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相关法律》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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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课件.ppt
商法学
第三节 财产保险 一、财产保险概述
㈠财产保险的概念与特征
财产保险是指以补偿投保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 目的,以特定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承保标的的保 险活动。
(2)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它是指合同中约定的事项, 即体现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条款发生变 化
(3)保险合同效力的变更,它包括合同的解除和中止 两个方面的内容。
㈡、保险合同的终止
保险合同的终止,是指因法律规定的 原因出现,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根据合同 约定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之消灭 导致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主要有两种 : 其一,行使终止权之终止 其二,保险合同
第三章:保险公司
第四章:保险经营规则
第五章: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第六章: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第七章:保险责任
第八章:附则
商法学
商法学
五、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二)平等自愿原则 (三)公平竞争、等价有偿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保险利益原则 (七)近因原则
商法学
㈡、保险人义务
1.条款说明义务 2.支付保险金的义务 3.保密的义务
㈢、索赔和理赔
商法学
索赔
1.提出出险通知和索赔请求
2.提供索赔单证
3.领取保险赔偿金或保险金
理赔
1.立案检验、现场查勘 2.审核责任 3.计算、确定并支付保险金 4.损余处理
商法学
㈣、代位求偿权
代位求偿权又称代位追偿权,是指在 财产保险中,保险人在履行保险合同并赔 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所取得的在其赔付 保险金的限度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依法 享有的向造成损失的第三者(责任人)请求 索赔的权利
六、保险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商法学
《保险法解读》课件
01
02
03
04
保险欺诈
保险公司不得故意隐瞒事实, 虚假宣传,诱使投保人签订保 险合同。
合同履行
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保险责任,不得无故拒绝或延 迟赔付。
信息披露
保险公司应向投保人充分披露 保险合同的内容、条款和费率 等信息。
合规经营
保险公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法律责任
保险法的目的和意义
总结词
保险法的目的是规范保险市场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保险业发展,维护社会经济 秩序。
详细描述
保险法通过规定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保险中介等方面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保障消费者 的合法权益,防止市场欺诈和不良竞争,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同时,保险法也是维护 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对于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
保险监管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 保险监管政策。
监督检查
对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 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维护市场秩序。
保护消费者权益
督促保险公司提高服务质量,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THANK YOU
感谢聆听
详细描述
保险市场是提供风险保障服务的市场,具有风险汇聚、风险分散和资金聚集的特点。
保险市场的准入与退
总结词
保险市场的准入与退出机制
详细描述
保险市场准入包括设立条件、注册资本要求、业务许可等方面的规定;退出市场则涉及到解散、破产 、兼并等方面的规定。
保险市场的竞争与合作
总结词
保险市场的竞争与合作分析
详细描述
保险市场竞争激烈,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 时,保险公司之间也需要开展合作,共同应对风险。
《保险法知识讲座》课件
3 保险合同的要素和形式
了解保险合同的要素,以及保险合同可以采 用的不同形式和结构。
4 保险合同的订立和终止
掌握保险合同的订立和终止条件,包括合同 成立的方式和合同解除的情形。
二、保险合同中的重要条款
责任免除与限 制条款
解读保险合同中的责 任免除与限制条款, 了解保险公司在何种 情况下不承担赔偿法知识的有效方法与技巧,让您更好地应对实际保险问题。
三、保险经营管理
1
保险公众宣传和广告
2
探讨保险公司进行公众宣传和广告的法
律要求和限制。
3
保险公司的资质和经营方式
了解保险公司的资质要求以及不同的经 营方式,包括直接业务和再保险。
保险监管及投诉处理
介绍保险监管机构的职责和作用,以及 投诉处理的程序和方式。
四、保险市场发展趋势
保险市的现状与趋势
分析当前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和 未来趋势,为您提供洞察市场的 角度。
保险产品的创新与发展
探索保险产品的创新方向和未来 发展的趋势,为您提供新的投保 选择。
保险科技的应用
介绍保险科技在保险业中的应用, 包括人工智能、区块链和大数据 分析。
五、保险案例分析
保险案例的分析和评估
通过实际案例分析,探讨保险索赔的核实和赔偿额的计算。
案例中的保险法律问题及解决方法
