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急救各种急救应急预案(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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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各种急救应急预案(汇总)
突发重大灾害事故急救应急预案
为了规范急救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快速、有序、高效地组织实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救援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灾害事故应急处理组织机构的组织领导及职责
1. 医疗救援指挥部领导小组由市卫生局领导、中心领导、参加急救各医院的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主要职责是组织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医疗救护,负责指挥现场医疗救援工作,协调、部署与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护有关的工作。

2. 紧急救治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及参与伤病员的紧急救治,确定、落实救治方案。

3. 后勤保障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以及伤病员紧急救治的后勤保障、物资供应工作。

4. 心理辅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及时了解掌握受灾人员情况,对受灾人员进行心理辅导。

二、制定三级应急预案
1. 事件分级
( 1)一级事件:一次事件伤病员30 人以上,或出现重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3 人以仁,或死亡和危重5 人以上,事故有继续发展趋势。

(2)二级事件一次事件伤病员10八30人,或出现较大人员伤亡,其中死亡3 人以内,死亡和危重者3 人以上,事故有或可能有发展趋势。

( 3)三级事件:一次事件伤病员10 人以下或危重者3 人以下,
事故无发展趋势
2. 应急救治队伍一线为急救中心(站)的院前急救力量二线为三级、二
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组成侧重专科(创伤、烧伤、传染病、生化中毒等)的应急专业救护队;三线为三级、二级综合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急救力量。

3. 预案启动“三级事件预案”由调度值班主任启动,可以根据情况由急救中心(站)、二级、三级医院急诊科处置“二级事件预案” 由指挥调度主任、领导小组长启动,需同时启动一、二线应急救治队伍;“一级事件预案” 由领导小组长、卫生局领导启动,启动一、二、三线应急救治队伍。

三、灾情报告
1. 当出现重大突发性灾害事故时现场医务人员或其他目击者应向急救中心领导,随即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内容包括:
(1)突发事件发生的种类、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目前的情况;
(2)伤员的主要伤情,已采取的急救措施及投人的医疗急救资源;
(3)现场尚需哪些医疗物品如急救药品、急救器材;(4)伤员准备分流的医院等。

2. 医疗救援情况按以下规定报告:
(1)伤亡20 人以下的,6 小时内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
(2)伤亡20—50 人的,12 小时内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3)伤亡50 人以上的2 生小时内报国务院卫生部门书
(4)地震、水灾、风灾、火灾和其他重大灾害事故,虽一时伤亡情况不明的也应尽快上报。

四、现场应急处置
1. 现场医疗救援及指挥
(1)120 指挥中心接到上级部门通知或灾害事故报警后,立即派出第一线救护车队赶赴现场,同时向医疗救援指挥部报告,并与联动系统(110,119 等)进行横向联系;随后根据现场反馈信启,按医疗救援指挥部命令调派出第线、第,线救护车队增援现场救治。

(2)急救中心(站)及其他医疗机构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迅速赶赴现场,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及时救治、安置、转送伤病人员。

在实施医疗卫生救援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确保安全,防止次事故发生。

(3)特大灾难事故应设置现场医疗急救指挥所、二级事件急救中心领导,一级事件卫生局分管领导及急救中心领导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进程。

负责现场急救指挥,向指挥部汇报有关情况和接受指令,以及与现场各救援部门的协调工作。

2. 场所设置急救中心(站)及成他医疗机构应急队伍到达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后,应选择一处距事故中心较近且相对安全、交通便利的地点作为救援营地,设置!临时救治场所并用醒目标志标明。

3. 现场急救急救中心(站)及其他医疗机构应急队伍到达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后,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 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4 种颜色的伤病卡,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创、员做出标志,置于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左胸部或其他明显位置,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4. 伤员转送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

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五、院内急救
1. 二级医院、三级医院接受急救任务后,急救科主任、护士长召集本科人员返回科室,并组织抢救,调整病房床位。

医务科、急救领导小组召集医院抢救队和各科室医务人员支援抢救,并召集相关专家会诊,制定抢救方案,同时通知有关科室做好收治伤病员的准备工作
2. 急救领导小组做好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确定和布置救治方案,协调各后勤保障组保证设备、药品、器材的及时供给,并通知保卫科维持抢救现场的正常秩序。

