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泰格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股票代码:600963 公告编号:2012-002
岳阳岳阳林纸林纸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于签订订《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品及服务框架协议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品及服务框架协议》》的
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公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格林纸”)是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2.48%的股权。
公司与泰格林纸在商品供应及服务提供等方面存在日常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双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公司与泰格林纸就商品供应及服务等方面的关联交易于2008年12月22日签订了《供应商品及服务协议》,合同期限为三年,现期限将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与泰格林纸在原有《供应商品及服务协议》基础上,结合当前实际进行修改补充,签订了《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品及服务框架协议》。
该事项已于2011年12月2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洪军、吴佳林、王奇、蒋利亚、黄阳旭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童来明
注册资本:40.83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凭本企业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有效期至2014年2月7日止);纸浆、机制纸及纸板制造;造纸机械制造、安装及技术开发、服务;林化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五金、交
电、化工、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日用杂品销售;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除外);港口装卸及物资中转服务(不含运输)。
截止2011年9月30日,泰格林纸总资产206.76亿元,总负债136.82亿元,2011年1-9月实现销售收入62.07亿元,净利润 0.45亿元。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泰格林纸向岳阳林纸提供的商品供应及服务内容及价格
1、备品配件,以市场价格提供;
2、助剂,以市场价格提供;
3、机械加工,以市场价格提供;
4、装卸劳务,以市场价格提供;
5、土建安装及劳务,以市场价格提供;
6、废纸,以市场价格提供;
7、其他产品、服务:指除上述产品、服务外,岳阳林纸要求的,在泰格
林纸依法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提供的保险经纪、绿化环保、监理、仓储运输、印刷等其他产品、服务。
在实际提供商品及服务时,泰格林纸向岳阳林纸提供的商品及服务,包括泰格林纸或其子公司向岳阳林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
(二)岳阳林纸向泰格林纸提供的供应商品及服务内容及价格
1、水、电、汽,以当地市场价格提供;
2、材料及劳务,以市场价格提供;
3、浆板,以市场价格提供;
4、双氧水,以市场价格提供;
5、其他产品、服务:除上述产品、服务外,泰格林纸要求的,在岳阳林
纸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提供的其他产品、服务。
在实际提供商品及服务时,岳阳林纸向泰格林纸提供的商品及服务,包括岳阳林纸或其子公司向泰格林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
(三)双方提供商品及服务的数量
每个会计年度双方相互提供商品及服务的金额根据双方实际发生额计算。
(四)价格确定原则
双方同意商品供应及服务应遵循按市场价格原则和“优势”原则,即双方 商品供应和服务提供,在商品质量、服务质量、价格或报酬等方面应不低于第三方。
双方同意,若商品需方或服务被提供方获知第三方的同类商品或服务比本约定更具有“优势”,则可以提出按照第三方的商品价格或服务报酬,要求重新制定本协议;若协商不成,则商品需方或服务被提供方有权宣告终止本协议,终止宣告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结算
双方实际发生交易进行结算时,应办理双方实际交易商品或服务的数量、质量等的确认与签证手续,以此作为支付相应对价的唯一有效基准。
(六)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三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经过长期合作,公司与泰格林纸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
近三年公司与泰格林纸之间相互供应商品和提供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2008年,公司关联采购总额为260,200,346.99元,关联销售总额为93,486,942.60元;2009年,公司关联采购总额为1,079,046,319.63元,关联销售总额为66,530,657.95元;2010年,公司关联采购总额为1,222,376,410.65元,关联销售总额为73,509,631.23元。
本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以市场价格为原则进行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1、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2、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品及服务框架协议》,以市场价格为原则供应商品、提供服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此项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品及服务框架协议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