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学作业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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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1 一、案例分析题:
第1题:阅读教材P50-P51案例:“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分析司法权对立法权、行政权的制约,思考权力分立与制衡机制。

(50分)
答:首先,“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开创了司法审查制度的先河,奠定了法院作为成文宪法的最高阐释者和守护人地位。

司法审查制度对世界其他国家的宪政制度也产生了巨大影响,可以说影响了整个世界宪法监督的进程。

不少国家仿效美国,采用司法审查违宪立法的制度。

特别是拉美国家和英联邦国家采用这种制度的较多。

据统计,全世界约有60多个国家采用了这种制度。

当然完全照搬美国的也不多,大多数国家还是结合本国国情做了某些适应本国制度的规定。

其次,“马伯里诉麦迪逊案”进一步完善了“宪法至上”的观念。

马歇尔在此案中强调:宪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所以它适当地控制着政府的一切权力,包括国会权力的行使。

因而宪法高于一切法律,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是无效的。

这就更加明确并完善了“宪法至上”的观念。

最后,“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所确立的违宪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三权分立”的体制,强化了司法权对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制约,有助于协调国家机关的内部关系,形成比较完整的三权分立的权力结构。

美国的宪法和政治是建立在三权分立的基础之上的,三权均衡、三权相互制约是美国宪政所追求的目标。

马歇尔提出司法机关有权审查违宪的立法,正好符合这种理论目标。

他也是有一定根据的,因为早在1787年宪法制定之后正式通过生效之前,以汉密尔顿为首的联邦党人就曾反复论述三权分立的理论。

他认为在立法、行政、司法三大机构中,司法是最弱的一个部门,“司法部门既无军权,又无财权,不能支配社会的力量与财富,不能采取任何主动的行动。

故可正确断言:司法部门既无强制,又无意志,而只有判断,而且为实施其判断亦需借助于行政部门的力量[2]。

”汉密尔顿认为,必须使法院处于一种完全独立的地位,并掌握对立法机关进行宪法限制的权利。

二、论述题:
第1题:中国古代监督思想对当代有何借鉴意义?(50分)
答:(1)监督辅政思想中国古代的统治者、政治家和思想家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监督辅政的思想。

监督辅政思想认为,监督是维护统治,巩固政权,治理国家的必要手段,只有通过实施和加强监督才能够有效防止和反对腐败,从而稳定统治。

监督辅政思想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表明了腐败对政权的严重危害性;二是指出监督是防止和反对腐败,巩固统治的必要手段。

监督辅政思想体现了我国古代统治者、政治家和思想家对监督职能的正确认识,重视监督在治国方略中的重要作用,确立了监督职能的根本目标,并在此基础上开始不断探索监督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2)君臣并提思想君臣并提思想阐明了我国古代的监督对象,即强调君王和官吏都应该受到监督,以保证统治的稳定、长久和繁荣。

君主与官员作为封建国家统治结构中的两大组成部分,其腐败行为都会危及政权统治,应该采取不同的监督形式对二者实行监督。

君臣并提的监督思想对我国古代监督制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首先,君臣并提的监督思想,体现了我国古代对于最高统治者进行监督的理念,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其次,君臣并提的监督思想表明了我国古代的监督对象与范畴,认识到了君主和官吏在实施统治、治理国家过程中的紧密关系,以及对于王朝兴衰的重要影响。

再次,君臣并提的监督思想对我国古代监督制度影响深远。

对我国古代谏诤制度和监察制度的建立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监察权权重而独立思想监察权权重而独立的监督思想是我国古代重视监督、强化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是指通过提高监督的主要实施者——监察机关及其官员的地位、加强其权力、维护其独立性,以达到强化监督的目的。

监察权权重而独立的主张,是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重要基础,对我国古代监察机关的职权设置、领导体制等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

(4)监督专才思想监督专才思想是指对监察官员进行严格的选拔、任用、考核与奖惩,确定监察官员在政治素养、道德品行和专业能力方面的要求与条件,从而保证由专业人才实施监督,以实现监督职能的高效运转;同时强化对监察官员本身的监督考核与奖惩,以实现对监督权的监督与制约。

监督专才思想体现了我国古代对于专业人才的重视,并表现出重视监督权制约的先进理念。

作业2 一、填空题:
第1题: 弹惩合一是指监察机构将弹劾和惩戒连为一体,具有弹劾与惩戒的双重职能。

(5分)
第2题:监督主体是由多种政治力量和社会力量构成的。

(5分)
二、多项选择题:
第1题:监督的主要功能是(A, B, C, D )。

(5分)
A、预防功能
B、校正功能
C、制约功能
D、救济功能
第2题:党内监督的主体主要包括(A, B, C, D )。

(5分)
A、党的各级委员会及其委员
B、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委员
C、党员
D、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
第3题: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的范围按审判程序分,包括(A, B, C, D )的监督。

