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工作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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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实建发〔2009〕15号关于做好我校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验收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实践教学资源建设,保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质量与水平,总结建设成果,提高建设效益,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高职实训基地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9〕33号)精神,学校决定对2007年获江苏省立项资助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进行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目的1.为我校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高质量通过江苏省教育厅会同江苏省财政厅联合组织的验收做好准备。

─1─2.促使各学院进一步重视实验室建设工作,加强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形成一批改革创新成效显著、示范辐射性强的建设成果,不断推进学院间实验室资源开放共享,全面提升我校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验收对象2007年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并获资助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具体如下:1.计算机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负责人:杨庚;所在学院:计算机学院);2.物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负责人:李兴鳌;所在学院:理学院)。

三、验收时间2009年10月20日前。

四、验收依据与标准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5〕1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指南的通知》(苏教高〔2006〕7号)等文件要求,对照建设要求和验收标准,检查总结建设方案执行情况和建设成效,尤其是在推进优质资源共享以及示范辐射等方面的建设成效。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标准见附件1。

对照验收标准,综合评分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为验收通过。

─2─五、验收程序验收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1. 学院申报阶段:学院对照验收标准和建设目标,总结本院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的建设成效,填报相关申报材料。

2. 网上评议和现场考察阶段: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评议和现场考察。

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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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建发〔2016〕12号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及优质在线开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江苏省“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要求,加强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在线开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的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推进优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共享,现就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及优质在线开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深度融合、创新引领、应用驱动、共建共享”的原则,以共享应用为导向,以信息技术为牵引,以创新人才培养为主线,以共建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为重点,以共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为核心,突出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要地位,有效营造开放共享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环境,推动我校实现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管理与支持服务的信息化,满足多学科专业、多学校和多地区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需要。

二、建设任务和内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以最大化实现各种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共享为主要目标,集实物仿真、虚拟资源、创新设计、智能指导和教学管理于一体,具有良好自主性、交互性、可扩展性和安全性,可为在线开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提供互联的标准接口,通过会员制和资源积分管理为用户提供统一的访问接入服务。

(一)建设任务解决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环境建设中的共性关键技术,按学科分类建设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制定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学科专业建设标准和规范,遴选一批优质在线开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通过若干学科的虚拟实验教学资源建设和应用示范,在虚拟实验教学领域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支撑体系,服务创新型人才培养。

(二)建设内容1.资源建设(1)优质在线开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库建设。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分为软件共享虚拟实验、仪器共享虚拟实验和远程控制虚拟实验等三大类。

实验教学工作规程

实验教学工作规程
第七条 实验室要重视实验教材的建设,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必须有符合实验大纲 要求的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其他课程的实验都要有相应的实验讲义或实验指导书。
第八条 实验教材建设是学校教材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实验教材的内容应随着科 学技术的发展,及时更新补充新内容新知识,努力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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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实验指导教师应认真做好实验课的备课,撰写教案,积极协助实验室管理 人员做好课前仪器和材料的准备工作;实验开始前,应检查学生预习情况;实验时应认 真负责、主动巡视、随时指导、规范教学;实验结束后,应检查原始数据,认真批改实 验报告,对不符合教学要求的报告应退回令其重做。
第七条 实验室要在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的前提下,积极承担科研任务,有条 件的实验室还应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努力提高实验 教学水平、改善实验教学条件。
第八条 完成仪器设备的管理、日常维护、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处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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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状态,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 第九条 加强实验室的管理,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实验室要制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的范围 (一)实验教学文件——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课程及项目,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 每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实验安排计划表,实际开出实验的记录,实验教学的考核办法, 实验报告,实验成绩,实验室开放记录等。 (二)实验设备——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帐卡,仪器设备使用维修记录,仪器设备 的技术资料,低值易耗品的分户帐、领用登记帐;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论证报告、订货 合同、说明书、安装验收报告、使用记录、损坏维修记录等资料;自制或改造的实验仪 器设备装置的合同书、验收报告等。 (三)实验室管理——学校和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文件、实 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实验室岗位责任制、各项管理制度;实验室专职人员工 作日志、实验室研究活动记录,人员考核记录,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实验室工作计划 与工作总结,研究论文、成果鉴定证书等。 (四)实验室经费使用——实验室硬件设备购置,实验元器件等低值易耗品与仪器 设备维修等经费支出情况的统计表或明细表,或其他项目的经费收支帐等。 二、实验室档案管理 (一)实验室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实验室工作档案,并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各种资 料。新建实验室要及时建立工作档案。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有责任、有义务及时做好有关事项的记录,并将有关资料提 供给档案管理人员。 (三)实验室根据工作档案的内容定期进行统计、整理、编目、立卷、归档,并妥 善保管。 (四)实验室管理人员有义务为校内主管部门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提供相关工作档案

