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存在的不足与改进方式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引言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
本文将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
问题一:税收负担过重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较高,对于高收入人群而言,税收负担过重。
这导致一些高收入人群对个人所得税采取逃税、避税等手段,影响了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和税收的稳定性。
另外,相对较低的起征点也限制了中低收入群体的发展空间。
解决这一问题的改革措施如下: - 降低税率:适当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减轻高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
- 提高起征点: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缓解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压力,促进消费和经济增长。
问题二:征收方式不合理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是按照综合所得征收,导致收入来源不同、税负能力不同的纳税人纳税方式相同,缺乏差别化,不利于公平纳税。
改革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措施如下: - 分项征收:根据纳税人收入来源的差异,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进行征收,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差别化。
- 扣缴制度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扣缴制度,提高税收的便捷性和及时性,减少逃税和避税行为。
问题三:税收优惠政策滥用为了鼓励个人创业和发展,我国设置了许多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然而,一些纳税人滥用这些政策,进行虚假申报和避税行为,导致税收损失和税收公平性的问题。
解决税收优惠政策滥用的改革措施如下: - 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纳税人申报信息的审核力度,加强对优惠政策的监管,减少滥用现象。
- 完善纳税人信息系统:通过建立完善的纳税人信息系统,实现对纳税人真实收入和申报信息的实时监测和比对,避免虚假申报行为的发生。
结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税收负担过重、征收方式不合理和税收优惠政策滥用等问题。
为了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在财政收入和社会公平方面的作用,我们应该降低税率、提高起征点,改革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加强对优惠政策的监管等措施,以实现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公平、简单和有效。
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存在的不足与改进方式
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存在的不足与改进方式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存在的不足与改进方式摘要:虽然在我国实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制度,可以使纳税人参与税收管理活动,从而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监督意识,但税款流失现象依然严重,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主要就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以期改善纳税申报的不足,使之更加完善。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纳税机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政府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办法有自行申报纳税和代扣代缴两种。
虽然在我国实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制度,可以使纳税人参与税收管理活动,有利于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监督意识,政府也能够清楚地了解当前社会各阶层纳税人的收入状况,有利于对高收入者的纳税状况进行监控,促进社会和谐。
但由于自行纳税申报存在一些政策问题,并且纳税人纳税意识普遍不足,准备也不充足,因此,虽然各级税务机关在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是目前税款流失现象依然严重,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主要就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以期改善纳税申报的不足,使之更加完善。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的方式1.纳税人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
2.纳税人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3.纳税人可以采取数据电文、邮寄方式申报。
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申报的,以邮政部门挂号信函收据作为申报凭据,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申报日期。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方式存在的不足1.纳税人纳税意识不足1)对纳税申报程度的影响虽然我国的个人收入需要进行纳税申报,但由于纳税人普遍存在着纳税意识较弱的现象,以及在过去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制度中形成的习惯性依赖,人们对自行申报缺乏正确的认识。
《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及对策研究》
《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及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征管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的稳定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然而,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如征管效率低下、税收流失、纳税服务不周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因此,对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有效的对策,对于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二、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1. 征管效率低下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效率低下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与税收规模不匹配,征管手段落后,信息化程度不足。
此外,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参差不齐,也影响了征管效率。
2. 税收流失严重税收流失是个人所得税征管过程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由于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不强、税收法律法规不完善、征管手段不科学等原因,导致大量税款流失。