3. 急救小组应3-5 人为1 组,由1 名急诊或其他专科主治以上医师负责,1 名医师协助,1-3 名护士护理,对疾病分诊,及时对危重及需要特殊处置的伤病员进行救治,从抢救室至进人ICU 的抢救工作由主治医师全程负责。

4. 集中收治急诊病房或医院设置专门区域便于管理;轻症者作一般处理后送留观病区观察或可分散于其他病区。

六、应急物资储备
应急物资的储备是实施应急预案的基本保证和先决条件,要制订应急物资的储备计划并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应急物资要处于良好的待用状态。

七、宣传培训
1. 加强急救中心救援人员的培训,重点是检伤分类、心肺复苏、骨折固定、止血包扎、气管插管、清创缝合、防毒和隔离消毒等基本技能,并定期举行模拟演练。

2. 向公众、大中学生等,以报刊、广播、电视、学习班等形式,宣传和普及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护、自救和互救的知识及急救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心肺复苏等初步急救技术;各种灾难特点,如何在灾难发生时逃生;了解灾难应急方案,灾难救援程序;如何在灾难中沉着避免伤害,避免二次受伤灾难发生后如何报警呼救等。

附:突发性事件救治流程(院前急救)
指挥组一一组织、指挥救治工作
诊查组一检伤、诊查、登记
抢救组一一负责伤员的救治工作
后勤组一一保障抢救工作物质与对外联系
急性化学中毒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本地区发生重特大有害液(气)体泄漏时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受伤害人员的医疗急救工作,减少事故对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的损失,制定本预案。

(一)重特大有害液(气)体泄漏医疗救援的启动条件
1. 事故现场人员发生死亡,或发生人员明显中毒症状,有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时。

2. 事故现场周围居民发生严重中毒症状或死亡时。

3. 较大量有毒气体、液体泄漏挥发蔓延,严重危及周围群众安全时。

4. 汽车、火车有害液(气)体专运罐和专运轮船因事故发生有害物泄漏殃及人员生命安全时。

(二)组织领导
重特大有害气体、液体泄漏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专业和多部门参与,必须在市政府灾害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互相协同配合共同完成救治任务。

接到指挥命令,医疗急救指挥部启动,按照总指挥命令进行医疗急救工作。

1. 医疗救援指挥部由市卫生局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医疗的副局长、急救中心主任任副总指挥,卫生局医政科长、急救中心副主任、各参加急救医院的院长及卫生监督所、疾病控制中心负责人任成员,负责急救过程中的决策、组织、调度、协调、监督、平时培训和演练、装备等项工作。

2. 调度中心市卫生局分管医疗的副局长任总调度,医政科长、急救中心副主任、指挥调度中心主任任成员,负责急救过程中的调度、指挥、联络、协调等项工作。

3. 现场指挥急救中心急救指挥车首先进人现场,设立指挥所,先期到达的分管局长或医政科长、急救中心主任或副主任任现场指挥,负责与现场救灾总指挥联系,选定救护所位置,了解伤亡情况,迅速向指挥部反馈和
接受指令,指挥和调遣医疗救护力量,并做好与相关单位协调等工作,救护队到达后按指挥命令进行急救。

4. 车辆指挥由急救中心副主任或院前急救科主任担任,请公安人员协助,负责救护车辆的停放、进出。

(三)通讯联络
1. 自急救指挥部发布命令起,各急救成员单位值班电话、急诊电
话、120 联网无线通讯设备成为专用线路,直至急救任务结束为止。

2. 市卫生局医政科电话和值班电话为指挥部下达命令、收集反馈信息的专线。

3. 120 系统和调度室电话、无线通讯线路为接受传递命令和信息的调度专线,未入120 网络的急救单元、救护车必须配备手机进行联络。

4. 根据需要,医药部门值班电话由指挥部协调设为专线,保证专用解毒药及器械供应
(四)医疗救护队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都要组成医疗救护小分队,按指挥部要求,二级、二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的优势专科组建特殊医疗救治队伍,队员保持相对固定,24 小时待命,并要定期进行业务培训,随时接受指挥命令。

1. 首发救护队由急救中心指挥车、普通型救护车、监护型救护车组成。

主要职责是与市灾害现场指挥部联系,设现场指挥所,选远离事故现场的上风口并且有充足自来水源处为救护所,悬挂醒目标志物。

指导群众自救互救和组织撤离中毒环境,对送进救护所的伤员进行急救、分诊、转送,中小事故承担全部急救任务,重特大事件帮助善后工作的处理。

2. 急性职业中毒调查组由卫生防疫监督科牵头,市疾病控制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参与,负责对毒物性质、致病主要原因等问题进行调查,向指挥部报告。

