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工班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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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工班组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律、法规及国家规定、规范。南通六建项目部管理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公开、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模式

由甲方将工程的所有瓦工施工任务及瓦工班组所需要的机械、部分小型材料和职工劳动保护用品承包给乙方施工及管理,包括瓦工用具、夜间施工照明灯具和内墙施工脚手架等。

二、承包范围

乙方承担该项目工程的所有图纸设计内容的瓦工施工任务,如基础开挖过程中的清土、基坑开挖后基坑内的排水、抽水、排水沟的开挖维护、地沟集水坑、电梯井坑等挖机不能开挖部位的开挖任务,以及因雨天地下出水等现场、场地的排水工作全部由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的所有浇筑、砌筑、内外粉刷、外墙保温、楼地面、屋面等所有需要瓦工施工及配合的相关事项全部由乙方施工完成。另外乙方自进场之日起所有该项目现场范围内的道路清扫、楼面清扫及项目部创建临时设施、定位放线配合等项目部零星用工全部由乙方负责安排人员施工完成。乙方自进场之日起自配管理人员负责对乙方各班组及人员的管理。乙方自进场后因施工生产所需的小型工具、机

械如搅拌机、砂浆机、斗车、灰桶、尺条、施工棉线、水桶、铁锹、扫把、震动泵、流动配电箱、电线、水泵、开关、夜间施工照明灯具、安全帽等所有瓦工机械用具、劳动保护用品等应用物资全部由乙方自购管理。乙方自进场之日起负责甲方现场及各层楼面、楼道、屋面、地下室等各项需要清扫和清理的工作,包括水电第一次开槽后的补修工作(如乙方已粉的墙因水电再次开槽不在乙方修补范围内)。乙方负责浇筑地下室钢筋工用的垫块、门窗过梁及10 立方米以下的少量混凝土自搅等工作。上述事项包含在承包范围内,全部由乙方施工完成和采购管理(镶贴部分不在承包范围内),包含室内瓦工施工的脚手架,全部由乙方自行搭设。(注:如± 0 以上楼面需二次装修贴面的,其楼面部分按此项约定价同等扣除)

三、安全范围

乙方自进场之日起,必须绝对服从甲方项目部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条列进行施工、生产,做到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偷盗现场任何材料、物品,不损坏现场其他工种的成品。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帽由乙方自购,但为便于管理,由甲方统一采购,喷涂好公司标记,乙方到甲方仓库申领,按申领数量在最终结算时扣除所申领的安全帽费用,此款按实际采购单价乘以领用数量扣除。乙方所有职工进场后在高于2.5 米部位作业生产时必须佩戴好安全带,安全带由乙方自购。乙方所有职工在进场施工过程中必须首先搭设好施工作业面的脚手架和跳板,所搭设的操作脚手架和跳板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乙方所有职工进场后必须到项目部进行登记,与项目部签订好安全承诺书。乙方对本班组的职工必须做好三级教育,每天做到集中晨会班前教育,让职工明白安全的重要性和要承

担的责任。乙方所有班组职工自进场后必须严格服从项目部管理,做到不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在现场不得乱拉乱接电源,不得争抢现场的塔吊使用和私自使用现场的垂直运输机械,不得在宿舍、现场使用明火等一切有违安全规章制度的事项。乙方必须将散落在外脚手架上的商品混凝土和砂浆灰等随时清理到楼面归堆,便于以后合理使用。严禁将震动泵、磨光机、配电箱等长时间堆放在外脚手架上,确保外脚手架上整洁,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严禁在外墙砌筑和粉刷时拆除外脚手架与建筑物的连接加固部件,严禁承包人的所有职工在施工期间喝酒后上班,如因喝酒后上班发生了安全事故,其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没有解决好,将由项目部代为处理,其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结算时甲方直接将此费用从其承包款中扣除,另外甲方还要对乙方处以1000 元以上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乙方自进场之日起必须确保乙方雇用的职工不得偷盗施工现场任何材料及物品。如经检查,乙方职工确有偷盗现象,项目部将对其处以5000 元以上处罚,另外针对所偷盗的材料、物品等以其50 倍的价格进行处罚赔偿,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乙方承担所有民事纠纷及雇主责任。乙方所有职工自进场后严禁在宿舍内烧饭、烧菜,要确保宿舍内卫生整洁,如经检查发现有在宿舍内烧饭的现象,乙方所交付的宿舍押金不予退还,充当处罚款。如再次发生,项目部将另行对其承包人进行处罚。如因承包人雇佣的人员在宿舍内烧饭而引发火灾,所有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直至其承包费扣除为止,必要时移交法律部门裁决。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其费用在1 万元以内的由承包人承担;1万元~3 万元的项目部承担30%,承包人承担70%;3万元~5 万元的项目部与承包人各承担50%;5万

元~10 万元的项目部承担70%,承包人承担30%;10 万元以上的承包人承担20%,项目部承担80%。上述安全约定为强制性约定,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履约,未约定部分按照国家建筑安全条列执行,由乙方负责对本班组的雇员进行教育和组织学习。乙方自进入工地之日起,必须将所雇佣的职工带领到项目部,与项目部签订承诺书。

四、进度和工期

乙方自进场之日起,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所订立的进度计划,无条件服从工程进度需要。为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和建设单位的约定工期,乙方必须无条件按项目部的要求进行加班加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任务,必要时立即组织增加人员,积极配合工程其他工种完成任务,特别是地下室部分必须集中人员全力以赴抢工期避免周期长所带来的多用工现象,确保在1 个月内完成地下室工程。地上部分除一、二层为8 天一层,标准层确保6 天一层,每层在木工模板拆除后立即安排人员将楼面清理干净,可在主体施工期间将止水坎预先浇好,做好主体砌墙准备工作。乙方在全过程施工中必须无条件配合项目部所安排的各分项工作计划,提前做好用工准备,一旦下道工序确定立即开始施工,要确保整个项目顺利按时完成,如推迟1 天,处罚2000元;如推迟2 天,最少每天处罚5000 元;如推迟3天后还不能赶上计划,甲方有权单方面与乙方解除合同。在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之日起15 天内,甲方按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约定价按50%结算给乙方,剩余50%作为乙方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后期组织人员进场的赶工费,另外乙方所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甲方对乙方的处罚款。

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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