这不仅造成了国家财政收入的损失,也损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3. 纳税服务不周纳税服务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当前税务机关在纳税服务方面存在不足,如服务方式单一、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态度不佳等。
这些问题导致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信任度降低,影响了税收征管的顺利进行。
三、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对策研究1. 提高征管效率(1)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完善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提高税务机关的信息化水平。
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税收征管的自动化、智能化,提高征管效率。
(2)提升税务人员素质:加强税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同时,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激励税务人员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3)优化征管流程:简化税收征管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与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税收征管工作。
2. 防止税收流失(1)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个人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加大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遏制税收流失。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第一篇: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摘要: 我国个人所得税订立太晚,个人所得税法在修订后的使用过程中,不断暴露出一些问题与不足。
存在着税制不完善、公民纳税意识薄弱、执法不严、征收范围不全面、征收管理力度不足、起不到应有的调节收入分配作用等问题,导致税款过多流失。
故而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让它更加规范化,符合国际惯例,同时建立科学、合理、严密、有效的税收征管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当下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进程。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存在问题;改进意见引言: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个人所得税是一个世界性的重要税种,全世界22个发达国家,17个国家以此税种为主,剩余国家个人所得税税收占税收收入的比例最低的也在14%以上,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个人所得税在聚集财政收入,调控收入分配,调节经济发展方面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人才流动日趋频繁,跨国所得不断增多,国内居民收入来源也更加多样化。
面对新形势,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难以适应,必须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1、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我国于1980年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1994年实施了个人所得税制改革,随历经9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收入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个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均、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方面起了较大的作用。
但从整体情况看,个人所得税税款流失严重,其调节力度还鞭长莫及。
导致这种局面最主要原因是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仍有诸多不完善之处。
1.1、征收范围不全面个人所得税在课税范围的设计上,可分为概括法和列举法。
概括法即按课税客体的类别设置,列举法即按课税客体的具体项目分别设置。
列举法又可以分为正列举方式和反列举方式。
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亮点不足与改进建议
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亮点不足与改进建议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亮点包括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增加专项附加扣除、推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等。
新个人所得税法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税率过高、实施难度大、内外资个税差距等。
对于这些问题,我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一、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新个人所得税法提高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对于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起到了积极作用。
目前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仍然较低,未能很好地反映生活成本的提高。
建议进一步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以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的生活水平。
二、完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新个人所得税法增加了一些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比如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
这些政策对于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具有积极作用。
目前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尚不明确,纳税人在享受扣除政策时存在困惑和不确定性。
建议相关部门加快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纳税人能够便捷地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三、合理设定个税税率新个人所得税法将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7个档次,使税率差距较大。
这一设置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个税的渐进性原则,但税率过高也可能对高收入人群产生不公平影响。
建议对个税税率进行调整,使其更加合理公平,减少高收入人群的税负,同时确保税收的公平公正。
四、简化个税申报程序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个税自行申报和税务机关审查的程序。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程序繁琐,对纳税人的负担较大,也容易引发纳税人的误解和争议。
