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律思想史考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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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律思想史吐血重点整理(为后来者做贡献攒人品)

外国法律思想史吐血重点整理(为后来者做贡献攒人品)

第一章古代希腊的法律思想1、柏拉图:西方历史上第一位杰出的法律思想家,贡献:创作了西方历史上第一部法学专著《法律篇》,另外两部为《共和国》、《政治家》;法的正义理论;法治的理论;法的正义理论:正义是柏拉图理论的出发点和归宿A、首先,柏拉图认为法律是维护正义的手段。

正义是以善待友,以恶对敌的艺术B、柏拉图强调:立法者也会犯错误,关键在于法律本身是否体现正当,只有当统治者代表被统治者的利益制定符合全体社会成员利益的法律时,才称得上是正义。

C、在柏拉图那里,法律的正义论最初是和人治论相联系的,但他仍然强调正义的原则是国家的基本法。

D、在西方历史上,柏拉图最先阐述了系统的正义观,这种正义观是政治体制和各种具体法律的内在生命,在这种正义观的启迪下,罗马的法理学才开始勃兴,并成为推动后世法理学不断发展更新的动力。

法治的理论:A、如果一个国家的统治者不是哲学家,则法治比人治好,为“第二等好的政治”B、如何重视法治:首先,法律应当是根据大部分人的利益制定的;为了确保法治必须加强守法,即使是恶法也应该遵守C、具体措施:选好官吏;搞好国民教育2、亚里士多德:古希腊最伟大的思想家和最博学的人,被誉为“百科全书式”学者贡献:以正义论为基础的法治理论:A、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作为法治基础的法律是一种好的法律,是一种良法而非恶法;法律制定后应当为全社会所遵守,邦国虽有良法,要使人民不能全部遵守,仍然不能实现法治。

B、法治的根据:法律是不受主观愿望影响的理性;法律具有稳定性C、寡头政治:亚里士多德以一人之统治为君主政体,少数人之统治为贵族政体,多数人之统治为民主政体;而这三种政体之腐败形态,则依次为专制政治、寡头政治与暴民政治。

寡头政治(oligarchy),指由少数人掌握政权的一种统治形式,原指少数人掌握的政权,如古希腊雅典奴隶制国家的贵族政权。

后通指由一小撮反动统治者操纵一切的政治制度。

D、城邦起源:亚里士多德提出:城邦是自然进化的产物,人类天生是合群的动物,必须过共同生活;组成城邦的公民的本质决定了城邦的本质,他认为,公民的本质就是平等享受政治权利;城邦是自由人的自治团体,不是主人与奴隶的结合;3、斯多葛学派A、芝诺:斯多葛学派创始人,斯多葛学派代表人物,主要思想为自然法思想,包括四点(下述)B、斯多葛学派对自然法的主要思想:第一,将“自然法”或“自然”作为他们哲学体系的中心第二,将自然法与禁欲主义结合在一起,主张人的欲望应该回归理性第三,自然法这种理性,是法律与正义的基础第四,从自然法的普遍性出发,斯多葛学派将自然法视为世界主义思想的根据,整个宇宙有一个最高理性所产生的统一秩序。

西方法律思想史考试重点笔记

西方法律思想史考试重点笔记

1---尼采: 当我们言及希腊人时,我们实际上就是不由自主地谈论现在与过去、2---苏格拉底:为自己确立这样的一项使命: 克服诡辩派的主观主义与相对主义,并建立一套以那种在客观上得到证明的价值理论为基础的实质性的伦理体系。

3---斯多葛派哲学的奠基人就是塞米特思想家芝诺,其将自然的概念至于其哲学体系的核心位置,即宇宙的实质就是理性,在她瞧来自然法就就是理性法。

人作为作为宇宙自然的一部分,本质上就就是一种理性动物,在服从理性命令的过程中,人乃就是根据符合其自身本性的法则安排其生活。

4---西塞罗就是伟大的法学家与政治家。

真正的法律乃就是一种与自然相符合的正当理性;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与并且就是不变的永恒的。

真正的法律乃就是一种与自然相符合的正当理性;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并且就是不变而永恒的。

通过命令的方式,这一法律号召人们履行自己的义务;通过它的禁令,它使人们不去做不正当的事情。

它的命令与禁令一直影响着善良的人们,尽管对坏人无甚作用。

5----圣·托马斯·阿奎那就是中世纪经院哲学最伟大的代表人物。

她的学说至今仍可以被誉为就是罗马天主教神学、哲学、伦理观的权威解释。

她的思想体系就是基督教圣经教义与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巧妙结合的表现。

6----格劳秀斯把自然法定义为“一种正当理性的命令,它指示:任何与合乎理性的本性相一致的行为就有一种道德上的必要性;反之,就就是道德上罪恶的行为。

”7----现代伊始,古典自然法学遇到了另一种理论的挑战;从某些方面来瞧,这种理论也就是那些与促进形成理性主义的个人主义的自然法哲学相同的政治、社会与经济力量的一种产物。

它就就是国家理由的理论,并在意大利政治哲学家尼古洛·马基雅维利的著作中得到了最有影响的系统阐述。

8----作为莱布尼茨(Leibniz)哲学理论的追随者,沃尔夫教导说,人类最高的义务便就是力求完善。

对她来说,与努力促进她人完善相结合的自我完善的这种道德义务,乃就是正义与自然法的基础。

法学:西方法律思想史考点(最新版)_1.doc

法学:西方法律思想史考点(最新版)_1.doc

法学:西方法律思想史考点(最新版)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填空题 黑格尔在著作中区分了形式的契约和( )。