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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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实建发〔2012〕3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各学院:10月9日上午,我校仙林校区一实验室因电烙铁短路引发意外,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强化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现要求全校所有实验室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重点排查防漏电、防水、防火、防爆、防中毒等可能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检查三废(废气、废水、废渣)排放是否符合安全环保规范,尤其要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等进行深入排查,切实防止因排查疏漏、化解不利而发生问题。

各实验人员务必遵守《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实验前须熟悉相关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否则不得进行实验。

为确保实验安全,请各学院于10月20日前完成实验室老化的电源线、电源插座(接线板)、电烙铁、电源开关等更换工作,其费用列支下拨各学院的设备维修费,并将更换情况填入《南京邮电大学仪器设备更换情况表》(附件1)。

各学院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全面、细致、严格的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确保责任、措施、人员三落实。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在安全排查中学院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报送保卫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等相关部门。

请各学院于10月20日前将《南京邮电大学仪器设备更换情况表》(附件1)、《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2)报送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仙林校区行政办公南楼248室;联系人:郭盛;联系电话:85866390),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guos@。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主页文件下载区下载。

二○一二年十月十日主题词:实验室安全通知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2012年10月10日印发附件1:南京邮电大学仪器设备更换情况表实验中心名称:所属学院:(公章)填表人:实验中心主任(签字):附件2: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实验中心名称:所属学院:(公章)检查时间:填表人:联系方式:实验中心主任(签字):学院负责人(签字):。

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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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实建发〔2011〕20号关于认真做好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校实建发〔2009〕2号),学校近期组织了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

经各学院精心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学院审核、专家评审并公示、学校审定,共有132项开放实验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获准立项。

为更好地组织实施实验室开放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组织保障学院主管实验室建设工作的副院长应直接领导本学院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实验中心(室)主任负责开放实验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学院应定期对项目进行督促检查,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专家抽查,确保项目按时有效完成。

二、选题工作获得开放实验项目立项的学院应尽快依据学生的不同层次和要求,确定实验室开放的时间、地点,并将立项的开放实验项目简介、指导教师名单、拟指导学生人数、实验室开放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通过网络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布,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学生选题。

三、过程管理各实验中心(室)要加强对参加开放实验项目的师生的管理。

实验室工作人员要根据实验室开放计划及时做好仪器设备、实验耗材及实验环境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实验室开放时,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做好教学秩序、实验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做好开放实验记录。

各实验中心(室)对实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要有预案、论证,并向学生警示防范。

四、项目经费为保障开放实验项目的有效实施,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将在各实验中心(室)开放项目信息公布后划拨审定的材料消耗费的50%至立项的实验中心(室)。

下学期初,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将根据审定的开放实验项目完成情况,按照《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划拨开放实验项目工作量津贴和须补充的材料消耗费。

五、项目结题各实验中心(室)应要求学生在开放实验项目完成后,向指导教师提交实验报告或研究论文等实验成果。

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实建发〔2013〕40号
关于加强我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
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水平,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苏教高〔2012〕30号)精神,现要求完善我校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1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信息平台。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平台建设要求:确保网站能够正常浏览,有专人负责网站维护、更新工作。

具有丰富的与实验教学内容、实验教学过程、实验室管理相关的电子化资源,实现实验室开放、互动。

基本
实现实验教学、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管理信息化。

请按照平台建设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并填报《南京邮电大学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网址汇总表》(见附表)。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信息平台的建设情况将做为我校实验室建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省教育厅及我处将对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做不定期检查。

请相关学院于2013年11月15日(星期五)前将《南京邮电大学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网址汇总表》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建设管理科(仙林校区行政南楼247室)。

联系人:郭盛;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在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主页文件下载区下载。

附表:南京邮电大学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网址汇总表
二○一三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实验室信息平台建设
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2013年11月8日印发。

