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新风系统技术要求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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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国联通湖南节能技改工程
(智能新风系统)设备投标规范书
第一部分技术规范书
一、概述
1.本部分为中国联通湖南省分公司基站用智能新风节能系统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

本次采购的基站智能新风系统额定送风量要求为2000m3/h,要求额定送风量偏差≤±10%。

2.投标方必须对本规范书的每一款作出明确答复,应答方式为“优于”、“满足”、“部分满足”、“不满足”,并给出详细的技术数据和指标且提供有效依据。

否则视为无效应答。

3.投标方参加投标的设备应充分考虑基站的实际环境情况。

4.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方。

二、主要技术要求
以下规定了本工程所采购的基站智能新风系统的技术要求。

投标方必须对以下要求点对点应答,所提出的任何替代指标应不低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规范性引用文件
YD/T1969-2009 通信局(站)用智能新风节能系统
GB 10080-2001 空调用通风机安全要求
GB 10891-89 空气处理机组安全要求
YD/T 282-2000 通信设备可靠性通用试验方法
YD/T 1173 通信电源用阻燃耐火软电缆
YD/T 1363.3-2005 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第3部分:前端智能设备协议
YD/T 1429-2005 通信局站防雷系统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YD/T 1821-2008 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
YD/T 1969-2009 通信局站用智能新风节能系统
YD 5098-2005 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2. 系统组成
新风系统主要由进风装置、过滤装置、排风装置、控制器、环境监测传感器和其它安装附件组成。

3. 技术要求
3.1环境条件
3.1.1适用环境条件
新风系统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室内环境温度:5℃~45℃;
室外环境温度:-30℃~45℃;
相对湿度:≤90%;
海拔高度:<2000m,超过2000m需降额使用或与用户协商。

3.1.2电源
本次采购的智能新风系统要求按直流-48V和交流220V两种供电方式报价。

采用直流供电方式,系统设备应能在DC:-40V~-57V供电范围内正常运行。

采用直流供电方式时,要求采用直流电机,不允许采用逆变方式。

采用交流供电方式,系统设备应能在AC:220V±20%,50±2HZ,供电范围内正常运行。

3.2额定送风量与显冷量或制冷量基本参数
在标准测试工况下,额定送风量与显冷量或制冷量的基本参数的参考值见表1。

本次采购的基站智能新风系统额定送风量要求为2000m3/h,要求额定送风量偏差≤±10%。

表1 送风量与显冷量基本参数对照表
3.3系统能效比与系统电功率:
在标准测试工况下,额定送风量与所用电功耗之比:系统能效比≥8 m3/h/W,系统实际消耗电功率小于250W。

显(制)冷量与所用电功耗之比(能效比)≥20。

值)。

3.4系统可靠性要求
新风系统主要由智能新风设备及其相关的辅助设备组成。

其硬件设备应有很高的可靠性,应达到平均使用时间(MTBF)不低于70,000小时;整个系统的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不低于20,000h;平均故障修复时间(MTTR)小于0.5小时;使用寿命不小于10年。

3.5系统安全要求
3.5.1设备的电气控制及操作系统应可靠接地,金属外壳及其他可触及的金属零部件至接地点电阻应不大于0.5Ω。

3.5.2新风系统的室内、外机外壳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室外部分应采用高强度钢材。

