假制度,履行请销假手续。
二、各财政所、局属各单位领导及负责人请假,由局长批准;一般干部请假,三天以内的由单位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县局领导批准;局机关一般干部请假一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两天以上(含两天)的由局长批准。
三、因故不能按时销假上岗的,必须续假。
续假的审批以累计请假天数计算,按规定权限审批。
四、所有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由本人如实填写《县财政局请假条》,按审批权限报请有关领导签字批准后,持请假条分别到考勤处登记。
五、请假期满后,按照谁批准谁销假的原则,必须履行销假手续,到考勤处注销。
基层所人员销假,不能当面销假的,可以本地固定电话方式进行销假。
六、凡不按规定程序报批、未经批准离岗或审批后不登记考勤,假满上岗后不销假及无请假条的,一律按旷工对待。
七、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请假的可委托别人代请,但必须亲自填写请假条。
八、各单位负责人请假前,必须安排好各自的工作,确保工作不因请假而延误。
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县财政系统工作纪律为了加强监督,强化管理,树立财政系统良好形象,特制定本纪律。
一、工作时间和工作日的中午禁止喝酒,严禁酗酒滋事。
否则,除按《县关于严禁干部职工喝酒的五条禁令》的有关规定处理外,每次罚款200元。
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处理。
二、严禁参与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乱纪活动。
否则,罚款200元,并待岗三个月。
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上班时间不允许干工作以外的事情(上网聊天、玩游戏、打扑克、聚众闲聊等)。
否则,罚款200元,并给予告诫谈话。
四、所有支出必须按《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入帐;招待费、办公费、打印费等公用支出必须保留原始账单,并注明事由。
否则,对单位负责人、经费会计各处所报数额50%的罚款。
五、规范税票管理,凡出现大头小尾票者,除按《税收管理法》处罚外,待岗半年,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六、凡填写错误涂改的税收票据由所长、票证会计、经手人签名后一律作废。
否则,每份处所长、票证会计、经手人各100元的罚款;发现三份以上不按规定作废的,所长停职检查,票证会计调整岗位,经手人待岗三个月。
七、各专项资金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
否则,每次处当事人100元罚款,并给予告诫谈话。
三次以上者待岗三个月。
八、各项涉农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按时足额发放,不得截留、挪用或发放现金,违反者各处所长及经办人员发放金额5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九、对收回的有偿资金及使用费,不许挪用和借贷。
否则,对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按挪用或借贷数额的50%分别处罚。
十、待岗期间,正常上班,每月只发800元生活费。
十一、单位负责人对发现的违纪问题,必须按本纪律的规定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扯皮,同时,将处理结果报局监察股备案。
否则,对有关单位领导建议组织处理,所长就地免职。
十二、本纪律由监察股、考核组负责监督实施。
十三、本纪律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县财政系统内部审计制度为了维护财经纪律、强化内部监督,抓好税收征管与支出管理,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构设置成立由一名副局长任组长的财政内部审计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股,具体负责全系统的财务审计工作。
二、审计范围局属各单位、各财政所、乡镇财务核算站及本局的财务收支和本系统的所有专户收支情况。
三、审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