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财政部缉毒罚没收入列为禁毒专款.doc
北京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北京市财政局转发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
北京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北京市财政局转发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财政部《关于缉毒罚没收入列为禁毒专款的通
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罚没收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字号】京禁毒字[1992]12号、京财预[1992]2392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1992.12.01
【实施日期】1992.12.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第十一批)的公告》(发布日期:2008年6月25日实施日期:2008年6月25日)宣布失效或废止
北京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北京市财政局转发全国
禁毒工作领导小组、财政部《关于缉毒罚没
收入列为禁毒专款的通知》的通知
(京禁毒字(1992)12号、京财预(1992)
2392号1992年12月1日)
各区、县财政局、公安分(县)局,市公安局有关处:
现将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财政部禁毒通字(1991)10号《关于缉毒罚没收
入列为禁毒专款的通知》转发给。
国家禁毒办、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印发《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国家禁毒办、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印发《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财政部最近联合印发《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办法》规定,凡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案件告破的,均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以此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鼓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减少毒品社会危害。
《办法》共18条,对举报人、举报受理机构等进行了界定,明确了举报奖励条件、奖励标准、资金来源、支付方式、保密要求、需要追责的情形等,还规范了举报奖励办理程序、资金发放的监督和检查等。
《办法》规定,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举报毒品犯罪活动或者线索,举报制毒工厂,举报制毒物品、制毒设备等其他制毒线索破获制毒案件,举报重大涉毒犯罪嫌疑人,举报聚众吸食毒品人员,举报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举报正在非法种植罂粟或大麻等情形,以缴获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数量,抓获犯罪嫌疑人数、查获吸毒人员数等为依据,给予300元至不少于20万元不等的奖励。
举报人或其所提供的举报信息在特别重大毒品案件侦办中,发挥重要作用或作出特殊贡献的,可奖励30万元。
举报人同时向两个以上公安机关或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举报的,由直接破获案件的公安机关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
此外,各地可参照《办法》提出的标准,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办法》明确,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毒品犯罪案件后,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奖。
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起2个月内,应当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
举报人直接领取奖金不便或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领。
各级公安机关、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应建立举报保密制度。
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或者泄露举报人信息资料。
举报人应当对举报行为负责。
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获取非法利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悉,各地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机关将指定、公布举报受理电话或者其他受理方式,24h受理毒品违法犯罪举报线索。
(边际)上海化工区将建加氢站最近,上海浦江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新建氢能基地项目在上海化工区正式启动。
禁毒法律法规汇总.doc
禁毒法律法规汇总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禁毒宣传教育第三章毒品管制第四章戒毒措施第五章禁毒国际合作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1第三条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履行禁毒职责或者义务。
第四条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国家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第八条国家鼓励开展禁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缉毒技术、装备和戒毒方法。
第九条国家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对举报有功人员以及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国家鼓励志愿人员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和戒毒社会服务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志愿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二章禁毒宣传教育第十一条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