3. 三级医院救护队在重特大事故时首发,中小事故时后续发。


命令组成有专业特长的急救单元或监护单元出诊,负责危重伤员的救治,并护送伤员至各自医院或指挥部指定的医院继续治疗。

4. 二级医院为后续急救队,按命令组成专业救护队,负责重度危重伤
员的救治,并护送伤员至各自医院或指挥部指定的医院继续治疗。

5. 红十字急救队由现场周围红十字志愿人员组成,负责指导协助受灾群众的逃生。

(五)急救程序毒液(气)体一旦泄漏,扩散迅速,受害范围广,环境污染,政治影响大,危害性严重。

急救时一定要听从指挥,按分工程序工作。

1. 120 指挥中心接到上级部门通知或毒气泄漏事故报警后,立即派出通讯指挥车和“ 120 救护队,若为重特大事故,同时通报三级医院组建的专业救治队赶赴现场,同时向医疗救护指挥部报告,并与联动系统(110,119 等)进行横向联系。

根据现场反馈信息,续派相应救护队增援现场急救。

2. 必须由消防、防化、厂内急救队将伤员抢救到救护所后,方可进行急救。

特殊需要时,应派佩戴防毒面具的年轻医护人员配合消防、防化部队行动。

3. 首发救护队员将已抢救出来的伤员集中到救护所,负责危重伤员抢救和检伤分类、指导冲洗等工作,司机参与搬运、洗等非专业工作。

4. 后续救护队按指挥部的命令,接受危重伤员的抢救,并负责将病情稳定后的伤员送往指定医院。

5. 红十字急救队负责轻伤员逃生、撤离群众的转移等项工作。

6. 中毒后30 分钟内的救治关系伤员的生死存亡,现场急救是中毒治疗的关键,要遵循“先救命后治病、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要尽可能快速了解、尽可能明确化学物品种,早期使用解毒药品,减少致残率。

救护队员要做好自身防护。

7. 急救处理程序化,可采取如下步骤:脱离污染区—去除污染的衣物—皮肤、毛发、眼睛冲洗—维持生命平稳—尽快使用特效解毒剂—转送医院。

(六)后勤保障组
1. 市卫生局医政科牵头,组织医院药械、部队后勤部、市医部门
负责专用药品供应。

2. 所有急救单元,除按卫生部颁布标准配备药械外,还要准备齐各种解毒药品、中单、毛巾、冬天的保暖物品,以及创伤科用药械等抢救物资,
备好防毒面罩和防护服。

3. 当死亡人数、离散群众较多时,要向指挥部求援,协调民政部门解决。

(七)院内急救凡接收伤员的医院,要根据接收数量设立专门区域,并挂标志物,杜绝无关人员进人。

现场分流伤员,由医疗急救指挥部统一安排,危重伤员送三级综合医院进行治疗,中、轻度伤员送其他医院治疗,亦可将特殊伤员送至市职业病防治院治疗。

各医院接受急救任务后,开通“绿色通道”,要成立专业急救班子,负责伤员救治工作。

(八)善后处理组
1. 卫生防疫监督科牵头,市疾病控制中心、各参加救治单位的
医务科参加,协助相关检测部门进行职业中毒鉴定
2. 急救评估小组由市卫生局医政科牵头,各参加抢救单位的医务科、急诊科参加,对急救过程、伤亡情况进行汇总,进行评估总结,对医疗急救预案提出修改意见,书面上报指挥部。

群体性食物中毒医疗救援预案
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根据《食物中毒处理办法》、《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重大食物中毒医疗救援的启动条件
1. 重大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50 人(包括50 人)以上或死亡人数1 人以上,以及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会议或活动期间的。

2 .较大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30-49 人的(包括30 人),或疑似较大食物中毒事故,或出现中毒人数有上升趋势的。

(二)组织领导
食物中毒医疗应急处理需多部门参与,食品卫生监督、流行病学、卫生学调查、医疗急救等,必须在医疗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互相协同配合,保证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展开。

