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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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1. 概述机房作为承载和运行计算机设备的重要场所,其施工及验收规范对于保障设备安全运行、维护数据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规范机房施工和验收过程,确保机房的建设和装修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2. 机房施工规范2.1 机房选址机房选址要满足以下要求:•离火灾隐患区域、周边工厂等危险区域一定距离,保证机房安全。

•避免在易受水浸、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地方选址。

•选择通风条件良好的位置,保证机房设备正常散热。

•考虑机房的扩张和日常管理的便利性。

2.2 机房布局机房布局应遵循以下原则:•确保机房内设备的合理布置和接地,减少设备故障和火灾的风险。

•合理规划机柜的位置和数量,留出足够的通道和维护空间。

•考虑机房内的降温系统和UPS备电系统的布置。

•划分清晰的区域,分隔机柜和配线区,便于维护管理。

2.3 机房温度和湿度控制•机房内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避免设备过热或过湿,导致设备故障和数据丢失。

•安装空调和加湿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安装温湿度监控设备,用于实时监控机房环境。

2.4 机房电源和接地•机房的电源系统应满足可靠供电的需求,包括备用电源系统(如UPS)的配置。

•电源线路和插座应合理布置,避免电线过长或扎堆,防止安全隐患。

•机房设备和机柜的接地要求符合标准,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5 机房消防设施•安装可靠的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设备。

•定期检查和维护灭火器和报警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

•确保机房内疏散通道的畅通,设立明确的疏散标志。

2.6 机房安全控制•安装可靠的门禁系统和监控设备,确保机房的安全。

•控制机房内人员的出入,避免非授权人员进入机房。

•对机房关键设备和敏感区域进行入侵检测和监控。

3. 机房验收规范3.1 施工验收•验收前要核对机房施工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检查机房的电源和接地是否符合标准。

•检查机房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备,火灾报警器和灭火器是否处于工作状态。

GB50462-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462-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 160 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462一2008,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5、5.2.2、6.3.4、6.3.5、12.7.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00八年十一月十二日前 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号)的要求,由中国机房设施工程有限公司会同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等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了国内最新的实践经验,吸收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外先进技术。

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为14章和9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供配电系统、防雷与接地系统、空气调节系统、给水排水系统、综合布线、监控与安全防范、消防系统、室内装饰装修、电磁屏蔽、综合测试、工程竣工验收与交接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机房设施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数据,随时将需要修改和补充的意见寄至中国机房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西园道10号,邮编:30006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 编 单 位:中国机房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参 编 单 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北京长城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北京科计通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常州长城屏蔽机房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华宇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徐宗弘 钟景华 王元光 姬倡文 黄群骤余 雷 姚一波 宋旭东 周乐乐 杨丙杰周启彤 项 镶 高大鹏 张 或 宋玉明杨永生 薛长立1 总 则 (5)2 术 语 (5)基 本 规 定3 (5)3.1 施工基本要求 (5)3.2 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6)3.3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验收基本要求 (6)供配电系统4 (7)4.1 一般规定 (7)4.2 电气装置 (7)4.3 配线及敷设 (8)4.4 照明装置 (9)4.5 施工验收 (9)5 防雷与接地系统 (10)5.1 一般规定 (10)5.2 防雷与接地装置 (10)5.3 接 地 线 (10)5.4 施工验收 (11)6 空气调节系统 (11)6.1 一般规定 (11)6.2 空调设备安装 (11)6.3 其他空调设施的安装 (12)6.4 风管、部件制作与安装 (12)6.5 空气调节系统调试 (13)6.6 施工验收 (13)7 给水排水系统 (14)7.1 一般规定 (14)7.2 管道安装 (14)7.3 施工验收 (15)8 综 合 布 线 (15)8.1 一般规定 (15)8.2 线缆敷设 (15)8.3 施工验收 (18)9 监控与安全防范 (18)9.1 一般规定 (18)9.2 设备与设施安装 (19)9.3 配线与敷设 (20)9.4 系统调试 (20)9.5 施工验收 (21)10 消 防 系 统 (22)11 室内装饰装修 (22)11.1 一般规定 (22)11.2 吊 顶 (22)11.3 隔 断 墙 (23)11.4 地面处理 (24)11.5 活动地板 (25)11.6 内墙、顶棚及柱面的处理 (25)11.7 门窗及其他 (26)11.8 施工验收 (26)12 电 磁 屏 蔽 (27)12.1 一般规定 (27)12.2 壳体安装 (27)12.3 屏蔽门安装 (28)12.4 滤波器、截止波导通风窗及屏蔽玻璃的安装 (28)12.5 屏蔽效能自检 (29)12.6 其他施工要求 (29)12.7 施工验收 (29)13 综 合 测 试 (30)13.1 一般规定 (30)13.2 温度、湿度 (31)13.3 空气含尘浓度 (31)13.4 照 度 (31)13.5 噪 声 (31)13.6 电 磁 屏 蔽 (32)13.7 接地电阻 (32)13.8 供电电源电压、频率和波形畸变率 (32)13.9 风 量 (32)13.10 正 压 (32)14 工程竣工验收与交接 (33)14.1 一般规定 (33)14.2 竣工验收的程序与内容 (33)本规范用词说明 (43)附:条 文 说 明 (44)1 总 则1.0.1 为加强各类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施工及验收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与验收规范SJT30003_93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与验收规范SJT30003_93