3.5.3通风系统应有较好的防水要求,系统内部不允许结露,出风口不允许带水。

3.5.4设备所采用的所有线缆应符合YD/T 1173中有关阻燃的要求。

采用的交流接触器等控制执行部件应通过相关国家认证。

3.5.5新风系统安装在室外无人值守局站时,应具有防盗措施。

3.5.6新风系统的控制板上应具备C级抗浪涌功能。

3.6系统密闭性
3.6.1新风系统应具备隔离装置,防止雨水、动物等的入侵。

3.6.2新风系统停止工作时应做到室内外空气隔离,进风装置及排风
装置安装后开孔处应设有风阀,并在冬季做保温处理。

3.6.3新风系统运行时室内应维持一定正压,与室外静压差不应小于5Pa。

3.7系统保护与告警
3.7.1新风系统产生告警时,应有明显的信号指示,可通过显示界面查询告警内容。

3.7.2新风系统温、湿度传感器故障时,系统应能发出告警,在无法有效检测环境温湿度时,应自动停止风机,启动空调来控制室内环境。

3.7.3新风系统风机发生故障或损坏时,系统应能发出告警,并停止风机,启动空调来控制室内环境。

3.7.4过滤器堵塞超过设定值时,系统应能发出告警,并停止风机,启动空调来控制室内环境。

3.7.5采用直流供电方式时,要求采用直流电机,不允许采用逆变方式。

采用直流风机的系统,在检测到局站蓄电池电压低于设定电压点时,应能发出告警,自动关闭风机和风阀,并能在供电电压恢复后系统自动投入运行。

3.7.6系统应具备消防系统告警信号接入接口,收到消防告警信号后,系统应在30s内自动关闭风机和进出风门,并退出工作,同时根据预设流程启动或不启动机房空调设备。

系统的安装与使用应符合消防部门和中国联通关于通信机房消防管理相关要求,不影响基站原有消防监控设施的正常告警和自动灭火系统的正常工作。

3.8系统噪声(声压级)
在额定工作状况下,新风系统的噪声见表2。

表2 新风系统工作噪声
3.9结构与外观
3.9.1机组外观、设备阀门和管道的表面应保持整洁光洁、色泽均匀无明显变色,无锈蚀、油漆剥落、起皮及明显的划痕、毛刺。

3.9.2所有机件的装配牢固可靠,丝印和标贴应清晰、端正,无歪斜和错位现象;结构件无松动、塑料件无破损。

3.9.3系统硬件设备的总体结构应充分考虑安装、维护和扩充或调整的灵活性。

其安装固定方式应具有防震和抗震能力,设备在常规的运输、储存和安装后,不产生破损、变形。

3.10智能控制器
3.10.1基本控制功能
3.10.1.1新风系统应采用微处理控制器,具备中文操作界面,系统可选择手动、自动运行模式,选择手动运行模式后系统应在一定时间(时间可设定)内自动恢复到自动运行模式。

3.10.1.2实时监测室内及室外温度、湿度。

当室外温度低于某个设定值时,控制器开启新风系统风机引进室外新风,关闭机房空调达到节能效果。

在确保机房环境的前提下,依据室内外温湿度,控制风机、
空调的切换运行。

3.10.1.3在空调无法正常运行,系统判断室内温度高于35℃(可调)并高于室外温度,且室外湿度满足新风系统启动条件时,应及时启动风机以控制室内温度。

3.10.1.4新风系统应具有有效防止新风系统与空调频繁切换的功能。

新风系统与机房空调切换间隔时间应不小于35min。

3.10.1.5新风系统应具有来电自启动功能。

3.10.1.6新风系统应具有与空调联动的功能。

(1)新风系统应与基站两台原有空调联动,进行分布控制;新风系统优先工作,以保证最大可能的节能;
(2)新风系统应能根据机房环境温度的变化,选择性地控制空调设备为单机工作、双机工作,或双机定时轮巡工作;
(3)在新风系统不能满足室内热负荷的情况下,应发出信号启动空调;当新风系统能够满足室内热负荷的要求时,应发出信号停止空调运行。

(4)与原有空调机联动功能(不能采取直接对原有空调机断电方式):基站内部温度升高至原有空调机开启温度时,应能启动原有空调机;当基站内部温度下降至原有空调机关闭温度时,应能关闭原有空调机。

同时,智能通风系统作为基站环境调节和控制的辅助设备,智能通风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能自动切离并恢复基站的原有空调机的运行工况,其运行故障不能影响基站空调的正常运行数据传送,并实现远端监控,同时,要求其联动方式不能损坏原有基站空调。

(5)当基站遇火警时,应能强制关闭新风系统;
(6)对空调机的控制采取红外遥控方式,不宜采用切断空调供电电源的方式。

(7)新风系统应在人员方便触碰的位置安装紧急停机按钮,该按钮动作后能立即停止新风系统的运行同时启动空调,复归后新风系统自动运行。

3.10.2显示与查询功能
新风系统应具有友好的现场管理人机界面:
(1)具有显示屏、键盘等人机界面,提供中文显示,能方便地进行现场查询、设置,断电后应能保存设定值和记录的信息;
(2)能够以数值、文字和灯光信号等方式显示机房内外温湿度、系统运行状况、运行控制模式、累计运行小时和告警信息等,系统应可查询室内外温湿度,进风装置、排风装置与空调等的历史运行状态,系统风机、空调等的累计运行时间以及相关告警信息等;
(3)能够对系统运行监测条件(如室内外温度等)、运行电压范围、运行模式、告警等参数进行方便地设置;
(4)系统查询、设置应有不同的操作权限,且有密码对应管理;(5)系统可选择手动、自动运行模式;
(6)系统对告警信息、操作记录应具备一定的信息存贮功能,本地存储能力告警信息一般不小于50条。