建议简化个税纳税申报程序,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供便捷的申报渠道,减少纳税人的申报成本。
五、减少内外资个税差距目前,内外资企业的个税制度存在差异,导致纳税人的个税负担存在差距。
这不仅不利于营商环境的公平竞争,也给企业和纳税人带来了不必要的负担。
建议对内外资企业的个税制度进行统一,减少个税差距,促进营商环境的公平竞争。
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及对策分析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个人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因此个人所得税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一系列问题,导致征管工作难以有效开展,给税收管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本文将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1. 纳税人申报不真实在我国,纳税人通过自行纳税申报的方式进行纳税,然而一些纳税人为了逃避税收,通过虚报收入、偷逃所得等手段,进行不真实的纳税申报。
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效果,也使得国家的税收实际回笼率大大降低。
2. 征管手段不足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手段相对简单,主要依赖纳税人的自觉申报和自我监督,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和方法。
导致税收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的手段去发现和查处纳税人的违法行为。
3. 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尚未完善,征管的法律依据相对模糊,难以对纳税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的处罚和处理。
这使得一些违法行为者能够逃避法律的制裁,形成了对税收管理的严重隐患。
4. 税收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在税收管理部门,一些税收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水平相对较低,导致他们无法有效地履行管理职责,不仅难以发现纳税人的违法行为,还可能会参与损害国家税收利益。
二、对策分析为了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效果,可以完善征管手段,引入先进的科技手段,如人脸识别、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提高对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审核能力。
同时加强对税务机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水平,提高税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加强对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使其更加符合国家税收管理实际需求,增加法律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便于对纳税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和处理。
3. 提高纳税人意识通过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教育,提高纳税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其真正了解并遵守税务法规,自觉履行纳税义务。
可以通过举办税收知识宣传活动、开展税收知识教育等方式,提高纳税人的意识和素质。
4. 加大稽查力度对于那些涉嫌违法行为的纳税人,税收管理部门应当加大对其的稽查力度,依法进行调查和审查,严格依法处理涉嫌逃税和偷税的行为。
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亮点不足与改进建议
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亮点不足与改进建议近期新个人所得税法正式施行,在许多人的关注中,这份新法带来了一系列的改革和亮点。
但是,也有一些人质疑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不足,认为新法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本文将从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亮点和不足两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1.起征点的提高新个人所得税法提高了起征点,将个人所得税税前起征点由原来的3500元提高到了5000元。
这项举措将减轻低收入人群的纳税负担,符合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特点,也可以给本来非常依赖消费的经济带来一定的支持和推动。
2.个人所得税级数的调整新个人所得税法还调整了个人所得税级数,将之前的7级缩减为了6级,其中更高的税率也得到了相应的下调。
这将减轻了高收入人群的纳税负担,同时也更符合个人所得税的红利分配功能。
3.扣除标准的增加新个人所得税法还增加了许多的扣除标准,比如对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租房等的支出都有适当的抵扣标准。
这也符合中国家庭的实际情况,不仅有利于促进消费,也可以缓解人们的经济负担,增加家庭的幸福感。
既然有亮点,当然也有不足。
接下来,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谈谈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不足和改进建议:1.扣除标准的适用范围虽然新个人所得税法增加了许多的扣除标准,但有些扣除标准的适用范围有限,不够覆盖广泛。
比如对孩子的扶养费用,只有已婚夫妇在税前可以进行扣除,而未婚单身人士在税前就没有相应的扣除权利。
对于此类情况,建议在以后的制度完善中,考虑扩大扣除权利的范围,使扣除标准的覆盖面更广,更符合现代家庭的需求。
2.公益附加的统筹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多项公益捐赠享受税前扣除,但是对于不同领域捐赠对象的税前扣除标准,国家尚未进行统一标准的制定,会使捐赠人不知道他们所捐赠的对象是否具有税前扣除资格。
因此,建议国家建立跨区域、跨领域的公共服务评价标准和评估机构,确保公益项目具有注重社会效应的品质。
3.税改带来的财政调整随着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财政的收入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2024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4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然而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率。
本文将分析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纳税意识淡薄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主体是个人,然而由于纳税意识淡薄,许多人不愿主动缴纳税款,甚至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况。
这不仅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也影响了税收的公平性和社会的稳定。
对策:加强纳税教育,提高纳税意识。
政府应该通过各种渠道宣传税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纳税人明白税收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同时,政府应该加强对纳税人的培训和教育,让他们了解税收政策和缴纳流程,提高纳税的自觉性和准确性。
