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卫星城市和中心镇创新发展的意见-甬政办发〔2015〕216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卫星城市和中心镇创新发展的意见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卫星城市和中心镇创新发展的意见甬政办发〔2015〕2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加快形成具有宁波特色的城市化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卫星城市和中心镇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其人口吸纳能力、资源集聚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城市化建设的决策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快卫星城市和中心镇创新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宁波市委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提升城乡治理水平的决定》(甬党发〔2014〕13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新型城市化规划(2014-2020)的通知》(甬政发〔2015〕69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提升城乡品质建设美丽宁波”行动计划的指导意见》(甬政发〔2015〕106号),准确把握经济新常态下卫星城市和中心镇发展的新内涵、新特征、新需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质升级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特色发展,坚持人文生态、绿色发展,坚持城乡一体、融合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进一步健全与小城市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扶持力度,破解发展瓶颈,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全面实现由“镇”到“城”的历史性跨越。
二、总体目标(二)到2020年,把卫星城市和中心镇建成城市功能基本完善、地域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空间布局合理、治理体系健全、产业和人口吸纳能力强、疏解中心城区功能和以城带乡成效显著的新型现代化小城市和区域经济文化中心,成为我市推进新型城市化的重要平台,全面深化改革的试验基地,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节点和引领区域经济转型发展的示范高地。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大项目谋划生成的指导意见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大项目谋划生成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12•【字号】牡政办发[2008]50号•【施行日期】2008.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大项目谋划生成的指导意见(牡政办发〔2008〕5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快大项目谋划生成步伐,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全市经济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项目谋划生成的重点(一)围绕提升沿边开放水平谋划生成一批。
我市地处东北亚国际经贸大通道的重要节点,正面临国家"提升沿边开放"、全省加快推进对俄对韩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以及俄罗斯实施远东地区开发计划等重要机遇,对我市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十分有利。
要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和全省沿边开放龙头的相对优势,重点以建设301对俄经济带为平台,从打造电子信息、边境口岸等特色园区,完善"7+3"园区功能,建设木材精深加工、有机食品、新材料建材、生产加工外向型机电产业中挖掘培育项目;以畅通陆海联运大通道为平台,从完善大运量、集装箱、散货口岸集散中心,构建铁路、公路、民航、陆海联运等立体交通网络,开通借助俄罗斯港口转运朝、日、韩及欧美国家和地区的外贸通道中挖掘培育项目;以做大做强临岸经济为平台,从创建综合保税区、搞活互市贸易区,完善保税仓储、进出口加工、转口贸易等服务功能区中挖掘培育项目。
(二)围绕加快煤电化基地建设谋划生成一批。
牡丹江是全省6个煤化工基地之一,炼油、煤化工有基础,且毗邻鸡西、七台河两大煤城和煤炭资源丰富的俄远东地区,有丰富的水、风、电等资源。
我市已探明煤炭储量5.4亿吨,潜在资源量11.8亿吨,水能蕴藏量176万千瓦,可利用风能300万千瓦,具备发展煤电化产业的良好条件。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村镇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村镇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08•【字号】甬政办发[2014]94号•【施行日期】2014.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村镇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甬政办发〔2014〕94号)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全市城乡一体化进程,切实改变当前村庄布局分散、人口集聚度不高、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现就加快推进我市村镇规划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凝聚共识,切实加强村镇规划工作做好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是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中亟需重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14〕3号)精神,强化城乡规划统筹,优化镇村空间布局,加快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中心村集聚,工业向园区集中,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规划建成区集中,土地等资源要素向高效集约利用方式转变。
牢固确立先规划后建设的理念,充分认识村镇规划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村镇规划工作,进一步强化村镇规划在村镇建设发展中的龙头作用。
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村镇规划制定、实施和监督的责任,把改进和加强村镇规划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对各级政府社会经济发展的考核指标,确保工作职责、人员、经费落实到位。
二、统盘考虑,调整完善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当前,我市农村村庄布局比较散乱,自然村多、规模小,这不利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不利于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不利于高效集约利用土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确保到2016年自然村缩减10%的目标要求,合理撤并,因地制宜,认真分解落实任务,下决心解决村庄布局“低、小、散”和基础设施投入不经济、不可持续等突出问题。