2020年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培训题库及答案
2020年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培训题库及答案1、在戒毒工作中,美沙酮的临床运用主要用于()A、降低成瘾性B、作为合成的阿片类镇痛药物,提高耐受性C、作为阿片类戒毒药D、使毒性减弱答案:B2、()曾经说过:鸦片为中国之巨害,其杀吾国民,甚于干戈、瘟疫、饥馑之患!A、XXXB、XXXC、XXX答案:A3、禁毒委员会()应当向毒品监测预警平台及时、准确传送本单位与禁毒工作相关的信息和数据。
A、相关部门B、各成员单位C、政府部门及公安机关D、公安机关及司法行政部门答案:B4、“冰毒”最先是由哪个国家研制的()?A、美国B、日本C、德国D、中国答案:B5、出所人员落实帮教每()帮教一次A、3个月B、2个月C、一个月谜底:B6、《禁毒法》规定,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吸毒人员。
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A、打击处理B、依法惩治C、教诲和拯救D、收容看管谜底:C7、吸毒者具有()等多重属性。
A、病人B、违法者C、受害者D、A、B和C答案:D8、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划定,教唆、勾引、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以上说法精确吗?()A、精确B、错误答案:A9、罂粟壳中含有吗啡、可待因、蒂巴因、苯丙胺等鸦片中所含有的成分。
()A、正确B、错误谜底:B10、强制断绝戒毒场所应当依照(),实行逐步适应社会的分级和分期管理。
A、戒毒医治的不同阶段B、戒毒职员的表现C、戒毒治疗的不同阶段和戒毒人员的特征D、戒毒治疗的不同阶段和戒毒人员的表现谜底:D11、电视剧《永不瞑目》中XXX所扮演的主角滥用的是什么毒品?()A、XXXB、大麻C、氯胺酮D、海洛因谜底:D12、拉丁美洲毒品产量集中的哥伦比亚、秘鲁、玻利维亚和巴西所在的安第斯山和亚马逊地区是指天下四大毒品产地的?()A、“银三角”地区B、“金新月”地区C、“金三角”地区答案:A13、吸毒的方式有哪些?(A、烟吸B、烫吸C、鼻吸D、口服、注射谜底:ABCD14、吸毒成瘾的特征有())A、药物耐受性B、生理依赖性C、心理依靠性D、行为奇异性答案:ABC15、吸毒者具有:违法者、病人、受害者等多重属性。
集团公司年度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中学生组题库(附答案)
202X年集团公司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中学生组题库姓名/岗位:日期: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
A.处方药物B.精神活性物质C,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D.兴奋剂答案:C2.《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条规定:禁毒工作实行()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A预防B.打击C救治D.惩罚答案:A3.《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A.学校B.中小学校C大专院校D.幼儿园答案:A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A.+B,二十C五十D.一百答案:C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罪的,应当()。
A.负刑事责任B.从轻或减轻处罚C不予刑事处罚D.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答案:A6.以下哪个法令中第一次明确了保护青少年不受毒品危害的规定。
()A.《禁毒法》B.《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C.《未成年人保护法》D.《治安管理处罚法》答案:C7.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可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但须定期接受检测。
这种说法()。
A.正确8.错误答案:B8.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
()A.正确8.错误答案:A9.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A可以B应当答案:B10.根据()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禁毒资金管理制度
禁毒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禁毒资金的管理、使用,保障禁毒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禁毒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禁毒资金是指用于禁毒工作的专门财政拨款资金,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其他社会捐赠资金,以及所有经营性收入。
第四条禁毒资金应当用于禁毒设施建设、设备采购、人员培训、禁毒宣传教育、技术研究等禁毒工作支出。
第五条禁毒资金管理原则是专款专用、集中管理、公开透明、严格监督。
第六条禁毒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的规定,按照财政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第七条财政部门负责全市禁毒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禁毒资金的拨付第八条禁毒资金的拨付应当有明确的合法依据,并且经过财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接到财政部门的拨款通知后,各单位应当及时到指定的银行或者经过财政部门规定的程序领取预算款。
第十条各单位接到禁毒资金拨款后,要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将其用于指定的禁毒项目和用途。
第十一条禁毒资金的支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合理、安全、有效的支付方式。
第十二条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挪用禁毒资金。
第三章禁毒资金的管理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禁毒资金管理制度,明确禁毒资金的使用权限、管理责任和监督制约机制。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禁毒资金的账务管理,确保禁毒资金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将禁毒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汇总、报送财政部门。