二、税收制度复杂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制度相对复杂,包括许多扣除、抵免和优惠等规定,这不仅增加了税务机关的管理难度,也增加了纳税人的纳税难度。
许多纳税人由于不了解税收制度而出现漏税、少缴税款的情况。
对策:简化税收制度,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政府应该对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制度进行梳理和优化,减少不必要的扣除、抵免和优惠等规定,使税收制度更加简单明了。
同时,税务机关应该加强对纳税人的服务和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税收制度。
三、税务监管不足税务监管是保障税收公平和效率的重要手段,然而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中的税务监管存在不足,如监管力度不够、监管手段单一等。
这导致了一些纳税人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况,严重影响了税收的公平性和国家的财政收入。
对策:加强税务监管,提高税收管理的规范性和严格性。
税务机关应该加强对纳税人的监管力度,采用多种手段进行税务检查和稽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偷税漏税行为。
同时,税务机关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提高税收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信息共享不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需要多个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支持,如银行、房地产、公安等部门。
然而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中的信息共享存在不畅的情况,这导致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财产和收入的掌握不够全面和准确,容易出现管理漏洞和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我国个人所得税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所得范围不清晰、征收方式不合理以及税收征管水平有待提高等方面。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采取明确所得范围、完善征收方式以及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等对策。
通过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对策的提出,可以更好地促进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国家财政需求和社会公平。
我国个人所得税在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的也有着改进和完善的空间,希望在不断的改革中能够更好地发展和完善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问题分析、对策、所得范围、征收方式、税收征管水平、明确、完善、提高、总结、分析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所得范围不够明晰。
有一部分高收入人群通过各种途径规避纳税义务,导致很多高收入者实际缴纳的纳税金额远低于其应交纳的税款,从而影响了税收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也存在不合理之处,有些地方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导致税负分担不均等。
税收征管水平不够高效,很多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存在漏洞和不足,导致了一些可征收的税款流失。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
需要进一步明确个人所得税的所得范围,遏制逃税现象。
完善征收方式,建立统一的征收标准,确保税负公平。
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加强税收管理力度,减少税收漏税现象,确保税收稳定增长。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需要我们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以保障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2. 正文2.1 我国个人所得税问题分析问题一:所得范围不清晰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所得范围比较广泛,但具体的征税对象和标准并不明确,导致一些高收入群体存在着避税行为,影响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益。
一些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折扣和减免政策也存在着不够明确和统一的问题,容易造成税收的漏税现象。
问题二:征收方式不合理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采取的是综合征税和分类征税相结合的方式,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和措施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摘要:我国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改进,应该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结合实际,对存在问题所依托的制度征管进行调整。
一.个人所得税的特点1.1实行分类征收(1)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大体分为三种类型: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混合所得税制。
(2)我国目前是分类所得税制,今后的改革方向是混合所得税制为主、分类所得税制为辅。
1.2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比例税率对个人收入的影响不大,而累进税率有平衡贫富悬殊差异的作用,更有利于合理调节收入。
1.3费用扣除额较宽我国采用费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两种方法。
工资、薪金所得:每月扣除费用3500元;劳务报酬等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1.4计算简便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采取总额扣除法,免去了对个人实际生活费用支出逐项计算的麻烦;各种所得项目实行分类计算,各有明确的费用扣除规定,费用扣除项目及方法易于掌握。
1.5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方法对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分别采取由支付单位源泉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两种方法。
二、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2.1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过低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中增加了近百万倍,1980年只征收了18万元,现在接近1500亿元,现在它占了全部税收的7%.和美国等发达国家比起来这个比例还很小,比如美国近年来联邦总收入,包括个人和企业所得税、流转税以及社会保险和退休金中,个人所得税约占50%,其中企业所得税仅为个人所得税的大约五分之一。
而在我国,企业所得税超过个人所得税的一倍还多。
北欧的一些国家个人所得税还更高。
这些数据说明虽然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有了很大增长,但是还远远没有征够。
2.2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国的税收征管制度不健全,征管手段落后,难以体现出较高的征管水平。
