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幼儿园装备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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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2020修订稿)》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2020修订稿)》

附件2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修订稿)一级幼儿园标准一、园舍空间与设施11.园舍独立,产权明晰、合法。

园舍设置在安全和环保符合要求的区域内,建筑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规范标准要求。

设计符合幼儿教育的需要,园舍场地布局合理,日照充足,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

2•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建筑物二楼及二楼以上平台面积按二分之一计算)。

有相对分割的软、硬地面,有运动、沙水、种植、游戏等户外活动区域。

绿化面积生均不少于1平方米(垂直绿化面积按二分之一计算)活动场地能考虑到不同年龄段幼儿、不同性质的活动需要。

有一定面积的室内体育活动空间,能够满足每位幼儿在恶劣天气至少有1小时以上的体育活动时间。

3•户外活动场地配备符合幼儿年龄特征的大、中、小型体育活动设施和各类器械,能够促进幼儿多种动作技能的发展,数量能够满足全园二分之一以上幼儿同时活动的需求。

体育设施布局合理,符合安全要求。

4•有120平方米以上的多功能活动室,专用活动室数量按每3个班一间的比例设置,每间使用面积30平方米以上。

有幼儿图书室(馆),卫生室或保健室、行政办公室、会议室(可兼作其1注:2008年1月1日以后规划新建的幼儿园,园舍场地必须符合省建设厅发布的《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 —2007)。

2007年底前已建的幼儿园须达到本部分所规定的标准。

他用途)、家长接待室(可兼作其他用途)等各类辅助用房齐备。

有独立设置、规模适宜的食堂。

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等。

5•配有橡胶警棍、钢盔、防刺服、防割手套、约束绳、防护钢叉等防护器械。

在幼儿园出入口及主要通道、公共走廊、食堂餐厅等重要部位和要害部位,安装紧急报警装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

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等位置,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在临近幼儿园出入口的机动车通行道路上,设立人行横道线或减速带、幼儿疏散区等交通安全设施。

6•有现代化办公设备(如,配备计算机和网络)。

幼儿园教育装备规范

幼儿园教育装备规范

XXXX省幼儿园教育装备规范目录前言 (3)1 总则 (4)2 安全要求 (5)3 配备要求 (6)3.1班级活动室 (6)3.1.1活动室 (6)3.1.2 午睡室(卧室) (8)3.1.3 卫生间(盥洗室) (8)3.2多功能活动室 (10)3.3专用活动室(选建) (11)3.3.1阅读活动室 (11)3.3.2建构活动室 (12)3.3.3生活操作室 (13)3.3.4科学活动室 (13)3.3.5美术活动室 (15)3.3.6木工活动室 (16)3.3.7室内运动室 (17)3.4 通用办公室 (18)3.5 信息技术配备 (19)3.5.1 网络系统 (19)3.5.2广播系统 (19)3.5.3 安全监控系统 (20)3.5.4 录播系统(选建) (20)3.6班级活动室玩教具配备 (21)3.7 户外活动区域设施配备 (22)前言幼儿园教育装备是幼儿园教育活动的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是确保学前教育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国家《幼儿园工作规程》、《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XX省教育厅《XX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和《XX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等,结合我省幼儿园课程改革和教育技术发展,对2009版《XX省幼儿园装备规范(试行)》进行修订。