中华人民国行业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SJ/T30003-93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test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 room (中华人民国电子工业部1993年6月11日发布 1994年1月1日实施)----------------------------------------------------------------------目录一总则二室装修三空气调节四电气装置五消除系统六电磁屏蔽七综合测试八工程交接验收附录A 名词解释、附录B 本规用词说明、附录C 结论表一总则1.0.1 为了确保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质量, 统一施工及验收要求, 特制订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陆地上主体工程已完成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及验收。

1.0.3 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要求应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规定执行。

1.0.4 承接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的施工单位, 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签发的资质等级证书。

1.0.5 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施工、设计变更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或签证。

1.0.6 施工单位必须作出施工组织设计。

1.0.7 工程所用材料应检验,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并有出厂合格证。

1.0.8 工程所用设备、装备均应开箱检查,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附件、备件和技术文件齐全。

1.0.9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装置的储存环境和方法及装卸搬运方式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或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1.0.10 所有隐蔽工程必须有现场施工记录或相应资料, 并由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1.0.11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外, 尚应符合国家其它有关标准规。

二室装修2.1 一般规定2.1.1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室装修工程施工验收主要包括吊顶、隔断墙、门、窗、壁纸、地面、活动地板的施工和验收入其它室作业。

机房建设验收标准

机房建设验收标准

信息机房建设验收规定目录一.机房建设原则概览 (1)1.机房内环境规定 (1)2.尘埃数量 (1)3.照明 (1)4.供配电系统 (1)5.建筑构造 (2)6.防雷接地 (2)二.国家规范原则有关条款....................................................................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国标名称 (2)2.机房验收规范 (3)2.1.室内装饰装修 (3)2.1.1.吊顶 (3)2.1.2.隔断墙 (3)2.1.3.地面解决 (4)2.1.4.活动地板 (4)2.1.5.内墙、顶棚及柱面旳解决 (5)2.1.6.门窗及其他 (5)2.1.7.施工验收 (6)2.2.供配电系统 (6)2.2.1.电气装置 (6)2.2.2.配线及敷设 (7)2.2.3.机房供电规定 (8)2.2.4.UPS供电系统检查测试规定 (8)2.2.5.机柜配电 (9)2.2.6.照明装置 (9)2.2.7.施工验收 (9)2.3.防雷与接地系统 (10)2.3.1.防雷与接地装置 (10)2.3.2.接地线 (10)2.3.3.施工验收 (11)2.4.空调系统 (11)2.4.1.空调设备安装 (11)2.4.2.其他空调设施旳安装 (12)2.4.3.风管、部件制作与安装 (12)2.4.4.空气调节系统调试 (13)2.4.5.施工验收 (13)2.5.综合布线 (14)2.5.1.线缆敷设 (14)2.5.2. 机柜内布线规定 (16)2.5.3.施工验收 (16)2.6.监控与安全防备 (17)2.7.消防系统 (20)3.工程竣工验收与交接 (20)三.附录 (22)一. 机房建设原则概览1.机房内环境规定2.尘埃数量机房内尘埃旳粒径大于或等于0.5μm旳个数与否小于或等于18000粒/cm3(相本地50000粒/英尺3)3.照明计算机机房在距地面0.8m处,照度与否不低于300lux,基本工作间和第一类辅助房间不低于200 lux。

机房标准工程验收标准及方法

机房标准工程验收标准及方法

机房标准工程验收标准及方法1. 引言机房是一个重要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场所,其建设和运维对于保障数据安全和正常运营至关重要。

为保证机房建设工程质量,需要进行严格的验收。

本文档旨在说明机房标准工程验收的标准和方法,以便有效地评估机房工程的合格性。

2. 验收标准机房标准工程验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和判定:2.1 设计和规划•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机房建设的规范和标准。

•设计方案是否满足机房使用和管理的要求。

•是否进行了必要的风险评估和灾难恢复规划。

2.2 空间和布局•机房的空间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日常运维和设备维护的需求。

•走道、通道和紧急出口是否畅通无阻,保证应急疏散的安全。

2.3 结构和设备安装•机房的建筑结构和地面平整度是否符合要求。

•设备的安装位置和布局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设备厂商的要求。

•机房的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2.4 环境条件•空调和通风系统是否满足机房内的温度、湿度和空气质量要求。

•防火和防雷等安全措施是否齐全有效。

2.5 安全和保密•机房的进出口、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是否功能正常、安全可靠。

•是否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并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

2.6 网络和通信•网络布线是否符合标准,光纤、电缆等设备是否安装牢固。

•通信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网络连接是否稳定可靠。

3. 验收方法机房标准工程验收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步骤进行:3.1 初验初验是对机房建设工程的初步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检查机房的基本设施是否齐全,包括供电、通风、空调、防火等。

•检查机房的结构和设备安装情况,是否符合设计和规划要求。

•检查机房的环境条件,包括温度、湿度、噪音等是否满足标准。

•检查机房的安全措施,包括门禁、视频监控、灭火设备等是否正常运行。

3.2 中验中验是对机房建设工程的中期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检查机房的网络和通信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检查机房的布线和接地情况,是否符合标准和规范。

