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石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石油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石油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生产、经营、办公场所及员工宿舍等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企业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企业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二)组织编制和实施企业消防安全规划;(三)协调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第七条企业各部门消防安全职责:(一)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设备、设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二)技术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三)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企业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四)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的组织工作;(五)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消防安全责任制:(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二)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三)员工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职责;(二)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操作行为;(三)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四)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五)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六)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中国石化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1〕661号)2011.7.21
通用业务制度-实施类制度名称中国石化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度编号/ 制度文号中国石化安〔2011〕661号制度版本/ 主办部门安全环保局所属业务类别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消防管理会签部门/下位制度制定者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执行类制度审核部门信息系统管理部法律事务部企业改革管理部解释权归属安全环保局签发日期2011年7月21日废止说明原《中国石化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04〕553)同时废止生效日期2011年7月21日制定目的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企业安全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国家法规及中国石化相关规定适用范围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约束对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涉及的相关制度/ 业务类别/ 所属层级/1 基本要求1.1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中国石化)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保障消防安全。
1.2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体系,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和明确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并完善各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职责,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3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主管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本级、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
1.4 各单位应当按照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求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或场所,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1.5 各单位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单位生产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生产发展相适应。
消防安全管理-中石油32项制度
第八章消防安然打点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了尺度和加强公司工程建设期间的消防安然打点,防止火灾变乱的发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员工生命安然和财富安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安然出产打点暂行方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消防安然打点暂行规定以及集团公司相关消防安然打点的规定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元以及参与公司工程建设的各参建单元和效劳单元。
第二节职责和要求第三条总经理〔党委〕办公室职责(一)负责公司火灾变乱应急打点的总体协调;(二)负责组织成立火灾变乱现场应急指挥部;(三)负责火灾变乱的表里陈述、协调,对外信息的披露工作。
第四条出产运行处职责(一)负责火灾应急变乱时与各应急部分的信息传递、调剂;(二)负责火灾变乱筹办与响应的日常打点工作;(三)负责火灾变乱的协调和通讯联络工作。
第五条质量安然环保处是公司消防安然的综合打点部分,其职责:(一)贯彻实施国家、处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尺度尺度等,制定公司消防安然打点制度;(二)在公司安然总监的带领下,负责日常消防安然打点工作;(三)负责与处所消防打点部分的业务衔接;(四)负责对商务部提供的消防品产厂商的资质审查和审批;(五)负责对EPC/PC总承包的消防设施采购厂商的资质审查和审批工作;(六)掌握工程现场火灾特点,监督查抄现场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完整,消防通道的畅通;(七)负责防火、灭火、消防常识宣布道育,对消防常识的培训情况进行监督;(八)参与工程有关防火办法、消防设计的“三同时〞审查和验收;(九)组织审定关键出产装置和要害出产部位火灾应急预案;(十)组织消防安然查抄,监督消防隐患的整改;(十一)组织火灾变乱的查询拜访、处置工作,统计上报火灾变乱;(十二)负责组织成立企业防火档案。
第六条工程部职责(一)负责工程建设过程的消防安然工作;(二)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阶段的火灾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三)参与建设工程有关防火办法、消防设计的“三同时〞审查和验收;(四)组织工程建设消防安然查抄,监督火险隐患的整改。
消防安全管理中石油项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中石油项制度消防安全是石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环节,石油企业必须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运营过程中的安全可靠性。
本文将围绕石油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论述,总结石油企业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首先需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与权限。
石油企业应建立一套完整的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工作组织体系、应急预案、消防器材的维护与管理等方面。
消防工作组织体系应明确消防工作的组织结构、职责划分和工作程序,确保消防工作能够有序进行。
应急预案是石油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保障,应包括火灾、泄漏、爆炸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明确各级人员的应急职责和行动程序。
消防器材的维护与管理是确保消防设备能够正常运行的基础,包括消防器材的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新等。
其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涵盖安全生产、员工培训和消防设备等方面的内容。
石油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等,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
员工培训是提高员工消防意识和操作技能的重要手段,石油企业应通过定期培训、演练等方式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消防设备管理是确保消防设备能够正常运行的关键环节,石油企业应建立严格的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定期检查、维修、更新等,以及设备故障时的应急处理程序。
另外,在石油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中,还需要强调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
现场管理是指对生产运营现场进行细致的管理,包括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值班监控、设立监控系统等,以确保现场消防安全。
隐患排查是指对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系统的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以防止火灾、泄漏等事故的发生。
石油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隐患排查制度,包括定期、不定期的隐患排查,明确责任人、排查内容和排查程序,并对发现的隐患给予及时的整改。
最后,石油企业还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交流,充分借鉴其他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经验。
石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石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以及消防安全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监督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设立消防安全员,负责本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消防安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制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二)组织消防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三)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五)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六)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第八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对在岗员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十一条对特殊工种人员,应进行专项消防安全培训。