针对案例中出现的保险法律问题,讨论解决方法和法律规定的适用。
缔约方的义务
详细讨论保险合同中 缔约方的义务,包括 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的 权利和责任。
索赔处理有关 的条款
深入了解保险合同中 与索赔处理有关的条 款,包括索赔条件、 索赔流程和索赔金额 的计算方法。
保险金的给付 和计算方法
介绍保险合同中保险 金的给付方式和计算 方法,让您清楚知道 如何获得合理的保险 赔偿。
《保险法》培训PPT课件
《保险法》培训PPT课件
An in-depth training course on the Insurance Law, covering key provisions, types of insurance, licensing requirements, C背景
介绍中国保险法的历史演进,探讨保险立法的背景和意义,并分析在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保险法的核心内容
详细解读《保险法》的关键条款,包括保险合同、理赔处理、保险欺诈等方 面的规定。
保险法涵盖的保险种类
介绍《保险法》所涵盖的不同种类的保险,包括人寿保险、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保险经营许可要求
详细解析保险合同的成立条件、解释原则和履行义务,以及合同变更和终止 的规定。
理赔处理与结案
探讨理赔处理的步骤与原则,包括索赔条件、鉴定认定、赔付金额等,以及 保险争议的解决方式。
详细介绍保险公司的经营许可申请和审批程序,包括资金要求、法人治理等 方面的要求。
保险公司监管
解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CIRC )的职责与作用,以及监管的政策与机 制。
保单持有人权益保护
深入探讨《保险法》对保单持有人权益的保护措施,包括信息披露、投诉处 理、争议解决等方面。
保险合同的成立、解释和履行
An in-depth training course on the Insurance Law, covering key provisions, types of insurance, licensing requirements, C背景
介绍中国保险法的历史演进,探讨保险立法的背景和意义,并分析在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保险法的核心内容
详细解读《保险法》的关键条款,包括保险合同、理赔处理、保险欺诈等方 面的规定。
保险法涵盖的保险种类
介绍《保险法》所涵盖的不同种类的保险,包括人寿保险、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保险经营许可要求
详细解析保险合同的成立条件、解释原则和履行义务,以及合同变更和终止 的规定。
理赔处理与结案
探讨理赔处理的步骤与原则,包括索赔条件、鉴定认定、赔付金额等,以及 保险争议的解决方式。
详细介绍保险公司的经营许可申请和审批程序,包括资金要求、法人治理等 方面的要求。
保险公司监管
解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CIRC )的职责与作用,以及监管的政策与机 制。
保单持有人权益保护
深入探讨《保险法》对保单持有人权益的保护措施,包括信息披露、投诉处 理、争议解决等方面。
保险合同的成立、解释和履行
《工伤保险条例》》课件
工伤保险的监督与检查
监督机构
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对工 伤保险的监督工作,包括对工伤 认定、待遇支付、基金管理等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方式
监督机构可以通过现场检查、查 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监 督检查,以确保工伤保险制度的
正常运行。
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工伤保险规定的用人单 位和个人,监督机构将依法进行 处理,包括责令改正、罚款、追
工伤保险的发展趋势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工伤保险制度 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以满足劳动者的保障需求和社会发 展的需要。
02
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
覆盖人群
所有职工
01 无论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还是
个体工商户,所有职工都应纳 入工伤保险范围。
临时工和实习生
02 对于临时雇佣的工人和实习生
,如果他们在工作中受伤,也 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诉讼解决
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责任与处罚措施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 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未改正的,处以应缴工伤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与使用
基金来源
工伤保险基金主要由用人单位缴 纳的工伤保险费、政府财政补贴
和其他合法收入构成。
基金管理
工伤保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由社 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接受财 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基金使用
保险法ppt课件
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 险人约定保险权力义务关系 的协议 (第九条)
4 .
保险合同涉及哪些“人”
当事人: 保险人 投保人
关系人: 被保险人 受益人
5 .
保险利益(第12条)
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 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作用:避免道德风险
6 .
保险利益(第52条)
• 本人 配偶 • 子女 父母 • 有抚养、赡养关系 • 经被保险人同意
10 .
依法行事(第31条)
• 依条款和保险法为经营依据 • 遇纷争处理机构:
人民法院/仲裁机构
• 处理原则:
依法就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方作解释
11 .
保险公司会倒闭吗?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 的保险公司,除分立、 合并外,不得解散。
(第85条)
12 .