本题答案:实在契约 本题解析:实在契约 2、填空题 提出“法律社会工程”说的思想家是( )。

本题 答案:庞德 本题解析:庞德 3、单项选择题 黑格尔认为,人格外化的过程依次经过所有权、契约和不法三个环节,而不法环节又可分几个阶段,其中第二个阶段是( )A .报复 B .欺诈 C .强制 D .犯罪 本题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单项选择题 ( )重视“活的法律”。

A .历史法学 B .自然法学 C .社会法学 D .分析法学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密----------------------------------封 ----------------------------------------------线----------------------本题答案:C本题解析:暂无解析5、问答题秦艽羌活汤功效与作用本题答案:痔漏成块下垂,痒甚者。

本题解析:痔漏成块下垂,痒甚者。

6、单项选择题提出“人民有责任去忍受最高权力的任何滥用”的思想家是()A.卢梭B.黑格尔C.费希特D.康德本题答案:D本题解析:暂无解析7、填空题奥斯丁认为,法理学的适当对象是()。

本题答案:实在法本题解析:实在法8、填空题卢梭认为人类社会不平等的起源于()。

本题答案:私有制本题解析:私有制9、问答题简述黑格尔所述市民社会所包含的环节。

本题答案:市民社会包含了三个环节:(1)需要的体系,本题解析:市民社会包含了三个环节:(1)需要的体系,即通过自己的劳动以及通过其他一切人的劳动与需要的满足,使需要得到中介,个人得到满足;(2)通过司法对所有权的保护,即包含在上述体系中的自由这一普遍物的现实性;(3)通过警察和同业公会,来预防遗留在上述两体系中的偶然性,并把特殊利益作为共同利益予以关怀。

西方法律思想史考试笔记

西方法律思想史考试笔记

柏拉图一、相论Idea,理念,观念,相论古希腊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的核心概念相是最真实的存在,是永恒不变的,最神圣的,是普遍的和独立自存的,是世界万物的根本原因。

正义和善之所以是正义和善,因为它符合正义的相,善的相。

柏拉图第一次自觉的用普遍作为说明世界万物的根据,其“相”在内容与形式上都是对普遍所作的自觉明白的表达,完成了古希腊哲学思维从特殊到普遍的过渡和转变。

对国家与法的考察,要从个别特殊的东西达到普遍共相的一般原则,根据普遍共相的一般原则建立起来的国家与法就自然是公正的、善的、美的。

由此,演绎出理想国和哲学王的理论。

二、立法思想“立法者在订立他的法律时,不要只看到一个方面,只看到人的德性中最低下的那一部分;他应该看到全部的美德,并按照这些善德来制定法律。

”“那些只有仿照部分人的利益制定法律的国家,不是真正的国家,他们所说的公正是毫无意义的。

”三、理想国*《理想国》,又译《国家篇》,是柏拉图依据他的相论原则,为实现公正而设计的一个真、善、美相统一的政体。

*《理想国》分为十卷,由三部分构成:1-5卷,论述国家的具体组织,讨论正义、教育、道德、相论等问题;6-7卷,论述统治者必须是哲学王;8-10卷,讨论几种政体及其优缺点。

三个等级*统治阶级,武士阶级,劳动者阶级*理性,意志,情欲*智慧,勇敢,节制*黄金,银子,铁认为这三个等级各守其美德,各尽其本性,各按其本份行事,就算达到了自然的和谐,即实现了正义理想国。

《理想国》是柏拉图的一篇重要对话集,按哲学文献传统也译为《国家篇》,理想国是柏拉图根据他的“相论”原则,为实现公正而设计的一个真、善、美相统一的政体。

柏拉图设想的国家由三个等级组成,即统治阶级、武士阶级、劳动者阶级,统治者的美德是“智慧”与理性相适应,武士的美德是“勇敢”与意志相适应,劳动者的美德是“节制”与情欲相适应,用宗教神话进一步证明他的三个阶级的神圣性,认为神用不同的金属造出不同的人,统治者——金子,武士—银子,劳动者—铁,三个等级各守其美德,各尽其本性,各按其本份行事,便算得到了自然的和谐,即实现了正义的理想国。

西方法律思想史期末复习重点

西方法律思想史期末复习重点

西方法律思想史一、西方法律思想史的主要内容及学习。

西方法律思想史可以归纳为两个文化起源,一个思想核心,三大法学流派和多元的法学思想运动。

两个文化起源,古希腊罗马的法律遗产和中世纪基督教法律传统。

一个思想核心是17――18世纪启蒙思想家们的古典自然法学。

第一,自然状态,说在进入文明社会之前,人类生活在一种自然状态之下,第二,自然权利说,在自然状态下,人们想要不变的自然权利,第三,自然法在自然状态下,人们普遍遵循一定的法则,第四,社会契约论。

人类通过社会契约的方法,从野蛮的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第五分权原则,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利,权利必须分立和制约。

第六,法治原则,政治的通知必须以法律为基础,法律就是以非暴力的方式协调人们之间的冲突,第七,法律平等,要求法律公正对待。

19世纪的,法理学的形成与西方法学流派的出现为标志,主要流派有三,第一,哲理法学派,是指用形而上学的方法来研究法律现象,认为法哲学是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第二,分析法学,注重对法律概念法律结构法律体系的研究,第三,历史法学派,用历史的观点和方法研究法律现象。