第四章消防设施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安装、维修、更换,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第十四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检查、维护、保养,应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
第十五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五章消防安全检查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七条检查内容包括:(一)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状况;(二)消防安全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畅通情况;(三)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情况;(四)电气线路、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五)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事项。
石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石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临时用工人员、承包商及公司内部所有场所。
第三条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班组设立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车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指定专人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第八条公司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条特殊工种人员应接受专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定期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消防演练等活动,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与整改第十二条公司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各部门、车间、班组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设备、电气线路、易燃易爆物品、消防安全通道等。
第十四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消防设施与器材管理第十五条公司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六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保养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第十七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更换、报废由消防安全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六章火灾事故处理第十八条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和救援。
第十九条火灾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公司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条火灾事故调查结束后,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实用版
YF-ED-J8834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实用版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示范文稿)二零XX年XX月XX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实用版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事故或减少火灾事故危害,保护职工家属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企、事业单位必须按照《消防法》的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消防安全工作的任务:贯彻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研究和分析生产经营活动中消防安全的特点和规律;教育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作好日常消防工作;发现和解决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检查整改火险隐患;编制灭火预案,组织消防演习;加强消防队伍的业务建设,提高灭火作战能力;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调动职工群众的消防安全工作积极性,确保企业生产、生活和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整体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各企、事业单位应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单位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各企、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制办法1.doc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企业财产安全,提升企业的火灾风险防控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总部、专业分公司及其独资子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统称地区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直线责任”的原则,实行股份公司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员工共同参与、火灾风险分级防控、应急救援资源共享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股份公司及各地区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有关消防安全的制度、标准和规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好火灾预防、专职(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和灭火救援等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各地区公司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设置满足企业消防安全实际需要的有关组织机构,建立与企业管理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各地区公司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消防演练;(七)依据消防法建立与企业实际需求相适应的专(兼)职消防队伍和岗位志愿消防队;(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股份公司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中国石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中国石油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组织与管理1. 公司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2. 各部门、单位设立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三、消防安全责任1.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员工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 公司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五、消防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公司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2. 各部门、单位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上报并整改。
3. 员工应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六、消防设施与器材1. 公司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齐全有效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2. 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3. 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安装、使用、维修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七、火灾事故处理1. 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灭火和救援。
2. 保护火灾现场,配合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3. 对火灾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中国石油将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稳定,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中石油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中石油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中石油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企业人员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中石油公司全体员工及其所属各类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油田、炼油厂、加油站等。
三、消防安全责任1.公司负责人对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指派专人负责具体落实。
2.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需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3.全体员工有义务配合公司和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如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报告上级。
四、消防设施和器材1.各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2.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3.部署和摆放消防设施和器材时,应标明位置和使用方法,以便员工迅速反应。
五、防火巡查1.各单位应建立定期的防火巡查制度,并记录巡查情况。
2.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等的正常使用情况。
3.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设施故障等问题,应及时整改,并报告上级。
六、消防演练1.各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制定消防演练计划,确保员工掌握基本的灭火和逃生技能。
2.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消防演练,并记录演练情况和改进意见。
3.演练内容应包括疏散途径、灭火器具的使用以及火灾报警程序等。