(5分)
A、一审
B、二审
C、再审
D、死刑复核程序
第4题: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受理公民和组织的(B, C, D )是国家权力机关进行监督的重要方式之一。

A、上诉
B、申诉
C、控告
D、检举
三、名词解释题:
第1题:人大监督(10分)
答:人大监督亦称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以及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情况,所采取的了解、审议、督促和处置的行为。

第2题:公共权力(10分)
答:公共权力是社会中至高无上的、公认的和法定的权力,它以权力机关为载体,并以其特有的普遍权威性对全社会实施管理或者控制。

第3题:腐败(10分)
答:腐败是一个政治性概念,专指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滥用公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各种行为或者活动无论腐败行为表现为何种形式,其实质都是混用公共权力谋求私人利益,简言之就是以权谋私。

四、问答题:
第1题:简述腐败的主要特征。

(10分)
答:(1)腐败主体的特定性。

即其主体范围仅局限于具有公共权力的国家机关和能够利用职务之便的公职人员。

(2)腐败行为的谋利性。

谋利性是腐败主体的行为动机,它是驱动腐败主体的内在动力。

谋利包括为己谋利和为特殊关系人谋利。

(3)腐败行为谋取利益的客观性。

客观性主要是指腐败行为必然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利用职务之便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4)腐败主体主观故意性。

腐败主体在实施腐败行为时是知道其追求利益的行为将对他人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仍然积极实施之。

第2题:简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法律框架。

(10分)
答:(1)宪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

(2)组织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

(3)立法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

(4)监督法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

5)其他法律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规定。

五、论述题:
第1题:试述滥用职权罪的认定。

(20分)
答: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专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一部分。

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该罪的主观方面一般是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不正确行使职权或者超越职权的行为会使公共财产、国家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放任这种危害后果发生。

因徇私舞弊而滥用职权,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

该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滥用职权罪的界定:(1)滥用职权罪与非罪的界限。

二者的区别在于滥用职权的行为是否造成了重大损失。

未造成重大损失的,不能构成犯罪,可由行为人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2)滥用职权罪与其他滥用职权犯罪的界限。

规定滥用职权罪的《刑法》第397条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

”这表明本条是对滥用职权罪的概括性规定,属于普通法条,适用一般滥用职权罪。

对于某些发生在特定领域或由特定主体实施的滥用职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在其他条文中将其规定为独立的犯罪。

如《刑法》第403条规定的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第407条规定的违法发放林木伐许可证罪,第410条规定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等。

这些法条属于特别法条,与《刑法》第397条形成法条竞合关系。

在认定相关犯罪时,应正确区分滥用职权罪与特别的滥用职权犯罪的界限,对于符合上述特别法条规定的犯罪行为,不应按滥用职权罪处理。

作业3 一、填空题:
第1题:刑事二审如果是由检察院提起的抗诉,必须开庭审理。

(5分)
第2题:舆论是公众思想和意见的公开表达。

(5分)
二、多项选择题:
第1题:廉政监察机制由(A, B, C, D )等部分构成。

(5分)
A、前提
B、核心
C、基础
D、保障
第2题:行政复议的程序包括(A, C, D )。

(5分)
A、行政复议申请
B、行政复议备案
C、行政复议审理
D、行政复议决定
第3题:人民政协的监督不同于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B, C, D )。

(5分)
A、具有国家权力的性质
B、没有法律的约束力
C、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灵活性
D、能够广开言路、畅所欲言,吸纳各方面意见
第4题:网络舆论监督与传统媒体舆论监督相比具有如下新特点:(B, C, D)。

(5分)
A、实时性
B、广泛性
C、交互性
D、一定的隐蔽性
三、名词解释题:
第1题:行政审判监督(10分)
答:行政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程序中通过行使行政审判权,对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使职权进行的监督。

第2题:行政效能监察(10分)
答:行政效能监察是指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政府公务员和行政要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和行为产生的效率、效果、效益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惩戒的一种职能活动。

第3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10分)
答: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下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四、问答题:
第1题:简述人民政协监督的方式。

(10分)
答:人民政协监督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提出建议案(2)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建议或有关报告(3)委员提案(4)委员视察(5)参加会议(6)调查和检查(7)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8)其他监督方式。

第2题:简述舆论监督的功能。

(10分)
答:(1)导向功能。

引导舆论是现代新闻媒体的一大功能。

引领着整个社会的舆论方向,而舆论反过来又影响和左右人的思想和行为。

(2)监视功能。

舆论监督有监视社会环境、推动社会发展的功能。

(3)宣泄功能。

舆论的形成过程是对社会个体情绪、心态和意见进行调节、疏导和重新整合的过程。

这种疏导与整合,既能使公众的不满情绪得以宣泄,又能使社会某些不稳定因素得以抑制。

(4)威慑功能。

新闻舆论通过公开揭露不法和不道德行为,唤起社会对这些行为的普遍谴责,将违反者置于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之下,从而在心理和行为上迫使社会成员遵守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