20世纪,西方法律思想呈现多元的特征。

第一,法律社会,社会法学是以社会学的方法研究法律现象,他强调法律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第二,法律规则,法律是规则或规范的体系,第三,法律道德,认为法律与道德不可分,第四,法律政治,批判法学运动研究法律的内在政治意识形态,认定法律是乔装打扮后的政治。

学习意义:第一,学习和研究西方法律思想史,可以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激发思考,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

第二,学习西方法律思想史是培养高层次法律伦理人才的需要。

第三,有利于提高法律实践水平。

二、亚里士多德的法治思想。

他主张法治优于一人之治。

第一,法律不会感情用事,而任何人都不免有感情。

第二,法律不会在政治中加入偏向,而任何个人也不免有热诚,会在其执政之中加入个人的偏向。

第三,集体智慧胜过一个人的智慧。

自考西方法律思想史重点整理

自考西方法律思想史重点整理

第一章古希腊的法律思想古希腊是西方法律思想包括政治思想、哲学思想以及伦理思想的源头,也是考试的重点,近几次考试所占的分数比较多,除了一两次考试涉及的比较少之外,一直都比较稳定。

所以是本章我们复习的重点。

大家千万要充分学好古希腊的法律思想。

附:古希腊的地图(了解)概况:古希腊是西方法律思想史的源头,所以有一个哲学家说过:“一想起古希腊,欧洲有教养的人就会立刻涌起一种家园般的感觉”。

这说明古希腊对于欧洲人来说是思想的家园,是经神的家园。

一提起古希腊就会想起古希腊神话,古希腊的神话为古希腊的世界增加了很多梦幻的色彩。

古希腊的神仙和中国的神仙是不一样的,它的神仙非常的人性化,同时和人之间也是比较平等的。

这些神仙具有人所具有的一切缺点。

这就说明古希腊的文化有很多开放性的特点,这也是我们在认识古希腊世界之前要了解的。

一、古希腊的地理概况古希腊的版图非常的破碎,不像中国大陆那样一马平川,有非常多的大河冲击平原,古希腊是没有这种状况的,它的版图非常破碎,包括很多岛屿:它是以爱琴海、黑海沿岸、西西里岛、意大利南部等地为中心,有这样的一群人,这群人具有共同的种族,说着共同的语言,形成了古希腊民族。

应该说古希腊是作为一个政治地理概念它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而是一些这样的民族的总和。

对古希腊法律思想的形成的优点:1.由于它的地域多山地、多丘陵、少大河的冲击平原,所以物质条件比较贫乏,所以又养成了古希腊人在精神上特别崇尚自由、崇尚勇敢、崇尚节俭,这样的一种艰苦卓绝的品质。

2.海洋文明形成了一种外向的开放向的文明。

从文明的发端出始,古希腊人就有一种广阔的思维,养成了一种对世界、对宇宙的这样一种思索和爱好,这是其它很多大陆性的民族所不能比拟的。

对古希腊法律思想的形成的缺点:不容易形成大的国家,经常会发生各种各样的争斗,没有统一的地理环境。

二、古希腊城邦的概况在这种状况下可以看到,古希腊人的城邦制度和中国古代的诸侯国有区别,但是也有非常多的相同点:1.城邦和诸侯国面积都不是特别大,当然这里所说的是相对的。

西方法律思想史 期末重点人物

西方法律思想史 期末重点人物

第一节柏拉图的法律思想《理想国》《政治家》《法律篇》三本书总体的概括:是一位具体浓厚理想主义色彩的思想家一、国家与法律的伦理基础——正义论正义论是其国家和法律思想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在其理论体系中,伦理学是政治法律学的基础。

伦理学探讨的是善,也就是正义问题。

他认为正义是个人和国家的善德。

他从个人的正义的德性推导出国家如何获得正义。

推理过程:理性————→知识和智慧↘意志(受理性支配)——→勇敢→正义的德性欲望(受理性支配)——→节制↗治国者——→智慧;卫国者——→勇敢;生产者——→节制。

三者如处于一种和谐关系中,则国家获得正义。

每个人都有理性、意志和欲望三种品性。

理性是使人获得知识的能力,它表现为知识和智慧;意志是使人具有发怒的能力,意志如果接受理性的支配,就表现为勇敢;而欲望是人的冲动要求,欲望如果接受理性的支配,则表现为节制。

总之,当理性支配意志和欲望时,人们便获得了正义的德性。

个人的品性:理性、意志、欲望。

其表现分别为:智慧、勇敢、节制、正义。

在一个理想的国家中,应该具有备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四种美德,这些美德分属不同阶级的人。

治国者——智慧;卫国者——勇敢;生产者——节制。

国家正义存在于社会有机体各个部分间的和谐关系之中。

即“正义就是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别人的事”。

正义的基本原则就是,每个人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

法律应该是同正义相一致的东西,维护法律就是维护正义,遵守法律就是服从正义。

二、哲学王统治与政体论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

这种不平等是其在共和国中确立等级制度的一个依据。

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金质的人是统治者,他们必须是哲学家。

他们将被授予绝对的权力,以便其能为了国家的利益合理地、无私地行使权力。

银——军队;铜和铁——生产者。

哲学家的特质是:爱好永远不变,爱真理,以搞知识为快乐,大度,不畏死,有良好的记忆力,不偏不倚的节制等。

政体论:哲学王统治的政体为最优,以下依次为军阀政体(武力政体),富豪政体(财力政体),崇尚利益,不均达到极端,必然导致寡头统治。

西方法律思想史重点

西方法律思想史重点

西方法律思想史一、亚里士多德关于法律的基本观点:1)法律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在城邦所有成员力量集中的基础上所产生的近似于神的“集体异人”。