第十六条禁毒资金的管理者应当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禁毒资金安全。
第十七条对使用禁毒资金效果及使用及时性的审计评估,定期向财政部门进行报告和备案。
第十八条禁毒资金的监督和检查应当由财政部门,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共同参与。
第四章禁毒资金的使用第十九条禁毒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经济合理性、效益性和合法性。
第二十条禁毒资金使用应当优先满足实现禁毒工作的需求,保障禁毒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十一条禁毒资金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禁毒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缉私罚没收入缴库和缉私缉毒办案支出管理的若干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缉私罚没收入缴库和缉私缉毒办案支出管理的若干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9.01.01•【文号】•【施行日期】199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缉私罚没收入缴库和缉私缉毒办案支出管理的若干规定(1999年1月1日)目前,走私贩毒斗争形势十分严峻。
为了依法严厉打击走私贩毒犯罪活动,进一步规范缉私罚没收入缴库办法,保障缉私缉毒办案业务需要,严格缉私缉毒办案支出管理,现作如下规定:一、根据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的原则,海关、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执法部门,要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走私犯罪活动。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查获的走私货物、物品,一律移交海关,由海关处理。
具体移交办法由海关总署、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二、各级海关应按30%的综合税率,从没收的各类走私货物、物品的变价款和追缴的私货价款中,补征进口关税和进口货物增值税,其中,13%以关税科目入库,17%以进口货物增值税科目入库。
三、补缴税款后的走私货物、物品的变价收入,追缴的私货价款,以及海关、公安和工商行政管理等执法部门处理走私案件对单位和个人处以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和非法款项等,全部上缴中央财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和坐支。
四、海关、公安和工商行政管理等执法部门的缉私罚款,按国家规定,实行处罚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的,一律由被处罚人缴至执法单位委托的罚款代收机构。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及时上缴单位财务管理部门,不得私存私放;单位财务部门应在收款后2日内(节假日顺延)上缴罚款代收机构。
五、缉私中没收的各种违法所得和非法款项,应当比照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由被处罚人缴至罚款代收机构。
被处罚人到代收机构缴款有困难的,可由海关、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执法部门直接收缴,直接收缴的款项,执法部门应于收到款项后2日内(节假日顺延),上缴委托的罚款代收机构。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缉私罚没收入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财预字[1999]433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缉私罚没收入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缉私罚没收入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1999年8月17日财预字[1999]4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缉私罚没收入缴库和缉私缉毒办案支出管理的若干规定》(财预字〔1998〕413号)中关于“上交中央财政的缉私罚没收入,……50%由中央财政采用转移支付的办法,返还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的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中央对地方缉私罚没收入转移支付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对地方缉私罚没收入转移支付暂行办法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缉私罚没收入缴库和缉私缉毒办案支出管理的若干规定》(财预字〔1998〕413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分配原则各地上交中央财政的缉私罚没收入,8%部分,由中央财政核拨公安部用于缉毒工作。
其余部分,50%由中央财政核拨给海关总署,作为有关执法部门的缉私办案费;50%由中央财政采用转移支付办法,返还省级财政;省级财政部门在收到中央返还的缉私罚没收入后,将其中30%专门用于调剂各地的缉私经费。
其余部分主要用于公安(含公安边防部队)、工商行政管理、海关等执法部门的缉私办案经费。
为了充分调动各地配合打击走私贩毒的积极性,中央应返还各地的缉私罚没收入,按收入来源地的原则返还,暂不在地区之间进行调剂。
同时为了体现对全省统一部署和协调打击走私贩毒工作的支持,中央财政从返还计划单列市的缉私罚没收入中集中10%,补助给其所在省。
二、计算公式按照上述分配原则和有关比例,缉私罚没收入转移支付公式分别为:(一)计划单列市某市中央财政返还数=该市缉私罚没收入实际入库数×(1-8%)×50%×90%(二)有计划单列市的省某省中央财政返还数=该省缉私罚没收入实际入库数(不含计划单列市)×(1-8%)×50%+该省所辖计划单列市缉私罚没收入实际入库数×(1-8%)×50%×10%(三)无计划单列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某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财政返还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缉私罚没收入实际入库数×(1-8%)×50%三、资金的拨付和管理财政部按季度下发文件,明确上一季度中央返还地方的缉私罚没收入数,相应增加中央对地方的拨款。
禁毒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禁毒资金使用实施方案一、前言。
