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

(企业版)

http://61.144.25.78/dmp

使

版本号:1.0

开发单位:广州启宏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10日

目录

1 引言 (3)

2 运行和使用环境 (3)

3 登录 (3)

4 各模块功能介绍 (5)

4.1工程申报模块 (5)

4.2监督通知模块 (9)

4.3监督记录模块 (10)

4.4监督报告模块 (11)

4.5备案申请模块 (12)

4.6验收邀请模块 (14)

4.7质监费录入模块 (16)

4.8数据导入模块 (17)

4.9系统配置模块 (17)

1引言

本手册可作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企业版)的基本操作规范参考文件。

2运行和使用环境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企业版)运行在Linux平台上,服务器系统是Tomcat4.1,后台数据库系统是MySql3.23。用户可以通过浏览器(推荐IE6.0)进行相关操作。以下详细介绍使用说明。

3登录

企业用户登录页面如图3-1所示:

图3-1用户登录页面

用户在相应的输入框中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系统将首先进行用户名和密码的验证,如果用户的用户名或密码错误,系统将会提示用户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和密码验证通过后,将进入相应的页面。

注:密码分两行,每一行最多只用前三位。

工作程序: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申报(工程开工前7日)----质监中心负责发质监通知书(受理申报5日内)----建设单位负责发验收邀请监通知书(验收前2-3日)------质监中心负责反馈邀请监通知(1日内)-----建设单位负责工程备案(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质监中心负责反馈备案信息(收到备案7天内)---质监中心负责向广东省通信管理局报送工程质监报告,同时反馈到建设单位(收到备案15天内)-------建设单位负责交纳质监费并填写质监费录入表(初验3个月内)。

第一次登录系统时要求系统配置中首先输入相关信息(见下图),务请认真准确填写,因为作为以后联络信息。

登录后页面如图3-2所示,点击页面左边功能模块,将进入相应操作页面。

图3-2用户登录成功后的页面

4各模块功能介绍

说明:1)本系统所有的日期格式均为:XXXX-XX-XX。

2)在本系统所有模块界面中,把鼠标置于相应栏目名称上,会出现相关的解释。

3)本系统查询功能均为模糊查询,还提供组合查询。

4.1工程申报模块

点击页面左侧的“工程申报”,将出现如图4-1-1所示页面。

建设用户可通过填写“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进行工程申报。

申报以一个完整的设计为单位申报,如果一个项目有传输、交换、电源等且分别独立设计的应分别按独立设计申报,名称××工程(传输)、××工程(交换)、××工程(电源)等。如果统一设计就按一个项目申报。

注意:某工程一但申报后系统自动产生唯一的编号(申报号),该工程备案时也是采用该号进行备案,工程申报和备案是一一对应。不能更改。

申报表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审查组织、批准文号、工程地点、预计开工日期、预计竣工日期、工程总投资、建安费、质监费、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单位负责人(指该项工程主管)、建设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含移动电话和电子邮件)、设计单位、设计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含移动电话和电子邮件)、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指负责该项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含移动电话和电子邮件)、监理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指负责该项工程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含移动电话和

图4-1-1工程申报页面

图4-1-2工程申报表页面

电子邮件)、工程概况(主要规模)及工程附件。

工程申报模块主要包括以下功能:新增申报表、修改申报表、删除申报表、申报表附件上传、打印申报表、查询、附件下载。

新增申报表:在“工程申报”页面,选择“新增申报表”,登陆“新增申报表”页面,如图4-1-2,录入相应信息后,您可以在“重填”、“提交”、“保存草稿”和“取消”中选择。

重填:对本次填写的内容全部删除,您可重新填写。

提交:把本申报表提交给省质监中心。提交后的申报表不能修改、删除。

保存草稿:本申报表仅为草稿,并未提交给省质监中心,可供您修改、删除。

取消:取消本次操作,返回“工程申报”页面。

注意:除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工程附件以外的内容均为必填项。如果您填了一个单位,那么相应的负责人和联系电话为必填。

修改申报表:如果您的工程并未“提交”,仅为“保存草稿”,那么在“工程

申报”页面,选择“修改”,即可修改申报表内容。

删除申报表:如果您的工程并未“提交”,仅为“保存草稿”,那么在“工程申报”页面,选择“删除”,即可删除本申报表。

申报表附件上传:如果您的工程并未“提交”,仅为“保存草稿”,那么在“工程申报”页面,选择“附件上传”,即可为本申报表上传附件。

打印申报表:在“工程申报”页面,点击工程相应的申报号,进入工程申报表浏览页面,选择“打印”,即可打印本申报表。

查询:在“工程申报”页面,可为您提供按工程名称、申报号、上报时间、未备案、已备案和全部六种查询方式。

附件下载:单击附件名称,即可下载附件。

图4-1-2工程申报表浏览页面

4.2监督通知模块

点击页面左侧的“监督通知”,可出现如图4-2-1所示页面。

图4-2-1监督通知页面

建设单位可以在监督通知界面查看省质监中心的相应监督通知书的内容。当省质监中心作出了一个通知后,用户会收到查看相应监督通知的提醒邮件。

本模块主要包括以下功能:浏览监督通知、打印监督通知、查询监督通知。

浏览监督通知:在“监督通知”页面,选择工程相应的申报号,即可浏览通知内容。

图4-2-2监督通知浏览页面

打印监督通知:在浏览监督通知页面,选择“打印”,即可打印本通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