资金运用(第104条)
• 银行存款 • 政府债券 • 金融债券 • 经国务院批准
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个人代理人
16 .
我们的权利
• 在授权的范围内展业的权利
• 根据业务量的大小提取佣金的 权利
17 .
我们的义务
• 持证上岗 • 代理一家公司 • 不得签发保险单 • 不得擅自变更条款 • 不得提高、降低费率 • 不得强迫、引诱、限
制、误导投保人
• 不得阻碍、诱导、串 通投保人不如实告之
保险法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1号公布.
• 新版<<保险法>>自2002年10月28日 起执行.
2 .
保险法的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 本法。(第三条)
4 .
保险合同涉及哪些“人”
当事人: 保险人 投保人
关系人: 被保险人 受益人
5 .
保险利益(第12条)
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 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作用:避免道德风险
6 .
保险利益(第52条)
• 本人 配偶 • 子女 父母 • 有抚养、赡养关系 • 经被保险人同意
10 .
依法行事(第31条)
• 依条款和保险法为经营依据 • 遇纷争处理机构:
人民法院/仲裁机构
• 处理原则:
依法就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方作解释
11 .
保险公司会倒闭吗?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 的保险公司,除分立、 合并外,不得解散。
(第85条)
12 .
资金运用(第104条)
• 银行存款 • 政府债券 • 金融债券 • 经国务院批准
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个人代理人
16 .
我们的权利
• 在授权的范围内展业的权利
• 根据业务量的大小提取佣金的 权利
17 .
我们的义务
• 持证上岗 • 代理一家公司 • 不得签发保险单 • 不得擅自变更条款 • 不得提高、降低费率 • 不得强迫、引诱、限
制、误导投保人
• 不得阻碍、诱导、串 通投保人不如实告之
保险法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1号公布.
• 新版<<保险法>>自2002年10月28日 起执行.
2 .
保险法的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 本法。(第三条)
保险与法律ppt课件
【点评】保险被誉为全球公认的财富保全最佳方案!
3、保险是不存在争议的财产分配
• 《保险法》第六十一条:人身保 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 人指定。 • 《保险法》第四十条至第四十二 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明确 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 险人的遗产,按照《继承法》分 配。
【点评】如果有明确指定受益人的,则保险金不作为遗产分配,并可规避遗产税。
• 还对保险有偏见的人你见过一种骗术能获得国家法律 的支持,国家政策的支持,国家媒体的支持吗?
• 你不看书读报,却道听途说,听别人说保险是骗人, 就跟着说保险是骗人的,自以为是的认为自己懂得很 多,总告诉身边的熟人别买保险,甚至劝人退保,那 真比图财害命还缺德。
保险是家庭幸福的基石
• 保险是什么?保险不能让我们不得病!保险不能让我们不意外!保 险不能让我们不年老!但,最关键的是,它可以在我们一切都好的 时候来到我们身边,一旦风险发生,就立刻变成一大笔急用的现金, 可能是10万、可能是30万、可能是更多……以便于我们得到最及时、 有效的治疗和帮助。
• “保险,你买不买,它都会慢慢普及。疾病和意外,无论你多么讨 厌它,每天都在发生,发生在别人身上那叫故事,发生在自已身上 那就是事故!
• 无论你多富有,一场重疾,很可能夺走你的所有积蓄;一场意外, 很可能让你一无所有。从贫穷到富裕很难很难,但从富裕到贫穷也
• 别总是说保险不吉利,吉利不吉利都不能选择风险是否发生。 别总是说保险没有用,有用没用证明的代价你不一定能承担 得起。别总是说保险不划算,有准备用上了叫止损,有准备 没用上才是最大的划算。真正的解决问题之道,是为家庭财 务做一个有价值的备份……
•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完善治理销售 误导、新增治理“理赔难”、受益保险金不用于抵债
3、保险是不存在争议的财产分配
• 《保险法》第六十一条:人身保 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 人指定。 • 《保险法》第四十条至第四十二 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明确 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 险人的遗产,按照《继承法》分 配。
【点评】如果有明确指定受益人的,则保险金不作为遗产分配,并可规避遗产税。
• 还对保险有偏见的人你见过一种骗术能获得国家法律 的支持,国家政策的支持,国家媒体的支持吗?