中国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

中国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3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test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room(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3年6月11日发布 1994年1月1日实施)一总则1.0.1 为了确保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质量, 统一施工及验收要求, 特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主体工程已完成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及验收。

1.0.3 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要求应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规定执行。

1.0.4 承接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的施工单位, 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签发的资质等级证书。

1.0.5 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施工、设计变更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或签证。

1.0.6 施工单位必须作出施工组织设计。

1.0.7 工程所用材料应检验,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

1.0.8 工程所用设备、装备均应开箱检查,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附件、备件和技术文件齐全。

1.0.9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装置的储存环境和方法及装卸搬运方式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或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1.0.10 所有隐蔽工程必须有现场施工记录或相应资料, 并由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1.0.11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其它有关标准规范。

二室内装修2.1 一般规定2.1.1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室内装修工程施工验收主要包括吊顶、隔断墙、门、窗、壁纸、地面、活动地板的施工和验收入其它室内作业。

2.1.2 室内装修作业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地面与楼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2.1.3 对有空气含尘浓度要求的空间, 在施工时应保证现场、材料和设备的清洁。

中国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3.doc

中国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3.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3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test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room(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3年6月11日发布 1994年1月1日实施)一总则1.0.1 为了确保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质量, 统一施工及验收要求, 特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主体工程已完成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及验收。

1.0.3 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要求应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规定执行。

1.0.4 承接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的施工单位, 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签发的资质等级证书。

1.0.5 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施工、设计变更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或签证。

1.0.6 施工单位必须作出施工组织设计。

1.0.7 工程所用材料应检验,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

1.0.8 工程所用设备、装备均应开箱检查,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附件、备件和技术文件齐全。

1.0.9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装置的储存环境和方法及装卸搬运方式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或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1.0.10 所有隐蔽工程必须有现场施工记录或相应资料, 并由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1.0.11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其它有关标准规范。

二室内装修2.1 一般规定2.1.1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室内装修工程施工验收主要包括吊顶、隔断墙、门、窗、壁纸、地面、活动地板的施工和验收入其它室内作业。

2.1.2 室内装修作业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地面与楼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2.1.3 对有空气含尘浓度要求的空间, 在施工时应保证现场、材料和设备的清洁。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一、机房选址与布局规范1.1机房选址应远离易受自然灾害侵袭的区域,如水源、火源、易受地震、洪水等地。

1.2机房应设置在安全可靠的楼层,远离其他可能引起干扰的设备和设施,例如高压电线等。

1.3机房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规模和数量合理确定面积,确保设备布局合理、通风良好,并留有足够的通道和空间维护设备。

1.4机房的布局应遵循五要素原则:入口、通道、防火间隔、电源和网络接口位置设计合理。

二、机房环境规范2.1机房内部的温度和湿度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要求设置合适的范围,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一般温度控制在18-27度,湿度控制在40%-60%之间。

2.2机房内部应保持相对静止的空气流动,以防止尘埃和杂质进入设备,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

2.3机房内应安装适当的防尘和防静电设备,减少静电对设备的影响。

2.4机房内应有稳定可靠的供电系统和备用电源,以确保设备的连续供电。

三、机房设备规范3.1机房应统一配置机柜,机柜的尺寸应符合设备的规格要求,并设置合适的机柜间距,方便维护和管理。

3.2机房内的电缆线路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布线和分类,确保电缆的安全和可靠性。

3.3机房内的设备应统一配备标准的防雷和过电压保护设备,以减少设备受雷击和电压波动的风险。

3.4机房内的设备应按照规定的环境要求进行定期清洁和检修,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四、机房安全规范4.1机房应设置安全门禁系统,并严格控制进入机房的人员,保证机房的安全。

4.2机房内应配备安全摄像监控系统,对机房进行24小时监控,保护设备的安全。

4.3机房内的设备和数据应做好定期备份,并设置合适的防火灾检测和灭火设备,确保数据的安全。

4.4机房内应设置合适的地震和抗震设备,确保设备在地震时不受损坏。

五、机房验收规范5.1机房施工完成后,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检查机房是否符合施工设计和规范要求。

5.2验收过程中应对机房的选址、布局、环境、设备、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确保机房的合格性。

机房工程施工标准

机房工程施工标准

机房工程施工标准一、总则1.1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机房工程施工,包括数据中心、通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机房等。

1.2 机房工程施工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1.3 机房工程施工应充分考虑机房的功能、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扩展性及美观性。

1.4 机房工程施工应注重环保、节能、低碳,合理利用资源。

二、施工准备2.1 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施工图纸审查,确保图纸完整、准确。

2.2 施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施工图纸、技术要求及施工工艺。

2.3 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踏勘,了解现场实际情况,确保施工方案的可行性。

2.4 施工前应准备必要的施工工具、材料及设备。

2.5 施工前应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配合与协调。

三、施工工艺与质量要求3.1 土建工程3.1.1 机房地面应平整、坚实,满足承重要求。

3.1.2 机房内墙面、顶面应进行防尘、防潮、防火处理。

3.1.3 机房内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照明线路应合理布局,避免影响设备正常运行。