学院实验室工作委员会章程制度

学院实验室工作委员会章程制度

学院实验室工作委员会章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我校实验室工作保障体系,进一步促进实验室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水平、实验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更好地发挥实验室在教学、科研中的作用,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设立学院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实验室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在主管副校长领导下,负责研究、指导全校实验室工作的审议、咨询机构。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研究国内外高校实验室工作发展趋势和我校实验室工作发展现状,总结交流实验室工作经验,促进实验室工作的开展。

工作职责包括实验室规划与建设、实验室规章制度建设、实验人员队伍建设、实验室绩效管理、共享平台建设等方面。

第四条实验室规划与建设1.负责审议学校及学院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对实施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负责学校实验室、各级各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实验室、科研平台建设项目的评审、检查与推荐。

3.负责审议学校及学院实验室设置调整方案。

第五条负责审议涉及全校性的实验室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各学院、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管理细则。

第六条负责审议实验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并对各学院、有关部门的实验队伍建设进行指导。

第七条负责审议各学院、有关部门的实验室工作绩效,负责实验室评优工作。

第八条负责审议大型精密仪器共享平台建设规划,并对共享平台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三章组织形式第九条委员会一般由以下成员组成:(1)校领导;(2)相关部门负责人;(3)专家代表。

第十条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验室工作经验。

第十一条委员会由11-15人组成,其中设主任委员1名,委员若干名。

主任委员由主管副校长担任,成员包括学校资产设备处、后勤管理处、科研创作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负责人以及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或者中心主任提名的人员组成。

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工作章程(精选五篇)[修改版]

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工作章程(精选五篇)[修改版]

第一篇: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工作章程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工作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提高我校实验室建设工作的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投资效益,提升实验室建设水平,确保为教学、科研和技术服务提供实验条件,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有关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学校成立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

第二条学校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是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工作的审议、决策和监督机构,致力于发挥实验室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中的支撑与骨干作用,发挥学校整体优势,优化配置学校资源。

第三条我校实验室分为教学实验室和学科科研实验室两大类。

教学实验室主要承担本科和研究生实验实践教学任务,兼顾科研;学科科研实验室依托学科建设,主要承担科研任务,兼顾研究生实验实践教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实验任务。

第四条为使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正常、有序、高效地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组成第五条校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由校长担任,副组长1名由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小组成员由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部、人事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校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秘书单位设在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协调处理日常工作,对实验室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责任向学校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报告并落实相关指示精神。

第七条在学校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学院成立院实验室建设小组,负责贯彻执行学校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的决议,负责领导本学院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

学院实验室建设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实验室建设工作的学院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有关学科专家组成。

第三章职责第八条校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法令。

(二)确定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三)审议学校实验室体制改革、实验室重大调整等方案。

南京邮电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等学校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主要基地,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场所,实验室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实验室隶属学校管理,任何部门需新建、撤消或更名实验室,都必须提出申请,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条实验室工作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并根据需要和可能,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产品开发与对外技术服务工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四条实验室建设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学校发展统筹规划、合理设置、集中投资、分步实施、速见成效。

要做到技术队伍、仪器设备与科学管理协调发展,提高投资效益。

第二章任务第五条根据学校培养计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

不断完善实验指导书、实验教材等教学资料,安排实验指导人员,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第六条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不断吸收科学和教学的新成果,更新实验内容,改革教学方法,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七条根据承担的科研任务,积极开展科学实验工作。

努力提高实验技术,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以保障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科学实验任务。

第八条在保证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第九条完成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

第十条严格执行实验室工作的各项规范,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十一条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要求,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实验室建设。

第三章体制第十二条学校实验室分为教学、科研二种类型,实行校、院(系、所)两级管理体制。

学校有一名领导主管实验室工作,各院(系)有一名领导主管本院(系)实验室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实验室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和评审。

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

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

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实验室在科学研究、教学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然而,实验室建设难免存在一定的难题,如建设成本高、安全管理困难等。

为了更好地保障实验室的管理,南京邮电大学制定了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旨在提高实验室建设质量,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科研教学事业的发展。

一、实验室建设的规划和设计实验室建设是一个复杂而又细致的工程,需要经过充分的规划和设计。

为此,南京邮电大学制定了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设计标准,要求在实验室建设之前,充分了解实验室的使用需求和功能定位。