• 你不看书读报,却道听途说,听别人说保险是骗人, 就跟着说保险是骗人的,自以为是的认为自己懂得很 多,总告诉身边的熟人别买保险,甚至劝人退保,那 真比图财害命还缺德。
保险是家庭幸福的基石
• 保险是什么?保险不能让我们不得病!保险不能让我们不意外!保 险不能让我们不年老!但,最关键的是,它可以在我们一切都好的 时候来到我们身边,一旦风险发生,就立刻变成一大笔急用的现金, 可能是10万、可能是30万、可能是更多……以便于我们得到最及时、 有效的治疗和帮助。
• “保险,你买不买,它都会慢慢普及。疾病和意外,无论你多么讨 厌它,每天都在发生,发生在别人身上那叫故事,发生在自已身上 那就是事故!
• 无论你多富有,一场重疾,很可能夺走你的所有积蓄;一场意外, 很可能让你一无所有。从贫穷到富裕很难很难,但从富裕到贫穷也
• 别总是说保险不吉利,吉利不吉利都不能选择风险是否发生。 别总是说保险没有用,有用没用证明的代价你不一定能承担 得起。别总是说保险不划算,有准备用上了叫止损,有准备 没用上才是最大的划算。真正的解决问题之道,是为家庭财 务做一个有价值的备份……
•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完善治理销售 误导、新增治理“理赔难”、受益保险金不用于抵债
《保险法知识讲座》PPT课件
2、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常通过保险合同条款的形式反映出来 。 3、保险条款是记载保险合同内容的条文、款目,是保险合同双方享受权利
与承担义务的主要依据,一般事先印制在保险单上。
三、保险合同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
保险代理机构包括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兼营保险代 理业务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六、保险代理人、经纪人
第一百三十一条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 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 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 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五)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 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六)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 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 (八)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 利益;
三、保险合同
三、保险合同
(二)保险合同的客体 1、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2、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得以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维持保险合同有效的重要条
件之一 。
第十二条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
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三、保险合同
(三)保险合同的内容 1、保险合同的内容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由法律确认的 权利和义务。
二、什么是保险
保险是指商事保险公司通过与投保人订立商 事保险合同,将收取的保险费集中起来,建立保 险基金,用于对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经济 损失的被保险人进行补偿,或对人身伤亡或丧失 工作能力的被保险人给予保险金的活动。
与承担义务的主要依据,一般事先印制在保险单上。
三、保险合同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
保险代理机构包括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兼营保险代 理业务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六、保险代理人、经纪人
第一百三十一条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 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 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 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五)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 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六)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 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或者保险金; (八)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 利益;
三、保险合同
三、保险合同
(二)保险合同的客体 1、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2、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得以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维持保险合同有效的重要条
件之一 。
第十二条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
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三、保险合同
(三)保险合同的内容 1、保险合同的内容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由法律确认的 权利和义务。
二、什么是保险
保险是指商事保险公司通过与投保人订立商 事保险合同,将收取的保险费集中起来,建立保 险基金,用于对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经济 损失的被保险人进行补偿,或对人身伤亡或丧失 工作能力的被保险人给予保险金的活动。
保险法PPT课件
案例:
2002年1月,甲向乙保险公司投保了“平安永乐” 和“平安长寿”两份人身保险,投保人、被保险人均 为甲。其中“平安长寿”险投保书所记载主要内容为: 主险平安长寿保险金额为5万元,保险费5335元;附 加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10万元,保险费400元; 住院医疗险保险金额 1万元,保险费 260元,每期交 纳保费合计5995元。
本案中厂房内设备属企业财产险的保险责任 范围,保险公司理应赔偿其损失,这一点不存在 争议,但租借合同已到期,保险公司对是否仍应 对厂房屋顶修理费进行赔偿产生了分歧。
20
▪ 第一种意见:租赁合同到期后,A公司对 印刷厂厂房已不存在保险利益。
第二种意见:A公司继续违约使用印刷厂 厂房期间,厂房屋顶烧塌,即A公司违约 行为在先,在保险标的上的利益不合法, 保险公司不应给予赔偿。
之前,先由保险人出具给被保险人的一种保障
证明。 (3) 保险单 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正式书面凭证,载明当 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保险合同和保险单证之间的关系???