本规范适用于XX省范围内的各类幼儿园。

1 总则1.1.本规范是XX省幼儿园教育装备的的通用要求。

1.2本规范规定的教育装备,包括采购的和因活动需要而自制的产品和材料。

1.3幼儿园教育装备应基于儿童的基本发展,基于儿童的个体差异,还应兼顾特殊儿童的特殊需要。

1.4幼儿园教育装备应充分体现儿童的主体地位,有利于儿童自主活动、自我管理,避免装备中存在小学化、成人化倾向。

1.5幼儿园教育装备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规范和强制性标准。

1.6本规范未涉及的装备(如:厨房、保健室等)配置应依照相关部门制订的要求实施。

2 安全要求2.1幼儿园以幼儿的安全为工作之本。

三级幼儿园复评申报材料

三级幼儿园复评申报材料
二、班级空间与设施
二级指标编号、名称
11、区角设置
三级指标内容与分值
11-3(1分)
阐述
7-1:各班活动室与午睡室分开设置,活动室面积为360平方米,小班生均2.8平方米,中班生均1.9平方米,大班生均2.1平方米。午睡室面积240平方米,小班生均1.9平方米,中班生均1.3平方米,大班生均1.4平方米。
7-2:班级与午睡室采光、通风、照明条件良好,安装了空调和电扇的温度控制设施。每天做好卫生工作,环境整洁。
体育设施布局和各类器械的照片
器械放置安排表
户外大区域保教人员安全负责表
自评分
2.5分
如有扣分需说明原因
浙江省三级幼儿园复评申报材料
一级指标编号、名称
一、园舍空间与设施
二级指标编号、名称
4、配套用房5、安防措施6、工作条件
三级指标内容与分值
4-1(1.5分)
5-1(0.5分)5-2(0.5分)
6-1(0.5分)6-2(1分)
1-2:建筑合格,建筑设计造型和室内设计装修均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无安全隐患。
1-3:场地布局合理,地面平整,有软硬地面,日照充足,排水通畅,清洁整齐,远离污染源。
2-1:幼儿园户外场地活动面积宽敞,有塑胶场地、水泥场地、草坪、玩沙、玩水池、种植区等,全园可用于户外活动的面积有1026.3平方米,生均6.3平方米。
浙江省三级幼儿园复评申报材料
一级指标编号、名称
一、园舍空间与设施
二级指标编号、名称
1、园舍条件2、户外场地
三级指标内容与分值
1-1(0.5分)2-1(1分)
1-2(0.5分)2-2(0.5分)
1-3(0.5分)2-3(0.5分)
阐述

《幼儿园教育装备规范》编制说明

《幼儿园教育装备规范》编制说明

《幼儿园教育装备规范》编制说明一、标准编制的背景和意义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

2018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

到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为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

2019年11月8日,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四川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实现幼有所育。

我省制定的DB51/T1433—2012《幼儿园装备规范》标准,距今已经8年。

当前,党和国家对对学前教育的改革规范发展提出了明确的改革方向,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有了更高的需求,教育教学用设备设施生产技术也有了新的长足发展。

幼儿园怎样建设、装备才能满足教学教学需要,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迫切需要一部新的教育装备规范作为依据,为深入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提供规范指引。

为此,亟需修订《幼儿园装备规范》。

二、任务来源及编制工作过程(一)任务来源2019年3月29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度四川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川市监函〔2019〕451号)下达了2019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幼儿园装备规范》作为制订项目获得立项支持,编制任务主要由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管理指导中心承担。

(二)编制工作过程1.组建起草小组。

2019年8月,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管理指导中心成立了由省、市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学前教育专家、高校学前教学专业学者、一线幼儿园园长组成的起草小组,启动了《幼儿园装备规范》的修订工作。

幼儿园服装装备管理制度

幼儿园服装装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原则为规范幼儿园服装装备的管理,确保幼儿穿着舒适、安全,提升幼儿园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遵循安全、舒适、美观、实用的原则,旨在为幼儿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所有幼儿及教职工的服装装备管理。

三、服装装备种类1. 幼儿园园服:包括夏装、冬装、运动服、礼服等。

2. 教职工工作服:包括夏装、冬装、日常工作服等。

3. 其他服装装备:如帽子、围巾、手套等。

四、服装装备采购与管理1. 采购流程(1)根据幼儿园实际需求,制定服装装备采购计划。

(2)选择具有资质的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

(3)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价格、交货期限等条款。

(4)监督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2. 服装装备验收(1)采购员在收到服装装备后,及时组织验收。

(2)验收内容包括:服装装备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等。

(3)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3. 服装装备保管(1)服装装备入库后,由仓库管理员负责保管。