禁毒工作是国家的重要任务,禁毒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是禁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更好地利用禁毒资金,提高禁毒工作效果,特制定本禁毒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二、禁毒资金使用的原则。
1. 合理使用,禁毒资金应当合理使用,确保每一分钱都能够发挥最大的效益。
2. 专款专用,禁毒资金应当严格按照用途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3. 依法使用,禁毒资金使用应当依法进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4. 公开透明,禁毒资金使用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禁毒资金使用的具体措施。
1. 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将部分禁毒资金用于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包括举办禁毒知识讲座、制作禁毒宣传资料等,提高公众对禁毒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
2. 完善禁毒设施建设,将部分禁毒资金用于完善禁毒设施建设,包括建设戒毒所、康复中心等,提高禁毒工作的基础设施水平。
3. 支持禁毒科研项目,将部分禁毒资金用于支持禁毒科研项目,包括开展毒品成瘾机制研究、毒品防控技术研发等,提高禁毒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 加强禁毒执法力量,将部分禁毒资金用于加强禁毒执法力量建设,包括购置执法装备、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等,提高禁毒执法效率和水平。
四、禁毒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1. 建立禁毒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加强对禁毒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禁毒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2. 加强禁毒资金使用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禁毒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 加强禁毒资金使用情况的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禁毒资金使用实施方案,提高禁毒资金使用效果。
五、结语。
禁毒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禁毒工作效果,净化社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级禁毒部门和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本方案,确保禁毒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国家禁毒办、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印发《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国家禁毒办、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印发《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禁毒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18.08.26•【文号】•【施行日期】2018.08.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禁毒正文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第一条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鼓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减少毒品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毒品违法犯罪,是指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决定戒毒相关措施的涉及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举报人,是指通过书面材料、电话、来访等方式,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国家安全、武警、军队、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供述同案犯毒品犯罪事实、在押犯罪嫌疑人揭发他人毒品犯罪事实或者提供毒品犯罪线索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机关应当指定、公布举报受理电话或者其他受理方式。
直接向公安部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的,由公安部禁毒局作为指定受理机构。
举报可以公开或者匿名方式进行。
为便于查证和奖励,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鼓励实名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匿名举报无法核实真实身份或者无法联系举报人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第五条各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认真记录举报的方式、时间、内容以及举报人的身份信息、联络方式等基本情况,原始记录应作为奖励的重要依据,破案后及时兑奖。
公安部、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直接受理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后,应当认真填写《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案件登记表》,及时转交相关地区、部门核查。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对举报线索及时调查处理。
第六条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一)举报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毒品违法犯罪案件或者举报涉及我国的涉外毒品违法犯罪线索;(二)有明确具体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活动时间、地点、人员、物品等基本举报事实;(三)举报时提供的信息尚未被公安机关掌握,或虽被公安机关掌握,但举报人举报的内容更为具体详实且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发挥重要或者关键作用;(四)符合举报奖励的其他必要条件。