31
案例:
2001年3月17日,曾某在寿险公司业 务员的动员下填写了终身寿险投保单,并支 付了首期保费。同年4月2日,曾某因意外事 故不幸死亡,其家属凭借保费收据向保险公 司索赔,却遭到拒绝。保险公司的理由是, 曾某还没有进行体检,保险单亦尚未签发, 双方之间不存在权利与义务关系,所以不需 赔付。那么,此案例到底该不该赔呢?
第一,对保险金的给付享有独立的请求权;
第二,除保险金请求权外,在保险合同关系中,被 保险人还享有同意权。
(二)受益人 所谓受益人,是指在人身保险中,保险事件发生
后,有权获得保险给付的人。
1.特征:
(1)受益人享有保险金的请求权;
保险银保基本法ppt课件
特点
保险银保基本法具有全面性、规范性 和专业性,涵盖了保险和银行业务合 作的各个方面,为双方合作提供了明 确的法律指点和规范。
保险银保基本法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
保险银保基本法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从最初的探索尝试到逐步规范化,再 到现在的全面深化发展,反应了保险和银行业务合作不断深化的历程。
发展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创新的涌现,保险银保基本法也在不断完善和 更新,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推动保险和银行业务的进一步融会。
02
03
适用对象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开展保 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保险 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机构 。
适用业务范围
涵盖人身保险、财产保险 、再保险等各地区)。
保险银保基本法的权利与义务
保险公司权利
享有开展保险业务、收 取保费、获取收益等合
法权益。
保险公司义务
履行合同约定的赔付责 任、保证消费者权益、 合规经营等法定义务。
总结词
合同条款模糊引发纠纷
详细描述
某保险公司与某银行合作开展银保业务,因合同条款模糊导致双方 在理赔和退保问题上产生纠纷。
处理结果
经过协商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明确合同条款,纠纷得以解 决。
案例二:某银行保险业务违规被处罚
总结词
违反监管规定被处罚
详细描述
某银行在开展保险业务过程中,违反了相关监管 规定,被监管部门处以罚款和业务限制。
02
保险银保基本法的主要内容
保险银保基本法的原则
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
风险防范与化解原则
确保保险消费者在保险交易中获得公 正、透明和公道的待遇。
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保证 保险行业的稳定发展。
市场行为监管原则
保险银保基本法具有全面性、规范性 和专业性,涵盖了保险和银行业务合 作的各个方面,为双方合作提供了明 确的法律指点和规范。
保险银保基本法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
保险银保基本法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从最初的探索尝试到逐步规范化,再 到现在的全面深化发展,反应了保险和银行业务合作不断深化的历程。
发展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创新的涌现,保险银保基本法也在不断完善和 更新,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推动保险和银行业务的进一步融会。
02
03
适用对象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开展保 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保险 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机构 。
适用业务范围
涵盖人身保险、财产保险 、再保险等各地区)。
保险银保基本法的权利与义务
保险公司权利
享有开展保险业务、收 取保费、获取收益等合
法权益。
保险公司义务
履行合同约定的赔付责 任、保证消费者权益、 合规经营等法定义务。
总结词
合同条款模糊引发纠纷
详细描述
某保险公司与某银行合作开展银保业务,因合同条款模糊导致双方 在理赔和退保问题上产生纠纷。
处理结果
经过协商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明确合同条款,纠纷得以解 决。
案例二:某银行保险业务违规被处罚
总结词
违反监管规定被处罚
详细描述
某银行在开展保险业务过程中,违反了相关监管 规定,被监管部门处以罚款和业务限制。
02
保险银保基本法的主要内容
保险银保基本法的原则
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
风险防范与化解原则
确保保险消费者在保险交易中获得公 正、透明和公道的待遇。
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保证 保险行业的稳定发展。
市场行为监管原则
保险法培训课件PPT
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2- 保险合同-一般规定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 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 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 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 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 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 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 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 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 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2- 保险合同-一般规定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 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 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 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 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 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 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 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 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 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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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保险与相关法律