调整完善县域村庄布局规划,要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与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相衔接,按照“五个一批”的要求,全面融合一批城中村、园中村和城郊周边村,合并集聚一批零星分布的自然村、空心村,保护开发一批生态自然、乡村文化特色鲜明的古村落,整治提升一批中心村、规划保留村,搬迁减少一批偏远贫困及地质灾害多发等不适宜于人居的村庄。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1.06•【字号】苏府[2014]156号•【施行日期】2014.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2014]156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11月6日关于进一步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精神,结合苏州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意义生产性服务业作为直接或间接为生产过程提供中间服务的服务性产业,既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发展先进制造业的关键环节。
生产性服务业的提升发展可以让我市广大制造业企业更加专注核心业务,提升产品附加值,降低经营成本,进而提升企业竞争力;对于促进我市产业结构由“两头在外”向两端延伸,实现稳增长与促转型的有机结合尤为重要。
当前,我市正处在增长速度换挡期、转型升级关键期,过去依靠要素高消耗来维持高增长、凭借低成本劳动力实现低层次扩张的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
切实加快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既是构建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经济格局的必然选择,也是加快打造“苏州工业经济升级版”的迫切需要;既是我市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提高我市经济社会运行效率、在高平台上保持区域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战略举措。
二、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目标任务现阶段,我市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研发设计、软件、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融资租赁、人力资源服务等。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嘉定区实施“一村一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嘉定区实施“一村一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6.27•【字号】嘉府办发〔2023〕25号•【施行日期】2023.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嘉定区实施“一村一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嘉府办发〔2023〕25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关于嘉定区实施“一村一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6月27日关于嘉定区实施“一村一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为积极稳妥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就实施“一村一策”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思路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体制机制,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因地制宜探索发展集体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增强集体经济造血功能,推动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强化区级统筹作用,发挥镇级主导作用,因村施策,推进一部分基础条件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先富起来,带动大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富起来,逐步实现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富裕。
(二)基本原则1.党建引领,多元参与。
各级党组织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因地制宜推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领导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推动资金、项目、政策等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经济欠发达村倾斜,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10]83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正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10〕83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循环经济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特征,符合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缓解资源和环境约束矛盾,调整产业结构,有效应对后金融危机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快我省循环经济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方针,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以发展区域循环经济为突破口,在生产、流通、消费领域全面推进循环经济,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十二五”末,全社会循环经济发展达到新水平,区域循环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产业循环经济发展得到新提升。
在“减量化”方面,加大传统产业提升改造力度,发展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产业高新技术化,生产要素利用高效化,有效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在“再利用”和“资源化”方面,依靠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延长产业链,建立健全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实现资源利用循环化,循环产业园区化,消费方式节约化,人居环境生态化,充分节约和利用能源资源。
廊坊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全市工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廊政[2014]15号
廊坊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全市工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正文:---------------------------------------------------------------------------------------------------------------------------------------------------- 廊坊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全市工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廊政〔2014〕15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八届六次全会以及市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激发全市工业发展活力,增强发展动力,现就2014-2017年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绿色、高端、率先、和谐”的发展定位,按照打造环保产业城市要求,紧紧围绕工业转型升级的主线,大力实施“323产业升级壮大计划”和“1511重点培育工程”,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强化项目建设,加大技改力度,促进两化融合,化解过剩产能,改善发展环境,形成以高新技术企业为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导、传统产业为基础、特色基地和精品园区为载体的现代工业体系。