(6)各设定值和控制逻辑条件应有明确的定义
3.10.3控制与检测
系统中的温度显示精度为±0.1℃,控制精度为±1℃;湿度显示精度为±1RH,控制精度为±3RH,控制可靠,告警准确。

3.10.4遥测、遥信及遥控
通信接口:提供输入输出各8对干节点(常开、常闭可设置)和RS232/RS422/RS485三种通信接口,接口通信协议应符合YD/T 1363.3-2005中B.13要求。

遥测、遥信、遥控项目至少应满足如下要求:
遥测:室内外温度、湿度。

遥信:新风系统进、排风风机的运行状态,新风系统的工作状态,正常/故障状态。

遥控:新风系统开关机控制,能对新风系统的运行控制参数进行远程设置。

3.11风机要求
3.11.1新风系统进风风机应采用高效率、低噪音、性能稳定可靠的离心风机。

采用直流供电方式时,要求采用直流电机,不允许采用逆变方式。

3.11.2新风系统的风机正常连续运转时间应大于20000h。

3.11.3新风系统的风机安全要求应符合GB 10080-2001的规定,风机应具有可靠的接地,电机外壳至接地点电阻≤0.1Ω。

3.12过滤器要求
(1)新风系统配置的过滤器应符合YD/T 1821-2008中规定的各类通信局站的洁净度要求。

(2)建议采用两级过滤,第一级用于阻挡昆虫;第二级过滤器的过滤效果应满足所在机房的环境要求。

过滤器断面风速范围1.5m/s~2m/s;过滤器可清洗并重复使用。

3.13传感器
系统外围传感器配置及参数说明见表3
表3 传感器配置与参数说明
新风系统在基站内一般安装不少于4支的温度传感器,室内、室外综合温度是其各支温度的加权平均值,权值可设置,且室外、室内任何其中之一温度传感器故障,系统应能自动舍去故障温度数值不做参考,系统继续工作不受影响。

新风系统在基站内一般安装不少于1支的湿度传感器。

3.14进风装置和排风装置及送风系统要求
3.1
4.1有防虫、防尘、防水、防盗功能,无逆流。

3.1
4.2送风系统的设计与施工是系统重要环节,应由专业人员对机房做勘察设计,根据机房情况设计出最佳的气流组织,以达到系统最高的节能效率。

3.15 维护要求
3.15.1新风系统硬件设备的总体结构应充分考虑安装、维护的扩充和
调整的灵活性。

3.15.2风机可维护性:有足够的维护空间,易于维护风机。

3.15.3整机、滤网的可维护性:系统应具有室内正面可维护性,滤网应易于更换操作。

三、工程安装、调测及系统验收
1.质量保证体系
1.1 投标方应按国际ISO9000系列标准要求来进行系统质量管理。

1.2 投标方应在履行合同的全过程(从开始供货到最终验收),对所有供货和服务的质量保证负责,即要保证所有这些供货和服务的质量符合合同中有关技术、交付、验收和价格所规定的要求。

1.3 投标方的质量保证系统应首先由国际认可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机构正式承认符合ISO9000系列标准的要求,并提供与该确认有关的所有评估和访问报告的副本。

1.4 投标方应提交公司质量手册,厂方的相关质量保证体系以及针对本合同的质量保证计划。

1.5 针对本合同质量保证计划的第一份文件应在签订合同前由投标方和招标方共同认可。

该质量保证计划经认可后将作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以后未经招标方同意不得修改。

2.工厂检验
2.1 智能新风设备出厂前应进行严格测试(包括软件、硬件及附属设
备)。

投标方将在所供设备生产工厂对所有货物进行检查,投标方应在工厂检验开始前提供所有合同设备的出厂测试记录。

2.2 所供设备应进行系统测试,投标方应在联络会前向招标方提供详细的出厂测试说明(包括测试项目、测试方法、测试设备、指标及相关规程等)。

2.3 出厂检验将采用随机抽查方式,具体抽查数量及测试项目由招标方根据技术规范选定。

招标方将产品封样后送到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测试,或对已完成的设备进行考核测试。