[教学目的和要求]保险法是保险理论及保险实务的组要组成内容。通过对本章的学 习,要求学生初步了解和掌握《保险法》条款的含义,并能在实务中运用有关保险法的知 识。
[教学重点和难点]保险与保险法的关系,保险法的调整对象,保险法的适用范围。 [教学方法和手段]课堂讲授。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大,海上保险也随之迅速发展。有关保险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海上 贸易较发达的国家认为有必要制定相关的法令,以调整关系,统一规范。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国外相关保险立法的时间
时间 1468年
1523年 1543年 1556年 1563年 1681年 1701年 1906年
国家监管部门 法人 自然人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险公司、外资分公司、保险中介等 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士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第三节 国内外保险立法
一、国外保险立法 二、我国的保险立法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1.法国法系国家的保险立法
时间
法规内 容
颁布者
1681年 颁布《海事条例》,以航海贸易为对象 路易 14
1804年 《法国民法典》中关于射幸合同的规定
1807年 制定《商法典》,规定海上保险的内容 拿破仑
1904年 起草《保险合同法》,1930年公布实施
法规内 容 保险单义务和防止欺诈的法令
颁布一部完全的海上保险条例 颁布海上保险的承保和赔偿原则 颁布保险经纪人法令 通过了海上航运法令 颁布海事法,规定了海上保险 颁布海损和保险条例 颁布《1906年海上Ch保apt险er 9法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国家 意大利 意大利 西班牙 西班牙 比利时
颁布《佛罗伦萨法令》,规定海上保险 的内容
颁布《1882年商法》, 对保险作了较 为全面的规定
制定了《民法典》, 把保险纳入之中
意大利 意大利 意大利
颁布《航海法典》, 规定海上保险内 容
颁行《民营保险业法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意大利 意大利
(二)英美法系国家的保险立法
受益人
投保人
保险人
被保险人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2.保险当事人、保险中介人之间的关系
被保险人
保险 代理人
投保人
保险 经纪人
保险人
受益人
保险 公估人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3.保险企业之间的关系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并且国家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设立特别行政区。
2.保险法的空间效力 • 依照我国《保险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
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按照这一规定,《保险法》 的空间效力是除依法设立的特别行政区外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的领土范围。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美国纽约州保险法的主要内容: 保险官署的组织
保险公司的设立许可、撤销、合并,以及资产运用的管制
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的许可及撤销 保险费率及保险费率计算机构的设置 保险公司的报告义务及定期检Cha查pter、9 课Ins税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三) 日本的保险法
• 日本的保险法基本上属于大陆法系中的德国法系,保 险法主要由保险合同法和保险业法组成。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保险体现的四种社会关系
4.管理与被 管理关系
1.保险活动 当事人之 间的关系
3.保险企业
之间的关系
2.保险当事 人、保险 中介人之 间的关系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1.保险活动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不适用
2.保险法的法律效力
保险法 时间效力
何时生效
何时失效
有无 溯及力
公布当日 公布之后 宣布失效 废除 冲突失效 适用 不适用
我国保险法另行规定生效时间,不明确失效时间,
不具备溯及力。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二)保险法的空间效力
1.法律空间效力的含义 • 法律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律在什么地方发生约束力。
股份 有限公司
国有 独资公司
外资 保险公司
中外合资 保险公司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4.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政府与企业 之间的关系
监督管理者 与被监督管理者
之间的关系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二、保险法及其调整对象
• 日本的保险立法出现于19世纪末。明治维新之后,大 量引进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制度和技术,保险事业随 之兴旺起来。
• 1879年,日本东京海上保险公司成立,保险事业的兴 起必然要求有相应的法律加以调整(见下页)。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日本保险法的制定和调整
法规名称 颁布《海上保险法》 颁布《简易人身保险法》 颁布《道路交通法》 颁布《投保人保护法》 颁布《保险公司法》 颁布《公司法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2.美国的保险立法
• 在美国,商事立法权属于各州,而不属于联邦议会, 所以保险法由各州制定。在美国各州的保险立法中, 纽约州的保险法最为完整。
(三)保险法对人的效力
1.法律对人的效力的含义 • 法律对人的效力是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法律对哪些人适用的问题。由于各国立法的原则不同,对人的