2)法律基于理性,是理性的具体化。

3)法律由正义衍生,用以衡量人间的是非曲直。

4)法律的功能在于给人以自由和过一种优良的生活。

二、查士丁尼的法典编纂推进了罗马法的学理化、体系化和严格化,但同时也宣告了罗马法的终结。

三、习惯法(古罗马):是一些被视为具有法律约束力且为人们公认的习惯、惯例。

四、奥古斯汀的“两国论”和“神学自然法”对政治法律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五、在奥古斯汀看来,一切人类同时面对两种生活秩序:上帝之城(天国)与世俗之城(地国)。

六、阿奎那把法律划分为四种类型:永恒法(上帝理性)、自然法(即永恒法在人类理性上的体现。

)、人法(即世俗国家的法律)、神法(即圣经,它不是人类理性的产物,而是来自于上帝的启示。

)七、霍布斯的自然法思想:在自然状态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狼与狼的关系”,即一种互相伤害、互相残杀的动物关系。

八、洛克的法治思想:(是其法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他提出的法治原则初步奠定了近代资产阶级法治理论的基础。

)1)洛克论述了法治的必然性;2)洛克认为法治的含义就是普遍守法和严格地平等执法;3)洛克认为法治核心就是要反对个人独裁,而要如此就必须使国家的权力形成一个合理的能互相制衡的结构。

洛克认为,立法、执行和对外权之间应该是相互制衡的关系;洛克的主张实际是两权分立和制衡;综上所述,洛克在古典自然法学家中处于特殊的地位,是古典自然法学的发展中一个转折点,从此以后这一学说才具有现代自由主义色彩,才开始创立了一系列新的观念,如人民主权、法律公意、天赋人权、法治和分权制衡等,而后来的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正是在这些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的。

九、孟德斯鸠继承和发展了洛克的分权制衡思想,第一个完整地论述了近代西方的三权分立学说,明确地提出了司法权独立的问题。

十、卢梭主权属于人民的表现:1)立法权属于人民,法律必须是全体一致同意的结果,必须体现公意;2)立法机关、政府,只是其派出机关,其工作人员只是“人民”的公仆;3)立法权属于人民全体,而不属于个人。

西方法律思想史考试重点笔记

西方法律思想史考试重点笔记

1---尼采: 当我们言及希腊人时,我们实际上是不由自主地谈论现在和过去.2---苏格拉底:为自己确立这样的一项使命: 克服诡辩派的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并建立一套以那种在客观上得到证明的价值理论为基础的实质性的伦理体系。

3---斯多葛派哲学的奠基人是塞米特思想家芝诺,其将自然的概念至于其哲学体系的核心位置,即宇宙的实质是理性,在他看来自然法就是理性法。

人作为作为宇宙自然的一部分,本质上就是一种理性动物,在服从理性命令的过程中,人乃是根据符合其自身本性的法则安排其生活。

4---西塞罗是伟大的法学家和政治家。

真正的法律乃是一种与自然相符合的正当理性;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并且是不变的永恒的。

真正的法律乃是一种与自然相符合的正当理性;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并且是不变而永恒的。

通过命令的方式,这一法律号召人们履行自己的义务;通过它的禁令,它使人们不去做不正当的事情。

它的命令和禁令一直影响着善良的人们,尽管对坏人无甚作用。

5----圣·托马斯·阿奎那是中世纪经院哲学最伟大的代表人物。

他的学说至今仍可以被誉为是罗马天主教神学、哲学、伦理观的权威解释。

他的思想体系是基督教圣经教义与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巧妙结合的表现。

6----格劳秀斯把自然法定义为“一种正当理性的命令,它指示:任何与合乎理性的本性相一致的行为就有一种道德上的必要性;反之,就是道德上罪恶的行为。

”7----现代伊始,古典自然法学遇到了另一种理论的挑战;从某些方面来看,这种理论也是那些与促进形成理性主义的个人主义的自然法哲学相同的政治、社会和经济力量的一种产物。

它就是国家理由的理论,并在意大利政治哲学家尼古洛·马基雅维利的著作中得到了最有影响的系统阐述。

8----作为莱布尼茨(Leibniz)哲学理论的追随者,沃尔夫教导说,人类最高的义务便是力求完善。

对他来说,与努力促进他人完善相结合的自我完善的这种道德义务,乃是正义和自然法的基础。

西方法律思想史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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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²古希腊罗马时期古希腊“法由神启”——“法由人定”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正义、法治优于一人之治)伊壁鸠鲁、斯多葛学派正义与法律、自然法与人定法法治、民主、自由(一)“法由神启”1.法非人定自然哲学家阿那克西曼得:“万物由之产生的东西,万物复归于它,这就是命的规定。

”自然哲学家赫拉克里特:“对于神来说,一切都是美的、善的和公正的”…“人类的一切法律都因那唯一的神的法律而存在。

”“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2.人们可以通过神启知道法律。

“法律是神赐予人类最伟大的礼物”3.法律在早期与宗教、伦理、哲学相混杂(二)法由人定1.“智者”(诡辩学派)BC5—BC4 宗教与哲学分离“人民的教师”2.“智者”的观点研究重点:人本身、社会普罗泰哥拉Protagoras “人是万物的尺度。

”以人为中心,以人为标准的立法、司法的思考“人本主义”“国家和法律并非神造,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