七、火灾报告和处置1.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启动火灾报警系统,并按照事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迅速处置。
2.各单位应建立火灾事故的报告制度,火灾发生后应立即报告上级,并要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3.公司将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并指导各单位进行整改。
八、奖惩措施1.对于消防安全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公司将给予奖励和表彰。
2.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3.对于导致严重火灾事故的个人和单位,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附则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石油加油站消防管理制度
中国石油加油站消防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做好中国石油加油站的消防管理工作,提高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消防管理制度。
二、消防组织1.设立消防管理机构,消防管理机构包括消防安全主管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消防队伍。
2.消防安全主管部门是中国石油加油站的消防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消防培训。
3.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加油站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制定消防预案、组织消防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持有效的消防安全从业资格证书。
4.加油站应组建稳定的消防队伍,队伍成员应接受消防应急救援等培训,随时待命,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消防设施1.加油站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泵、泡沫灭火系统等,并定期进行检验、维护和更新。
2.加油站周边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栓、消防水池等,确保消防救援车辆和消防人员能够顺利进入和离开现场。
3.加油站内应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和消防宣传标语,提高员工和顾客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消防防护1.加油站应制定完善的消防预案,明确员工的消防职责和应急处置程序。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2.加油站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确保随时有人掌握消防设施的操作和使用技能。
3.加油站应进行定期的火灾隐患排查,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有效。
五、消防培训1.加油站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消防培训和考试,持续更新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六、消防检查1.加油站应定期接受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问题和隐患应及时整改。
2.加油站应配合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演练和应急救援演练,提升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七、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加油站,消防主管部门有权采取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罚措施。
石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为确保石油行业消防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石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3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应予以严格执行。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2.1 总经理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2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3 各岗位员工为本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3.1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3 对换岗、转岗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再培训。
3.4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消防演练等活动,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技能。
四、消防设施设备管理4.1 各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4.2 消防设施设备应设置明显标志,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4.3 消防设施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五、防火巡查与检查5.1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防火巡查制度,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5.2 各单位应每月进行一次全面防火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跟踪复查。
5.3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
六、火灾事故处理6.1 发生火灾事故时,各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和疏散。
6.2 火灾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6.3 对火灾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7.1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7.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确保我单位石油行业消防安全,降低火灾事故风险,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石油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石油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生产、经营、办公、生活等场所,以及企业内部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三、消防安全责任1.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所有员工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四、消防安全管理内容1.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企业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2)消防设施设备应明确标识,确保完好有效。
3. 用火用电管理(1)企业应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管理制度,禁止违章操作。
(2)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明火,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4. 火源管理(1)企业应加强火源管理,禁止在禁止吸烟区域吸烟。
(2)禁止在车间、仓库等场所使用明火作业。
5. 仓库管理(1)仓库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分类储存,严禁混存。
(2)仓库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6. 消防安全巡查(1)企业应建立消防安全巡查制度,每日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2)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五、火灾事故处理1.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2. 火灾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当地消防部门,并配合调查处理。
3. 对火灾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旨在加强石油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石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石油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石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环节,以及公司内部办公区域、生活区等所有场所。
第三条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五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2. 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3. 负责消防设施的配置、维护和检查;4.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5. 处理火灾事故,总结经验教训。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部门、车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1.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2.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3. 配置、维护和检查消防设施;4. 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5. 组织消防演练。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八条公司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员工换岗、转岗前应进行消防安全再培训。
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第四章消防设施与器材第十二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保养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试验,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第五章防火巡查与检查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防火巡查与检查制度,定期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环节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各部门、车间应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巡查检查人员,定期进行巡查检查。
中石油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中石油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员工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有关行业标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各类单位、分支机构和工程项目,以及公司战略合作伙伴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主要职责公司总部消防指挥部是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划与指导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协调部署各单位、分支机构和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