五、论述题:
第1题:试述日本监督模式的特点。

(20分)
答:日本监督模式的特点:(1)行政监督职能细化,专业分工合作。

日本除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监督制衡之外,在行政监督系统内建立了不同的监督机构,对不同的监督对象和监督范围实施监督。

监督分工高度专业化。

如日本的人事院仅对公务员范畴的选拔、任用、考核、晋升和奖惩等方面进行监督,但是触及刑法问题的公务员违法违纪行为主要是由检察机关来进行侦察并提起公诉;而行政评价局的监督主要针对的是算下机关的业务监督,其监督范围不涉及人员监督;而涉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督则专门由会计审计院。

(2)行政监督以提高行政效率为主要目标。

日本的监督模式中,比较强调检察机关的反腐肃贪职能,要检察机关的统领下,建立等一下系统内各个监督机构。

这种监督机制以效能监察为重点,即通过实施行政评价和检查,对政府行政机关的绩效、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并根据实际调查的结果向相关政府机关提出改革建议。

日本专门的行政监察机构——行政评价局的职能设置和监督方式则突出地体现这一特征。

(3)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专家监督相结合。

日本行政交谈制度是其独特的监督制度,充分表现了日本重视政府与社会的正式沟通,强化社会监督职能的特点。

同时,日本的行政监督注重与专家监督相结合。

日本行政评价局的政策评价
机制突出体现了发挥社会各界代表和专家的政策咨询、调查与审议功能。

日本的监督模式也存在一些弊端:首先,职能分工影响资源的共享性。

如行政监察机关仅集中于行政业务的监督,与人事院的行政人员监督脱节,导致监督效率低下问题。

其次,行政监察机关缺乏强制执行力,影响了监督职能的有效性。

日本的行政评价局具有调查权、建议权和劝告权,却不具有行政处分权、惩罚权和行政强制权,从而大大影响了其监督职能的有效实施。

六、写作题:
第1题:运用监督学的基本原理和相关知识,联系实际(包括网络、报刊报道等)撰写一篇小论文。

(字数要求800字左右)(100分)
答:关于党内监督的调查报告
党内监督是指党内政治生活中,党员之间、组织之间,党员与组织之间按照党章党纪的有关规定,从思想、纪律等方面,对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和督促。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搞好党内监督,才能保证党内民主,从而不断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党内监督严格地说来是一种自觉的、主动的过程,是在党内组织内部范围内,依靠党自身的力量实行的自我约束和完善,强调的是通过党自身的力量解决自身的问题。

党内监督就其政治含义而言,它是一种预防的机制,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

加强党内监督是反腐倡廉的关键环节。

我们党是执政党,执政党的党内监督,关系到执政权力的正确行使,人民的根本和人心向背,党的阶段基础和群众基础的不断巩固。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很重要的是要通过加强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集力和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近几年虽然党内监督的力度不断加大,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但在党内监督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一些领导缺乏党内平等的民主意识,自持位高权重,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只许自己监督别人,不许别人监督自己。

而腐败现象又恰恰发生在这些领导干部的身上。

二是监督不了。

一些领导干部往往是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集一身,“党的领导”变成“个人领导”,最后的结果必然是“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三是无力监督。

现行的纪检监察机关是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作为上级监督下级容易,而下级监督上级就很难。

就出现人们常说的上级监督下级太远,下级监督上级太难,同级监督太软,法纪监督太晚,舆论监督太泛的现象。

极易造成失监、失察、失真的现象,甚至出现所谓的监督“真空区域”。

四是监督渠道不畅。

如在一些部门办事公开透明度不高,权力运作、重大事项决策、干部选拔等工作公开性不强,公开范围不广泛,干部群众获取信息还存在不对称问题,致使在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方面受到限制。

针对上述所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党内监督意识,努力营造主动监督、乐于监督、支持保护监督的浓厚氛围。

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的综合效果。

要突出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队伍负责人是党内监督的重点,要通过合理的分权,强化内部制约,变“集权”为民主决策,杜绝少数大包大揽,个人说了算现象。

同时要强化对腐败多发部位、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监督,积极探索、寻求规律,完善制度,防止因垄断等而引发权力滥用问题。

要在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中实施监督,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

三是要完善监督体制,提高监督的内在权威。

首先积极报开展巡视工作,实现巡视监督与信访监督的相互结合,巡视情况与干部考察的相互勾通,巡视成果与廉政档案的综合利用,推进巡视工作的规范化。

其次要积极探索建立以上级纪委监察机关领导为主,同级党委领导为辅的体制,保证纪检监察机关相对独立地实施监督检查权。

同时要进一步扩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权范围,改变纪委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纪只有初核权、没有立案权的现状,真正赋予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案件独立的立案权,检查权和处分权,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权威性、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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