效力的规定也不同。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保险法的立法原则
原则类 型
属人主 义
属地主 义
保护主 义
结合主 义
划分标准 国籍 地域 本国利益 以地域为 主
适用对象
只适用于本国人,不适用于外国人
凡居住于本国领土上的一律适用。
只要损害了本国利益就适用。
比较综合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2.我国保险法对人的效力
• 我国保险法(2003)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 可见采用的是属地主义原则。具体说来对以下人具有效力:
第九章 保险与相关法律
第一节 保险与保险法 第二节 保险法的体系结构 第三节 国内外保险立法 第四节 保险法与相关法律 本章参考文献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第一节 保险与保险法
一、保险法律关系的内涵 二、保险法及其调整对象 三、保险与保险法的关系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一、保险法律关系的内涵
• (一)保险与保险法 • 保险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同时也是一种法律关系。保险作为一种经济制度,具有确
保经济生活的安定作用。 • 保险也是一种法律关系。保险关系作为一种法律关系,具体表现为四种社会关系
(见下页)。
使保险人、被保险人及其他关系人的各自 权利、义务和权益得到保障。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二)保险的发展会使保险法不断完善
• 保险法也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为满足社会经济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 • 以海上保险的发展及海上保险法律为例 ,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使海上贸易空前扩
(一)我国保险业法调节的主要内容
(1)保险企业的组织形式 (2)保险企业的设立程序 (3)保险企业的财务安排 (4)保险企业的经营原则 (5)保险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6)保险监管机Ch构apt的er 9监In管sura职nce能&
its Related Laws
(二) 我国保险立法的体系结构
第1章 总则 第3章 保险公司
(一)保险法的定义
• 保险法是以保险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定义有狭义与广义之 分。
• 狭义的保险法指商业保险法。 • 广义的保险法指一切以保险为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既包括商业保险法,也包
括社会保险法。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二)保险法的调整对象
•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是指在《盎格鲁-萨克逊习惯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法 律制度体系。
• 英美法系国家的立法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以及 其他一些使用英语的国家和地区。
•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同为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中最有影响、历史悠久的法系。 • 英美法以判例法为主,以“遵守先例”为原则。
法国 德国 英国
第二节 保险法体系结构及适用范围
一、保险法的体系结构 二、保险法的适用范围
[教学目的和要求]保险法是保险理论及保险实务的组要组成内容。通过对本章的学 习,要求学生初步了解和掌握《保险法》条款的含义,并能在实务中运用有关保险法的知 识。
[教学重点和难点]保险与保险法的关系,保险法的调整对象,保险法的适用范围。 [教学方法和手段]课堂讲授。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大,海上保险也随之迅速发展。有关保险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海上 贸易较发达的国家认为有必要制定相关的法令,以调整关系,统一规范。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国外相关保险立法的时间
时间 1468年
1523年 1543年 1556年 1563年 1681年 1701年 1906年
国家监管部门 法人 自然人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险公司、外资分公司、保险中介等 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士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第三节 国内外保险立法
一、国外保险立法 二、我国的保险立法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1.法国法系国家的保险立法
时间
法规内 容
颁布者
1681年 颁布《海事条例》,以航海贸易为对象 路易 14
1804年 《法国民法典》中关于射幸合同的规定
1807年 制定《商法典》,规定海上保险的内容 拿破仑
1904年 起草《保险合同法》,1930年公布实施
法规内 容 保险单义务和防止欺诈的法令
颁布一部完全的海上保险条例 颁布海上保险的承保和赔偿原则 颁布保险经纪人法令 通过了海上航运法令 颁布海事法,规定了海上保险 颁布海损和保险条例 颁布《1906年海上Ch保apt险er 9法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国家 意大利 意大利 西班牙 西班牙 比利时
颁布《佛罗伦萨法令》,规定海上保险 的内容
颁布《1882年商法》, 对保险作了较 为全面的规定
制定了《民法典》, 把保险纳入之中
意大利 意大利 意大利
颁布《航海法典》, 规定海上保险内 容
颁行《民营保险业法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意大利 意大利
(二)英美法系国家的保险立法
受益人
投保人
保险人
被保险人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2.保险当事人、保险中介人之间的关系
被保险人
保险 代理人
投保人
保险 经纪人
保险人
受益人
保险 公估人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3.保险企业之间的关系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并且国家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设立特别行政区。
2.保险法的空间效力 • 依照我国《保险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