各单位、分支机构和工程项目的主管领导是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及考核。
第四条消防安全工作的目标保证生产经营、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保障资产损失最小化;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实现消防安全常态化管理;提高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水平,提升消防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培育企业文化和员工合作精神,推进全员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组织体系公司总部消防指挥部设消防管理办公室等专业机构,各单位、分支机构和工程项目设立消防管理组织。
第六条职责分工公司总部消防指挥部负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划与指导消防安全工作;对各单位、分支机构和工程项目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和指导。
各单位、分支机构和工程项目的主管领导(或相应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各项制度、规范、标准和应急预案等;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并制定奖惩措施。
第七条消防安全人员数量公司各单位、分支机构和工程项目应根据消防安全需要,合理配置消防安全人员。
具体配置标准由公司总部消防指挥部根据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第八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公司总部消防指挥部应根据不同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培训和教育计划。
消防安全管理-中石油32项制度
第八章消防平安治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了标准和加强公司工程建设期间的消防平安治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职员生命平安和财产平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平安生产治理暂行方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消防平安治理暂行规定?以及集团公司相关消防平安治理的规定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参与公司工程建设的各参建单位和效劳单位。
第二节职责和要求第三条总经理〔D委〕办公室职责(一)负责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治理的总体协调;(二)负责组织建立火灾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三)负责火灾事故的内外报告、协调,对外信息的披露工作。
第四条生产运行处职责(一)负责火灾应急事故时与各应急部门的信息传递、调度;(二)负责火灾事故预备与响应的日常治理工作;(三)负责火灾事故的协调和通讯联络工作。
第五条质量平安环保处是公司消防平安的综合治理部门,其职责:(一)贯彻实施国家、地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标准等,制定公司消防平安治理制度;(二)在公司平安总监的领导下,负责日常消防平安治理工作;(三)负责与地点消防治理部门的业务衔接;(四)负责对商务部提供的消防品产厂商的资质审查和审批;(五)负责对EPC/PC总承包的消防设施采购厂商的资质审查和审批工作;(六)把握工程现场火灾特点,监督检查现场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完整,消防通道的畅通;(七)负责防火、灭火、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对消防知识的培训情况进行监督;(八)参与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的“三同时〞审查和验收;(九)组织审定要害生产装置和要害生产部位火灾应急预案;(十)组织消防平安检查,监督消防隐患的整改;(十一)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统计上报火灾事故;(十二)负责组织建立企业防火档案。
第六条工程部职责(一)负责工程建设过程的消防平安工作;(二)负责组织工程建设时期的火灾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三)参与建设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的“三同时〞审查和验收;(四)组织工程建设消防平安检查,监督火险隐患的整改。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方法序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是中国最大的石油和天然气生产和贸易企业之一,其生产和运输过程中具有肯定的不安全性和风险性。
因此,消防安全管理对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来说至关紧要。
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订立了本管理方法,以规范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有效实施。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本管理方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订立。
第二条本管理方法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和部门。
第三条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应当坚持“生命至上、防备为主、综合整治、依法管理”的原则,加强防备,提高应急救援本领,并使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紧密结合。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和任务,并订立实在的管理方法和实施细则。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公司应当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和责任。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当由公司最高领导任组长,组织部、安全管理部、生产部、技术部、财务部及其他关系部门的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任组员。
第六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前期的工作,分析当前形势,讨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任务和措施,引导和协调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督导机制,将消防安全督导作为公司领导及各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紧要内容。
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对各单位和部门进行消防安全督导,适时发觉并解决安全隐患或问题。
第八条公司应当成立应急指挥中心,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机制。
应急指挥中心应当配备应急响应人员和必要的紧急救援设备和器材,保证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应对。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九条公司应当订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管理,火源管控,消防安全检查等方面的管理要求,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得到严格的监管和检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事故或减少火灾事故危害,保护职工家属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企、事业单位必须按照《消防法》的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消防安全工作的任务:贯彻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研究和分析生产经营活动中消防安全的特点和规律;教育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作好日常消防工作;发现和解决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检查整改火险隐患;编制灭火预案,组织消防演习;加强消防队伍的业务建设,提高灭火作战能力;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调动职工群众的消防安全工作积极性,确保企业生产、生活和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整体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各企、事业单位应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单位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各企、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明确防火安全责任。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中石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石油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石油加油站的所有员工、客户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加油站应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加油站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第五条加油站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制定加油站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四)监督检查加油站消防安全设施、器材的配置、使用和维护;(五)检查、督促整改加油站消防安全隐患;(六)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防火安全管理第六条加油站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消防安全责任制;(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三)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四)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第七条加油站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安全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一)消防水池、消防泵房、消防通道等应符合设计要求;(二)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三)消防器材的存放应符合规定,便于取用。
