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谣言的形成与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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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谣言的形成、特点与应对

一:概述:

现在的我们已经处于一个信息爆炸的互联网时代,信息传递的速度、广度和之前相比可谓判若云泥。网络作为一个自由发表言论的平台,由于不可控制,也成为了许多网络谣言的散播途径,时常引起不了解真实情况的网民的激烈争论,甚至影响到社会的稳定等。

国内学者王国华等认为,网络谣言可定义为在网上生成或发布并传播的未经证实的特定信息。根据上述定义,谣言没有真假之分,因为是未经证实的信息,所以无法确定真假。网络谣言与传统谣言的不同在于传播的媒介是通过网络平台,这也使得它的产生、发展、影响与解决应对措施有许多与以往谣言不同的地方。

二、网络谣言的形成与发展

网络谣言可以看作网络舆情热点中的一种,它也有从起始、高潮到波动、消亡的基本发展阶段。网络舆情热点的形成, 往往源于某些事件或问题的发生, 也就是以某些具体的对象为依托。网络舆论热点形成后, 由于网民的情绪、意见等不断高涨, 使热点受关注的程度越来越高, 影响越来越大, 进而吸引更多的网民关注网上热点。这种高涨的态势根据热点问题受关注的程度,网络舆情热点的发展过程并非总是直线式的上升或下降。某些时候, 它会呈现出波浪式发展的轨迹, 即发展到一定高潮后, 会经历一定时期的萎缩或沉寂, 但进而又出现新高潮, 这样的波动过程甚至可能反复数次。舆情波动之所以产生,往往是由于在舆情热点发展的过程中, 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 热点持续一个时期后, 逢新的事件涌现并产生新的刺激, 多数网民就会自动转向新的目标。于是, 原来的热点舆情便慢慢冷却, 最终沉寂下来。当然, 依照舆情自身的变动规律,那些影响深远、关系重大的事件对网民的刺激和引发的舆情, 只能说是“阶段性沉寂”, 一旦有新的诱因关联性的事件发生, 极有可能被网民旧事重提, 再度成为热点。

网络谣言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新闻组、即时通讯、电子公告牌、博客和其他

社会性软件(QQ、微信、微博等)等来传播。而且社交软件中的传播,由于其自身的特点,使得它传播的谣言更具有“可信性”,这里是说由于社交软件联系的大多是关系较为亲密的人,因而更可能被接受、传播。

三、网络谣言的特点

网络谣言作为一种信息传播方式,虽然与传统谣言的本质相同,但它具有如下特点。

( 一) 网络谣言的传播速度更快,影响范围更广。传统谣言一般在人群中通过口头传播,其影响范围较小。而网络谣言的电子传播方式突破了时空的限制,使得谣言能在几小时甚至几分钟内就可以形成几何式的增长,甚至演化成规模庞大、跨越国界的谣言。

( 二) 网络谣言的传播渠道多。与传统谣言“点—点”或“点—面”的双重传播模式不同,网络谣言借助于博客、贴吧、微博、微信、论坛、短信等网络平台。接受者往往在短时间内从多个渠道获得相同的信息,强化了谣言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增加了接受者成为下一个传播者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剧了谣言的扩散。

( 三) 网络谣言的传播具有互动性。在网络中,每个人既可以是信息的编辑者或发布者,也可以是信息的接受者。网络谣言借助微博、论坛等互动平台进行传播,吸引更多的人加入与谣言有关事件的信息挖掘活动,使得围绕谣言事件的新闻源越来越广,并进一步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讨论,形成一个持续的连锁反应。网络谣言不同于传统谣言的以上特点,决定了网络谣言的社会危害性比传统谣言危害范围更广,后果更严重,应采取措施进行规范。

四、网络谣言的扩散因素

谣言的传播是一个信息扩散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不断创造和变异的过程。网络谣言的扩散是由造谣者、传谣者、网络媒介和政府等多个主体的行为因素共同促成的。

( 一) 造谣者的情感宣泄和别有用心。这是从传播源的角度看网络谣言的产生。任何谣言的产生都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一方面,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

