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福建省优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申报2014年度“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各分团委:
根据《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关于申报2014年度“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团闽委办〔2015〕15号)精神,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评选采取差额评选的方式,团省委将按照1:1.2比例,择优对推报对象进行表彰。
根据名额分配,我校将推报“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3人;“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个人2人;“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 2个;“福建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2个。
二、评选条件
(一)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的在校生(1987年5月1日前出生)。
2.理想信念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业绩突出。
5.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保持团员先进性,热心帮助青年进步。
6.获得过市级团委授予的荣誉或其他县处级(含)以上组织授予的荣誉。
7.2015年3月30日前,在福建数字共青团团务服务系统完成团员个人信息录入。
8. 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参加该奖项评选,已获得该奖项者不再参评。
(二)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公道正派。
3.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团的岗位上勤奋工作、锐意创新,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4.坚决执行团的上级机关决议,在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推动数字共青团工作,团员信息录入工作落实情况将作为评选参考。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5.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两年。
6.获得过市级“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或其他县处级(含)以上组织授予的荣誉。
已获得该奖项者不再参评。
(三)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力。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积极推动数字共青团工作,以2015年3月30日为工作节点,团员信息录入工作落实情况将作为评选参考。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支部建设,支部工作有活力。
3.团委班子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5.获得过市级“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或其他县处级(含)以上组织授予的荣誉。
6.经常组织志愿服务活动或组建成立志愿服务队(站),所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每年至少组织或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10次以上。注重志愿服务宣传,曾获县级及以上媒体报道或志愿服务类表彰集体优先。
前两年内获得该奖项的单位不重复参评。
(四)福建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1.工作活跃,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2.认真落实数字共青团工作,以2015年3月30日为工作节点,团员信息录入工作情况将作为评选参考。
3.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团员青年模范带头作用。组建成立志愿服务队(站),能够经常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每年至少组织或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10次以上。注重志愿服务宣传,曾获县级及以上媒体报道或志愿服务类表彰者优先。
4.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
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5.团支部(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6.获得过市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称号或其他县处级(含)以上组织授予的荣誉。
已经被推报为“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总支)。前两年内获得该奖项的单位不重复参评。
二、申报办法
1.推报。各分团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符合条件的集体或个人,并对推荐人选(集体)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所在单位党委的意见,于3月16日前将推荐人选(集体)申报表报校团委。
2.评选。校团委收集汇总相关材料,组织评审,提出初步人选(集体)名单,报党委审核公示。
联系人:洪妍妮、梁毅
联系电话:6180684
附件:
1、2014度“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2、“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3、“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4、“福建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共青团集美大学委员会
2015年3月9日
附件1
2014年度“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2014年度“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2014年度“福建省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注:所属类别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非公企业、农村、社区、公立学校、民办学校、军队、新社会组织及其他。专职团干部指专门从事共青团工作,不兼其他工作的人员;兼职团干部指既从事共青团工作,又兼任其他工作的人员。
2014年度“福建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