“323产业升级壮大计划”:优先发展生物医药、新能源和新材料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电子信息和高端装备制造两大优势产业,改造提升金属冶炼及压延、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和食品加工三大传统产业。
“1511重点培育工程”:重点培育一大“高地”、五大产业基地、十大精品园区、百家优势企业。
二、发展目标--产业结构优化。
到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由2013年的36.3%提高到41.7%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由2013年的18.85%提高25%以上。
--规模总量扩大。
到2017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增速以现价测算)。
--规上企业增加。
到2017年,全市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超过600家。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13•【字号】•【施行日期】2012.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为大力推进工业强市战略,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更好地发挥工业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工业强省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坚持工业强市战略不动摇,围绕做大做强工业经济,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工业聚集区、开发区为平台,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动力,着力构筑沿海临港工业、县域工业、中心城区工业“三大板块”,壮大提高石油化工、管道装备、机械制造“三大主导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形成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全市工业经济实现科学发展、良性发展、持续发展,大力提升工业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发展转型并重原则。
突出做大做强全市工业,正确处理工业经济增长与结构、质量、环境、安全的关系,以产品创新、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为动力,推进全市工业发展方式向质量效益型、科技创新型、集约高效型、安全环保型转变。
(二)坚持科技创新原则。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鼓励引导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产品质量提高,实现全市工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三)坚持沿海突破原则。
充分发挥沿海优势,以建设全省重要经济增长极为契机,以综合大港建设为龙头,加快沿海经济开发建设,大力发展临港工业,实现沿海工业率先突破,提高龙头带动能力。
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包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27•【字号】包府发[2011]87号•【施行日期】2011.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包府发〔2011〕87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为促进全市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21号)和《中共包头市委员会、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包党发〔2010〕2号)精神,结合国家和部分省市城乡统筹试点城市的经验和做法,现就我市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完善转移进城农牧民的政策待遇(一)鼓励农牧民进城进镇落户。
所有进城进镇落户的农牧民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就业、养老、医疗、社会救助、教育、卫生、住房等各项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待遇。
本市农牧民进城进镇落户后,其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国家惠农政策性补贴不变,集体收益分配等政策不变,并在10年过渡期内继续享受原有农牧民身份的计划生育优惠、奖励等政策以及孕产妇补贴政策。
(二)严格控制市内外居民迁入我市农村牧区落户。
二、建立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加大城乡规划统筹力度(三)建立城乡一体的规划管理体制。
建立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和集中统一的市域规划管理体制,形成全市统筹规划布局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公用事业和社会发展项目的城乡建设新格局,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设施的共享度。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金政发[2013]81号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正文:----------------------------------------------------------------------------------------------------------------------------------------------------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金政发〔2013〕81号)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经济稳定增长的意见》(甘政发〔2013〕75号)精神,准确把握当前经济形势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确保全市经济稳定增长,努力实现全年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贯彻落实宏观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3〕87号),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进一步加大市级工业强市等专项资金向中小微企业的倾斜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技改贴息等支持政策,做好规下企业入规工作,力争年内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家。
切实抓好全市金融工作会议上签订的共计346亿元信贷协议的跟踪落实工作,力争全年累计发放中小微企业贷款40亿元,同比增长40%。
(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县区政府)(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加快发展光伏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