如果产品测试指标达不到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招标方有权对该批货物进行退货。

如果单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率超过10%,招标方有权取消投标方的供货资格并取消供货合同,上述行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3.交(验)货
3.1 第一批设备(100台)应在发供货通知后10天内到货,到货后10天内完成安装,全部设备到货期为发供货通知后60天以内,并在招标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安装。

交货时间应以最后一批设备到达时签收的日期为准。

投标方应负责将设备运送到招标方指定的安装现场,由招标方人员与投标方人员共同进行现场验货。

到货后投标方应按合同约定期限内安装测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3.2 设备开箱时,投标方应派人参加设备的清点移交。

如设备开箱后经双方检查确认有短缺或损坏、或设备安装后经测试发现存在障碍及性能、技术指标达不到本规范中所规定的要求时,招标方有权对该批
货物进行退货。

如果单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率超过10%,招标方有权取消投标方的供货资格并取消供货合同,上述行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招标方如对智能新风设备及其附件的数量有异议,招标方应在开箱检验10天内以可靠的方式向投标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设备开箱检验合格。

投标方收至招标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向招标方作出答复,否则视为同意招标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3 设备装箱资料中应包括设备的出厂测试报告。

4.安装与调测
4.1 投标方负责基站智能新风系统设备的工程安装施工工作。

在供货地市正式安装前需先安装二个示范站(一个砖混机房、一个彩钢板机房),示范站所用设备必须与投标样品一致,示范站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安装,其安装工艺应达到示范站要求。

4.2 合同中应明确工程安装的项目、标准及责任,并附详细的清单;工程工作、安装、测试和调试等应按计划进度来进行。

招标方将派一名代表全权负责整个合同工程进展中自安装至终验的一切事宜。

4.3 投标方的安装人员应为有实践工程经验的技术人员,并有义务回答招标方技术人员提出的有关技术问题,招标方有权要求更换不合格的安装人员。

4.5 投标方应按向招标方和最终用户提供工程进展情况及工程中的相关问题的书面报告。

5.验收
投标方应为招标方在每1个中标地市2个安装有智能新风系统的示范基站(一个砖混基站、一个彩钢板基站)并免费安装智能电表,以便对系统节电率进行测试评估。

如验收时发现(现场实测或送权威机构检测)技术指标与投标承诺不符,招标方可选择无条件退货,投标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智能电表要求:提供1个RS232监控数据上报口,提供3个以上RS232智能设备采集口,数据保存周期为:每类用电量1条/小时,每个温度测点1条/小时,对于市电停电/来电、配电箱分路停电/来电/跳闸等告警数据实时存贮,存贮时间不少于12个月;采集内容为:
1、采集1路基站市电总耗电量(三相);
2、采集2路基站空调总耗电量(单相);
3、采集1路智能新风系统耗电量(单相);
4、采集电能质量(市电3相电压,停电记录)。

5.1 初验测试。

初验测试在现场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6月后进行,所有站点的设备(包括示范站)质量均须与投标时提交的样品一致。

其内容包括:
1、性能测试;
2、功能测试;
3、系统控制精度测试;
4、工艺检查;
5、施工工程量检查;
6、文件、资料、备件、工具、仪表的检查和清点。

5.2 终验测试
在系统通过初验测试后运行6个月中,系统的软件、硬件故障,各种功能在实际使用中的效果等均作为终验测试的内容,若试运行验收测试过程中不合格,由双方商定重新试运行期限,并重新进行试运行测试。

运行验收测试基本合格,若还存在遗留问题,则视其处理情况,并核查全部合同,确定是否最终通过验收。

6.保修
6.1保修期为设备终验后60个月。

期间投标方要保修所有设备。

在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投标方应及时更换或经招标方同意后进行免费维修。

在设备的使用寿命期内,投标方应保证及时以不高于最新采购的价格供应招标方所需的设备零件、易损件。

6.2 投标方应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和技术支持的服务,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联系方法等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6.3 投标方提供上门维修和技术支持的服务,在接到用户故障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进行维修。

6.4 保修期外投标方必须提供终身维修,只收取维护材料费用且价格不应高于最新合同的成交价。

6.5 合同报价中应包含备件的费用,投标方提供的备件价格应不高于最新合同的成交价。

6.6 售后服务合同必须由设备供应商与使用方签订。

四、技术文件
投标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应为中文。

五、技术培训
技术培训包括现场培训和省内集中培训。

技术培训计划内容如下:
1.机房智能通风系统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技术性能。

2.机房智能通风系统设备的安装和测试。

3.机房智能通风系统设备的维护和操作。

4.投标方应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料、文件和设施。

5.培训方式及人数。

现场培训人数不限,集中培训供货地市不少于4人。

现场培训应在设备安装后一周内完成。

6.投标方应提供具体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级别、培训时间、培训人数和培训地点。