3.1.4 机房内应设置合适的通风设施,确保室内空气质量。

3.2 电气工程3.2.1 机房供电应满足设备正常运行及备用电源需求。

3.2.2 供电线路应合理布局,避免交叉干扰,确保供电安全。

3.2.3 机房内应设置合适的接地系统,确保设备及人员安全。

3.2.4 机房内应设置合适的配电箱、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满足设备供电需求。

3.3 空调与通风工程3.3.1 机房空调应满足设备正常运行及室内温度、湿度要求。

3.3.2 空调系统应合理布局,避免影响机房内部空间利用。

3.3.3 机房内应设置合适的通风设施,确保室内空气质量。

3.4 消防工程3.4.1 机房内应设置合适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火灾报警器、疏散指示标志等。

3.4.2 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5 综合布线工程3.5.1 机房内应进行合理的综合布线,包括数据、语音、光纤等。

3.5.2 布线应遵循相关规范,确保布线整齐、美观、可靠。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2887—2000)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2887—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2887—2000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子计算机场地定义、要求、测试方法与验收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电子计算机系统的场地,其他电子设备系统的场地可参照本标准执行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T9361—1988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 GB50034—1992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SJ /T10796—1996计算机机房用抗静电活动地板技术条件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开机时 power-on计算机加电状态。

3.2 停机时 power-off计算机停电状态。

3.3 照明 lighting不考虑特殊的局部需要,为照亮整个假定工作面而设置的照明。

3.4 事故照明 shigu lighting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的情况下,供暂时继续工作或人员疏散用的照明。

3.5 接地 grounding计算机系统的直流地、交流工作地、安全保护地和防雷保护地与大地的关系。

3.6 计算机系统直流地 computer system DC ground计算机本身的逻辑参考地。

3.7 计算机系统的交流工作地 computer system AC ground供计算机系统本身使用的交流工作地。

3.8 电力系统交流工作地 power system AC ground在供电系统中,除计算机系统本身使用的交流工作地以外,供供电运行需要的交流工作地。

3.9 安全保护地 safety protection earth电力设备的金属外壳等,由于绝缘被损坏有可能带电,为了防止这种电压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而设的接地。

3.10 防雷保护地 thunder proof protection ground为防止雷击而设的接地。

电子计算机机房建设标准

电子计算机机房建设标准

电子计算机机房建设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参考标准1 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GB9361--88)2 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GB2887--89)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4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3--93)具体要求一、场地的选择1、应避开易发生火灾危险程度高的区域。

2、应避开有害气体来源以及存放腐蚀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

3、应避开低洼潮湿落雷区域和地震频繁的地方。

4、应避开强振动和强噪声源。

5、应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6、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

二、网站机房场地的组成1、工作房间:计算机机房。

2、基本空间:中心数据空间、终端区域、办公空间、磁媒体存放区等。

3、辅助房间:配电和蓄电池间、消防区等。

三、内部装修主要包括吊顶、隔断墙、门窗、墙壁、地面、活动地板等。

1、装饰材料必须使用难燃和非燃材料,应能防潮、吸音、不起尘、抗静电等。

2、地板应有稳定的抗静电性能和承载力,同时耐油、耐腐蚀、柔光、不起尘等。

3、活动地板下的建筑物地面应平整、光洁、防潮、防尘。

4、在安装活动地板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地板支脚倾斜、移位、横梁坠落。

5、计算机机房静高依面积大小而定,为—。

6、楼板荷重依设备而定,一般为>5kN/m2。

四、温湿度要求1、温度℃开机时范围(15—30);关机时(5—35);标准(22±2)2、湿度 % 开机时(40—70);关机时(20—80)五、照明要求应使用电子隔栅灯,在离地面米处,照度>300LX。

六、噪声要求开机时中央控制台处测量应小于65dB(A)七、电磁场干扰要求1、无线电干扰环境场强,在频率范围为—1,000MHz时不大于126dB。

2、磁场干扰环境场强不大于800A/M。

八、供配电要求主要包括计算机设备供电、辅助设备供电、照明供电等。

1、频率:50Hz;电压:380V/220V;相数:三相五线制/单相三线制。

机房建设验收标准

机房建设验收标准

机房建设验收标准信息机房建设验收要求一。

机房建设标准概览1.机房内环境要求机房内环境应保持干燥、清洁、通风、无异味,并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机房内的温度应控制在18-27℃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0%-60%之间。

机房内应该安装空调和排气扇,以确保空气流通。

2.供配电系统机房的供配电系统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电源应保持稳定。

机房内应安装电力保护设备,如电力稳压器、___等,以确保电力稳定。

3.建筑结构机房的建筑结构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墙体应保持平整,无裂缝,地面应平整,无凹凸不平。

机房内应设置防火墙,确保机房内的设备安全。

二。

国家规范标准相关条款根据国家规范标准,机房内的尘埃数量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照明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此外,机房内应设置防雷接地装置,确保机房内设备的安全运行。

国家标准名称在建设机房的过程中,需要遵循国家标准的规定,以确保机房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国家标准对于机房的名称、设计、建设、验收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