(2)定期检查服装装备的储存条件,确保服装装备不受潮、不受损。

(3)服装装备出库时,应做好登记工作。

五、服装装备穿着与保养1. 幼儿园园服(1)幼儿需按照规定穿着园服,不得随意更换。

(2)园服应保持整洁,如有破损、污渍,应及时清洗或更换。

(3)园服不宜长时间暴露在阳光下,以免褪色。

2. 教职工工作服(1)教职工应按照规定穿着工作服,不得随意更换。

(2)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破损、污渍,应及时清洗或更换。

(3)工作服不宜长时间暴露在阳光下,以免褪色。

六、监督与检查1. 幼儿园成立服装装备管理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2. 定期对服装装备的采购、验收、保管、穿着与保养等方面进行检查。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幼儿园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后宅幼儿园等级园评估解读

后宅幼儿园等级园评估解读




二、班级空间与设施

9.午睡空间 9-1每位幼儿有自己铺位和卧具。每位幼儿的卧具分隔存 放。 资料:1.幼儿园或班级幼儿人数表; 2.幼儿园或班级床铺清单; 3.证明一人一铺的图片资料。 9-2床铺基本干净卫生,按时清洁消毒。寄宿制幼儿园 (班)必须有幼儿专用、每人一床的独立寝室。 资料:幼儿园午睡室卫生检查记录表、床铺消毒记录表、 床上用品清洗、暴晒、消毒记录表。

三、人员配备与待遇 13.园长条件 13-1:6个班以下设园长1名(3个班以下小规模幼儿园,园长可由教 师兼任;幼儿数200名以上,可酌情增设副园长或园长助理)。 13-2园长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 13-3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13-4取得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 书》。 资料:与园长相关的各类证件及园长的个人简历。



二、班级空间与设施 10.家俱教具 10-1桌椅、玩具柜等家具设备数量够用,基本符合幼儿的身高尺寸。 资料:1.数量清单 2.规格尺寸清单 3.幼儿活动时的图片资料(证明符合幼儿的身高尺寸)

10-2教学设施设备按《浙江省幼儿园装备规范(试行)》三级标准配备, 基本满足日常教育活动的需要。 资料:1. 《浙江省幼儿园装备规范(试行)》文件; 2.设备装备资料目录。



二、班级空间与设施
注:1.“班级空间与设施”部分需要通过实地的班级观察进行评分;至少需抽查三分之 一以上的班级,每个年龄组至少需要观察1个班级; 2.整个幼儿园在这些项目上的得分取所抽查班级得分中的最低分。



7.活动室 7-1班级活动室与午睡室合用,两者使用面积之和不得低于生均2平方 米,与午睡室分设,则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得低于生均1.5平方米。 资料:1.班级幼儿园名单; 2.午睡时平面图; 7-2有较好的采光、照明、通风条件,有基本的温度控制设施,室内 环境整洁。 资料:1.能证明有较好的采光、照明、通风条件的图片资料; 2.班级光照的分布图,灯光数量表,及时维修的记录表; 3.空调风扇等的分布目录; 4.室内卫生检查记录表(室内物品摆放图片资料)

浙江省幼儿园装备规范(试行)

浙江省幼儿园装备规范(试行)

浙江省幼儿园装备规范(试行)一、为提高我省学前教育保育和教育质量,规范我省幼儿园设施设备装备和玩教具的配备行为,推进幼儿园建设装备标准化,依据国家《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及浙江省建设厅《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22)、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教学仪器设备安全要求总则》 (GB21746-2022)等标准,特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是浙江省各级幼儿园装备的通用试行标准,合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幼儿园。

规范中的装备数量按《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班额 30 人,分三级标准配备。

目录中带“()”的为选配。

三、提倡各级幼儿园参照本规范内容,就地取材,利用各种无毒、安全卫生的自然物和废旧材料自制教玩具。

四、除本规范列出的标准外,幼儿园其它建设与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和强制性标准。

