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重点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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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司法局

以“三、三”制措施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珲春市司法局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州政法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集中力量“三个攻坚”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以完善“三项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以开展“三个活动”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的“三、三”制形式,把三项重点工作落到了实处。

一、集中力量三项攻坚,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一是在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上攻坚。今年全市进行了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原来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有相当一部分落选。各驻乡镇司法所一个村一个村的抓落实,历时一个月重新健全和完善了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配齐、配强了调解委员会主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学习例会、纠纷受理登记、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起解决社会矛盾纠纷长效机制。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化体系。在市法院建立诉前调解中心,现已成功调解两起债务纠纷,另转交英安、近海司法所两起纠纷也成功化解。在工商局消费者协会、总工会、紫金矿业有限公司等10家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形成大调解格局。

二是在矛盾纠纷排查上攻坚。我们把原定的每季度排查增密到每月排查。积极介入征地拆迁、物业管理、生产劳动、

医患医疗、交通事故处理等过程中产生的属于人民调解工作范畴的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今年“两会”期间,英安司法所在排查活动中发现有非正常进京上访事件,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协助党委和政府将荒山村村民陈君杰等5人截留劝返。还发现东关村因拆迁临建房电力安装、双新村自来水管道维修、关门村孙钦爱对果园权属等问题有上访苗头,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得到解决。

三是在解决遗留、疑难纠纷上攻坚。健全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大打一场解决矛盾纠纷攻坚战。整合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中坚力量合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指派有经验的公证员协助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先后参与了珲春市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的论证,办理矿区塌陷区移民安置工程、珲春市老龙口水利枢纽建设以及珲春市出租车经营权规范活动等社会热点事件,及时有效避免了一些重大纠纷。对长期得不到化解的疑难纠纷组织有经验的律师、司法助理进行“会诊”,找出“症结”,对症下药,先后化解了多年悬而未解的遗留疑难纠纷20多件,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积极探索三个结合,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说服教育与心理辅导相结合。为进一步使安置帮教工作做得更加科学,提高帮教工作效率和质量,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犯罪心理学专业培训班,学成后由这些人专门对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心理辅导和帮教,及时进行心理

疏导,对减少重新犯罪起到了不可代替的作用。还专门设置了“心里咨询室”,组织开展公益劳动,加强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切实提高了教育矫正效果。

二是释放后帮教与提前介入相结合。在罪犯释放前的半年内开始提前介入帮教,与服刑人员提前签订招聘意向书,使服刑人员看到释放后的前景,自觉接受改造,最大程度的避免服刑人员释放后没有着落,又重新步入岐途。每年都由局领导带队,前往延吉监狱,为珲春籍服刑人员送去生活用品,进行面对面的心理辅导。前天,我局又一次到延吉监狱,召开现场招聘会,部分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与珲春的企业签订了用工意向协议。

三是单纯管理模式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我局在与用人单位协调安置的基础上,建立了龙鲜食品厂等4个安置帮教基地,安置解教人员220人,同时为172人落实城镇居民低保待遇,帮教率100%,安置率达到90%以上,并定期组织回访和沟通,免去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如哈达门司法所帮助刑释解教人员王连贵解决资金问题,筹建以安置帮教对象为主的流动打工队,把生活无着落的7名刑释解教人员安排其中,逐渐形成了今天的刑释解教人员“流动”安置基地。我局在做好本职社会管理创新的同时,还参与其他有关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针对牲畜吃地现象比较严重情况,及时写出情况汇报上报市政府,被市政府列为专报发至各有关部门,副市长李承哲同志作了重要批示,牲畜吃地现象得到有效遏

制。

三、积极开展三项活动,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一是扎实开展深化人民性教育活动。我局把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学习制度化。班子成员率先垂范,每天早上坚持自学半小时,每周一、周五集中学习,每人每年记学习笔记在2万字以上。组织全体司法干警进行公正廉洁执法教育培训,参观党史教育基地,开展了为期3天的基层司法干警和社区矫正协理员封闭式军训。先后5次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学习座谈,强化公正廉洁执法执业教育,筑牢思想基础,进一步规范执法执业行为。主管副局长还带领律师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进行调研,了解对法律的需求,破解法律难题,努力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执业水平。

二是扎实开展“绿色通道”建设活动。法律援助中心在“绿色通道”建设中,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成立了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与市残联成立了残疾人涉法涉诉维权办公室。利用电视、报纸、广告牌、手机短信群发等方式大力宣传法律援助通道。及时调整和充实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力做好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农民工等法律援助工作。仅上半年就办理80件法律援助案件,受援群众达107人,接待解答法律咨询461人次,代书65份,接待上访群众35人,引导诉讼9人,息访息诉26人。公证处在“绿色通道”建设中,不断优化服务方式,大力推

行热情服务、优质服务、快捷服务、监督服务、廉洁服务。积极为公证申请人提供办证前的法律咨询,对程序合法、材料齐备的公证申请,当日办结;对“老弱病残”的公证申请人提供上门办证服务,向社会公示公证员电话,情况紧急经电话预约,八小时之外或节假日也办理公证;根据农民粮食补贴款继承公证申请大量增加的现象,通过“绿色通道”对公证收费按继承金额进行了减收,为农民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目前已经办理了36件,预防了2起纠纷诉讼的发生。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法律援助案件20余件,减免公证费1万余元。律师队伍在“绿色通道”建设中,继续坚持早市法律咨询服务6年不动摇,为孤寡老人免费代理诉讼,在各社区和边远山区、村屯建立了律师事务联系点,形成了点面结合、条块结合的绿色通道网。

三是开展阳光执法执业活动。制定出台《关于依法规范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了法律服务执业检查,到法院阅卷2000余宗。积极推进“阳光执法”和“阳光服务”,坚持政务公开、所务公开和服务公开。在珲春电视台公开承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执业。通过公告栏、政府网站、报纸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公证工作的业务范围、办证程序、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信息,全方位接受人民群众对公证工作的监督。建立公证员诚信执业档案,完善了错证、假证、投诉案件登记、反馈、查处制度、质量风险金制度、质量问题处罚制度、公证赔偿制度和职业责任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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