很多人对就业难、贫富悬殊等社会现象不满,网络平台为人们发泄不满情绪提供了安全的出口。另一方面,某些别有用心的人也利用网络平台刻意制造蛊惑人心的谣言,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而恶毒攻击他人乃至政党和国家。

( 二) 受众的识别能力差和从众心理。这是从受众的角度看网络谣言的散播。一方面,由于教育背景、职业等方面的差异,人们的认识水平和网络素养存在差距。我国网民结构存在低龄、低学历的特点。另一方面,网民存在普遍的从众心理。当谣言发生时,许多人会丧失理性判断,夹杂着心中的不满而选择随波逐流、跟风造谣。即使少数人坚持真理,也会被绝大多数非理智的声音洪流所淹没。

( 三) 网络媒介的“不守门”行为。这是从传播媒介的角度看网络谣言的散播。美国社会心理学家、传播学大师库尔特·勒温认为,在群体传播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守门人”,只有符合群体规范或把关人价值标准的信息内容才能进入传播渠道。在传统新闻媒体中,“守门人”对消息可靠性的把握和可传性的选择是比较严格的。网络媒体通常把时效性放在首位,而在一定程度上不注重对新闻内容的“把关”。更有一些网站在竞争压力面前往往不顾事实,利用人们对新、奇、特消息的兴趣编造谣言提升点击率。

( 四) 政府“发言人”危机处理能力不足。这是从整个传播过程而言的。很多时候,政府出于维护政绩或社会稳定等方面的考虑,选择集体沉默或是掩盖事实真相,试图稳定局势。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急于探求真相的公众就会从其他渠道获取相关信息,这就使谣言有了可趁之机。政府事后对造谣者惩处不力,在实际执法活动中,政府对造谣者很少使用刑事处罚,多采取罚款、拘留等治安行政处罚,更多时候对造谣者不予处理。

五、网络谣言处理中的不足

(一)、网络各论坛在舆论引导中的不足

除了主流的真实性与全面性外, 网络舆情虚虚实实, 情绪化表现突出, 网

络舆情热点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对于某些社会现象和热点问题, 众多网友在网上会提出自己的认识和看法。但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 一些网上发言缺乏理性, 比较感性化和情绪化, 甚至有些人把互联网作为发泄情绪的场所。由于网络信息

发布的便利性, 以及网络信息审查与传统媒体的信息审查存在巨大的差异, 导致网络上虚假信息发布非常容易。。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科学技术迅猛发展, 网上的意识形态领域斗争变得非常复杂。西方反华势力大肆利用互联网对我国进行“西化”、“分化”, 进行舆论渗透和文化入侵。

(二)、我国对网络谣言的法律规制不足

我国《刑法》未能充分认识到网络谣言远远大于传统谣言的社会危害性,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之间存在脱节,刑罚制度不完善,客观上纵容了网络谣言。现行诉讼制度对网络谣言受害人不利。网络实名制治理网络谣言效果不彰,为了应对网络匿名所带来的违法信息泛滥的问题,政府在手机、微博、论坛等平台网站开始推行实名制。但据中科院的调查结果显示,34%的受调查者认为实名制防不了“小人”,治标不治本,最终走不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怪圈”。信息公开制度不健全,在面对危机事件时,政府官员往往倾向于不公开信息,在澄清网络谣言方面显得犹豫不决,吞吞吐吐,错过应对网络谣言的最佳时机,损害政府公信力。

六、网络谣言的应对措施

(一)网络舆论方面

1. 及时捕捉网络舆情热点, 增强对有关热点的预见性。通过对网络舆情形成发展规律的分析, 我们可以发现网络舆情热点的出现是有规律的, 也是能够预测和把握的。因而, 我们要善于将小事件放到大背景下观察,提前预测, 增强对有关热点的预见性。

2. 以重大突发事件为契机, 争取舆论引导“第一落点”。在今天多元化的大众传播环境里, 信息不透明、不公开在网民心目中就极易被认为“有猫腻”, 产生不良的心理影响。网络媒体要利用网络传播快捷性特点, 发挥自身优势, 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 及时与相关部门主动沟通, 力争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 及时发出正面声音。

3.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以正面舆论压倒负面舆论。互联网已成为重要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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