五、本规范由浙江省教育厅编制。

1 室内活动及辅助用房2 室内活动及辅助用房配备标准2.1 活动室2.2 卧室(午睡室)2.3 洗手间(盥洗室)2.4 多功能活动室2.5 专用活动室2.5.1 科学探索室2.5.2 美术创意室2.5.3 计算机室2.6 资料、图书室2.7 厨房2.7.1 厨房设置要求2.7.2 厨房设备用具配置要求2.8 保健及观察室配置2.9 晨检接送室配置2.10 洗衣房3 信息技术装备设置(选配)3.1 计算机教学办配置3.2 幼儿园网络3.3 闭路电视系统3.4 广播系统3.5 安全监控系统4 户外活动场地及设施要求5 教玩具配备目录名称活动室 (每生)卧室 (每生)洗手间 (每班) 储藏室 (每班) 大型多功能活动室专用活 动室资料及 教具制 作室 保健及 观察室 晨检兼 接送室 厨房洗衣房功能设计1.房屋净高度不低于2.8m ,以 南向或者东向为宜。

窗台距离地面 高度应为 50-60 cm ,1.2m 以下 为固定窗户或者加设栏杆, 栏杆间 距不超过 11 cm ,中间不设横栏 杆。

浙江省幼儿园装备规范(试行)

浙江省幼儿园装备规范(试行)

浙江省幼儿园装备规范(试行)
浙江省教育厅
2009年12月
前言
一、为提高我省学前教育保育和教育质量,规范我省幼儿园设施设备装备

前言
1 室内活动及辅助用房
2 室内活动及辅助用房配备标准
2.1 活动室
2.2 卧室(午睡室)
2.3 卫生间(盥洗室)
2.4 多功能活动室
2.5 专用活动室
2.5.1 科学探究室
2.5.2 美术创意室
2.5.3 计算机室
2.6 资料、图书室
2.7 厨房
2.7.1 厨房设置要求
2.7.2 厨房设备用具配置要求2.8 保健及观察室配置
2.9
3
4
5
1
2.7厨房
2.7.2 厨房设备用具配置要求
采光、照明、通风排气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移动式玩沙、玩水设施,以确保儿童玩沙、玩水活动的开展。

4.6 种植、饲养区,应提供水源及按1-2个小组同时使用的需要配置种植工具、饲
养工具。

可根据当地特色配备及自制。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5.20•【字号】浙教学前[2014]62号•【施行日期】2014.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的通知(浙教学前〔2014〕62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试行标准)和《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实施6年来,取得了积极成效。

为进一步发挥等级评定在促进各类幼儿园提升保育教育质量中的作用,落实《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实现学前教育上等级”的任务要求,在认真调研各地试行情况,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省教育厅对试行标准和试行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予以印发,并就进一步做好全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通知如下:一、以等级评定工作为抓手促进内涵建设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是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各地要以幼儿园等级评定为抓手,加强幼儿园内涵建设。

以培育优质学前教育为导向,引导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为幼儿创设安全、卫生、适用的生活学习环境;指导幼儿园改进教育教学实践,支持和推进园长、教师的专业发展,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同时为家长和社会提供较为准确全面的办园条件和水平的相关信息。

二、重新审核认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新修订的《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分级负责评估,分级认定发证。

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评估院组织一级幼儿园评估,省教育厅审核认定发证;二级幼儿园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评估认定发证,三级幼儿园由各县(市、区)组织评估认定发证。

浙江省现代化学校评估细则(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社区学校)

浙江省现代化学校评估细则(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社区学校)

附件2浙江省现代化学校评估细则(幼儿园)第一部分申报条件一、规范办学1. 近三年幼儿园无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情况;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体罚和变相体罚、歧视、侮辱、猥亵、虐待、伤害幼儿事件。

2. 幼儿园办园行为符合《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督〔2017〕7 号)。

二、办学条件3. 省一级幼儿园。

4. 幼儿园生均教育经费每年每生18000 元及以上。

5. 全日制幼儿园每个班级配备2 名教师、1 名保育员。

6. 幼儿园生均用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活动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办公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生活用房使用面积等达到江省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

7. 没有未经省级教育部门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而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整建制引进国外课程等问题。

三、师资队伍- 1 -8. 幼儿园能按规定确保教师工资总额的 2.1%(基础工资中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中的70%)和日常公用经费总额的10% 用于教师培训经费。