青骄第二课堂2023年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小学生组试题库及答案
青骄第二课堂2023年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小学生组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选题1、国际禁毒日是每年的A、7月9日B、6月26日C、12月1日D、5月17日正确答案:B2、传统毒品一般是指鸦片、海洛因、大麻等流行较早的毒品。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3、药品可以随意服用,不需要遵医嘱。
A、能B、有的能,有的不能C、不能正确答案:C4、金三角是指泰国、缅甸、O三国交界的地方(一个区域)。
A、老挝B、越南C、柬埔寨D、印度正确答案:A5、摇头丸是苯丙胺类的衍生物,属中枢神经A、麻醉剂B、兴奋剂C、抑制剂D、以上答案都不正确正确答案:B6、甲基苯丙胺因其纯品无色透明,像冰一样,故俗称冰毒。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7、吸食毒品是违法行为,不是犯罪行为。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8、《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A、学校B、中小学校C、大专院校D、B和C 正确答案:A9、《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自O起施行。
A、2007年12月29日B、2008年1月1日C、2008年6月1日D、2008年6月26日正确答案:C10、K粉呈白色结晶粉末状,易溶于水,可勾兑进饮料和酒水中。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11、从毒品流行的时间顺序看,可分为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
传统毒品一般是指鸦片、海洛因、大麻等流行较早的毒品。
A、正确B、错误12、从医学角度看,吸毒成瘾是一种疾病,是A、心理障碍B、精神疾病C、躯体疾病D、慢性复发性的脑疾病正确答案:D13、当发现有人可能正在吸毒或实施涉及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时,应该()。
A、尽快离开,确保安全情况下报警B、事不关己C、好奇上前去看个究竟D、马上阻止其违法犯罪行为正确答案:A14、当有人威胁我们吸毒时,要将情况主动告知家长和学校,或者打HO报警,寻求帮助。
B、错误正确答案:A15、当有人以各种借口引诱你吸食毒品或尝试可能是毒品的药丸时,正确的做法是A、拒绝B、尝试C、接受D、转送给他人正确答案:A16、当在你身边出现毒品时,正确的做法是()。
财政部、海关总署、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取消缉私、缉毒办案经费同缉私罚没收入挂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海关总署、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取消缉私、缉毒办案经费同缉私罚没收入挂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02.07.12•【文号】财预[2002]413号•【施行日期】2002.08.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财政部、海关总署、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取消缉私、缉毒办案经费同缉私罚没收入挂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7月12日财预[2002]4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政策,切实保障新形势下缉私缉毒工作的需要,经国务院同意,现决定取消《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缉私罚没收入缴库和缉私缉毒办案支出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预字[1998]413号,以下简称原《规定》)中明确的缉私、缉毒办案经费同缉驻罚没收入挂钩等办法。
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对没收的各类走私货物、物品的变价款和追缴的私货价款不再按30%的综合税率补征税款,包括原补征税款在内的所有缉私罚没收入全部以“缉私罚没收入”科目上缴中央财政。
取消《2002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中4313款“缉私补税收入”科目。
二、改变缉私、缉毒办案经费按上交中央财政缉私罚没收入的一定比例核拨的办法,缉私经费统一纳入海关总署部门预算,缉毒经费分别纳入公安部部门预算和中央补助地方支出预算,根据支出的实际需要予以核定,彻底实行“收支两条线”。
同时,取消海关向移交走私案件的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执法部门支付缉私办案费的办法,各级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执法部门的缉私办案费由各级财政预算安排。
三、按照原《规定》办法转移支付给省级财政的50%部分,从2002年起,以2001年返还数作为基数,每年在办理中央与地方财政结算事项时补助。
中央财政对各地补助数额另行通知。
四、各地财政部门、执法部门要加强对缉私罚没收入缴库和缉私缉毒办案支出的管理,对于中央财政固定返还的缉私办案费,应按季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禁层层滞留、挪用,确保各执法部门的办案需要。
财政部、公安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禁毒专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公安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禁毒专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公安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禁毒专款管理办法》的通知为加强中央补助地方禁毒专款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财政部、公安部联合制定了《中央补助地方禁毒专款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中央补助地方禁毒专款管理办法2.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禁毒专款使用情况报告表(略)二〇〇七年二月五日附件1:中央补助地方禁毒专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央补助地方禁毒专款(以下简称“中央禁毒专款”)的管理,充分发挥专款使用效益,更好地为禁毒工作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禁毒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禁毒专款,是指中央财政设立、用于帮助地方特别是禁毒工作任务较重、财政较为困难的地区提高公安机关禁毒经费保障水平,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所需经费应由本行政区域内同级财政部门负责予以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同级人民政府保障公安机关禁毒经费的责任,确保公安机关禁毒工作所必需的经费。
