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7合同的变更转让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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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5ppt
根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
不得转让的情形
根据约定不能转让 依照法律规定不能转让
转让合同权利应通知债务人
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效力
(1)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专 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2)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权利,可以向受让 人主张 (3)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先于或 同时到期的,可以向受让人抵销
法定转让
订立后分立
三、合同终止
㈠概述: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当事人 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归于消灭 终止的情形 (1)债务按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一人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解除
1、概念:合同成立后,因 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 的事由,通过当事人的单方 行为或双方协议终止合同效 力或溯及既往地消灭合同的 行为。
2、分类 法定解除 协议解除
பைடு நூலகம்
3、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 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 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 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3、合同义务的转移 (1)含义:债务人将自己的全部或部分合 同义务转移于第三人 (2)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3)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 的抗辩
4、权利义务的概括承受 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 第三人,而第三人概括承受其权利义务的 行为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PPT课件( 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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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债务的承担
• 1、概念: 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
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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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关系
债权人
×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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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债务人
债 务 让 与 协 议
原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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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债务承担的条件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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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变更
(一)概念:是指合同内容的某些变化,
是在主体不变、标的不变、法律性质不变 的条件下,在合同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 行之前,由于一定的原因,由当事人对合 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进行局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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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变更的要件
• 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 2、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协议或法律的规
•
• ②受让人取得有关从权利。
• ③债权人应保证其转让的权利是有效存 在且没有权利瑕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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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债务人的效力
• ①债务人不得再向出让人即原债权人履 行转让权利范围内的债务。
• ②债务人应负有向受让人即新债权人作 出履行的义务,同时免除其对原债权人 所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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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解除
(一)概念和成立条件:
1、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在 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时,由当事人 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终止原合同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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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立要件:
• (1)合同解除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 • (2)必须有当事人的解除行为。 • (3)具备解除条件。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课件
合同变更与转让综合案例
案例标题
案例描述
案例分析
己庚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己庚双方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 了租赁物的位置、租金、租期等条款 。后因己方的经营状况发生变化,需 要将该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 给辛方。经过庚方的同意,该合同权 利义务的转让得以实现。同时,双方 还协商变更了原合同中的租金条款。
合同变更的程序
01
0人双方应首先就合同变更 的内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
见。
签订书面协议
合同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明确变更的内容、条件和生效
时间等。
通知和告知
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当及时 通知对方,告知变更内容,以
便对方了解和遵守。
登记和备案
根据法律规定,某些合同的变 更需要进行登记或备案,如土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变更。
02
合同的转让
合同转让的定义
01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将 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 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承受权利或 义务的法律行为。
02