机房验收规范机房验收是确保机房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重要步骤。

在机房验收过程中,需要对室内装饰装修、空调系统、电力系统、消防系统等方面进行检查和测试,以确保机房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室内装饰装修机房的室内装饰装修需要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在进行装修时,需要注意吊顶、隔断墙、地面处理、活动地板、内墙、顶棚及柱面的处理、门窗及其他方面的要求。

吊顶机房的吊顶应采用防火、防尘、防静电等具有特殊功能的材料,以确保机房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吊顶的安装需要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隔断墙机房的隔断墙需要采用防火、防尘、防静电等具有特殊功能的材料,以确保机房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隔断墙的安装需要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地面处理机房的地面需要采用防静电、防尘、防滑等具有特殊功能的材料,以确保机房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地面的处理需要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

活动地板机房的活动地板需要采用防静电、防尘、防滑等具有特殊功能的材料,以确保机房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3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3ﻫ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test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 room(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3年6月11日发布1994年1月1日实施)ﻫ----------------------------------------------------------------------目录ﻫ一总则二室内装修三空气调节四电气装置五消除系统六电磁屏蔽七综合测试八工程交接验收ﻫ附录A 名词解释、附录B 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录C 结论表ﻫﻫﻫ一总则1.0.1为了确保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质量, 统一施工及验收要求, 特制订本规范。

ﻫﻫ1.0.2 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主体工程已完成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及验收。

ﻫﻫ1.0.3 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要求应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规定执行。

ﻫﻫ1.0.4 承接电子1.计算机机房工程的施工单位, 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签发的资质等级证书。

ﻫﻫ0.5 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施工、设计变更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或签证。

1.0.7 工程所用材料应检验,其ﻫ1.0.6施工单位必须作出施工组织设计。

ﻫﻫ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

1.0.8 工程所用设备、装备均应开箱检查,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和技术文件齐全。

ﻫ1.0.9工程所用材料、设备、装置的储存环境和方法及装卸搬运方式必须符合产1.品说明书的规定,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或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ﻫﻫ0.10 所有隐蔽工程必须有现场施工记录或相应资料, 并由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ﻫ1.0.11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其它有关标准规范。

二室内装修ﻫ2.1 一般规定2.1.1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室内装修工程施工验收主要包括吊顶、隔断墙、门、窗、壁纸、地面、活动地板的施工和验收入其它室内作业。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3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test code for electroniccomputer room(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3年6月11日发布1994年1月1日实施)一总则1.0.1为了确保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质量, 统一施工及验收要求, 特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主体工程已完成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及验收。

1.0.3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要求应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规定执行。

1.0.4承接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的施工单位, 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签发的资质等级证书。

1.0.5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施工、设计变更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或签证。

1.0.6施工单位必须作出施工组织设计。

1.0.7工程所用材料应检验,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并有出厂合格证。

1.0.8工程所用设备、装备均应开箱检查,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附件、备件和技术文件齐全。

1.0.9工程所用材料、设备、装置的储存环境和方法及装卸搬运方式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或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1.0.10所有隐蔽工程必须有现场施工记录或相应资料, 并由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1.0.11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其它有关标准规范。

二室内装修2.1 一般规定2.1.1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室内装修工程施工验收主要包括吊顶、隔断墙、门、窗、壁纸、地面、活动地板的施工和验收入其它室内作业。

2.1.2室内装修作业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地面与楼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2.1.3对有空气含尘浓度要求的空间, 在施工时应保证现场、材料和设备的清洁。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1、施工现场应有专人专班,定期检查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并认真
填写施工日志书;
2、施工前对所有机房管道和元器件进行检查,检查发现管道不合格
或者有损伤时,应及时更换;
3、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施工质量符合国家
及地方的有关要求;
4、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详细检查,检查机房的墙壁、地面、门窗,
确保准确、统一、完整;
5、安装接线检查,必须保证接线端口准确、清洁,接线紧固、严密,完成连接正确;
6、系统调试时做出完全正确的判断,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7、现场测试,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以确保设备性能良好。

8、施工完成后,进行一次清洁,保持机房内容器内保持最佳温湿度,噪声等指标必须符合要求;
9、完成验收后,机房工程验收证书由本厂组织审核,确认合格后,
正式投入使用。

GB50462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462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462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篇一: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08)GB 50462一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 160 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462一2008,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5、5.2.2、6.3.4、6.3.5、12.7.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00八年十一月十二日1总则 (37)2术语 (5)3 基本规定 (5)3.1施工基本要求 (5)3.2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6)3.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验收基本要求 (6)4 供配电系统 (7)4.1一般规定 (7)4.2电气装置 (7)4.3配线及敷设 (8)4.4照明装置 (9)4.5施工验收 (9)5防雷与接地系统 (10)5.2防雷与接地装置 (10)5.3接地线 (10)6空气调节系统 (11)6.1一般规定 (11)6.2空调设备安装 (11)6.3其他空调设施的安装 (12)6.4风管、部件制作与安装 (12)6.5空气调节系统调试 (13)6.6施工验收 (13)7给水排水系统 (14)7.2管道安装 (14)7.3施工验收 (15)8综合布线 (15)8.2线缆敷设 (15)8.3施工验收 (18)9监控与安全防范 (18)9.1一般规定 (18)9.2设备与设施安装 (19)9.3配线与敷设 (20)9.4系统调试 (20)10 消防系统 (22)11 室内装饰装修 (22)11.1一般规定 (22)11.2吊顶 (22)11.3隔断墙 (23)11.4地面处理 (24)11.5活动地板 (25)11.6内墙、顶棚及柱面的处理 (25)11.7门窗及其他 (26)11.8施工验收 (26)12 电磁屏蔽 (27)12.1一般规定 (27)12.2壳体安装 (27)12.3屏蔽门安装 (28)12.4滤波器、截止波导通风窗及屏蔽玻璃的安装 (28)12.5屏蔽效能自检 (29)12.6其他施工要求 (29)12.7施工验收 (29)13 综合测试 (30)13.1一般规定 (30)13.2温度、湿度 (31)14 工程竣工验收与交接 (33)14.1一般规定 (33)14.2竣工验收的程序与内容 (33)1 总则1.0.1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不同于工业生产厂房和一般建筑,在供配电、静电防护、电磁屏蔽、使用环境、智能化程度、接地特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