9. 幼儿园专任教师100% 达到专科及以上学历,100%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四、教育技术装备10. 幼儿园教育装备符合《浙江省幼儿园装备规范(试行)》。

11. 幼儿园符合智慧校园建设要求,教师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 2 -第二部分指标体系-3 --4 --5 --6 --7 --8 --9 --10 --11 -浙江省现代化学校评估细则(小学)第一部分申报条件一、规范办学1. 近三年学校无违规补课情况(公休日、节假日、寒暑假、课余时间等无课外补课);无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行为情况;无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无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在职教师无涉及有偿补课等行为;在廉政建设上,无违法违纪事件;平安校园建设达到4A 级以上,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教学事故,近三年师生违法犯罪率为零,当年未发生侵害学生案件和学生欺凌事件。

2. 学校供学生使用的教学用书只能在规定目录范围内,严格按照年级学科教辅材料使用要求向学生推荐使用。

浙江省幼儿园装备规范方案

浙江省幼儿园装备规范方案

浙江省幼儿园装备规范方案一、引言为了提高浙江省幼儿园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提供适合幼儿学习成长的环境和设施,制定本装备规范方案,以确保幼儿园装备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

二、装备规范1.教室设备:(1)家具设备:每个教室的座位要有足够的数量,并包括符合儿童身高的椅子和桌子。

椅子和桌子的高度应符合儿童身高标准,并保证儿童的上课姿势良好。

(2)黑板或白板:幼儿园的教室应配备黑板或白板,用于教师的教学活动。

(3)幼儿园应提供适合儿童使用的各类学习材料,如幼儿游戏桌、积木、拼图等,以满足幼儿的教育需求。

(4)每个教室应配备幼儿园规定的数量和种类的教具、玩具、图书等。

2.安全设备:(1)每个教室应配备急救箱,并确保其中有常用的急救药品和工具。

(2)园区内应设立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应明确标示,并确保畅通无阻。

(5)所有的玩具和设备应符合安全标准,并具备相应的安全认证。

3.活动设备:(1)幼儿园应配备室内和室外运动器材,在不同季节和天气条件下提供多样化的运动活动。

(2)教室应配备音乐播放设备,供幼儿进行音乐活动。

(3)幼儿园应配备投影仪或电子白板等多媒体设备,用于教师的教学辅助和儿童的观看。

4.卫生设备:(1)每个教室应配备干净、卫生的洗手间设施。

(2)幼儿园应每天定时进行通风换气,并定期消毒教室和公共区域。

(3)提供合适的儿童大小和高度的洗手台、马桶和儿童专用的洗浴设备。

三、实施和监督1.实施措施:(1)各地幼儿园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装备的采购和配置,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

(2)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幼儿园装备符合规范,并督促幼儿园及时维修和更换损坏的设备。

(3)幼儿园要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

2.监督措施:(1)建立装备督查制度,对幼儿园装备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对幼儿园装备的质量、安全性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和整改。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装备规范(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装备规范(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装备规范
(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09.12.17
•【字号】浙教办技〔2009〕173号
•【施行日期】2009.12.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装备规范(试
行)》的通知
浙教办技〔2009〕173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我厅组织编写了《浙江省幼儿园装备规范(试行)》(简称《规范(试行)》)。

现将《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要根据《规范(试行)》要求,指导和协助幼儿园做好装备建设工作,确保幼儿园正常保育教育工作需要。

在装备、使用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

联系人:蒋辉;联系电话:*************。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

附件1.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一级幼儿园标准一、园舍空间与设施11. 园舍独立,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园舍建筑质量优良,设计符合幼儿教育的需要;园舍场地布局合理,日照充足,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

2. 幼儿园有充裕的户外活动场地(户外活动时,生均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有多样化的地面(至少4种),包含30米跑道、运动场、沙池、戏水池、种植园/饲养角等户外活动区域;有一定比例的绿化面积(至少达户外场地总面积的40%);场地安全,布局合理(考虑到不同年龄组、不同性质的活动需要,有效地避免可能的相互冲突)。