个人所得税是所有税种中纳税人数量最多的一个税种,征管工作量相当大,必须有一套严密的征管制度来保证。
评述现行个人所得税的不足及完善措施5篇
评述现行个人所得税的不足及完善措施5篇第一篇:评述现行个人所得税的不足及完善措施评述现行个人所得税的不足及完善措施一、现行个人所得税制概述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于1994年1月1日起实施。
这是由于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实行鼓励一部分人先富及先富带动共富的方针政策,导致个人收入的分配的差距有不断扩大的趋势,这迫切需要对原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修订,以拓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面,使个所得税开始走向社会,不再仅限于个体工商户、各种明星及外籍人员等高收入者。
针对我国日益扩大的个人收入分配的差距,为了缓和人民对收入分配的不满,现行个人所得税主要功能在于调节社会公平程度,通过再分配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为了统一税政、公平税负、规范税制,修订后的税法统一了内外两套税制,但受国内条件的限制,现行税制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并对不同所得适用不同的税率,如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所得税,对经营所得、承包租赁得适用五级累进税率,而对其他收入则适用不同的比例税率。
在纳税申报上,税法确立了代扣代缴制度。
受我国经济形势的影响,1999年我国再次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决定对储蓄存款利息征税,这在理论上是符合税收公平原则的,既可增加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收入,有助于其收入地位的提高,以又可刺激我国低糜的消费潮、扩大内需。
从实施后的效果来看,还是令人满意的。
二、现行个人所得税制运行状况及问题分析从表一中的数据我们可知,个人所得税收入近几年来稳定增长。
一些资料表明个人所得税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也得到了更好发挥。
同时,在运行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税制设计上的缺陷和征管中的漏洞。
我将着重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实行分类所得税制,税负不公平。
我认为目前我国的分类课征的办法,按纳税人全年各项应税所得分别计征,就税制来说就是不合理的,不同类所得税率不同,计税方法也不同,而且费用扣除也不太合理,导致不同类所得税负担率不同,难以体现公平征税、合理负担的税收原则。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一、引言个人所得税是国家为调节个人收入、贯彻公平税负、缓解社会分配不公而对高收入者征税的一个税种,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政策工具。
自我国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个人所得税在组织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化,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已不能适应目前经济发展水平的需要,不管是在课税主体、课税客体,还是在征税方式上,均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这些问题导致了个人收入分配差距逐渐拉大,对社会稳定以及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对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
二、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基本情况从国际上看,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主要分为综合税制、分类税制以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也称为混合税制)三种类型。
目前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综合税制或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
而我国实行的则是分类税制,具体如下:1、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征税模式: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制度,应税所得分为11项,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等。
3、税率: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包括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形式。
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均适用20%的比例税率。
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及对策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个人所得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成为了很多人关注的话题。
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也随之凸显出来。
在这一背景下,有必要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促进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健康发展。
一、问题分析1.1 征管手段陈旧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主要依靠纳税人主动申报、税务机关审核和查处的方式。
在这一过程中存在着很多漏洞和不足,导致很多人逃避纳税。
特别是在隐形收入方面,征管更是面临着很大的挑战。
1.2 纳税人意识不强在我国,一些纳税人对个人所得税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往往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况。
一些高收入群体甚至会采取各种手段来规避个人所得税,严重影响了国家税收的正常征收。
1.3 征管工作难以全面覆盖我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难以做到面面俱到。
一些偏远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征管工作尤为困难,导致个人所得税征管不够全面。
1.4 征管成本较高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成本相对较高,主要体现在税务机关的征管人员、设备和技术上。
这使得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效率和成本都有待提高和优化。
二、对策分析2.1 加强征管手段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手段主要是依靠纳税人自行申报,并在税务机关的抽查下进行核实。
未来,应该加强对电子商务、网络金融等领域的征管,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效率。
2.2 提升纳税人意识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纳税意识和纳税自觉性。
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的税收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纳税人对个人所得税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3 完善征管网络应该进一步加大对各地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投入,加强各级税务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的征管网络,确保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能够覆盖到每一个角落。