”3.对“智者”观点的评价、分析(1)“以人为本”、“法由人定”,突出了人的作用,为雅典公民参与政治活动提供理论基础(2)观点形成的原因古希腊活跃的奴隶制经济下,民主制的发达及个人对城邦生活的要求(一)苏格拉底《对话集》“认识你自己。

”“正义才是法律的灵魂,人们是可以通过理性来把握正义的。

”(二)柏拉图《共和国》The Republic《政治家篇》The Statesman《法律篇》The Laws法律观点:1.《共和国》(1)正义观。

对个人:善良;对国家:每个人各司其职、互不干扰启示:法律正义首先指一定的秩序(2)理想国金(统治者)。

银(军人)。

铜。

铁(生产者)2.《政治家篇》“人治是否优于法治?”反思法治的原则3.《法律篇》法治观的集中体现(三)亚里士多德Aristotle《伦理学》。

《政治学》。

《雅典政制》法律思想1.法律正义论:平等、中庸“正义”首先意味着“平等的分配政治权利”数量平等数量上相等比值平等按比例分配平等≠平均中庸2.分配正义、矫正正义分配正义:社会成员按比例分配权利义务矫正正义:分配正义被非法行为破坏——法律惩罚——补偿——重新分配3.法治论(1)“法治是良法与守法的结合”—《政治学》(2)法治优于一人之治的原因不受感情左右的治事者更为优良轮流执政更利于权力的平等(3)法的权威法律实效—服从—法的权威伊壁鸠鲁学派和斯多葛学派的法律思想BC4—BC3 希腊化时期政治生活——个人生活(一)伊壁鸠鲁学派的社会契约论伊壁鸠鲁:法律是人们在交往中签订的互不侵犯契约(二)斯多葛学派的自然法思想芝诺Zenon万事万物依照其本性生活就是好的、善的本性——规律、自然理性自然法总结1.古希腊法律思想的主题正义、法治、民主、自然法2.古希腊法律思想产生的背景地理政治因素:没有统一全境的国家经济因素:海洋文化、对财富的追逐、珍视权利二²古罗马西塞罗的自然法、法律与政体、法律与执政官罗马法学家的自然法、法的概念与分类以自然法观念为核心、具有较强的实践性、概念精细、法理深邃西塞罗的自然法思想1.法的本质《论法律》(1)“正确的理性就是法”真正理性的法是与自然相适应的、永恒的、适用于所有人的法的权威平等(2)法律具有正义的美德(见课件)2.自然法与人定法(实在法)?法律可以使权利产生非正义人定法有善、恶之分衡量的标准——“自然”、“理性”小结:(1)法有自然法与人定法之分(2)自然法的本质是正确的理性(3)自然法是人定法正义的基础(4)不符合自然法的人定法是无效的正确的理性=自然宗教意义——中世纪神学自然法人、理性——人本主义自然法(资产阶级自然法)法律同政体、执政官的关系《论共和国》1.共和政体是依照正义和自然法组织起来的最完美形式2.执政官的权力来源于法律,同时法律也是执政官执政的良好保障“执政官是会说话的法律,法律是不会说话的执政官。

2023年10月自考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及答案含评分标准

2023年10月自考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及答案含评分标准

202310
00265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1分,共25
12345
678910
1112131415
1617181920
2122232425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2分,共10
2627282930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3分,共15
31
32
33
34
35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6分,共24
36
2
即高一级的共同体;2
2
37.凯尔森认为,一个共同体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构成了一个法律秩序,或法律规范体系,
2
2
2
38.萨维尼认为,一种良好的法律制度应该有三个方面的要素:第一是法律的权威;2分)第
2分)第三是简单易行的诉讼程序。

2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第1页(共2页)
39.第一,对纳粹法律的反思;2分)第二,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缺陷;2分)第三,自
2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13分,共26
401
3
2
建立公共权力,2分)建立公共权力的唯一方法就是人们相互约定把他们所有的权力
2
3
3
4
3
411
第一,“法学”和“法律”的含义。

法学作为一门科学,其研究方法应包含社会学法
3
第二,社会学法学的研究范围。

社会学法学的范围有八个要点,3
3
第三,法律与利益。

法律所确认保障和实现的利益有三类: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和社3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第2页(共2页)。

西方法律思想史考试重点题

西方法律思想史考试重点题

(一)柏拉图的哲学思想:一、柏拉图的哲学奠基于实在与现象的区别之上——罗素二、“知识”和“意见”的区别:意见是属于感官所接触的世界的,而知识则是属于超感觉的永恒的世界的;例如,意见是涉及各别的美的事物的,但知识则是涉及美的自身的。

这里所提出的唯一论据就是:设想有一种事物可以是既美而又不美、或者既正义而又不正义,这种设想乃是自相矛盾的;然而个体的事物又似乎是结合了这些矛盾的特性。

所以个体的事物是不真实的。

三、理念论——两个世界的存在从柏拉图的理念论到他的伦理理论,存在着一个自然的进展:如果我们在自然的物理世界中能够被各种现象之物所欺骗,那么,在道德领域中我们同样也会被欺骗。

