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公司内部职称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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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鼓励优秀专业人才安心本职工作,而不是因为报酬去谋求并不擅长的管理职位;培养一支专攻技术,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技能的骨干队伍。有效保留和激励技术人员,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基层单位。
三.工作内容
3.1 评定组织
3.1.1 公司内部专业技术职称等级的评定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成立工程系列、经
济系列、会计系列技术职称等级评审小组,其成员由所在部门/项目部负
责人,对口的职能部室,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组成。
3.1.2 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评定原则上每年评定一次,评定时间为每年7月份。
3.2 评定内容及程序
3.2.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
高级,一般技术人员均为员级。
3.2.2 由本人填写《专业技术等级评定表》(见
4.1),人力资源部审核其基
本任职资格,组织评审小组对其专业技能评定等级,将评定结果公示后确
认资格。
3.2.3 任职资格评定为:
助理级基本资格
1、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
2、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
3、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
4、获双学士学位后;
5、高中及以下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
具备能力
1、具有一定的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了解相应的工作标准技术流程;
3、能协助主管人员完成规定的任务;
中级基本资格
1、获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2、具备“助理”级资格后第4年可申请认定“中级”具备能力
1、具有岗位所需的较强的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
能
2、较好地掌握相应的工作标准技术流程;
3、能按要求独立完成某方面的技术工作;
4、能参与技术攻关项目。
高级基本资格
1、进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满2
年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可以认定“副高级”;
2、具备“中级”资格后第5年可申请认定“副高级”
文件编号ZD-RZ-019-2012 文件版本第一版第0次修订
编制人高韶鹏部门负责人高韶鹏分管领导金学伟批准金学伟日期2012-7-1 日期2012-7-20 日期2012-7-25 日期2012-8-1
具备能力3、熟练掌握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4、熟练掌握工作标准技术流程;
5、能独立承担技术攻关专题工作;
6、能独立主持、全面规划、指导大型技术项目的规划和实施;
7、对本行业所涉及领域的技术有独到、深厚的造诣。
3.2.4 专业技能等级评定由参评人员的直接上级或所在部门负责人、工作涉及的
部门或项目部负责人、公司领导依据《专业技能评定表》(见附表二)评
定,权重分别为40%、30%、40%。其中60-74分可确认为三级、75-85分
可确认为二级、85分以上可确认为一级。
3.2.5 为督促大家积极参加省人事厅的考试,经公司内部评定的中高级职称要求
员工本人在二年内要参加国家相关机构的人事考试和评审,以取得国家承
认的证书。否则不能参加下一年度的职称等级评定。
3.2.6 经公司认定的和省人事厅下发的专业技术职称享受同等待遇。
3.3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四.附件
4.1 《专业技术等级评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