围绕建设千万千瓦级风光电基地,加快推进恒基伟业100兆瓦、艾力克100兆瓦、北京国能50兆瓦、中国风电50兆瓦光伏发电,三峡新能源金川区马岗49.5兆瓦和永昌县黄毛坡49.5兆瓦风力发电等在建风光电项目进程,做好金川集团公司2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剩余100兆瓦并网工作,积极协调做好北京国能风光能源科技公司永昌露泉4.95万千瓦风力发电、协和风电投资有限公司永昌西滩4.9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力争再开工建设风光电50万千瓦,年内风光电并网规模达到100万千瓦。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1.03.15•【字号】苏财基层〔2011〕7号•【施行日期】2011.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财基层〔2011〕7号各市、县(市)财政局: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意见》江苏省财政厅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更好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构建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政监督“四位一体”建设,提高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我省乡镇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的重要性乡镇财政是最基层的一级财政,是财政工作体系的基础。
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省乡镇财政日益壮大,工作水平明显提高,在巩固基层政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我省城乡统筹发展和公共财政建设步伐的加快,乡镇财政承担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乡镇财政工作对全局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但在思想认识、职能定位、机构队伍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相适应的问题,制约了乡镇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
必须看到,在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我省乡镇财政在服务政府有效履行职能、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贯彻落实财政政策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基础保障作用。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因此,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工作,既是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深化财政改革的必然要求,对于促进我省农村的改革和发展、提升财政工作的整体水平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某某市关于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某某市关于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加快推进我市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到2025年,各县区综合实力显著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持续增强,基本实现县域城镇化率、城乡居民收入、二三产业比重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产业集群发展、城乡人居环境、县级基本财力、基础设施水平显著提升,现代产业体系、新型城镇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全面突破。
县域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示范县带动作用显著发挥,成功创建省级县域经济“三起来”示范县。
到2025年,示范县生产总值超60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40亿元;其他县区生产总值分别超500亿元、400亿元、40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力争达到30亿元、16亿元、20亿元。
县域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
到2025年,各县城镇化率力争达到50;其中,示范县县城常住人口超30万,带动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0,城镇化质量显著提升。
县域民生保障持续改善。
持续保持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高于GDP增速、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民生领域投入占财政支出的70以上。
到202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000元以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3000元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二、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县域经济发展高质量。
市直有关部门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各县区制定工作方案,发挥主体作用,狠抓工作落实。
二是坚持项目带动。
把项目作为重要抓手,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任务,加强谋划,建立重大项目库,坚持重大项目推进六项机制,实施100项重大工程和1000个重大项目,总投资10000亿元。
三是开展督导观摩。
每季度以产业集聚区为重点,组织开展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督导观摩,对照年度目标和季度进度进行现场督导,推广交流典型经验。
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飞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飞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4.03•【字号】宜府发〔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飞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宜府发〔2018〕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关于推进飞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4月3日关于推进飞地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统计局八部委《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地区〔2017〕922号)、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发〔2017〕3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四年翻一番决战工业八千亿的实施意见》(宜发〔2017〕28号)精神,大力实施“产业兴市、工业强市”战略,鼓励各地创新工业园区(开发区)体制机制,打破地域界限,建立双赢的合作方式和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全市各类园区(含工业园区、大数据产业园等)优化资源配置和项目合理布局,实施“飞地经济”,推动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形成全市一盘棋的整体产业分工格局,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内涵宜春“飞地经济”发展模式,指飞入地(项目承接地)和飞出地(项目招引地)间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有机结合双方优势,共同确定“飞地”项目,共谋经济发展。
