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第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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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第三中学2018年度部门预算
二O一八年一月
目录
第一部分清水县第三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清水县第三中学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第三部分清水县第三中学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清水县第三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1、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清水县第三中学现有42个教学班,2800多名学生,其中寄宿生450多名。
2、人员构成:
清水县第三中学是一所县城独立初中。学校创建于1976年,事业编制人数158人,现有在职人员151人,退休人员44人,遗属补助人员17人,其他人员(临时工)8人。
第二部分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预算公开01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预算公开02表部
单位:万元门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预算公开03表部门单位: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预算公开04表
单位: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预算公开05表部门: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预算公开06表
部门收入总表
预算公开07表
部门支出总表
预算公开08表部
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预算公开09表部门:单位: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预算公开10表部门:单位:万元
第三部分清水县第三中学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清水县第三中学 2018 年收支预算增减变化情况的说明
清水县第三中学2018年度收入总计2057.97万元,较2017年增加539.05 万元,增长35.48 %。支出总计1581.82 万元,较2017年增加539.05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的增加。
二、关于清水县第三中学 2018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清水县第三中学2018 年收入预算2057.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9.47 万元,占88.41%;其他收入238.5万元,占11.59 %。上年结转资金167.62万元,上年结转的资金主要为公用经费资金。
三、关于清水县第三中学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清水县第三中学 2018 年支出预算205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7.97万元,占1000%。
(一)清水县第三中学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数2057.97万元,占 2018 年收入总计的100%。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比 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539.05 万元,原因是办学规模增加,人员增加。
(二)清水县第三中学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2057.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例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7.97万元,占全部支出的 100 %。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清水县第三中学2018 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万元,其中:政
府采购货物预算32万元。
五、清水县第三中学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清水县第三中学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关于部门绩效评价开展情况说明。2018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绩效评价方式为(自评)。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