机房标准工程验收标准及方法

机房标准工程验收标准及方法

机房项目验收方法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验收日期:验收人员:验收依据:国标: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国标:计算站场地技术条件(GB2887-89)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实体安全技术要求(GA371-200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F2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建筑物防雷系统规范(GB50057-94)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GB5033-91)所选设备及所选材料(de)有关资料.现行(de)建筑装饰行业有关规定、条例、法规.一、UPS验收方法附件:UPS现场验收测试1、自检标准:UPS一般都有故障自检功能,可以检查出主要故障,并报警.测试方法:先模拟一故障(如不接电池),给UPS接入交流电,并合上市电开关,系统将进入自检状态,自检完成后,会报警该故障.2、无电池市电开机标准:UPS应该能在无电池情况,由市电逆变工作.测试方法:断开电池,接入市电,合上市电开关,(这时若报电池故障可暂不理会)按“开机”键,稍后UPS指示灯由“市电”、“旁路”指示灯亮,转为“市电”、“逆变”指示灯亮.这时测量(de)输出电压、频率应该是稳定(de),波形是正弦波.3、市电逆变转电池逆变无间断标准:正常情况下,UPS由市电逆变给负载供电,若这时电池正常,市电停电,应该由电池不间断地给负载供电.测试方法:先让UPS工作在市电逆变状态,断开市电开关;UPS自动由市电逆变状态转到电池逆变状态,指示灯相应(de)由“市电”、“逆变”指示灯亮转为“电池”、“逆变”指示灯亮.在此转变过程中,可以用一台计算机做为负载,以便检测在转变过程中对负载(de)影响.4、电池逆变转市电逆变标准:如果UPS工作于电池逆变方式,在市电正常后,UPS应不间断地转到市电逆变方式.测试方法:先断开市电开关,让UPS工作在电池逆变状态,指示灯为“电池”、“逆变”指示灯亮;再合上市电开关,UPS将自动由电池逆变转为市电逆变,指示灯由“电池”、“逆变”指示灯亮转为“市电”、“逆变”指示灯亮.在此过程中,可以用一台计算机做为负载,以便检测在转变过程中对负载(de)影响.5、转维修旁路供电标准:对于中等容量以上UPS(一般5KVA以上),应设计有维修旁路供电. 在机器故障时,可以让UPS工作在维修旁路,以便进行内部不带电维修.6、市电逆变关机标准:UPS在市电逆变工作方式应能安全关机.测试方法:UPS工作在市电逆变状态,按下“关机”键,直至听到“嘀”(de)一声,逆变指示灯灭,旁路指示灯亮,UPS工作在旁路供电模式,再断开市电应无输出. 7、电池逆变关机标准:UPS在电池逆变工作方式应能安全关机.测试方法:UPS工作在电池逆变状态,按下“关机”键,直至听到“嘀”(de)一声,UPS停止工作,无输出结论:二、玻璃隔断验收方法结论:三、防静电地板验收方法结论:四、供配电系统验收方法结论:五、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点验收方法六、综合布线系统光纤验收方法结论:七、防雷与接地装置验收方法结论:八、机房环境监控系统验收方法结论:九、机房消防系统验收方法(初验)结论:十、机房门禁系统验收方法结论:十一、机房监控系统验收方法结论:十二、机房新风、排烟系统验收方法结论:十三、机房空调系统验收方法检查内容结果测试温度、湿度调节功能、范围和准确度.测试防漏水功能.测试空调设备其他告警功能.资料情况(含品牌、型号对比):说明书、设备说明书、检测报告、设备报验资料、培训资料、试运行方案等.结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十四、机房KVM 系统验收方法 检查对每台服务器(de)KVM 控制功能.测试同时可控制几台服务器,是否与设计方案一致.测试可同时几人在线操作服务器,对同一台服务器同时多人访问时,只能允许一人进行操作.访问权限设置.用户名、密码移交、相关资料移交.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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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3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test code for electronic computer room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3年6月11日发布1994年1月1日实施)一总则1.0.1 为了确保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质量, 统一施工及验收要求, 特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主体工程已完成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及验收。

1.0.3 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要求应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规定执行。

1.0.4 承接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的施工单位, 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签发的资质等级证书。