第二章补助范围和用途第四条中央禁毒专款用于补助地方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所必需的经费,主要包括禁毒办案、禁毒业务、禁毒装备及禁毒基础设施维修补助四个方面。
(一)禁毒办案补助,重点用于补助地方办理中央交办和影响重大的毒品案件的办案经费支出。
(二)禁毒业务补助,重点用于补助地方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民警培训、严打整治、禁种铲毒、禁吸戒毒、创建“无毒社区”、管理精神药物、麻醉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等各项禁毒业务工作的支出。
禁毒知识大赛的试题及答案
禁毒知识大赛的试题及答案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会因为法律知识的缺乏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尤其是毒品犯罪,那么,对人们进行相关的禁毒知识普及是很有必要的。
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禁毒知识试卷,希望对你有用!禁毒知识试卷选择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施行的日期是( C )A. 2007年12月29日;B. 2008年1月1日;C. 2008年6月1日;D. 2008年10月1日;2、( B)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A 全国人大常委会B 国务院C公安部 D全国政协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具体办法,由(A)规定。
A 国务院B 公安部C 卫生部D 商务部4、《禁毒法》规定,(D)应当依法加强对邮件的检查,防止邮寄毒品和非法邮寄易制毒化学品。
A 海关B 公安机关C 边防D 邮政企业5、《禁毒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 C ),开展毒品监测和禁毒信息的收集、分析、使用、交流工作。
A毒品监测和毒品情报系统 B 毒品情报和禁毒信息系统 C毒品监测和禁毒信息系统 D 毒品情报和吸毒人员系统6、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 C )。
7、戒毒人员应当在 ( B )接受社区戒毒。
A 居住地B 户籍所在地C 抓获地D 案发地8、公安机关对吸毒成瘾人员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制作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前送达被决定人,并在送达后( C )以内通知被决定人的家属、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A 7日B 3日C 24小时D 12小时8、对被决定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由( B )送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
A 户籍地公安机关B 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C 居住地公安机关D 案发地公安机关9、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设置、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由( A )规定。
A 国务院B 公安部C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D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10、( B )应当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业医师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财政部关于缉毒罚没收入列为禁毒专款的通知
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财政部关于缉毒罚没收入列为禁毒专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日期】1991.12.30•【文号】通字[1991]10号•【施行日期】1991.12.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缉毒罚没收入列为禁毒专款的通知禁毒(通字〔1991〕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财政、公安厅、局:为贯彻1991年6月25日国务院第150次总理办公会议所作的“同意将缉毒缴获的毒资和毒犯财产折款上缴国库后,由省级财政部门列为专款,核拨给省级禁毒工作领导机构统一掌握,用于本地区开展禁毒工作,但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防止产生副作用”的决定,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所有缴获的毒资、毒犯财产变价款和禁种、禁吸毒品的罚没款,全部列为省级财政固定收入(上解地区,中央不参与总额分成)。
由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就地缴入国库。
缴库适用1992年国家预算收入科目第230款“缉毒罚没收入”(地方预算固定收入科目)。
省财政部门入库的罚没收入,经审核确认后,如数列为“办案费用补助”专款,定期核拨省级禁毒工作领导机构(未设禁毒工作领导机构的,拨给省级公安厅、局。
下同),统一安排使用。
此项禁毒专款当年节余的,可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为保证国务院规定的正确执行,不扩大范围,必须严格划清缉毒罚没收入和公安其它罚没收入的界限,凡缉毒罚没收入的缴库应附有书证。
各地应采取措施,加强缉毒的罚没收入的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保证该项罚没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既不允许查处单位自行坐支,也不允许长期挂帐,拖欠不交。
各办案单位要严格执法,不准以罚代刑。
二、省级禁毒工作领导机构对此项经费的使用分配,原则上实行缉毒缴获的毒资用之于补助缉毒办案,对非法种植毒品和吸毒者的罚没款用之于补助禁种、禁吸,但可以适当进行调剂,不得搞收支挂钩。
2023年小学生禁毒知识竞赛考试题库(共200题)