并通过专业设计单位对实验室进行全面规划,满足实验室的基本功能需求,同时也需要充分考虑实验室的安全问题,建立全面的安全保障机制。

二、实验室装修和设备采购实验室的装修和设备采购是实验室建设的重要环节。

南京邮电大学要求实验室装修和设备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实验室安全设计规范》和《实验室安全使用规定》的要求进行。

装修和设备采购的过程中需要按照实验室规划和设计标准进行,必须严格控制费用,做好节约用能和环保管理工作,杜绝盲目的奢侈浪费。

同时,在采购和清理实验室设备时,应当列出实验室设备清单和使用记录,使用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实验室设备的完好和安全使用。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事故总是防不胜防,而实验室的安全风险更是致命的。

南京邮电大学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定了一系列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其中,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硬件、软件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素质,确保实验室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还应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以便及时处理,保障实验室的安全和工作顺畅进行。

四、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实验室是危险和安全并存的地方,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和教育。

南京邮电大学要求所有的实验室工作者必须接受实验室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操作的规程制度和安全防护的教育,加强对实验室尘毒物的管理和控制,提高实验室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为实验室的建设和安全运行提供保障。

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实建发〔2013〕3号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2013年工作要点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将按照学校党政工作要点,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坚持正确方向,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导工作;坚持围绕中心,在服务发展上有新作为;坚持突出主题,在促进和谐上有新成效;坚持机制创新,在加强自身建设上有新举措。

通过不懈努力,推动我校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师生营造更好的教学、科研环境和实验条件,为学校的内涵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建设美丽南邮作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以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主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健全资源共享机制为重点,以提高实验队伍水平为关键,不断创新建设模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拓展实验室管理和服务平台,完善建设体系,努力在建设理念、体制改革、队伍建设、运行管理、资源共享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为学校建设成多科性、教研型、国际化,特色鲜明,在信息科学和技术领域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坚实支撑。

二、2013年工作总目标坚持一个原则:“突出学科优势,合理调整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科学管理,促进开放共享”的原则。

实施两大工程:实验平台建设提升工程和实验队伍水平提高工程。

构建三大体系:公共基础实验平台、学科专业实验平台、科技创新实验平台和贵重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构成的“3+1”实验平台体系;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体系;学校、学院、实验中心三级仪器设备管理体系。

三、2013年主要工作(一)坚持学习,完善制度,确保服务发展能力有提高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

学校实验室领导小组(2024)

学校实验室领导小组(2024)

引言:学校实验室领导小组是为了确保实验室科学研究和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而成立的。

该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实验室主任、实验室安全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制定实验室管理制度、组织实验室安全培训、监督实验室安全运行等任务。

本文将从实验室领导小组的角色和职责、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培训、实验室安全监督以及实验室发展规划五个大点进行详细阐述。

概述:学校实验室领导小组是学校中负责实验室管理和安全工作的组织。

该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担任组长,实验室主任、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和相关专家教师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实验室管理制度,组织实验室安全培训,监督实验室安全运行,并制定实验室发展规划。

下面将详细阐述学校实验室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

正文内容:1.实验室领导小组的角色和职责1.1为实验室安全工作负责1.2制定实验室管理制度1.3组织实验室安全培训1.4监督实验室安全运行1.5制定实验室发展规划2.实验室管理制度2.1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2.2实验室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执行2.3更新和修订实验室管理制度2.4推广实验室管理制度的经验和成果2.5加强与其他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的交流与合作3.实验室安全培训3.1设计安全培训计划3.2组织实验室安全培训讲座和研讨会3.3安排实验室规范操作培训3.4提供实验室事故应急处置培训3.5开展实验室安全意识教育活动4.实验室安全监督4.1建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4.2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4.3妥善处理实验室安全隐患4.4向实验室提供安全管理咨询和指导4.5加强实验室安全信息的收集和分析5.实验室发展规划5.1制定实验室设备更新和维护计划5.2提升实验室科研能力和创新水平5.3推动实验室与产业合作5.4促进实验室间的协同发展5.5加强与国际实验室合作与交流总结:学校实验室领导小组在实验室管理和安全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制定实验室管理制度、组织实验室安全培训、监督实验室安全运行以及制定实验室发展规划等措施,可以确保实验室科学研究和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师生的安全和实验室的可持续发展。

实验室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实验室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实验室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一、工作职责1.制定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实验室工作有序进行。