存在着一种特殊的知识,它能够帮助我们区分影子、映像和可见世界中实在的事物。

同样也存在着一种知识,我们需要它以辨认真正的美好的生活。

灵魂的三个部分:理性、精神和欲望。

第一,存在一种对目的或价值的意识,而这是理性的活动。

第二,存在着激发行动的驱动力——精神——它起初是两可的,但对理性的指示做出响应。

最后,存在着对物质东西的欲望。

寻找人类生活的真正目标,这乃是灵魂的理性部分的功能,它通过根据其真实的本性来衡量事物来做到这一点。

在柏拉图的思想中,政治理论密切相关于道德哲学。

他说国家的不同阶层就像一个个体灵魂的部分。

所以判断一个国家是否健康就应该检视各阶层或各部分是否很好的履行了其功能,彼此之间是否有适当的关系。

四、正义论——国家与法律的伦理基础什么是正义?这是《理想国》讨论的主题,其他问题都是由此引申出来的。

作为伦理道德范畴,“正义”(dike)要比“勇敢”、“自制”、“虔诚”等更为抽象,属于较高层次。

在《理想国》中讨论了有关正义的三种意见。

第一种观点:正义=讲真话和欠债还债。

第二种观点:正义即“以善酬友,以恶对敌”。

第三种观点:正义是强者的利益。

正义的要求:各安其位各守本分。

各司其职唯有法律是好的,正义才能是有益的只有一个好城邦,正义才是完全有益的。

西方法律思想史复习题

西方法律思想史复习题

西方法律思想史复习题西方法律思想史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柏拉图的人治与法治思想在其一生中经历了重大变化,其中,标志柏拉图从人治向法治过渡的著作是()A、《政治家篇》B、《法律篇》C、《理想国》D、《政治学》2、亚里斯多德理想中的政体是()A、君主政体B、平民政体C、贵族政体D、共和政体3、欧洲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是()A、《引证法》B、《十二铜表法》C、《法经》D、《查士丁尼国法大全》4、在罗马法学家中,首先将法律划分为公法与私法的是()A、保罗B、乌尔比安C、盖尤斯D、伯比尼安5、马基雅弗里是文艺复兴在政治学上的代表,下列属于马基雅维里的著作是()A、《君主论》B、《战争与和平法》D、《社会契约论》6、在古典自然法学派中,最早提出权力分立理论的是()A、洛克B、卢梭C、孟德斯鸠D、格老秀斯7、“人是生而自由的,但无往不枷锁之中。

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提出该结论的是()A、卢梭B、富兰克林C、洛克D、亚里士多德8、哲理法学的代表人物是()A、孔德B、庞德C、康德D、富勒9、“法的基地一般说来是精神的东西,它的确定的地位和出发点是意志。

意志是自由的,所以自由就构成法的实体和规定性。

”上述对法定义的思想家是()A、康德B、黑格尔C、梅因D、凯尔森10、下列各项著作中,属于功利主义法学家边沁的作品是()A、《法理学范围之确立》B、《法理学讲义》C、《论法的精神》11、这是一篇著名的演讲,标志着一种新的法律研究方法的诞生,有人称之为目的法学,这篇演讲的题目是《为权利而斗争》,作者是()A、黑格尔B、萨维尼C、耶林D、汉密尔顿12、下列关于制度法学的表述错误的是()A、制度法学主张“超越实证主义与自然法学”B、制度法学吸取了社会学法学的因素C、制度法学否认法律与道德之间的紧密联系D、制度法学吸取了自然法学的某些因素13、在古典自然法学派的法律思想家中,把权力分立的理论应用到实践中并予以发展的代表人物是()A、洛克B、卢梭C、孟德斯鸠D、汉密尔顿14、二战以后西方人权思潮的先驱,人权思潮的法哲学理论的奠基人是()A、卢梭B、凯尔森C、马里旦D、杰弗逊15、关于社会契约论的相关表述中,错误的是()A、霍布斯同其他契约论者一样,主张国家起源于契约B、格老秀斯是近代社会契约论国家观的倡导者C、斯宾诺莎主张部分权利的转让D、卢梭主张权利的全部转让,转让对象是一个人16、分析法学的代表人物奥斯丁的诸多著作中,他生前出版的唯一著作是()A、《法理学范围之确立》B、《法律概要》C、《法理学讲义》D、《道德和立法学理导论》17、卢梭向往的理想政体是()A、君主制B、贵族制C、混合制D、宗法式的共和制18、功利主义法学的创始人是()A、卢梭B、洛克C、黑格尔D、边沁19、关于哲理法学派的表述正确的是()A、哲理法学的代表人物是康德和黑格尔B、它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C、哲理法学从本质上讲仍属古典自然法学D、哲理法学从理论上讲属于分析法学20、关于霍维茨的法律理论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美国法的变迁:1780-1860》是其代表性著性B、霍维茨的法律观是工具主义的法律观C、霍维茨具体分析了美国法在其设定的时间段中的变迁过程D、霍维茨生活的时代,美国“法律实质主义”开始兴起二、填空题1、古希腊思想家苏格拉底的法律思想主张主要包括“认识你自己”、“美德即知识”和“”。

法学:西方法律思想史考点(最新版)_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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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西方法律思想史考点(最新版)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名词解释 上帝之法(奥斯丁) 本题答案:上帝之法是上帝以明示或暗示的方法传谕给人类的法律,有时 本题解析:上帝之法是上帝以明示或暗示的方法传谕给人类的法律,有时称为自然法。

2、填空题 奥斯丁认为,法理学研究对象是( )。

本题答案:实在法 本题解析:实在法 3、单项选择题格老秀斯认为自然法是( )A.自然规律 B.大众的意志 C.经济规律 D.正当的理性法则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4、单项选择题 霍布斯认为主权者也要受到一定限制,他必须服从( )A.人的法律 B.他自己制定的法律 C.神法和自然法 D.社会的习惯 本题答案:C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密----------------------------------封 ----------------------------------------------线----------------------本题解析:暂无解析5、多项选择题马里旦认为自然法的要素有()A.本体论要素B.知识论要素C.认识论要素D.价值论要素E.秩序论要素本题答案:A, C本题解析:暂无解析6、问答题试分析黑格尔法的发展三个阶段的理论。

