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介绍(doc 24页)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介绍(doc 24页)

更多企业学院:

《中小企业管理全能版》183套讲座+89700份资料《总经理、高层管理》49套讲座+16388份资料《中层管理学院》46套讲座+6020份资料《国学智慧、易经》46套讲座

《人力资源学院》56套讲座+27123份资料《各阶段员工培训学院》77套讲座+ 324份资料《员工管理企业学院》67套讲座+ 8720份资料《工厂生产管理学院》52套讲座+ 13920份资料《财务管理学院》53套讲座+ 17945份资料《销售经理学院》56套讲座+ 14350份资料《销售人员培训学院》72套讲座+ 4879份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续1

序号违法行为执法依据

自由裁量权参照标准

违法情节违法主体裁量标准

2

生产经营

单位的决

策机构、主

要负责人、

个人经营

的投资人

未保证安

全生产所

必需的资

金投入,致

使生产经

营单位不

具备安全

生产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第八十条“生产经营单

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

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

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

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

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

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

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

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

顿”“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

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

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

人给与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

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依照本法规定

保证安全生产所

必需的资金投入,

致使生产经营单

位不具备安全生

产条件,首次被发

现的,且未发生事

故的。

生产经营单位

的决策机构、

主要负责人、

个人经营的投

资人

责令限期改正,

提供必需的资金

不依照本法规定

保证安全生产所

必需的资金投入,

致使生产经营单

位不具备安全生

产条件,已责令限

期改正,但逾期未

改正的,且未发生

事故的。

生产经营单位

责令停产停业整

发生一般事故的

生产经营单位

的主要负责人

撤职处分

个人经营的投

资人

处2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生较大事故的

生产经营单位

的主要负责人

撤职处分

个人经营的投

资人

处10万元以上

20万元以下的罚

注:发生事故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非设区市管辖范围,故不列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续2

序号违法行为执法依据

自由裁量权参照标准

违法情节违法主体裁量标准

3生产经营单

位的主要负

责人未履行

本法规定的

安全生产管

理职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第八十一条“生产经营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

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

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

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的

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

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

犯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

刑事责任;尚不构成刑事处罚

的,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二万

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

款。”

未履行本法

规定的安全

生产管理职

责,首次被发

现的,且未发

生事故的。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

责令限期改正

未履行本法

规定的安全

生产管理职

责,已责令限

期改正,但逾

期未改正的,

且未发生是

事故的。

生产经营单位

责令生产经营单

位停产停业整顿

发生一般事

故的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

撤职处分或处2

万元以上10万元

以下的罚款

发生较大事

故的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

要负责人

撤职处分或处10

万元以上20万元

以下的罚款

注:发生事故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非设区市管辖范围,故不列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续3

序号违法行为执法依据

自由裁量权参照标准

违法情节违法主体裁量标准

4生产经营单

位未按照规

定设立安全

生产管理机

构或者配备

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第

八十二条“生产

经营单位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责令

限期改正;逾期未

改正的,责令停产

停业整顿,可以并

处二万元以下的

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

设立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或者配备

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的;”

300人规模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在

成立3个月内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

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的,首次被发现的

生产经营

单位

责令限期改正

300人规模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在

成立3个月内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

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的,逾期未改正的

生产经营

单位

责令停产停业

整顿

300人规模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在

成立超过3个月以上未按照规定设

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首次被发现的

生产经营

单位

责令限期改正

300人规模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在

成立超过3个月以上未按照规定设

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逾期未改正的

生产经营

单位

责令停产停业

整顿,并处1万

元以下罚款

300人规模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在

成立3个月以内未按照规定设立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首次被发现的

生产经营

单位

责令限期改正

300人规模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在

成立3个月以内未按照规定设立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逾期未改正的

生产经营

单位

责令停产停业

整顿,并处1万

元以上1.5万元

以下罚款

300人规模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在

成立3个月以上未按照规定设立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首次被发现的

生产经营

单位

责令限期改正

300人规模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在

成立3个月以上未按照规定设立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

生产经营

单位

责令停产停业

整顿,并处1.5

万元以上2万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