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称评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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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称评聘标准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专业技术职称评聘

办法及指标核定方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以能为本的方针;坚持评审标准,严格评审程序,确保评审质量。

2、目标。改革和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制度”,积极推行职业资格制度,构建专业技术职称持证上岗培训平台,即,“凡聘必考,先训后考,选入平台,择优聘用”;建立不惟学历、不惟资历,重在内部认可,以业绩为重点,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体系和评聘办法。

二、推行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培训制度

1、从2005年初开始,集团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实行持资格证上岗制度,即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须遵循:凡聘必考、先训后考,入选平台,择优聘用。

2、集团行政本部人力资源处分层次组织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任职资格培训及考试,并设置不同层次水平、深度的培训内容与课程,制订详细的培训教学大纲,完善考试工作制度,建立试题题库。

3、参加对应专业技术职称级别任职资格培训、考试合格者,有资格参与对应级别的职称评聘;考试未合格者,各企业不得申报晋级,两年内连续考试不合格者,原则上不具备评聘资格。

4、对取得任职资格及已聘任的人员实行注册登记,对其的工作业绩、知识水平、创新能力以及资格考试成绩的时效性通过审验注册,实现动态跟踪管理,激励其不断进取创新。

5、凡入选平台的人员均纳入集团人才信息库统一管理。

三、专业技术职称指标核定程序及办法

1、首先由集团行政本部人力资源处对集团各本部、各企业可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类岗位进行正确排查,科学合理定员;

(具体可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见附件一)

2、然后根据可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定员数,采用比例确定法核定集团各本部、各企业的专业技术职称指标名额。具体核定办法如下:职称评聘指标名额为可评聘技术职称岗位核定定员的100%。中高级职称原则上不突破总指标的50%,其中:高级职称原则上不突破总指标的5%。

四、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条件

1、任职资格培训考试成绩要求

将任职资格培训考试成绩作为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一项基本条件,参加对应专业技术职称级别考试成绩合格者,有资格参与对应级别的职称评聘。

2、工作能力及业绩评审条件

1)工程技术序列:

a、员级:①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②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③能解决一般性技术问题;④团结同事,遵守纪律,年出勤率达到85%以上。

b、助理级:①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能力;②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③能解决难度较大的技术问题;④团结同事,遵守纪律,年出勤率达到85%以上。

c、中级: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④能解决较大的技术问题,并能够提出工程技术、质量等具体实施方案。

d、高级:①获得市(3项)、自治区(2项)、国家(1项)政府或技术主管厅局以及集团科协(5项)颁发的本专业技术方面的奖项或被市、自治

区、国家技术主管厅局评为拔尖人才的;②参与集团重大技术攻关课题,取得重大突破和成果,并且在集团范围内推广应用后经济效益显着的;③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集团范围内本专业技术水平拔尖的。④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有关本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⑤有系统渊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的发展趋势。

2)会计、审计序列

a、员级:①初步掌握财会、审计知识和技能,熟悉并能执行有关财会、审计法规、制度,能担负普通岗位财会、审计的工作;②团结同事,遵守纪律,年出勤率达到85%以上。

b、助理级:①掌握财会、审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并能正确执行有关会计、审计法规、制度;②能承担某项重要财会、审计岗位的工作;③团结同事,遵守纪律,年出勤率达到85%以上。

c、中级:①较系统地掌握财会、审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并能正确贯彻执行有关会计、审计法规、制度;②具有一定的财会、审计工作经验,能独立承担某项重要的财会、审计工作。

d、高级:①获得市(3项)、自治区(2项)、国家(1项)政府或技术主管厅局以及集团科协(5项)颁发的本专业方面的奖项或被市、自治区、国家技术主管厅局评为拔尖人才的;②参与集团重大财务或审计制度改革,并且在集团范围内应用后效益显着的;③系统的掌握财会、审计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会、审计工作经验,能独立承担和创造性的开展某项财会、审计管理工作,在集团范围内本专业技术水平拔尖的。

3)技工技师序列(生产技术序列)

a、中级技工:①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对本岗位工作有一定的了解,能解决一般性的技术问题;②团结同事,遵守纪律,年出勤率达到85%以上。

b、高级技工:①工作能力较强,经常性超额完成任务,对本岗位工作了解全面,具有解决较为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能进行一般性的技术指导工作;②团结同事,遵守纪律,年出勤率达到85%以上。

c、技师:①工作能力很强,实践经验丰富,对本人岗位工作能深入了解,并有一定的研究;②能把自己的工作技巧和工作经验进行推广、传教,具有独立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

d、高级技师:①获得市(3项)、自治区(2项)、国家(1项)政府或技术主管厅局以及集团科协(5项)颁发的本专业技术方面的奖项或被市、自治区、国家技术主管厅局评为拔尖人才的;②参与集团重大技术、技能攻关课题,取得重大突破和成果,并且在集团范围内推广应用后经济效益显着的;

③有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有丰富的生产技术实践经验,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中有关本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在集团范围内本专业技能水平拔尖的。

五、新招聘到可评聘岗位上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初聘规定:

为了激励新招聘到可评聘岗位上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在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基础上,适当放宽这部分人员的初聘条件,具体为:

大专学历人员原则上可评聘为员三级至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大学学历人员原则上可评聘为员一级至助理二级专业技术职称;

硕士学历人员原则上可评聘为中师三级专业技术职称。

如有特殊贡献、技术上有重大创新并使效率有较大的提高的,由各部门、各企业提出意见,上报集团行政本部人力资源处审核同意后,按照例外的原则,组织联评以后另行确定。

六、专业技术职称晋级规定

专业技术职称晋级,须符合对应级别的评聘条件。原则上遵循逐级晋级规定,中级职称晋级幅度为中级职称总指标的30%。具体为:

初级职称晋升,原则上须在拟聘职称级别的下一级别任职二年;

中级职称晋升,原则上须在拟聘职称级别的下一级别任职二年;

高级职称晋升,原则上须在拟聘职称级别的下一级别任职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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