第八条加油站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一)检查内容: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消防安全通道畅通;电气线路、设备的安全运行;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与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二)检查频率:每周不少于一次;(三)检查记录:应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加油站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一)培训内容:消防安全知识、灭火器材使用、火灾逃生自救等;(二)培训对象:加油站全体员工;(三)培训频率:每年不少于两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企业财产安全,提升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的火灾风险防控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外投资公司通过法定程序贯彻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分公司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直线责任”的原则,实行分公司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员工共同参与、火灾风险分级防控、应急救援资源共享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第四条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分管业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所属各单位应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第五条所属各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组织对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功能测试,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消防演练;(七)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建立满足火灾预防和初期火灾处置实际需求的岗位志愿消防队。
(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集团公司、分公司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是分公司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的归口部门。
负责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负责新改扩建项目消防设施“三同时”综合管理,组织制(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负责消防应急资源的调动,监督指导专职消防队伍专业化建设,按规定组织和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的归口部门。
主要负责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编制本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应急救援演练,负责本单位专职消防队伍和岗位志愿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综合管理新改扩建项目消防“三同时”工作,参与本单位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八条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规划计划部门负责将消防安全资本性支出纳入计划;财务部门负责将消防安全业务管理各项费用纳入预算并监督使用;劳资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将消防安全培训纳入员工培训计划;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完整性管理;其他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分公司所属专职消防队应承担所在责任区内分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现场监护等工作,并参与责任区内各单位的应急演练。
(注:分公司所属专职消防大队责任区划分详见《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专职消防队出警调动管理办法》)专职消防队在所在单位质量安全环保科的领导下,建立所在单位气体防护设施的台帐,负责气体防护设施设备的检查、使用培训及维护管理,负责所在单位岗位员工消防知识、消防设施设备使用培训。
协助所在单位的安全主管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新改扩建项目消防“三同时”工作,同时可以接受责任区内分公司所属其它单位的委托,对其消防安全监督、气体防护等工作进行指导。
第十条分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岗位志愿消防队负责本岗位火灾预防和初期火灾处置,以及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协调配合工作。
第三章建设项目消防“三同时”管理第十一条分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第十二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抽查。
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国家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
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
第十三条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其他建设工程,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并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抽查。
主体工程投入使用时,消防设施应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以及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
建设单位应当要求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和人员,严格遵循国家消防法规以及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工程建设的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保证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和施工质量。
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消防法规及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设计;设计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标准。
建设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当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应当查验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在建工程竣工验收前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等完好有效。
第十七条建设工程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应当在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的施工、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时,同时对建设项目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基建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物资采购部门按消防设计文件采购质量合格的消防产品;造价部门负责核算建设项目消防“三同时”工作所需资金费用;财务部门负责确保建设项目消防“三同时”的资金投入,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三同时”工作的建设项目不予结算付款;质量安全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对消防“三同时”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建设项目投产前,公司应对建设项目的消防设施进行分级专项验收,质量安全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消防设施专项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或备案。
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轻烃厂、净化厂、脱水站、储气库、高层建筑等建设项目消防设施的专项验收,各单位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所在单位其它新改扩建项目消防设施的专项验收。
第二十条建设项目消防设施专项验收主要依据审查通过的消防设计专篇及批复文件,以及变更批复文件。
申请消防设施专项验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消防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二)消防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及竣工图;(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四)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五)消防设施施工过程检查记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管道试压冲洗记录、运行及联动测试记录;(六)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七)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八)消防设施系统工作流程图和操作规程;(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二十一条建设项目消防设施专项验收程序:(一)成立消防设施竣工验收组,确定验收组组长及成员分工;(二)建设单位汇报项目建设情况,设计、施工、监理、消防检测单位分别汇报消防设施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情况;(三)现场检查消防设施的施工质量,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现场测试消防设施设备;(四)审查相关资料;(五)现场检查设施设备的系统流程图和操作规程符合性;(六)召开消防设施专项验收总结会议,明确消防设施专项验收中发现问题及整改时间要求,讨论形成消防设施专项验收意见。
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通过消防设施专项验收。
(一)未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的;(二)未按照建设项目消防设计文件施工或者施工质量未达到建设项目消防设计文件要求的,重大设计变更未向消防专篇审查部门履行变更审批手续的;(三)未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四)消防产品不符合消防技术文件技术要求或质量不合格的;(五)现场测试消防设施不能运行的;(六)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第二十三条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由验收组织单位出具建设项目消防设施专项验收意见书。
对综合评定为不合格的,应当出具不合格意见书,并说明理由。
验收组织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建立消防设施竣工验收档案。
第四章火灾预防第二十四条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或者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大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分级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建立消防档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下列场所应当作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一)所属的炼化关键生产装置、油(气)装卸设施、大型油(气)站(库)、天然气集输和处理等易燃易爆高危场所;(二)所属商(市)场、医院、学校、宾馆、饭店、体育场(馆)、影(剧)院、会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三)所属民用燃气系统的调压站、计量站等;(四)所属高层建筑与公共地下建筑设施;(五)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