合同转让包括合同权利的转让、 合同义务的转让以及合同权利和 义务一并转让。
合同转让的情形
01
02
03
当事人协商一致
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 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 分转让给第三人。
合同变更是对原合同内容的修改和补充,不涉及合同关系主体的变化,而合同转让 则是合同关系主体的更换。
合同变更仅对原合同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而合同转让可能涉及到第三人的加 入。
合同变更一般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双方协商一致而进行的,而合同转让可能因为 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或其他原因而发生。
04
合同变更与转让的风险 防范
05
《合同的变更》PPT课件
合同变更的效力——溯及力
一时性合同的变更有溯及力,继续 性合同的变更没有溯及力
精选课件ppt 7
(三)合同变更的情形
性质的变更 标的物或报酬的增减 标的物或标的物种类的变更* 标的物质量、价格、品种等条款
变更 履行地、履行期、履行方式变更
精选课件ppt 8
二、合同变更的要件
1、原合同关系有效存在
精选课件ppt 28
❖ 【律师代理意见】甲某与乙某签订的租赁合
同为有效合同,乙某将租赁物及时进行了交付, 甲某使用租赁物后未付清租赁费而引起该纠纷, 因此甲某应负偿还义务。事后丙某在23000元 的欠条上签名并明确还款日期,乙某当时也予 以认可。符合《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关于债务 转让之规定,应该认定丙某签名并明确还款日 期的行为属于债务转让,丙某对该23000元的 欠款应负偿还义务。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请 求法庭判令丙某偿付23000元欠款。
权时,并未支付对价。精选课件ppt 24
重庆一中院判决:因原告互利洁公司在受 让案外人平都公司“债权”过程中,并未支付 相应对价,故对其所主张的权利不适用善意保 护规则予以保护,乃驳回原告互利洁公司的诉 讼请求,诉讼费12万余元由原告互利洁公司承 担。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精选课件ppt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5
任,即保证债权有效存在并不会受到追索 (4)除非让与人和受让人有明确约定,否则,
让与人对债务人的履行能力不负担保责任
精选课件ppt 23
❖ 【案例】 2002年9月4日,原告互利洁公司与被告鼎 鑫公司、案外人平都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一 份,合同主要载明,案外人平都公司与被告鼎鑫公 司确认,截止2002年9月4日,被告鼎鑫公司仍欠案 外人平都公司垫付款本金1699万元,案外人平都公 司同意将前述1699万元债权转让给原告互利洁公司 所有。被告鼎鑫公司对案外人平都公司转让给原告 互利洁公司的前述债权不存在任何抗辩事由或异议。 该合同原告互利洁公司、被告鼎鑫公司、案外人平 都公司均加盖了公章。原告互利洁公司于2005年3月 2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鼎鑫公司 立即给付原告互利洁公司1699万元以及资金占用补 偿金203万元。被告鼎鑫公司辩称,原告互利洁公司 受让案外人平都公司对被告鼎鑫公司的1699万元债 权是虚假的,故不同意给付。诉讼中查明,被告鼎 鑫公司的辩称理由成立,且原告互利洁公司受让债
一时性合同的变更有溯及力,继续 性合同的变更没有溯及力
精选课件ppt 7
(三)合同变更的情形
性质的变更 标的物或报酬的增减 标的物或标的物种类的变更* 标的物质量、价格、品种等条款
变更 履行地、履行期、履行方式变更
精选课件ppt 8
二、合同变更的要件
1、原合同关系有效存在
精选课件ppt 28
❖ 【律师代理意见】甲某与乙某签订的租赁合
同为有效合同,乙某将租赁物及时进行了交付, 甲某使用租赁物后未付清租赁费而引起该纠纷, 因此甲某应负偿还义务。事后丙某在23000元 的欠条上签名并明确还款日期,乙某当时也予 以认可。符合《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关于债务 转让之规定,应该认定丙某签名并明确还款日 期的行为属于债务转让,丙某对该23000元的 欠款应负偿还义务。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请 求法庭判令丙某偿付23000元欠款。
权时,并未支付对价。精选课件ppt 24
重庆一中院判决:因原告互利洁公司在受 让案外人平都公司“债权”过程中,并未支付 相应对价,故对其所主张的权利不适用善意保 护规则予以保护,乃驳回原告互利洁公司的诉 讼请求,诉讼费12万余元由原告互利洁公司承 担。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精选课件ppt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5
任,即保证债权有效存在并不会受到追索 (4)除非让与人和受让人有明确约定,否则,
让与人对债务人的履行能力不负担保责任
精选课件ppt 23
❖ 【案例】 2002年9月4日,原告互利洁公司与被告鼎 鑫公司、案外人平都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一 份,合同主要载明,案外人平都公司与被告鼎鑫公 司确认,截止2002年9月4日,被告鼎鑫公司仍欠案 外人平都公司垫付款本金1699万元,案外人平都公 司同意将前述1699万元债权转让给原告互利洁公司 所有。被告鼎鑫公司对案外人平都公司转让给原告 互利洁公司的前述债权不存在任何抗辩事由或异议。 该合同原告互利洁公司、被告鼎鑫公司、案外人平 都公司均加盖了公章。原告互利洁公司于2005年3月 2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鼎鑫公司 立即给付原告互利洁公司1699万元以及资金占用补 偿金203万元。被告鼎鑫公司辩称,原告互利洁公司 受让案外人平都公司对被告鼎鑫公司的1699万元债 权是虚假的,故不同意给付。诉讼中查明,被告鼎 鑫公司的辩称理由成立,且原告互利洁公司受让债
7第七章合同变更转让.ppt
第四节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移转
一、 二、
合同移转 企业合并
所谓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移转,是 指由原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债权债务 一 并移转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概括 地继受这些债权债务。这种移转与前 面所说的权利转让和义务移转的不同 之处在于,它不是单纯地转让债权或 移转债务,而是概括地移转债权债务。
《合同法》第88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 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一、合同移转
合同移转也称为合同承担,是 指一方当事人与第三人之间订 立合同,并经原合同的另一方 当事人同意,由第三人承担合 同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全部 权利和义务。
二、企业合并
《民法通则》第44条第2款规定:“企业法人 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 由变更后 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 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 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 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 连带债务。”
二、合同义务移转的条件 (一)须有有效合同义务存在 (二)转让的合同义务须具有可让与性 (三)须存在合同义务移转的协议 (四)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 (五)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三、合同义务移转的效力
第一,合同义务全部移转的,新债务人将 代替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成为当事人,原债 务人将不再作为债的一方当事人。 第二,合同义务移转后,新债务人可以主 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第三,合同义务移转后,新债务人应当承 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
三、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效力
(一)合同权利转让的对内效力 所谓对内效力,是指合同权利转 让在转让双方即转让人和受让人之 间发生的法律效力。
第八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ppt课件
债权转让合同
第三人(受让人)
履行
二、合同权利转让有效要件
债权人(让与人) ———— 债务人
债权让与合同
通知
履行
第三人(受让人)
1.须有有效的合同权利存在 2.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合意;
诉讼时效已完成的债权
可撤债销权的转债权让(未在通撤销前) 附条知件债或务附期人限的的,债权
是否有效?