将资源和产业配套等条件受限的飞出地招引项目落户条件相对较好的飞入地。
全市各县(市、区)新招引的锂电原材料生产项目落户宜春经开区和袁州区工业园;鼓励新招引的大数据产业项目落户宜阳新区大数据产业园(智慧经济产业特色小镇);鼓励与锂电新能源产业相关的项目落户宜春经开区;鼓励各县(市、区)按照全市产业布局,将新招引的重大项目落户到各地首位产业布局的工业园区(开发区)。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区夜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邢政[2010]21号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区夜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区夜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邢政〔2010〕21号)桥西区、桥东区、邢台县人民政府,开发区、七里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夜经济的指导意见》要求,为进一步丰富市民夜生活,促进夜间消费,推动夜经济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培育特色街区、完善城市服务功能、促进夜间消费为重点,以延长夜间营业时间、规范夜间消费市场为手段,按照“政府推动、政策激励和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通过形式多样的夜间消费活动,逐步培育市民夜间消费习惯,不断丰富市民夜生活,打造独具特色、健康时尚、业态多元的邢台夜经济。
二、工作目标从2010年起至2014年底,力争用5年时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900亿元,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每年多增3-5个百分点,夜经济零售总额占市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20%以上;搭建包括购物、餐饮、文化、休闲等高品位、高标准、上规模的专业或综合类大型夜经济载体4-6个。
三、工作重点(一)延长营业时间,促进夜间消费鼓励和引导商贸服务企业,根据夜间消费特点,拓展服务项目和内容,调整经营结构和促销手段,繁荣夜间消费市场,形成业态丰富、功能齐全、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的夜间消费格局,满足不同层次夜间休闲购物需求。
1.鼓励天天便利、福美多、永和豆浆、加州牛肉面、德克士、肯德基等连锁店实行24小时营业。
2.引导大洋百货、银座商城、辰光超市、家乐园购物广场等大型商贸企业和邢州、金能、民俗园、辰光、新光、起源小厨、天桥庄园、光真楼等餐饮企业,将营业时间逐步延长至22时,形成消费链条,进而影响和带动步步登高、三剑茶社、上岛咖啡、嘉年华等休闲、娱乐、保健行业经营场所相应延长营业时间,方便市民夜间消费。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街道办事处工作的指导意见-哈政发[2013]4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街道办事处工作的指导意见正文:----------------------------------------------------------------------------------------------------------------------------------------------------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街道办事处工作的指导意见(哈政发〔2013〕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为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和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切实加强基层社会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办事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街道办事处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民生、服务百姓为宗旨,以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居民文明素质为重点,转变工作职能,创新加强社会管理,加快建立与现代化、国际化大城市相适应、与居民群众期待要求相符合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为实施新战略、实现新跨越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按照依法行政、协调管理、责权一致、高效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明晰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赋予相应管理权限,保障经费供给,确保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落到基层。
(三)目标任务。
以居民工作为基础,以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为重点,建立起政府主导、社区居民自治、驻区单位及社会组织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工作运行机制,将辖区建设成为社会稳定、干净整洁、生活方便、文化繁荣、经济发展环境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群众满意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二、街道办事处的性质和主要职责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市、区人民政府的授权,在本辖区内行使统筹区域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实施城市管理、组织公共服务、指导社区建设的管理和服务职能。
其具体职责是:(一)城市管理。
负责辖区内(重点为背街背巷、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庭院和小区)市容环境卫生、小型市政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日常管理、监督和维护以及冬季清冰雪管理工作,并对辖区内物业小区、单位庭院上述相关工作进行监督;负责辖区内除市、区(含开发区)城管(建设)部门管辖范围以外道路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门前四包责任制实施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市场摊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动员、协调调动、督促检查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责“城中村”、“城边村”、“散居区”、城乡结合部等边缘地带的城市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供热单位综合信用信息采集,并受托对室内温度进行现场测温;负责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等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负责对辖区内所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基础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房屋安全普查、危房督修、维稳听证、房屋征收信访稳控工作;协助爱卫会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健康教育和除害防病工作;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辖区内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进行质量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并协助主管部门督促整改;协助环保部门做好环保宣传、监督和违法排污行为的排查工作;协助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排查工作,及时将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信息向辖区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配合市、区相关部门做好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职责。