1.0.5 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施工、设计变更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或签证。

1.0.6 施工单位必须作出施工组织设计。

1.0.7 工程所用材料应检验,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并有出厂合格证。

1.0.8 工程所用设备、装备均应开箱检查,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附件、备件和技术文件齐全。

1.0.9 工程所用材料、设备、装置的储存环境和方法及装卸搬运方式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或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1.0.10 所有隐蔽工程必须有现场施工记录或相应资料, 并由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1.0.11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其它有关标准规范。

二室内装修2.1 一般规定2.1.1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室内装修工程施工验收主要包括吊顶、隔断墙、门、窗、壁纸、地面、活动地板的施工和验收入其它室内作业。

2.1.2 室内装修作业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地面与楼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2.1.3 对有空气含尘浓度要求的空间, 在施工时应保证现场、材料和设备的清洁。

2.1.4 机房所有管线穿墙处的缝隙必须用密封材料填堵。

2.1.5 在裱糊壁纸、粘接贴面及进行其它涂复施工时, 其环境条件应符合材料说明书的规定。

2.2 吊顶2.2.1 电子计算机机房吊顶板表面应平整, 不得起尘、变色和腐蚀; 其边缘应整齐, 无翘曲;封边处理后不得脱胶; 填充顶棚的保温、隔音材料应平整, 干燥, 并作包封处理。

2.2.2 按设计标高及安装位置严格放线。

吊顶及马道应坚固、平直, 并有可靠的防锈涂复。

金属连接件、锚固件除锈后应涂两遍防锈漆。

2.2.3 吊顶上的灯具、各种风口、火灾探测器底座及灭火喷嘴等应与龙骨和吊顶板紧密配合安装。

2.2.4 吊顶内空间作为静压箱时, 其内表面应按设计要求做防尘处理, 不得起皮和龟裂。

2.2.5 固定式吊顶的顶板应与龙骨垂直安装。

双层顶板的接缝不得落在同一根龙骨上。

2.2.6 用自攻螺钉固定吊顶板, 不得损坏板面。

当设计未作明确规定时宜符合下列要求: 2.2.6.1 螺钉帽拧入板内0.5mm;2.2.6.2 螺钉间距: 沿板周边间距为150~200mm, 中部间距为200~300mm, 均匀布置;2.2.6.3 螺钉距板边10~15mm。

2.2.7 钉眼、接缝和阴阳角处必须根据顶板材质用相应的材料嵌平、磨光。

2.2.8 保温吊顶的检修盖板应用与保温吊顶相同的材料制作。

2.2.9 活动式顶板的安装必须牢固, 下表面平整, 接缝紧密平直,靠墙、柱处按实际尺寸裁板镶补, 根据顶板材质作相应的封边处理。

2.2.10 安装过程中应随时擦拭顶板材料表面, 并及时清除顶板内的余料和杂物。

2.3 隔断墙2.3.1 电子计算机机房隔断墙的沿地、沿顶及沿墙龙骨与建筑围护结构内表面之间应衬垫弹性密封材料后固定, 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800mm。

2.3.2 竖龙骨准确定位并校正垂直后与沿地、沿顶龙骨可靠固定。

2.3.3 有耐火极限要求的隔断墙竖龙骨的长度应比隔断墙的实际高度短30mm, 使上、下分别形成15mm膨胀缝, 其间用难燃弹性材料填实。

2.3.4 安装隔断墙板时, 板边与建筑墙面间间隙应用嵌缝材料可靠密封。

2.3.5 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 用自攻螺钉固定墙板宜符合下列要求:2.3.5.1 螺钉间距: 沿板周边间距不大于200mm, 板中部间距不大于300mm, 均匀布置;2.3.5.2 其它要求同本规范2.2.6条。

2.3.6 有耐火极限要求的隔断墙板应与竖龙骨平行铺设, 不得与沿地、沿顶龙骨固定。

2.3.7 隔断墙两面墙板接缝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 每面的双层墙板接缝亦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

2.3.8 轻钢龙骨石膏板隔断墙内的管、线安装应与墙板保留间隙。

2.3.9 安装在隔断墙上的设备和电气装置应固定在龙骨上, 墙板不得受力。

2.3.10 隔断墙上需安装门窗时, 门框、窗框应固定在龙骨上,按设计要求对其缝隙进行密封。

2.4 铝合金门、窗和隔断2.4.1 铝合金门框、窗框及隔断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安装应牢固平整, 其间隙用非腐蚀性材料密封。