2023年小学生禁毒知识竞赛考试题库(共200题)一、单选题1.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__对未成年人进行毒品危害的教育,防止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进行其他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A、可以B、应当答案:B2.青少年如何避免吸毒?()A、接受禁毒教育B、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盲目追求享乐C、不听信毒品能治病、毒品能解脱烦恼和痛苦D、以上选项都是答案:D3.关于“笑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是一种无色有甜味气体,具有轻微麻醉作用,能使人发笑②不是毒品,但同样具有成瘾性③滥用会对神经系统造成永久伤害,严重者可致瘫痪等④“嗨气球”等“暗语”很可能是在说“笑气”A、①②④B、①③④C、①②③④答案:C4.你的好朋友在娱乐场所给你一种样子像糖果一样的东西,说特别好玩,让你尝尝。
你的选择应该是:()A、相信朋友不会害你,直接吞下B、不想吃,但是碍于朋友之间的面子,勉强吃了。
C、拒绝。
答案:C5.国家禁毒委员会成立于()年,现有公安部、教育部等()个成员单位。
A、1990,41B、1990,40C、1998,41D、1998,40答案:A6.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__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A、可以B、应当答案:B7.结交朋友越多越好吗?()A、是B、不是C、结交挚友,不交损友答案:C8.近年来,各地禁毒部门积极推进现代科技应用,已经广泛应用了()、()等手段进行毒情监测预警。
①污水监测;②毛发检测;③空气监测;④土壤监测。
A、①②B、①③C、①④答案:A9.第一届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于()年举办。
A、2015B、2016C、2017D、2018答案:B10.合成毒品直接作用于人的()。
A、大脑B、心脏C、中枢神经D、肌肉答案:C11.“国际禁毒日”是每年的()。
A、7月9日B、6月26日C、12月1日D、5月17日答案:B12.药品可以随意服用,不需要遵医嘱。
A、能B、有的能,有的不能C、有的能,有的不能D、不能答案:C13.关于“笑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是一种无色有甜味气体,具有轻微麻醉作用,能使人发笑②不是毒品,但同样具有成瘾性③滥用会对神经系统造成永久伤害,严重者可致瘫痪等④“嗨气球”等“暗语”很可能是在说“笑气”A、①②④B、①③④C、①②③④答案:C14.合成毒品“麻古”是泰语的音译,其主要成分是()A、甲基苯丙胺B、大麻C、鸦片D、可卡因答案:A15.列入下列哪个目录的物质如果被滥用就是吸毒?A、《麻醉药品品种目录》B、《精神药品品种目录》C、《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D、ABC都是。
领导禁毒工作会议讲话稿
领导禁毒工作会议讲话稿禁毒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必须不断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整理的领导禁毒工作会议讲话稿,仅供参考。
领导禁毒工作会议讲话稿篇1同志们:这次会议是市委、市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
刚才,我们传达学习了胡锦涛、温家宝、罗干等中央领导和张学忠、张中伟等省领导关于禁毒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总结回顾了我市20xx 年以来的禁毒工作,命名、表彰了先进。
一会,向志同志还将作重要讲话。
请同志们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毒祸猛于虎”。
开展禁毒斗争,是护国利民之举,是社会进步之需,是历史赋予之责。
我们一定要牢记1840年鸦片输入中国后造成国耻民辱的苦难历史,警记毒品给中华民族健康和人民幸福带来的严重灾难,清醒看到当前国际毒品泛滥和国内毒品蔓延的严峻形势给社会和谐稳定造成的严重威胁,深刻认识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这项工作作为事关人民身心健康和安居乐业的大事、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大事、事关国家安危和民族兴衰的大事来抓。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政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同毒品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认真落实打击毒品犯罪的各项措施,全市禁毒辑毒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毒品犯罪高发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特别是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去年公安机关破案数、抓获数、打击数、缴毒数较20xx年都有明显增长;今年1—5月,全市破获毒品刑事案件52起,缴获毒品海洛因11263克;挡获吸毒人员602人,其中强制戒毒593人,劳动教养29人。
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着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公安战线全体民警的智慧和汗水。
在此,我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诚挚的问候!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我市毒情的严峻形势。
从地理空间看,由于达州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四通八达的便捷交通,达州成为了毒品犯罪分子试图占据活动的重要区域。
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执行《戒毒药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执行《戒毒药品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执行《戒毒药品管理办法》的通知(1995年10月17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为保证戒毒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加强戒毒药品的管理,制止发“戒毒财”的歪风,《戒毒药品管理办法》已经卫生部第42号令发布,各级禁毒机构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认真执行,检查、监督有关部门落实戒毒药品管理的措施,严禁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药品戒毒,特别要加强对盐酸二氢埃托啡、美沙酮、丁丙诺啡等麻醉性戒毒药品的使用和管理,切实防止麻醉性戒毒药品在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流入非法渠道。