本题答案:(1)黑格尔认为法的发展,是绝对理念自由意志在主观精神本题解析:(1)黑格尔lC.衡平D.习惯本题答案:A本题解析:暂无解析8、多项选择题边沁认为,人类依()实现功利主义的避苦求乐。

A.自然的制裁B.政治的制裁C.道德的制裁D.宗教的制裁本题答案:A, B, C, D本题解析:暂无解析9、名词解释法的定义(孟德斯鸠)本题答案: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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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西方法律思想史知识点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单项选择题 康德认为,要明确区分法哲学和( )A .立法学 B .司法学 C .社会学 D .法理学 本题答案:D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2、单项选择题 《国家六卷论》一书的作者是( )A .亚里士多德 B .马基雅弗利 C .让布丹 D .格劳秀斯 本题答案:C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3、单项选择题 经济分析法学的核心思想是( )A.效益 B.平等 C.公平 D.自由 本题答案:A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密----------------------------------封 ----------------------------------------------线----------------------4、单项选择题萨维尼关于财产起源的看法是,一切所有权都是因时效而成熟的()A.自主占有B.他主占有C.遗产占有D.善意取得本题答案:B本题解析:暂无解析5、问答题简述阿奎那关于人的秩序内容。

本题答案:(1)神的秩序。

(2)自然秩序。

本题答案:康德认为法律“可以理解权利为全部条件,根据这些条件,任何人的本题解析:康德认为法律“可以理解权利为全部条件,根据这些条件,任何人的有意识的行为,按照一条普遍的自由法则,确实能够和其他人的有意识的行为相协调”。

根据他的理解,这一定义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法律只涉及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外在的和实践的关系(以行为为中介);第二,法律只表示一个人的自由行为与别人行为的自由的关系;第三,法律只考虑意志行动的形式,而不考虑意志行动的内容。

7、单项选择题柏拉图提出一个“第二等好的国家”方案的著作是()A.《理想国》B.《政治家》C.《法律篇》D.《政治学》本题答案:C本题解析:暂无解析8、问答题简述罗尔斯的法治原则。

2023年自考专业(法律)《西方法律思想史》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3年自考专业(法律)《西方法律思想史》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3年自考专业(法律)《西方法律思想史》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综合测验(共20题)1.【单选题】在庞德看来,物质利益属于()。

A.个人利益B.公共利益C.社会利益D.安全利益2.【单选题】与科斯一起被称为法律经济学开山鼻祖的是()。

A.列维B.贝克C.波斯纳D.卡拉布雷西3.【单选题】富勒认为,法律是一种()。

A.规则B.制度C.职业D.事业4.【单选题】在社会契约问题上,明确地认为没有得到统治者的允许便不得另订薪约的古典法学家是()。

A.洛克B.卢俊C.霍布斯D.格老秀斯5.【单选题】将自然法理论扩大了应用领域,提出民族权利理论的思想家是()。

A.霍布斯B.斯宾诺沙C.康德D.黑格尔6.【单选题】韦伯对法律的论述不包括()。

A.任何社会都存在着统治的结构及其相应的合法性原则B.法律秩序是一种理性化的统治C.近代法律制度只产生于西方世界,与资本主义的成长有关D.中国古代法也是一种理性法律7.【单选题】埃利希认为“法律的发展重心”在于()。

A.立法机构B.法学理论C.司法判决D.社会本身8.【单选题】康德认为,臣民对最高权力机关的统治者或摄政者的不公正的做法可以采取的行动是()。

A.提出申诉B.积极反抗C.暴动D.叛乱9.【单选题】在梅因心目中最成熟、最有代表性、最具典型性的古代法律是()。

A.雅典法B.日尔曼法C.印度法D.罗马法10.【单选题】萨维尼认为,良好的法律制度的要素有()。

A.一个B.二个C.三个D.四个11.【单选题】在阿奎那看来,法律的效力取决于它的()。

B.强制性C.合理性D.正义性12.【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卡拉布雷西所说的权利设定时的考量因素是()。

A.经济效益B.财富分配C.权利的层次性D.某些正义考量13.【单选题】下列说法中,不属于萨维尼对《普鲁士民法典》基本肯定态度的原因是()。

A.该法典与德国各地的地方性法律渊源有密切关联B.该法典是在没有任何外部压力情况下制定出来的C.该法典的政治因素所起的作用没有技术因素大D.该法典的技术因素所起的作用没有政治因素大14.【单选题】《君主论》的作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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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法律思想史考试重点
考试题型:1、填空题
2、论述题
3、判断题
1、柏拉图:代表作为【理想国】,认为“各守本分、各司其职,就是正义”。

2、亚里士多德:第一次区分了分配正义与矫正正义,提出用衡平的概念,即当法律因其太
原则而不能解决具体问题时对法律进行的一种矫正。

他将法律定义为“不受任何感情因素影响的理性”。

3、圣·托马斯·阿奎那:是中世纪经院哲学最伟大的代表人物。

他的学说至今仍可以被誉
为是罗马天主教神学、哲学、伦理观的权威解释。

他把法律划分为四种类型:永恒法、自然法、神法和人法。

4、古典时代的自然法:17世纪和18世纪,古典自然法哲学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在欧洲盛行。