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的意见-银党发[2008]4号
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的意见正文:---------------------------------------------------------------------------------------------------------------------------------------------------- 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的意见(银党发[2008]4号)为了深入推进“兴工强市”战略,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市委、市政府对2001年以来制定的扶持工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并对部分政策条款进行了调整完善。
现将经过梳理和调整完善后的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予以发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名牌产品奖励与国际标准认证资助l、市政府对获得名牌产品的生产企业给予奖励。
其中,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得宁夏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鼓励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宁夏以外的中国名牌和省级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到银川生产。
在银川贴牌生产两年以上的,市政府分别给予贴牌生产企业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银川投资建厂且实际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府分别给予生产企业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国际标准认证资助。
企业通过FDA等国外权威机构认证的,一次性资助15万元;通过GMP认证的,一次性资助10万元;通过国际标准系列认证(IS014001及以上)的,一次性资助5万元。
二、技术创新与新产品开发扶持4、支持企业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平台,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新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支持。
政府的重点科技研发项目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倾斜。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1.21•【字号】绵府办发〔2016〕66号•【施行日期】2016.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绵府办发〔2016〕6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城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绵阳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21日绵阳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主动参与成渝、成德绵等经济区域间的合作交流,构建统一的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县域经济发展推进机制,构建经济实力显著提升、社会民生持续改善、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区域发展新格局,结合绵阳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第七次党代会、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市七届政协一次会议的重大安排部署,抢抓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等机遇,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和多点多极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主体作用;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快形成分工合理、特色明显、优势互补的区域产业结构,推动各地共同发展、协调发展;改善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逐步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以及重点生态保护区的支持力度,全面提升县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水平,为建设幸福美丽绵阳奠定坚实基础,推动绵阳在全省率先实现次级突破。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空港经济支持空港物流园区发展的指导意见-鄂府发〔2016〕264号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空港经济支持空港物流园区发展的指导意见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空港经济支持空港物流园区发展的指导意见鄂府发〔2016〕264号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展空港经济的指导意见》(内政发〔2015〕130号),充分利用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下称空港物流园区)和鄂尔多斯伊金霍洛国际机场(下称鄂尔多斯机场)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发展条件,着力发挥空港经济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市转型发展,经市人民政府2016年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就我市加快发展空港经济、推动空港物流园区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抢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和“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战略机遇,以推动全市转型发展为引领,以口岸机场获批和国家综合保税区申建为依托,主动融入国家和自治区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战略布局。
按照“轻资产、高科技、外向型、新体制”的发展思路,坚持市场带动、政策引导,鼓励先行先试、改革创新。
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形成要素洼地,培育主导产业,将空港物流园区打造成带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和自治区空港产业重要的集聚区。
(二)基本原则——科学发展。
深入研究和遵循空港经济发展规律,立足当前、长远谋划,整体统筹、重点突破。
依托空港物流园区现有的基础和优势,差异发展、梯度发展和辐射发展。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涪陵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4.28•【字号】涪陵府发〔2020〕17号•【施行日期】2020.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涪陵新城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只有产业振兴,才能增强乡村吸引力,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向乡村聚集。