7.在合同中应明确培训费用,培训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报价总额中。

五、争议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选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如经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应向招标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付款方式
到货安装后支付50%到货款。

付到货款时提供现场培训记录(分公司盖章确认)和照片。

安装开通后6个月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40%初验款。

如合同金额小于10万元,则余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初验后6个月组织终验,终验合格1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

如合同金额大于10万元,则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初验后6个月组织终验,终验合格1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另外5%作为廉洁保证金,另行签订《廉洁保证协议》,在终验1年后支付。

第二部分测试及验收要求
一、测量仪器
表4 仪表
二、工程质量
1.站点选择
智能新风设备应安装于机房周围环境无腐蚀性气体、粉尘、油污等污染,尽可能安装在自建站或签有长期租赁合同的基站使用。

2.开孔处理
开孔位置:智能新风设备进风口和出风口需安装在相对的同一直线上,保证空气的顺畅对流,按机房情况确定进出单元安装位置,通常应选进风单元安装在机房的背阴,出风口在机房的向阳。

出风单元的安装高度为出风单元上沿离天花300-500mm,进风单元的安装高度为进风单元下沿离地600-800mm。

开孔处理:在外墙开孔时,应进行防尘,减少灰尘进入机房。

在砖混机房外墙上开孔时,应将孔洞用水泥沙浆补好,在彩钢板机房外
墙上开孔时,应对孔洞用防火材料包封,并对机房内外进行清洁,方可安装设备,设备安装后应清除机房内外的杂物和灰尘后,方可试机,试机时应对相关参数进行设置,检查与空调的联动功能是否正常。

3. 设备安装
指标要求:外形完整,无破损和变形。

节能风机箱应安装牢固,和机房地板之间具有减震措施。

测试方法:现场检查。

4 .施工布线
指标要求:布放缆线的规格、路由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缆线排列必须整齐美观,外皮无损伤。

布放走道缆线必须绑扎均匀,松紧适度,外观平直整齐。

电力线具备阻燃性,走线采用PVC管材和线槽。

缆线的标签应正确、齐全,竣工后永久保持。

各种缆线应采用整段材料,不得在中间接头。

测试方法:现场检查。

5. 风管安装
指标要求:风管安装应美观大方,横平竖直。

风管长度、制作材料、厚度符合设计要求,风管内壁应光滑平整。

具备保温措施,保温材料应粘贴平整、美观,且保温材料的阻燃性能符合要求。

风管整体应采取加固措施,保证稳定可靠。

测试方法:现场检查。

6.进风口安装
指标要求:通过检查确认进风口数量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进风口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具备防虫、防鸟、防雨等安全措施。

测试方法:现场检查。

7. 排风口安装
指标要求:通过检查确认排风口数量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排风口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具备防虫、防鸟、防雨等安全措施。

测试方法:现场检查。

8.传感器安装
指标要求:通过检查确认传感器数量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采集位置应合理,能正确反映被测量值。

设备安装应稳定可靠。

测试方法:现场检查。

三、设备性能
1.出风口风速
指标要求:通过检测确认新风系统机箱出风口风速应符合设计要
求,设计风速与实际风速误差在±10%内。

2.设备风量
指标要求:通过检测确认新风系统机箱出风口风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风量与实际风量误差在±10%内。

3.风机电流
指标要求:通过检测确认风机电流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测试方法:使用高精度数字钳形电流表进行测试。

4.机房环境
4.1机房温度
指标要求:依据维护规程要求,采用新风系统以后机房内的环境温度应控制在10~30 C(三类环境)范围内,分布的各支温度传感器监测的最高点温度不能超过空调单独运行时的历史最高点温度值。

温度变化率小于5℃/h。

测试方法:使用高精度温湿度检测仪进行测试。

测试时应根据机房设备分布情况进行多点测试,取平均值。

4.2 机房湿度
指标要求:依据维护规程要求,采用新风系统以后机房内的环境湿度应控制在20~85%(三类环境)的范围内。

测试方法:用高精度温湿度检测仪进行测试,测试位置为新风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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