2.负责实验室的规划、建设和改造工作,确保实验室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良。

3.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维护和报废等管理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4.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理实验室安全事故。

5.负责实验室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提高实验室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6.定期对实验室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二、工作流程1.规划与建设:根据实验室需求和学科发展,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包括实验室布局、设备配置、环境要求等。

按照规划进行实验室建设和改造工作。

2.仪器设备管理:根据实验室需求,制定仪器设备采购计划,按照采购程序进行设备采购。

设备到货后进行验收,建立设备档案,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保养。

对报废设备进行处置,及时更新设备管理清单。

3.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组织实验室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人员管理:制定实验室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定期对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建立人员档案,记录人员基本信息和工作表现,作为人员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5.总结与评估:定期对实验室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

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为实验室的持续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三、工作要求1.领导小组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建立完善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联系与合作,共同推进实验室工作。

3.注重工作细节,确保各项管理工作落实到位,提高实验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高校实验室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

高校实验室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

高校实验室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高校实验室管理领导小组是负责实验室管理工作的核心团队,由一群专业素质高、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组成。

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协调和管理实验室的日常运行,确保实验室的安全、效率和规范。

以下是高校实验室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及其具体内容:1. 实验室管理规划与制定:实验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确保实验室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计划有序。

2. 实验室设备采购与维护:实验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实验室设备的采购、维护和更新,确保实验室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3. 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紧急应对预案,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4. 实验室人员管理:实验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实验室人员的招聘、培训和管理,确保实验室人员的素质和技能符合实验室管理的要求。

5. 实验室预算管理:实验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实验室的预算和资金管理,确保实验室运行经费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6. 实验室质量管理:实验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实验室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实验和研究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 实验室对外合作与交流:实验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验室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拓展实验室的合作伙伴和资源渠道。

8. 实验室管理宣传与推广:实验室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实验室管理宣传和推广工作,宣传实验室的管理理念和实验室管理的成果。

高校实验室管理领导小组的成员通常包括实验室主任、实验室管理主管、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等,他们各自负责实验室管理的不同方面,共同协作实现实验室管理的高效运行。

实验室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需要高度的责任心和管理能力,只有实验室管理领导小组的团队合作和管理经验丰富,实验室管理工作才能更加顺利和高效。

《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

《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

《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实验室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进程,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益,尽早建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水平较高的实验教学和管理体系,按照《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工作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1.校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对学校实验室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和评审。

2.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作为职能部门,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工作。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会同教务处协调处理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的相关事务,协助科技处、研究生部协调处理重点实验室、学科实验室建设的相关事务。

3.各院(系)有一名领导主管本院(系)实验室建设工作,院(系)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院(系)实验室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论证和评审,提出建议。

二、工作程序1.制定规划。

根据学校发展总体规划要求,本着统筹规划、合理设置、集中投资、分步实施、速见成效、资源共享、提高效益的原则,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组织制定学校实验室建设中长期规划,经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执行。

2.制定年度计划。

根据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以及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的需要,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组织制定学校年度实验室建设计划,经校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执行。

3.立项实施。

实验室建设计划的实施实行项目管理制。

(1)院(系)依据校年度实验室建设计划成立相关项目组。

项目组在认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该实验室建设方案,并填写《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院(系)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后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专家对建设方案进行论证。

(3)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由项目组负责人就批准建设内容,填写《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仪器设备计划申报表》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4)获准的建设项目,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所批经费拨入相关立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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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工作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提高我校实验室建设工作的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投资效益,提升实验室建设水平,确保为教学、科研和技术服务提供实验条件,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有关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学校成立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

第二条学校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是负责学校实验室建设工作的审议、决策和监督机构,致力于发挥实验室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中的支撑与骨干作用,发挥学校整体优势,优化配臵学校资源。

第三条我校实验室分为教学实验室和学科科研实验室两大类。

教学实验室主要承担本科和研究生实验实践教学任务,兼顾科研;学科科研实验室依托学科建设,主要承担科研任务,兼顾研究生实验实践教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实验任务。

第四条为使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正常、有序、高效地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组成
第五条校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由校长担任,副组长1 名由分管实验室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小组成员由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部、人事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校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秘书单位设在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协调处理日常工作,对实验室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责任向学校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报告并落实相关指示精神。