2.4 降低征管成本通过科技手段和信息化管理,降低征管成本,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效率和精度。
也可以加大对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征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如何进一步优化完善
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如何进一步优化完善在当今社会,个人所得税作为一项重要的税收制度,对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以及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现有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一、当前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存在的问题1、税收法规不够完善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在一些方面存在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导致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产生理解和执行上的偏差。
例如,对于某些新兴的收入形式,如网络直播收入、共享经济收入等,缺乏明确的税收规定,容易出现税收漏洞。
2、征管信息不对称税务机关获取纳税人收入信息的渠道有限,难以全面、准确地掌握纳税人的真实收入情况。
纳税人可能存在隐瞒收入、虚报扣除等行为,而税务机关难以及时发现和核实,从而影响税收征管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3、征管手段相对落后目前的征管手段主要依赖纳税人自行申报和税务机关的事后审核,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
对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的应用不够充分,无法及时有效地对海量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难以实现精准征管。
4、纳税服务有待加强部分纳税人对个人所得税政策和申报流程不够了解,税务机关在纳税宣传、辅导和咨询方面的工作还存在不足,导致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遇到困难,影响纳税遵从度。
5、跨部门协作不够紧密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涉及多个部门,如金融机构、社保部门、工商部门等。
但目前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数据传递不及时、不准确,影响了征管效率。
二、个人所得税征管体系优化完善的建议1、健全税收法规加强对个人所得税法规的修订和完善,明确各类收入的税收政策,填补新兴收入形式的税收空白。
同时,简化税收法规,提高其可操作性和透明度,减少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理解误差。
2、加强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金融、社保、工商等部门数据的实时传递和共享。
通过大数据技术整合分析纳税人的各类收入和支出信息,打破信息孤岛,提高征管效率和准确性。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问题及改进-最新年文档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问题及改进-最新年文档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问题及改进随着我国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社会收入分配职能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而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因为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其职能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因此,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对税制进行分步式、循序渐进的改革迫在眉睫。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1.现行分类所得税税制模式存在缺陷税收的横向公平原则要求经济条件或纳税能力相同的人缴纳相同的税收。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分类征收模式,对不同来源、类型的个人所得采用了不同的税率,等额的税前收入由于来源或者取得次数的差异可能导致不同的税收,由此导致实际税负的不相等,进而违背了税收横向公平原则。
(1)同等的工薪收入、劳务报酬收入和股息红利收入由于来源与取得次数不同,在税收模式的适用上大相径庭。
而且对劳动性收入采用累进税率,对其他生产要素收入采取比例税率,也会使得劳动收入的税收负担偏重,造成收入分配的逆向调节。
(2)现行的分类所得税模式并没有将个人所得全部纳入个人所得税计征范围,尤其是需要加大调控力度的,薪酬之外的一些高收入。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包括薪酬、稿酬、经营所得等11类。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个人收入来源多元化,个人收入所得形式非上述11类所能涵盖。
比如,厂主型的富豪,不给自己开工资或仅象征性地开工资,就可以全部或大部规避超额累进税率的调节机制;又如,城镇化进程中,大量城市周边居民获得大量房产和补偿收入,然而由这部分的收入目前并没有纳入征税收入范围。
(3)现行税制导致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缴税较多,而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缴税较少,无法体现“量能负担”的原则。
由于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非货币收入逐步增多,居民收入呈现出多样化和隐蔽化的特点,如个人股权转让收入、房屋转让收入、金融市场衍生品收入等。
尤其是一些高收入阶层,如私营企业主、演艺明星等,收入来源渠道多,隐蔽性强,使税务机关对于他们的真实收入情况很难准确掌握,从而导致逃税避税漏洞较多。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难点及改进建议
==============================专业收集精品文档========================================================================================================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难点及改进建议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岳树民刘泉摘要:目前,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已进入实施阶段。
虽然在2005年12月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就明确了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需要进行纳税申报,但由于人们纳税意识较弱,以及在长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制度中形成的习惯性依赖,人们对自行纳税申报的认识和准备不足。
纳税申报的一些问题,需要充分考虑并妥善处理,在做好本次纳税申报的同时也为以后年度的纳税申报奠定良好基础。
一、纳税人自行申报存在的问题1.纳税人前期准备不足,“年所得”确定及其申报存在困难和不便。
由于认识不够,在过去的一年中,大多数纳税人并未就年度终了后的纳税申报作相应准备,对全年收入没有详细的收入记录,或没有完整地保存收入凭证和完税凭证。
这样,对于收入项目单一、集中,或多为大额收入,以及税务机关着重监管的重点纳税人,就年内收入进行申报相对较为容易。