1. 医疗救援指挥部卫生局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医疗的副局长、急救中心主任任副总指挥,卫生局医政科长、急救中心副主任、各参加急救医院的院长、卫生监督所和疾病控制中心负责人任成员,负责急救过程中的决策、组织、调度、协调、监督、平时培训和演练等项工作。

2. 调度中心生局分管医疗的副局长任总调度,医政科长、急救中心副主任、指挥调度中心主任任成员,负责急救过程中的调度、指挥、联络、协调等项工作。

3. 现场指挥事件大小,由分管局长或医政科长、急救中心主任、副主任担任现场指挥,指挥所设在急救指挥车上,负责现场急救指挥,向指挥部汇报有关情况和接受指令,以及与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1)急救队长:由医政科长或急救中心副主任任队长,负责组织急救队进行现场救护、伤员分诊和伤员后送等工作。

(2)车辆指挥:由急救中心副主任或院前急救部主任任队长,在现场公安人
员配合下,负责进出场地所有急救车辆的停放、运行等工作。

(三)通讯联络
各医疗单位的值班电话、急诊电话、“120 ”联网的无线通讯设备,自急救指挥部发布命令起,全部成为专用线路,直至急救任务结束为止。

1.市卫生局医政科电话和市卫生局值班室电话,为指挥部下达命令、收集反馈信息的联络专线。

2.“120 ”系统和调度室电话、无线通讯线路为接受命令、调度急救资源、传递信息的调度专线。

3. 未入120 急救网络单位的急救单元必须随车配备手机,作为通讯联络的工具。

4. 各医疗单位值班电话、急诊室电话为急救专线,随时接受指挥部命令.
5. 根据需要,医药部门值班电话由指挥部协调设为专线,保证专用解毒药及器械供应.
(四)医疗救护队根据可疑食物中毒事件的规模大小、发展趋势,由指挥部决定调配急救资源赴事故现场。

1.急救中心由指挥车、普通型救护车、监护型救护车组成,救护队作为首发阵容赶赴事故现场.根据中毒严重程度、人数建立救护所,救护所悬挂醒目标志物,负责指导中毒患者终止接触毒物与清除毒物、分诊急救、伤员后送等工作。

2.三级、二级医院为后续急救队,根据命令组成中毒医疗救护队,负责现场危重患者的急救,病情稳定后,转送患者回本院或指挥部指定的医院继续治疗。

3. 凡距离事故现场近的医疗机构,不管规模大小当接到求救信息后,应边报告市卫生局,边组成临时救护小分队赴现场进行急救,院内同时组成抢救班子以备接收危重患者。

(五)急救程序
1.120 指挥中心接到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报警后,首先派出120 救护车和医务人员作为首发救护队赴现场,同时向主管部门及市疾控中心报告,
并与联动系统(110,119 等)进行横向联系。

根据现场反馈信息,按医疗救援指挥部命令,调派出中毒专业救治队后续支援。

2. 首发急救队指定具有丰富经验的主治医师携带1 名护士对中毒患者进行检伤分类、佩戴标签,救护队员迅速将患者集中到临时救护所,向患者或伴随者了解中毒情况,结合查体大致估计中毒的类型、中毒的途径和时间,同时收集送检标本(血、尿、呕吐物或第一次洗胃液)进行毒物检测,并协助质控中心人员进行调查。

按病情轻、中、重分类抢救。

司机参与搬运、催吐、清洗等非专业丁作。

3. 后续中毒医疗救治队按指挥部的命令,接受危重患者的抢救,并负责将病情稳定后的患者送往指定医院。

4. 中毒患者运送时依照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顺序。

(六)后勤保障组1.市卫生局医政科牵头,组织医院药械、市医药部门负责专用药品供应。

2.所有急救单元,除按卫生部颁布标准配备药械外,还要准备各种解毒药品、消毒药械、防护器材等。

急救中心有一急救单元备有常见中毒的快速检测仪器和试剂。

(七)院内急救
凡接收中毒患者的医院,要根据接收数量设立专门区域,挂有标志物,杜绝无关人员进人,现场分流中毒患者,由医疗急救指挥部统一安排。

危重患者进三级综合医院进行治疗;中、轻度患者送其他医院治疗。

各医院都要成立专业急救班子,负责中毒患者救治工作。

(八)急救评估小组
急救评估小组由市卫生局医政科牵头,各参加抢救单位的医务科、急诊科参加,对急救过程伤亡情况进行汇总.进行评估总结对医疗急救预案提出修改意见,书面上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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