推进乡村振兴,要打牢夯实产业振兴这个基础。
近年来,我区乡村产业振兴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投入机制不健全、产业融合不深入、利益联结不紧密、乡村人才资源缺乏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9〕3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以及陈敏尔书记对涪陵提出的构筑绿色屏障、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家园“三篇大文章”发展任务的指示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市场导向、政府支持,融合发展、联农带农,绿色引领、创新驱动”原则,坚持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与城镇化联动推进,以实施乡村产业“十百千”工程为抓手,以“2+X”特色产业集群、特色产业强区、特色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以下简称“三特一品”)创建行动为重点,以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为平台,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推动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格局,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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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政〔2011〕41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大中小】发布人:xxzxwy 来源:时间:2011-11-16 10:30:08 浏览 437 人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快我市乡镇经济发展步伐,做大乡镇产业支撑,更好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引领“三化”协调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围绕建设中原经济区“三化”协调发展示范区、中原经济区综合实力领先城市和豫北区域性中心强市的总体目标,按照促强扶弱、分类推进、统筹兼顾、整体提高的原则,强化政策扶持引导,激发乡镇内部活力,以农业现代化、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为依托,以增加乡镇财政收入和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为目标,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专业园区建设、民营经济发展、特色经济培育为重点,以项目为抓手,结合各乡镇的资源禀赋、发展基础和发展潜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快发展,为实现“十二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既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按照我市《安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纲要》中提出的规划目标要求,到2015年,全市乡镇经济发展预期总体目标是:乡镇生产总值在2010年的基础上翻一番,达到18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乡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生产总值增速,达到32亿元;力争居民收入同步较快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6400元和10200元。
二、工作重点(一)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建立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机制。
继续大力实施“四大兴农计划、三大惠民工程、十大农业产业链、十大增效技术”,切实加快我市由农产品资源大市向农业产业化大市转变。
大力推进“六大引领示范区”建设,重点抓好以优质强筋小麦为主的粮食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提高粮食转化加工能力,把粮食产业做大做强。
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优质瓜果蔬菜、食用菌、花卉、牲畜养殖等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紧紧抓住国家加大对“三农”政策支持的机遇,集中力量大力扶持发展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农业综合经济效益。
深入开展农业产业化示范乡(镇)和特色农村经济先进乡镇创建,加快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主动融入大市场。
通过选择优势项目,制定优惠政策,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招商引资兴办农副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提高农业附加值。
(二)加快发展工业经济,全面增强乡镇经济实力。
鼓励乡镇大力发展工业经济,引导乡镇按照新型工业化的要求,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新上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广阔的新兴产业项目和龙头企业,依托产业优势、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竞相发展的特色乡镇、经济强镇。
一是抓专业园区,提升产业集聚发展能力。
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合理确定园区定位,突出园区的行业特色和产业特色。
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提高专业园区综合承载能力。
积极引导生产要素、企业向专业园区集聚。
对不具备建设园区的乡镇,要积极创新思路,探索“飞地经济”发展模式,鼓励乡镇之间或乡镇与产业集聚区之间联合建设园区,切实解决好乡镇发展经济的载体问题,实现经济发展上的“双赢”。
入园建设项目实现的乡镇级税收分成比例及重点指标统计归属,由乡镇、专业园区自主协商确定,财政、统计等有关部门予以确认。
二是抓项目,扩大发展规模。
要抓住当前国内外产业加快转移的机遇,发挥劳动力、农副产品、自然资源等优势,积极引进加工贸易、农产品深加工和资源开发项目,尽快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竞争优势。
三是抓民营经济,增强发展活力。
民营经济是乡镇经济的主体和生力军,是乡镇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希望所在,必须坚定不移地发展民营经济,切实放宽对民营资本投资的各种限制,清除各种不合理的门槛,着力培育有利于民营经济快速成长的良好环境;积极引进全国各地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到当地投资创业,努力形成聚集效应;鼓励和支持富裕起来的农民、农村能人、外出务工成功人士,大力兴办工业项目,迅速形成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塔基;筛选一批重点民营企业,实行重点帮扶,促其尽快上规模、上档次,加快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水平;把农产品加工业、劳动密集型工业和特色优势工业作为乡镇工业的重点,搞好系列产品开发,完善乡镇产业链条,增强乡镇产业的竞争力,建设富有特色的产业集群,带动乡镇经济发展。
(三)加快发展商贸旅游等重点产业,提升乡镇服务业发展水平。
按照“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优化结构、提升层次”的要求,搭建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第三产业发展平台,改变目前多数乡镇三产发展滞后的局面,促进乡镇经济协调发展。
