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资市场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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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资市场调查报告

中央1号文件,把解决“三农”问题摆到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要求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继续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资经营不仅关系“三农”问题,而且发展农资经营户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密切相关,其中大多数正在进行标准化连锁农家店改造。但是,由于农资市场经营行为不规范,近年受到媒体曝光,原因何在?这正是我们的调查报告应该做出的回答。

一、关于农资市场经营情况的调查

为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综合整治,我们解剖了一只麻雀,我们赴太湖县调查,在县商务局召开座谈会,县商务局、工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邮政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并作了情况介绍。

据了解,太湖县农资市场整治前的乱象,是全国农资市场的一个缩影,主要表现为:一是企业经营不合法。证照不全,部分经营户证照逾期且未重新办理,存在着超范围经营,更为突出的是全县没有一家农资经营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许可证。二是市场发育不健全。农资经营户多数是小本经营,点多面广,流通组织化程度低,经营者的市场意识、法律意识较低。由于市场空间相对狭小,存在着过度竞争甚至是恶意竞争,假冒伪劣产品乘虚而入。同时,由于传统农资流通体系被打破,新的流通格局尚未形成,农资市场缺少大型企业引领,更缺乏行业自律机制。三是监管不到位,办理证照程序不透明,行政许可和收费标准不统一,经营户普遍感到费用较高。同时,还存

在着多头执法与执法难以到位的双重矛盾,部门之间缺少联动机制。太湖县的农资市场在全国具有一定意义上的普遍性。

(一) 农资市场的综合整治主要做法与成效

政府重视。太湖县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抓住“农资”这个各级党委、政府与农民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综合整治农资市场。3月初,县人大、县政府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汇报,县政府两次召开有关农资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建立政府领导下的联席会议制度,聂万健、赵福南两位副县长共同召集工商、农委、安监、商务、供销等部门专题研究,形成《会议纪要》。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赴亳州、涡阳考察,部署在全县开展农资市场调研,要求在“人民至上、法律至上”的原则之下制定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的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到位不出事”。县政府批转县农委、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关于做好2006年度农资市场整治工作的意见》(太政办发[2006]3号),作为开展农资市场整治的指导性意见。

部门联动。4月初,县农委、工商、安监、质检、物价等部门,联合开展农资市场综合执法检查,从而揭开全面整治农资市场的序幕。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共清理出农资经营户279户,其中供销社农资经营网点8户、农业技术三站经营网点79户、个体户192户,清理中发现所有农药经营点均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此后,各部门定期组织联合执法,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商品进行综合执法,实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

监管格局。县工商局结合整治,对全县农资经营户建立农资经营的经济档案,各部门在此基础上,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规范经营。为有效地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县工商、安监、质监、农委、商务、供销等部门推出相关措施:一是构建“一主两辅”的农资经营渠道。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化肥、农药、农膜经营管理的通知》(国发[1992]60号),实施市场准入制度,按照“一主两辅”的思路,努力发挥供销社主渠道和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生产企业辅助渠道的作用,结合太湖实际,构建以供销社为依托的农资主渠道销售网络和以农委系统的农技推广中心为依托的农资销售体系。二是组建两大农资龙头企业。发挥供销社农资经营和农业技术部门经营的市场主导地位,整合其市场资源,由县供销社吸纳若干基层供销社组建农资公司,由县农委依托种子公司经营范围扩大到农资经营领域,从而形成太湖两大农资经营企业,以此为基础,将全县各类农资经营户归顺到两个主力企业麾下,实行参股或控股,并吸纳个体经营户加盟连锁经营,强化统一配送。三是联合办理农资经营证照。为帮助加盟的农资经营户获得市场准入,由两个主力企业统一向有关部门申请,县工商部门总关口,办理有关证照。对于办理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许可证的,营业执照载明经营农药,未办理的在其营业执照的农家店,其经营范围注明“代理销售XXX公司统一配送的农药”等字样。工商部门为农资经营户制定统一格式的连锁加盟协议,对于既未办证又未签订协议的,要求限期整改,不能达标的给予取缔。县安检局统一协调收费标准,由主力企业邀请安全评估机构,对申办安全许可证的农资

经营户进行安全评估,每个门店收取评估费约600元,请市安监部门赴县为企业及所属的加盟店举办安全培训班,每店1~2人,每人收费400元。四是规范农资市场经营行为。为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县工商局统一范本和格式,指导农资经营业主建立“两账”(进、销台账)、“两票”(进、销发票)、一卡(信誉卡)、一书(诚信经营责任书)、一承诺、商品退市制、预告赔偿制等自律制度,组建农资行业协会,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对于守法经营的企业和门店,县工商部门每年授予其“农资经营示范店”称号,为提高授信的权威性,太湖县计划从下年度起,由县政府授牌。

社会监管。为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太湖县实行政府领导下的监督管理机制,开展全方位的社会监督,不仅县人大加强执法检查,有关政府部门联合整治,动员社会各方面加强监管。县有关部门通过媒体等多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农资经营政策,设立投诉热线,聘请农资监督员,建立诚信档案,实行诚信分类管理。

总结太湖的经验,概括起来就是:思想认识是前提,领导重视是关键,部门配合是基础,强化服务是核心。

太湖县农资市场整治的主要成效体现在:一是农资经营行为得到规范,全县无证经营的状况有所改观;二是农资流通市场得到净化,打假维权促进了农村经济,查处假冒伪劣农资经营案件34起,案值15.2万元,侵权案件17.6万元;三是农资经营主体强化自我约束,基本建立自律制度。

由于认识的局限性,太湖县的有些做法值得商榷。一是适用的政策与法律依据不当,主观上还存在“红头文件大于法律”的思想观念,实质上“一主两辅”的政策规定早已不再执行;二是监管思路未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行业龙头企业是要经过市场洗礼,而非政府部门圈定的,因此现有的供销社实体与市场机制下的龙头企业不是一码事,管理部门监管方式不能越俎代庖;三是整改是漫长的过程,尤其是证照问题需要一个过程,对手续不全、但经营有方,且在民间信誉度高的农资经营户,不可能取缔,也难以取缔。

(二) 农资市场的综合整治几点体会与启示

我们认为,太湖的做法总体上是符合大政方针的,难能可贵的是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懈地探索与追求,主要特点是:

——体现时代性。体现了太湖县把发展的主题放在工作首位,把服务于“三农”和市场主体的思想放在机关效能首位,把群众满意和取得实效放在党的先进建设首位。

——把握规律性。体现了太湖县主动探索新形势下农资流通改革与发展的内在规律性,遵循市场体系建设的客观规律性,把握城乡统筹发展的一般规律性。

——富于创造性。体现了太湖县勇于突破常规、大胆创新的思想,尊重客观实际、勇于突破常规的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不断与时俱进的思想。

(三)农资市场乱象成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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