第七条在学校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学院成立院实验室建设小组,负责贯彻执行学校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的决议,负责领导本学院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

学院实验室建设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实验室建设工作的学院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有关学科专家组成。

第三章职责
校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职责: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法令。

确定学校第八条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审议学校实验室体制改革、实验室重大调
整等方案。

审议学校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布
局规
(四)
划。

五)审议、评定实验室建设重大项目及其经费分配方案。

(六) 审议、评定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级重点实验室(含工程中心),确定推 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含工程中心)名单。


究审议实验师资队伍建设及管理机制改革规划,对实验技术人员的定编、进 考核等提出参考意见和建议。

审定各类实验室奖项的评定标准和办法,评定各类与实验室相关的奖项。


展实验室工作专题调查和研究, 对加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提出指导意见和建 议。

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责: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职责: 1. 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拟定全校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报学校实验室 建
设领导小组审议。

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全校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负责组织并会
同教务处、研究生部开展实验室建设方案的评审、报批、实施、验 配合科技处做好重点实验室(含
工程
中心)建设方案的评审、报批、实施、验收
负责全校实验室所需仪器设备的采供与管理,实验室自制设备的管理。

负责建立健全各项实验
室管理制度。

负责实验室开放管理工作, 负责实验室信息管理网络的建设和大型仪器设备共享 平台的建立。

8. 负责组织实验室各类信息的统计报表工作。

9. 负责组织实验室管理的评估与评奖工作。

负责组织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工 作,并将评审结果
报学校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审批。

负责组织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 中心申报工作,并将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申报名单报学校实验室建设领导 小组审批。

10. 配合人事处进行学校实验中心(室)的机构设臵与调整的管理工作,提出实验中 心(室)设立及调
整的建议方案。

11. 配合人事处制定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办法和实验技术人员的定编办法, 协助人事处 做好实验技术人员
的定编及考核工作。

12. 参与实验用房的调配工作。

(二) 教务处职责:
1. 负责本科实验教学的管理、评估与评比工作,开展实验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 适时督促、检查本科
实验教学任务的实施状况和评定实验教学质量,总结交流经验,研究 探讨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实验技术水平的措施。

2. 负责本科实验教学业绩的考核,协助人事处做好实验教师的定编、配备、培训、 考核及职务聘任工
作。

(七)
修、培训、 (八)
(九)
第九条
2. 收等工作。

3. 等工
作。

4. 5. 7.
负责拟定全校重点实验室(含工程中心)发展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

负责组织重点实验室 (含工程中心) 建设方案的评审、 报批、实施、验收等工作。

负责组织省部级、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含工程中心)申报工作,并将推荐申报名 单报学校实验室建设领导
小组审批。

负责组织校级重点实验室(含工程中心)评审工作, 并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审批。

4. 负责重点实验室(含工程中心)的评估与考核工作。

(四) 研究生部职责:
1. 根据学校发展规模、 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及研究生教学的要求, 会同实验室建设与 设备管理处拟
定全校学科科研实验室发展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

2. 参与学科科研实验室建设方案的评审、验收及学科科研实验室的评估与评比工
作。

3. 负责研究生实验教学的管理工作。

(五) 人事处职责:
1. 负责实验师资队伍(含实验教师、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 人)的建设与管
理工作。

2. 负责实验室的机构设臵和调整的管理工作。

(六) 财务处职责:
1. 负责监督审核各类实验室投资计划的执行和实验室相关经费的使用, 参与对实验 室相关经费的
使用绩效考评工作。

2. 负责实验室建设及实验教学、科研相关经费的财务账目管理工作。

(七) 后勤管理处职责:
1. 负责全校实验用房的基本建设、调配与管理。

2. 负责实验室环境改造项目的审核与验收。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制修订本章程, 须经校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通过, 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批准。

第十一条 校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召开 1 次全体会议,研究和审议实验室 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 不定期召开部分成员会议, 研究和审议实验室工作方面的专项问题。

必要时,也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

第十二条 校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代表学校开展有关工作,应自觉维护工作的科 学性和公正性。

3. 负责做好各学院每年的教学实验经费的管理, 参与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方案的评 审、验
收工作。

4. 根据学校发展规模、 专业设臵及本科教学的要求, 会同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拟定
本科教学实验室的发展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

(三) 科技处职责:
1.
3. 2.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章程由学校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各成员单位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职责分工一览表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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