同时,有一定面1注:2008年1月1日以后规划新建的幼儿园,园舍场地必须符合省建设厅发布的《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

2007年底前已建的幼儿园须达到本部分所规定的标准。

积的室内体育活动空间(通过妥善安排与轮流使用,能够满足每个班级的幼儿在雨雪天气条件下至少有1小时以上的室内体育活动)。

3. 户外活动场地配备符合幼儿年龄特征的大、中、小型体育活动设施和各类器械,能够促进幼儿各种类型、不同层次的动作技能发展;体育活动设施、器械数量充足(各类设施和器械能够满足全园1/2以上幼儿同时活动的需求);体育活动设施布局合理,间距充足,有良好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幼儿下落区的防护垫或防护层厚度达到20厘米以上);定期对体育设施与器械进行安全检查,维护状态良好。

4. 幼儿园有大型多功能活动室以及一些专用活动室(数量按每3个班一间的比例设置);保健室、园长室、教师办公室、会议室(可兼作其他用途)、家长接待室(可兼作其他用途)、值班室、成人厕所等各类辅助用房齐备;有独立设置、规模适宜的食堂。

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等。

5. 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有现代化办公设备(如,配备计算机和网络);有资料室或教师阅览室,人均拥有书籍20册以上,幼教专业杂志达5种以上,音像资料丰富;班级内或临近班级,有成人厕所;(班级中无成人厕所)有可供教师休息或休闲的场所;合理安排班级教师的搭配与轮班制度,保证教师的休息时间。

浙江省现代化学校评估细则(幼儿园)

浙江省现代化学校评估细则(幼儿园)

浙江省现代化学校评估细则
(幼儿园)
第一部分申报条件
一、规范办学
1.近三年幼儿园无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情况;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体罚和变相体罚、歧视、侮辱、猥亵、虐待、伤害幼儿事件。

2.幼儿园办园行为符合《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7号)。

二、办学条件
3.省一级幼儿园。

4.幼儿园生均教育经费每年每生18000元及以上。

5.全日制幼儿园每个班级配备2名教师、1名保育员。

6.幼儿园生均用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活动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办公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生活用房使用面积等达到《浙江省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

7.没有未经省级教育部门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而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整建制引进国外课程等问题。

三、师资队伍
8.幼儿园能按规定确保教师工资总额的2.1%(基础工资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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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中的70%)和日常公用经费总额的10%用于教师培训经费。

9.幼儿园专任教师100%达到专科及以上学历,100%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四、教育技术装备
10.幼儿园教育装备符合《浙江省幼儿园装备规范(试行)》。

11.幼儿园符合智慧校园建设要求,教师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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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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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标准(2020修订稿)》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标准(2020修订稿)》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标准(2020修订稿)》附件1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修订稿)一、指导思想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为指导,积极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的“高质量普及学前教育”任务,以等级幼儿园建设为抓手,突出日常保教规范和质量导向,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内涵,推动幼儿园上等级,全面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二、等级评定对象与条件省内所有经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具有法人登记证书、办学满2年的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小学内的学前班以及儿童早教培训机构),均可参加幼儿园等级评定。

集团化办园每一分园须单独评定。

三、等级分类、评定标准和前置条件1. 全省经行政许可的幼儿园可根据《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申报相应等级,幼儿园等级共分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2.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见附件2。

3. 申报等级幼儿园,其劳动合同制教师人均年收入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地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申报一、二级幼儿园,每班应按“两教一保”标准配备人员,其专任教师应100%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在幼儿园任职的外籍人员应持有与岗位相应的资格证。

原有的等级幼儿园须在复核前达到以上要求。

四、等级评定的实施1. 幼儿园等级评定实行分级负责、分等评估、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级幼儿园由县(市、区)教育局评定、核发等级证书;二级幼儿园由设区市教育局评定、核发等级证书;一级幼儿园由省教育厅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并核发等级证书。