而对于收入项目多、次数多、收入分散,每次(项)收入额相对较小,且多为现金收入的纳税人,准确理清及申报其全年所得确实有一定困难。
纳税人有多项所得,在没有取得或没有完整保存收入凭证、完税凭证,也没有详细收入记录的情况下,确认自己的年所得是否超过12万元,以及进行准确申报,需要分别从任职受雇单位、证券公司、银行和其他支付单位等取得相关的收入凭证和完税凭证,这是一项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相当繁琐的工作,增加了纳税人负担。
而此时,相关支付单位是否能够或愿意给纳税人开具相关凭证也是难以肯定的事情,若是异地所得再次索取相关凭证更是困难。
我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作者:许华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1年第17期摘要:在我国目前情况下,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出现一些问题是难以避免的,而且这些问题也不可能一次性地或在短时期内加以解决。
因此,需要不断完善自行申报纳税的制度和依法构建有利于促进纳税人依法申报纳税的社会氛围。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诚信纳税中图分类号:F810.424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7-0078-0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纳税人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情形有5种。
从目前我国个人取得收入和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情况看,需要个人办理纳税申报的主要是“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情形。
由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情形相对于其他几种情形的人数较多,因此,从2006年开始实行的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制度受到了广泛关注,也正是如此,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制度也就非常重要和必要。
一、实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制度的意义(一)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监督税款使用意识实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制度,有利于推进财政决策民主化、法制化的进程。
在代扣代缴制度下,纳税人得到的实际收入往往都是税后收入,很多人并不清楚自己缴了多少税,是否如实缴纳了税款,也无需了解税收政策与制度的变化,只是被动地接受了被扣税款的事实。
实行自行纳税申报制度,使纳税人实际上参与了税收管理活动,按照我国目前的纳税申报表填列办法,纳税人要清楚地填写税前收入、已缴税款等项目,这就需要纳税人进行税前收入计算或向扣缴义务人索要完税凭证等工作。
通过对税收管理活动的参与,纳税人既了解了税法、税收政策,清楚地知晓了纳税给自己带来的利益变化,也更加关心和重视税法、税收政策的变化,关心和监督税款使用的去向,形成对政府政策选择及行为的约束。
税收政策与政府行为的科学化、合理化、法制化,反过来又会促进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关心、支持,使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普遍得以增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存在的不足与改进方式摘要:虽然在我国实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制度,可以使纳税人参与税收管理活动,从而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监督意识,但税款流失现象依然严重,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主要就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以期改善纳税申报的不足,使之更加完善。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纳税机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政府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办法有自行申报纳税和代扣代缴两种。
虽然在我国实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制度,可以使纳税人参与税收管理活动,有利于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监督意识,政府也能够清楚地了解当前社会各阶层纳税人的收入状况,有利于对高收入者的纳税状况进行监控,促进社会和谐。
但由于自行纳税申报存在一些政策问题,并且纳税人纳税意识普遍不足,准备也不充足,因此,虽然各级税务机关在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是目前税款流失现象依然严重,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主要就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以期改善纳税申报的不足,使之更加完善。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的方式1.纳税人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
2.纳税人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3.纳税人可以采取数据电文、邮寄方式申报。
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申报的,以邮政部门挂号信函收据作为申报凭据,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申报日期。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方式存在的不足1.纳税人纳税意识不足1)对纳税申报程度的影响虽然我国的个人收入需要进行纳税申报,但由于纳税人普遍存在着纳税意识较弱的现象,以及在过去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制度中形成的习惯性依赖,人们对自行申报缺乏正确的认识。
或不知道自己需要或如何进行申报,因此,影响了申报的顺利进行。
2)对纳税申报效果的影响由于纳税人对纳税认识的不足,在过去的一年中,大多数纳税人并未就年度终了后的纳税申报做出相应准备,也未对全年收入做详细的记录,或没有完整地保存收入凭证和完税凭证。
这样,对于纳税人自己去纳税机关申报就会有一定的困难,必然会影响纳税申报的效果。
2.纳税信息缺失一方面,掌握纳税人信息总量有缺失。
社会中有专业特长的人员,如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合伙人,各种声乐、器乐、舞蹈等课外兴趣特长培训教师,建筑项目经理以及有劳务报酬、财产租赁、转让所得等隐性收入的纳税人收入不菲,但这些多处取得的收入,多由个人支付,无帐可查,故极少会被扣缴税款,也无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进行明细申报;此外,投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等,隐蔽性也很强,即使是在同城取得,税务机关也缺乏有效的监控措施,更何况现今纳税人跨区域取得收入情形逐日增多,若纳税人不主动申报,税务机关难以掌握。
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已有信息未被有效利用。
《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在我国尚未完全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中明确的“四一三”工作思路无法全面实施,从而影响了以纳税人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的“一户式”档案管理模式的运行,无法体现和发挥已推行的代扣代缴明细账制度、全员全额管理等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成效,致使已取得个人收入明细信息散落于各期申报资料中,未被及时有效地按一户式的标准汇总、合成、利用。