当设计无明确规定时,隔断的沿墙立柱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800mm。

2.4.2 门扇、窗扇应平整, 接缝严密, 安装牢固, 开闭自如, 推拉灵活。

2.4.3 施工过程中对铝合金门窗及隔断的断饰面应采取保护措施。

2.4.4 安装玻璃的槽口应清洁, 下槽口应衬垫软性材料。

玻璃与扣条间按设计要求填塞弹性密封资料, 应牢固严密。

2.5 活动地板2.5.1 活动地板的铺设应在机房内各类装修施工及固定设施安装完成并对地面清洁处理后进行。

2.5.2 建筑地面应符合设计要求, 并应清洁、干燥。

活动地板下空间作为静压箱时, 四壁及地面均应作防尘处理, 不得起皮或龟裂。

2.5.3 现场切割的地板, 周边应光滑、无毛刺, 并按原产品的技术要求作相应处理。

2.5.4 活动地板铺设前应按设计标高及地板布置严格放线, 将支撑部件调整至设计高度。

2.5.5 活动地板铺设过程中应随时调整水平, 遇到障碍物或不规则墙面, 应按实际尺寸镶补并附加支撑部件。

2.5.6 在活动地板上搬运、安装设备时, 应对地板表面采取防护措施。

2.6 施工验收2.6.1 施工交接验收时, 施工单位应提供:2.6.1.1 竣工图;2.6.1.2 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说明书;2.6.1.3 隐蔽工程记录。

2.6.2 吊顶龙骨与建筑顶板或桁梁相接必须牢固。

2.6.3 吊顶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2.6.3.1 吊顶板的品种、规格、花饰、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2.6.3.2 吊顶下表面应平整, 不平度不大于3mm。

板面不得有污染、裂纹、受潮变形、锤伤等缺陷, 饰面、吊顶板面不得脱层和起鼓。

2.6.3.3 铝合金或其它金属明龙骨安装应牢固、平直, 不得有污染变形现象。

2.6.4 隔断墙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2.6.4.1 隔断墙与建筑结构表面必须相接牢固;2.6.4.2 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和隔断墙安装等符合设计要求;2.6.4.3 铝合金隔断表面应光洁、无腐蚀、色泽一致, 配件及连接件安装应牢固;2.6.4.4 隔断墙垂直偏差不大于2mm/2m。

2.6.5 铝合金隔断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2.6.5.1 立柱正、侧面垂直度偏差不大于2mm/m;2.6.5.2 横撑水平度偏差不大于1.5mm/2m。

2.6.6 铝合金门窗的安装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第十章第十节的优良标准。

表2.6.7 活动地板铺设允许偏差2.6.7 活动地板铺设接缝应横平竖直, 铺设偏差应符合表2.6.7的规定:2.6.8 检验及抽样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2.6.8.1 不平度用2m直尺和楔形塞尺沿纵、横、斜三方向测量。

抽样比例为15%, 但不少于102m, 抽样点应包括门口处;2.6.8.2 垂直度用2m托线板逐墙检查, 每面墙不少于三处;2.6.8.3 接缝宽度用塞尺检查, 抽样比例为15%, 但不少于十处;2.6.8.4 水平度采用水平与塞尺配合检查, 抽样比例为15%, 但不少于五处。

2.6.9 填写验收记录。

三空气调节3.1 一般规定3.1.1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空气调节系统施工验收主要包括风管及其部件制作, 空调器、管道和其他设备的安装及验收。

3.1.2 电子计算机机房空气调节系统的管道、部件、设备安装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3.2 风管、部件制作及安装3.2.1 电子计算机机房的风管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 设计无规定时采用镀锌钢板。

3.2.2 镀锌钢板表面应平整, 无氧化、腐蚀等现象; 风管加工时应避免损坏镀锌层, 损坏处应涂二遍保护漆。

3.2.3 普通钢板的刷漆应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无规定时可按表3.2.3要求进行。

刷漆非保温风管、醇酸类磁漆二遍、铁红底漆二遍、调合漆二遍、前应除去油污和锈斑。

表3.2.3 风管刷漆3.2.4 风管接缝宜采用咬口方式, 接缝处应严密。

3.2.5 风管内表面应平整光滑, 安装前必须除去内表面的油污和灰尘。

3.2.6 风管与法兰连接处的翻边尺寸为6~9mm; 翻边处应平整,不得翘起, 如有裂缝应涂密封胶。

3.2.7 风管与法兰间的连接应严密。

法兰密封垫应选用不透气、不产尘、具有一定弹性的材料(如橡胶板、闭孔海棉橡胶、压敏密封胶条等)制作。

3.3 空气调节系统3.3.1 电子计算机机房吊顶内及活动地板下空间作为静压箱时,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3.3.1.1 静压箱内各种管道应严格按设计施工。

设计无规定时,各种管道应安装在同一水平高度上, 不得叠放。

3.3.1.2 在静压箱与各种管道接缝处应采取密封措施, 做到清洁、严密。

3.3.2 在气体灭火防护区内设置的消防排风系统, 其排风管的制作与安装应严密, 风阀应安装在靠近电子计算机机房、易于操作和维修的地方, 阀门应启闭灵活。

3.3.3 电子计算机机房专用空调器安装应竖向垂直、横向水平、牢固稳定。

空调器的基础台座应与建筑楼地面牢靠固定, 空调器与金属台座间应垫隔震材料。

3.3.4 空调器与风冷冷凝器之间的气体和液体管道在安装后应用氮气或干燥的压缩空气进行吹洗, 管道内不得存有异物。

3.3.5 温度、相对湿度传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3.3.5.1 安装在室内时, 应设置在空气流通的回风气流中;3.3.5.2 安装在活动地板下时, 应设置在离空调器出风口顺气流方向3m远处气流均匀的地方。

3.3.6 室外风冷冷凝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3.3.6.1 风冷冷凝器的四周应留有足够的通风及维修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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