等级证书和等级铜牌由省教育厅提供式样,各认定单位自行监制。

2. 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程序如下:符合申报条件的幼儿园按《标准》自查后,向所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等级评定申请,并填写《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用表》的有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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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幼儿园装备规范(试行)
浙江省教育厅
2009年12月
前言
一、为提高我省学前教育保育和教育质量,规范我省幼儿园设施设备装备和玩教具的配备行为,推进幼儿园建设装备标准化,依据国家《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以及浙江省建设厅《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
(DB33/1040-2007)、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教学仪器设备安全要求总则》(GB21746-2008)等标准,特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是浙江省各级幼儿园装备的通用试行标准,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幼儿园。

规范中的装备数量按《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班额30人,分三级标准配备。

目录中带“()”的为选配。

三、提倡各级幼儿园参照本规范内容,就地取材,利用各种无毒、安全卫生的自然物和废旧材料自制教玩具。

四、除本规范列出的标准外,幼儿园其它建设与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和强制性标准。

五、本规范由浙江省教育厅编制。

目录
前言
1室内活动及辅助用房
2室内活动及辅助用房配备标准
2.1活动室
2.2卧室(午睡室)
2.3卫生间(盥洗室)
2.4多功能活动室
2.5专用活动室
2.5.1科学探究室
2.5.2美术创意室
2.5.3计算机室
2.6资料、图书室
2.7厨房
2.7.1厨房设置要求
2.7.2厨房设备用具配置要求2.8保健及观察室配置
2.9晨检接送室配置
2.10洗衣房
3信息技术装备设置(选配)3.1计算机教学办配置
3.2幼儿园网络
3.3闭路电视系统
3.4广播系统
3.5安全监控系统
4户外活动场地及设施要求5教玩具配备目录
办公、其它辅助用房要求,房屋设计、功能及装修要求参照《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和国家相关标准。

2室内活动及辅助用房配备标准
2.5专用活动室(Ⅲ级幼儿园选配)
美术创意室和科学探究室可根据幼儿园的用房条件合用或分别单独设立。

2.7厨房
2.7.1厨房设置要求
2.7.2厨房设备用具配置要求
设施卫生要求:
食品处理区地面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渗水、不易积垢、防滑、耐磨、耐腐蚀、易清洁的材料敷设,且应平整、无裂缝。

门、窗应装配易于清洁的纱门及纱窗。

排水沟应有坡度、保持通畅、便于清洗,排水沟出口应有水封及防鼠类设施。

带有油腻的排水,应与其他排水系统分别设置,并安装隔油装置。

屋顶与天花板应选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非易燃物、浅色材料涂覆或易于清洁的吊顶。

采光、照明、通风排气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2.8保健及观察室配置
配备及使用要求:
配备医疗保健设施、器械、材料、内外用药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

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
制定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配备及使用要求:
配备医疗设施、器械、材料、外用药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

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信息技术装备配置
4户外活动场地及设施要求
4.1户外活动场地应有一块独立宽敞场地。

场地地面,其质地应多样化,软硬场地应兼而有之(草坪、塑胶场地、人造草坪、沙土地等)。

户外活动场地应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4.2户外公共活动场地应平整、清洁,无有毒、有刺的植物和危险物品。

基地边界、游戏场地、绿化等用的维护、遮拦设施,应安全、美观、通透。

4.3应根据场地特点,设置单一功能或组合功能的固定的中大型运动器械。

运动器械可分散或集中设置。

4.4沙池位置尽可能选择在向阳背风处,有利于幼儿玩沙时进行日光浴,并定期进行沙土消毒。

沙池深约0.3~0.5米,其大小面积与办园规模相协调。

沙池应使用安全细软的天然黄沙或白沙,禁用工业用沙,并定期消毒。

沙池应有良好的排水功能。

4.5沙池中设置活动区,提供多种玩沙设备。

或开辟玩沙玩水区,场地有限的可配备移动式玩沙、玩水设施,以确保儿童玩沙、玩水活动的开展。

4.6种植、饲养区,应提供水源及按1-2个小组同时使用的需要配置种植工具、饲养工具。

配备及使用要求:
可根据当地特色配备及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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