正因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收入信息掌控的缺失及利用率低,导致目前自行申报工作出现诸多问题:1)自行申报结构失衡。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及相应人群是自行申报的“主力军”。
这类人群具有收入稳定、来源单一的特点,但不可否认的是,有相当一部分人属于因收入“摆在明处”,不得不办理自行申报。
而收入来源多、分散、隐蔽等特点的非工薪高收入者,本应成为自行申报的主流,但从历年的自行申报情况来看,虽然申报人数、税额逐年有所增加,却不突出。
2)纳税人“怕露富”、“看风头”等心理有所抬头。
因税务机关对纳税收入情况不明,致使不愿露富,不敢露富的高收入者心存侥幸地不主动申报,加之税务机关对应申报未申报或未全额申报者缺乏及时严肃的后续检查和处理,原本主动准备申报者,既担心当主动申报纳税的“冤大头”,又担心泄露了个人“家底”,自行申报意识弱化影响了自行申报率的提高。
3)对已自行申报户是否全面申报需要提出质疑。
当前部分纳税人自行申报工作由扣缴义务人包揽代替,易造成自行申报内容不全面。
由扣缴义务人代办申报的人群主要为在本单位工作的工薪阶层高收入者,在个人收入多样化、财产性收入渐增的今天,“先富起来”的往往有资金积累,进而有能力拓展个人收入来源,取得房屋租赁、二手房转让等财产性收入,对于这部分隐性或不通过任职受雇单位支付的收入,除非个人主动提供,否则扣缴义务人不能够全面掌握该个人收入情况。
同时,现行税务征管资源和力量对纳税人不全面提供个人收入情况缺乏有效监控,那么个人收入就会有意无意地“被遗漏”,如果税务机关后续检查延伸不到位,个人收入则又会成为漏网之鱼。
3.部门配合不力,源泉控管难以全面落实我国个人所得税对工薪阶层的具体征收方式是源泉控管、代扣代缴为主,同时辅之以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但实际执行的情况并不尽人意。
由于受利益驱使或各种因素干扰,有的部门、单位、企业不愿全面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消极应付,致使源泉控制环节脱节,出现断档,而其带来的连锁反应便是导致了大量的漏税、调节乏力的情况的出现。
4.税源监控不够严谨受征管信息化程度的影响,目前地税部门税源监控还停留在手工监控上,监控的数据都是被动的静态数据,根本谈不上对纳税人收入的有效监督,更无法掌握纳税人的真实收入。
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税务管理人员大多通过个别调查、微机查询、电话询问等形式了解企业发放工资情况和税收增减变化原因,却往往疏于实地检查,缺乏对税源的实地监控,税源监控方法缺乏科学性。
5.中介机构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在西方发达国家,由于纳税申报程序比较复杂,很多家庭都需要纳税申报方面的服务。
中介机构的税务代理服务,不仅解决了纳税人不熟悉税法、收入统计和申报方面繁琐等问题,也能够凭借代理人对相关规定的了解,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客户提供一个合理的避税空间。
事实上,我国纳税人也同样存在这方面的需求。
但是,由于我国税务代理机构独立性较差,使得真正意义上的税务中介发展缓慢。
三、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方式的改进建议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意识以现行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办法和口径等为主要内容,进行宣传和辅导,让纳税人了解和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办法、个人年所得的计算方法以及应申报而未申报或不实申报的法律责任。
让纳税人知晓应作好年度收入记录,为下一年度的自行纳税申报做好准备。
应要求有关单位为纳税人提供进行申报的相关资料数据,以使纳税人准确申报;应根据纳税人收入状况,税务机关或税务机关委托税务代理机构辅导重点纳税人进行申报。
2.规范征管手段,加强征管力量针对目前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征管手段不够完善,征管力量相对薄弱的现状,各级地方税务局要适时充实个人所得税征管人员,增强征管力量;同时,要采取各种形式,尽快开展税收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操作能力,保证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必须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和处罚拒不履行扣缴义务的单位,一旦出现此情况,要依法查处,严格进行补税、罚款和惩治。
同时要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努力提高税收稽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加快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确保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推广到所有实行明细申报的扣缴义务人,解决区域间信息彼此割裂、跨区域取得收入纳税人税收征管难度大的现状,以此贯通和落实总局“四一三”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思路。
4.建立部门配合、整体联动机制,全面掌控个人收入情况首先,税务部门应加强同金融机构的合作,将个人收入、支出的结算信息系统与税务征管信息系统联网,进行数据比对;其次,税务机关还应当加强同房管、国土、公安、证券、车管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个人的资产购置、转让、租赁、投资等信息。
5.扎实开展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纳税评估和专项检查充分利用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数据、自行纳税申报数据和从外部门获取的信息,科学设定评估指标,创新评估方法,建立高收入者纳税评估体系。
重查身兼多职的高收入个人的资产出租情况、资产转让情况、个人投资等情况,彻查个人的收入来源和申报情况,以查促管,引导自行申报。
6.深化个人所得税税政业务培训和宣传明晰跨区域纳税人自行申报管理规定和操作程序;规范代办申报行为,明确代办申报的法律责任;提升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办税能力,从自觉申报上升到如实申报的层次。
7.明确法律责任,鼓励如实申报在严格实行代扣代缴制度的同时,取消纳税人在取得收入时办理申报的规定,实行预缴制度,年度终了后汇总申报,多退少补,避免重复申报。
此次申报中,对纳税人在上年度取得收入应进行纳税申报而未申报,在此次一同申报的,应豁免其上年度应申报而未申报的法律责任,以鼓励纳税人如实申报。
8.大力发展社会中介服务与普通的纳税人相比,中介机构拥有的专业人员,熟悉税法,掌握个人所得税申报程序、申报方法等技术规范,具有很强的专业优势。
纳税人可以通过适当的付费,请专业税务代理中介机构为自己的纳税申报提供全程服务,提高纳税申报的效率。
对税务部门而言,通过税务代理机构为纳税人进行专业纳税申报,也直接降低了税务的行政成本。
四、结语对于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存在的问题,只有靠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共同努力,才能克服。
如果只有单方面改进,不仅不能改善纳税申报的现状,还会使纳税双方出现摩擦,致使问题走向极端化。
而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只有靠足够的耐心去一步步的改善。
才能使其更加完善,从而保证纳税双方的合法利益。
参考文献:[1]余欣凝.个人所得税完善的探讨[J].财经纵横,2011(3).[2]周洁.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解读和展望.会计之友,2011(6).[3]田一宁.关于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设想[J].行政与法,2010(6).[4]武文娟.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J].财会月刊,2010(1).[5]伍玉玲.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完善思路[J].中国市场,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