积极开展家电、农机、汽车等消费品下乡活动,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鼓励有实力的连锁企业向农村市场延伸,建设一批面向农村市场的配送中心、超市和连锁农家店。
有条件的发达乡镇除大力发展物流、餐饮、住宿等传统服务业外,还要积极培育金融、保险、现代物流、职业教育、中介服务等新兴产业,提高发展意识,加快发展步伐。
要充分发挥部分乡镇旅游资源优势,深入挖掘乡镇域内丰富的人文、自然旅游资源,完善景区相关服务设施,进一步提高旅游观光价值,打造一批特色精品景区。
(四)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促进“三化”协调发展。
根据区位特点、资源禀赋、发展基础和环境容量,分层次、有重点地推动小城镇(乡镇)建设。
要围绕推进村镇整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对小城镇建设给予大力支持,从文化、教育、信息、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进一步增强乡镇发展的能力。
支持我市具有较好区位优势、较强经济实力、较好设施基础、较大发展潜力的中心镇,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争取进入全省100个试点中心镇行列。
推动水冶镇逐步发展成为产业集聚、经济发达、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新型小城镇,力争用3到5年时间使水冶镇发展到中小城市规模,成为安西区域经济中心。
对于不具备产业集聚基础的小城镇和集镇,要重点强化区域服务功能,为周边农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
对具有区位、资源、产业、文化旅游、生态环境等优势,特色明显且具有区域代表性的小城镇,通过发掘内涵,打造特色镇。
把小城镇建设与农业产业化、重点企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发挥集聚效应,促进资本与资源对接。
积极构建城市与城镇、城镇与乡村之间的“商品链”、“资金链”、“信息链”、“人才链”、“交通链”,突破行政区域之间、城镇之间、镇村之间的封闭状态,全方位促进城镇生产力发展,增强小城镇产业集聚效应、带动效应,使农民就业不出镇、务工不进城,就地城镇化。
(五)加快发展社会公益事业,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巩固义务教育制度,加大农村学校危房改造力度,继续深入实施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补助制度。
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整合农村各种教育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积极组织实施好“阳光工程”,加强对外出务工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和就业率。
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加大改水改厕力度,实现人畜分离,整治脏、乱、差现象。
提高乡镇卫生院和行政村卫生所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巩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加强农村文化和体育设施建设,切实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不断提高用于乡镇和村的比例,保证一定数量的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乡镇和村的文化建设。
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
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
加强乡村敬老院建设与管理,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
(六)坚持城乡统筹,提升乡镇综合承载能力。
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城乡经济协调发展之路,不断加大农村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改善乡镇产业发展条件。
一要积极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土地整理工程以及其它各种农业建设项目,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二要积极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安全饮水和发展沼气清洁能源,大力开展集镇和村庄绿化美化,不断改善农村生活条件,实现村容乡貌的大改观。
三要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力完善乡镇服务功能。
四要加快发展农村广播电视和通讯事业,建设农村文化科技活动场所,努力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五要进一步搞好农业社会化服务,构建比较完善的乡镇经济发展保障体系。
通过围绕农业产业产前、产中、产后的综合服务,努力造就以科技服务、信息服务、营销服务为主体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各县(市、区)要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乡镇经济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牢牢掌握加快发展乡镇经济的主动权。
各乡镇要集中精力抓好经济建设,明确发展目标,确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思路,强化招商引资,以项目带动促进经济发展。
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坚持经常深入到乡镇和企业,搞好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情况,调整工作思路,研究解决办法,为乡镇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
(二)加大扶持力度。
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加大对欠发达乡镇的扶持力度。
各级财政部门要运用财税杠杆,支持乡镇经济发展。
要认真落实财政扶持乡镇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采用直接投资、贷款贴息、担保等多种方式,重点帮助乡镇企业疏通资金渠道,支持乡镇企业做大做强。
各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要向乡镇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倾斜,让更多的乡镇企业获得更多的发展空间。
各有关部门要为乡镇创业者提供多方面的政策扶持。
要充分利用好各类专项资金,市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促进贫困乡村改变落后面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各级政府要采取以奖代补、政府贴息或信用担保等多种形式,重点扶持乡镇龙头企业和带动作用强、特色经济明显的农业产业化项目。
(三)完善考核评比。
市统计部门要参照省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统计测算方法,采用综合指数测评法,对全市92个乡镇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进行综合考评,分别按照综合实力、经济发展速度进行排名。
市政府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实力前20名乡镇和经济发展速度快的前10名乡镇分别授予“二十强乡镇”和“十快乡镇”称号;对各项考核指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且前进5个位次以上的乡镇授予“乡镇经济发展先进单位”。
各县(市、区)按照分类指导原则,科学合理地制定不同类型乡镇经济发展目标和考核体系,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促进乡镇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