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戒毒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生产、经营、使用戒毒药品,发现非法采购、推销或使用麻醉性戒毒药品的情况和线索,卫生、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戒毒是禁毒工作中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吸毒者一旦染上毒瘾,要彻底戒断毒瘾是十分困难的。
要经过早期脱瘾治疗,后期身体心理康复和重返社会后的帮教措施的落实,才有可能戒断毒瘾。
无论是国际上还是国内,脱瘾治疗后的复吸率都很高,早期药物脱瘾治疗与戒除毒瘾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特别是药物在戒毒方面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
《戒毒药品管理办法》明确定义:“戒毒药品是指控制并消除滥用阿片类药物成瘾者的急剧戒断症状与体征的药品”,但近年来,社会上一些不负责任的宣传经常吹嘘某种戒毒药物能够在短期内“彻底戒断毒瘾”、“戒毒成功率100%”等,这类违背科学常识的宣传给各级禁毒机构开展的毒品预防教育带来了很大的负面效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为了严惩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等犯罪活动,严禁吸食、注射毒品,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特作如下规定:一、本决定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从未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三、禁止任何人非法持有毒品。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依照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四、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掩饰、隐瞒出售毒品获得财物的非法性质和来源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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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财政部关于缉毒罚没收入列为禁毒专款的通知
发文单位: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财政部
文号:通字[1991]10号
发布日期:1991-12-30
执行日期:1991-12-30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财政、公安厅、局:
为贯彻1991年6月25日国务院第150次总理办公会议所作的“同意将缉毒缴获的毒资和毒犯财产折款上缴国库后,由省级财政部门列为专款,核拨给省级禁毒工作领导机构统一掌握,用于本地区开展禁毒工作,但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防止产生副作用”的决定,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所有缴获的毒资、毒犯财产变价款和禁种、禁吸毒品的罚没款,全部列为省级财政固定收入(上解地区,中央不参与总额分成)。
由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就地缴入国库。
缴库适用1992年国家预算收入科目第230款“缉毒罚没收入”(地方预算固定收入科目)。
省财政部门入库的罚没收入,经审核确认后,如数列为“办案费用补助”专款,定期核拨省级禁毒工作领导机构(未设禁毒工作领导机构的,拨给省级公安厅、局。
下同),统一安排使用。
此项禁毒专款当年节余的,可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为保证国务院规定的正确执行,不扩大范围,必须严格划清缉毒罚没收入和公安其它罚没收入的界限,凡缉毒罚没收入的缴库应附有书证。
各地应采取措施,加强缉毒的罚没收入的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保证该项罚没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既不允许查处单位自行坐支,也不允许长期挂帐,拖欠不交。
各办案单位要严格执法,不准以罚代刑。
二、省级禁毒工作领导机构对此项经费的使用分配,原则上实行缉毒缴获的毒资用之于补助缉毒办案,对非法种植毒品和吸毒者的罚没款用之于补助禁种、禁吸,但可以适当进行调剂,不得搞收支挂钩。
三、禁毒工作领导机构对核拨的专款,要重点照顾办案单位,同时还要照顾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作办案作出贡献的协作单位,使办案支出得到补偿。
四、破获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毒犯制贩毒品的案件,随案缴获的毒资和毒犯财产,原则上由主办案件的公安机关负责收缴;案件侦破过程中主战场转移的,破案时就地缴获的毒资和毒犯财产,分别由不同阶段的主办案件的公安机关负责收缴;毒犯在常住地以外的地区作案被查获的,其在常住地的毒资和毒犯财产的追缴,由主办案件的公安机关会同常住地公安机关,本着便于追缴和补偿办案开支的原则协商处理。
五、禁毒专款必须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的原则,主要开支范围如下:
1.侦察破案费(侦察活动费、办案差旅费及协作单位的相关费用);
2.特情的活动、招待、补助和奖励费;
3.缉毒装备购置费及有关消耗费;
4.缉毒侦察据点业务开支和维修费;
5.缉毒境外调研费;
6.禁毒宣传费、业务资料费;
7.举报案件有功人员的奖励费;
8.确无经济来源的强制戒毒者的医疗和伙食费;
9.改善县、区基层常年戒毒所的装备设施及正常维修费;
10.组织禁种铲毒人员的误工和生活补贴费;
11.扣留和罚没物资的运输、仓储、整理,以及经批准开支的销毁毒品的费用;
12.经财政部门批准列支的特殊性开支。
六、核拨的禁毒专款,一律纳入国家预算统一管理。
要建立健全预算编报和决算审批制度。
省级禁毒工作领导机构对财政核拨的专款应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检查监督制度,确保专款的使用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和用途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七、有关缉毒罚没收入的缴库和禁毒专款核拨的具体手续、程序及管理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财政部门商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财政部备案。
199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