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按照这一规定,《保险法》 的空间效力是除依法设立的特别行政区外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的领土范围。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美国纽约州保险法的主要内容: 保险官署的组织
保险公司的设立许可、撤销、合并,以及资产运用的管制
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的许可及撤销 保险费率及保险费率计算机构的设置 保险公司的报告义务及定期检Cha查pter、9 课Ins税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三) 日本的保险法
• 日本的保险法基本上属于大陆法系中的德国法系,保 险法主要由保险合同法和保险业法组成。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保险体现的四种社会关系
4.管理与被 管理关系
1.保险活动 当事人之 间的关系
3.保险企业
之间的关系
2.保险当事 人、保险 中介人之 间的关系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1.保险活动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不适用
2.保险法的法律效力
保险法 时间效力
何时生效
何时失效
有无 溯及力
公布当日 公布之后 宣布失效 废除 冲突失效 适用 不适用
我国保险法另行规定生效时间,不明确失效时间,
不具备溯及力。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二)保险法的空间效力
1.法律空间效力的含义 • 法律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律在什么地方发生约束力。
股份 有限公司
国有 独资公司
外资 保险公司
中外合资 保险公司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4.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政府与企业 之间的关系
监督管理者 与被监督管理者
之间的关系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二、保险法及其调整对象
• 日本的保险立法出现于19世纪末。明治维新之后,大 量引进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制度和技术,保险事业随 之兴旺起来。
• 1879年,日本东京海上保险公司成立,保险事业的兴 起必然要求有相应的法律加以调整(见下页)。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日本保险法的制定和调整
法规名称 颁布《海上保险法》 颁布《简易人身保险法》 颁布《道路交通法》 颁布《投保人保护法》 颁布《保险公司法》 颁布《公司法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2.美国的保险立法
• 在美国,商事立法权属于各州,而不属于联邦议会, 所以保险法由各州制定。在美国各州的保险立法中, 纽约州的保险法最为完整。
(三)保险法对人的效力
1.法律对人的效力的含义 • 法律对人的效力是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法律对哪些人适用的问题。由于各国立法的原则不同,对人的
效力的规定也不同。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保险法的立法原则
原则类 型
属人主 义
属地主 义
保护主 义
结合主 义
划分标准 国籍 地域 本国利益 以地域为 主
适用对象
只适用于本国人,不适用于外国人
凡居住于本国领土上的一律适用。
只要损害了本国利益就适用。
比较综合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2.我国保险法对人的效力
• 我国保险法(2003)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 可见采用的是属地主义原则。具体说来对以下人具有效力:
第九章 保险与相关法律
第一节 保险与保险法 第二节 保险法的体系结构 第三节 国内外保险立法 第四节 保险法与相关法律 本章参考文献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第一节 保险与保险法
一、保险法律关系的内涵 二、保险法及其调整对象 三、保险与保险法的关系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一、保险法律关系的内涵
• (一)保险与保险法 • 保险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同时也是一种法律关系。保险作为一种经济制度,具有确
保经济生活的安定作用。 • 保险也是一种法律关系。保险关系作为一种法律关系,具体表现为四种社会关系
(见下页)。
使保险人、被保险人及其他关系人的各自 权利、义务和权益得到保障。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二)保险的发展会使保险法不断完善
• 保险法也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为满足社会经济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 • 以海上保险的发展及海上保险法律为例 ,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使海上贸易空前扩
(一)我国保险业法调节的主要内容
(1)保险企业的组织形式 (2)保险企业的设立程序 (3)保险企业的财务安排 (4)保险企业的经营原则 (5)保险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6)保险监管机Ch构apt的er 9监In管sura职nce能&
its Related Laws
(二) 我国保险立法的体系结构
第1章 总则 第3章 保险公司
(一)保险法的定义
• 保险法是以保险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定义有狭义与广义之 分。
• 狭义的保险法指商业保险法。 • 广义的保险法指一切以保险为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既包括商业保险法,也包
括社会保险法。
Chapter 9 Insurance & its Related Laws
(二)保险法的调整对象
•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是指在《盎格鲁-萨克逊习惯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法 律制度体系。
• 英美法系国家的立法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以及 其他一些使用英语的国家和地区。
•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同为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中最有影响、历史悠久的法系。 • 英美法以判例法为主,以“遵守先例”为原则。
法国 德国 英国
第二节 保险法体系结构及适用范围
一、保险法的体系结构 二、保险法的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