它是新教革命引起的改造欧洲的各种力量在法律方面的副产品。

通过逐渐的发展,古典自然法哲学在其研究进路方面完成了一个从对人性的目的论知识进路到因果论和经验论知识进路的转换。

古典自然法哲学的发展分为三个时段:第一阶段是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以后发生的从中世纪神学和封建主义中求解放的过程;第二阶段约始于1649年英国的清教改革。

该阶段以经济中的自由资本主义,政治及哲学中的自由主义为其标志;
而洛克和孟德斯鸠的观点则是这一时期的代表性观点。

他们都试图用一种权力分立的方法来保护个人的天赋权利并反对政府对这些权利的不正当侵犯;第三阶段是对人民主权和民主的坚决信奉。

自然法隐私取决于人民的“公意”和多数的决定。

这一阶段最杰出的代表人物是法国政治思想家让·雅克·卢梭。

5、雨果·格劳秀斯:荷兰法学家和思想家,是现代国际法的鼻祖之一,也是一种颇有影响
的自然法哲学的创始人。

他把自然法定义为“一种正当理性的命令”,任何与合乎理性的本性相一致的行为就有一种道德上的必要性;反之,就是道德上罪恶的行为。

6、约翰·洛克: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并置身于政府之下的重大的和主要的目的,便是保护他
们的财产。

7、孟德斯鸠:提出权力分立政治理论。

他指出,每个有权力的人都趋于滥用权力,而且还
趋于把权力用至极限,这是一条万古不易的经验。

为了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

最可靠的政府形式是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政府,亦就是使上述三权相互独立、并分别委托给不同的人或群体的形式。

应当用上述方式来分立三权,以达到致权力间的相互制衡。

他希望通过这种分权的方法,在总体上防止政府过分扩张和专断地行使其权力。

8、詹姆士·威尔逊:美国自然法哲学的典型代表人物,他指出,没有自由,法律就名实俱
亡,就是压迫的工具;没有法律,自由也同样名实俱亡,就是无法无天。

美国宪法的大多数创制人也都赞同他的哲学。

约翰·亚当斯、托马斯·潘恩以及托马斯·杰斐逊及汉密尔顿都对这种自然权利思想有所贡献。

9、让·雅克·卢梭:主权意味着执行公意。

公意的所有表现形式是经由多数决策的方式达
致的。

10、1804年的【拿破仑法典】、1896年的【德国民法典】和1907年的【瑞士民法典】
是古典自然法哲学思想指导下的立法成果。

11、康德:把法律定义为“那些能使一个人的专断意志按照一般的自由律与他人的专断
意志相协调的全部条件的综合”。

他把国家定义为“众人依据法律而组织起来的联合体”。

12、黑格尔:在【法哲学】一书中有这样一句名言:“凡是合理的都是存在的,凡是存
在的都是合理的”。

对黑格尔来说,只有理念才是真正现实的。

13、萨维尼:在【论立法和法理学在当代的使命】中提出,法律乃是“那些内在地、默
默地起作用的力量”的产物。

法律是由一个民族的特性,亦即“民族精神”决定的。

14、梅因:英国历史法学派的奠基人和主要代表人物,在其名着【古代法】中指出,迄
今为止的进步社会运动,乃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

15、社会主义运动的奠基人:马克思和恩格斯,马克思的着作为【共产党宣言】和【资
本论】。

16、功利主义的典型代表:边沁和穆勒。

17、边沁:认为“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乃是判断是否的标准”。

18、耶林:其法律哲学的核心概念是目的。

在【为权利而斗争】中指出,目的是全部法
律的创造者。

每条法律规则的产生都源一种目的,即一种实际的动机。

耶林宣称:没有强制力的法律规则是“一把不燃烧的火,一缕不发亮的光”。

19、法律实证主义:基本观点为:试图将价值考虑排除在法理学科学研究的范围之外,
并把法理学的任务限定在分析和剖析实在法律制度的范围之内。

他们认为,只有实在法才是法律,而所谓实在法,就是国家确立的法律规范。

他们还坚持要把实在法与伦理规范和社会政策严格区分开来,并倾向于认为正义就是合法条性,亦即服从国家所制定的规则。

20、奥斯丁:分析法学派的真正奠基人,他认为法律是主权者的一种命令。

21、凯尔森:提出纯粹法学理论,认为法律的概念没有任何道德涵义,其决定性标准乃
是“强力因素”。

22、哈特:新分析法学运动最负盛名的倡导者,即法理学科学的关键问题在于两类规则
的结合,亦即他所谓的首位规则和次位规则。

23、德沃金:代表作有【认真对待权利】、【法律帝国】和【自由的法】等。

德沃金
被认为是与美国着名法哲学家富勒、罗尔斯齐名的法学家。

24、庞德:代表作【法律哲学导论】【社会学法学的范围和目的】【法制史阐述】【法
和道德】等。

25、埃利希:提出一种彻底的社会学法律理论,他认为,“活法”是“联合体的内
在秩序”,即与由国家实施的法律相对的由社会进行实践的法律。

26、卡多佐:代表作【论司法过程的性质】【法律的生长】。

27、拉德布鲁赫:德国哲学家,新康德主义哲学,是海德堡学派在法哲学方面的
代表人物。

着作有【法学导论】【法哲学】。

28、富勒:提出法律内在的道德概念,提出程序的自然法。

着作【法理学】【法的
道德性】【法的虚构】和【法的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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