3.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
4.须通知债务人
合同法第79条规定,下列合同权《利企不业得破转产让法:》规定, 对于违反法律规定处分破
一、根据合同权利的性质不产得企转业让财的产权的利,管理人可 1.根据个人信任关系而发以生请的求债人权民;法院予以撤销。 “处分财产”,包括转让 2.根据特殊目的而发生的债债权权。; 3.从权利;从权利不得与主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转让
债权转让中的抵销权
甲公司卖给乙公司1万双鞋,价款为100万元。
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协议,将该100万元的债权转 让给丙公司。甲公司将债权转让一事通知给乙公司。
当丙公司向乙公司主张100万债权时,乙公司向丙 公司发出书面抵销通知,指出:甲公司欠乙公司60万元 购煤款,在甲公司转让债权之前已经到期,因此主张抵 销权。乙向丙支付了其余的40万元。丙公司表示反对。
问:甲建筑公司转让的合同债权是否有效?
三、合同权利转让的程序
1.债权人与第三人达成合意 2.通知债力(转让人——受让人)
债权转让、从权利转让 文件交付义务 瑕疵担保责任
外部效力(受让人——债务人)
抗辩权延续 (案例) 抵销权延续 (案例)
问:甲的主张是否成立?
案情简析:
甲与乙订立购买油画的协议中,约定由乙装 裱油画的义务为乙交付油画的从债务,该装裱从 债务具有专属性,只能由乙亲自完成。当乙把交 付油画的债务移转给丙时,该债务承担合同因经 甲的同意而有效,但是,根据《合同法》第86条 的规定,具有专属性的乙的装裱义务不能移转给 丙,仍由乙承担,甲有权要求乙继续装裱丙交付 的油画,否则,乙应返还甲支付的装裱费用。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教学PPT
同意
如果对方不同意转让,则 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
履行
被转让方应当按照约定履 行合同义务,享有合同权 利。
03
合同终止
合同终止的定义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法提 前结束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 。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关系即告结束,原有的合同不再具有 法律效力。
合同终止的情形
合同履行完毕
01
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原因,合同双
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合同终止。
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情形
03
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当出现某些特定情形时,合同应
当终止。
合同终止的程序
通知
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欲 终止合同,应当提前通知 对方,以便对方做好相应 的准备工作。
合同变更的情形
情势变更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 当事人不能预见的重大变化,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将对 一方当事人显失公平,此时可以变更合同。
协商一致
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包括对合同内容的修 改、补充或对履行方式的改变等。
法定变更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直接规定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 此时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合同进 行变更。
协商
双方当事人应当就合同终 止的具体事宜进行协商, 达成一致意见。
清算
在合同终止后,双方当事 人应当对合同履行过程中 的权利义务进行清算,处 理善后事宜。
04
案例分析
合同变更案例
01
案例描述
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为每月1000元,租期
一年。三个月后,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将租金提高到每月1200元。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ppt 72页)
合同变更的效力
4)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权利。原则 上,提出变更的一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因合同变更所 受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 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 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 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 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 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 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 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 担保证责任。
A.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所谓“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是指根据合同权利
的性质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发生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权利, 如果转让给第三人,将会使合同的内容发生变更。通常有以下5 种情形:
1)根据特殊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租赁); 2)根据特殊目的而发生的债权(如公益赠与); 3)以当事人特殊能力为基础发生的债权(如演出、培训); 4)不作为债权,是相对于合同相对人不作为义务而言(如 竞业禁止),如债权人发生变化,则合同的基础丧失; 5)不能独立存在的从权利(如保证债权)。 此外,处于诉讼阶段的债权不得转让,否则会导致诉讼当 事人的变更,破坏合法的诉讼程序,浪费司法资源。
债权转让
转让债权的通知是不能撤销的,债务人接到债权人权 利转让的通知后,权利转让就生效,随之会引起合同权利 和义务关系的一系列变化。原债权人被新的债权人替代或 者新债权人的加入使原债权人已不能完全享有原债权。因 此,债权人一旦发出转让权利的通知,就意味着合同的权 利已归受让人所有或者和受让人分享,债权人不得再对转 让的权利进行处置,因此,原债权人无权撤销转让权利的 通知。只有在受让人同意的情况下,债权人才能撤销其转 让权利的通知。
第六部分合同的变更与转让PPT课件
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地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
• (二)合同转让的法律特征:
• 1.合同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化。
• 2.合同转让不引起合同内容的变化。
• 3.合同的转让通常要涉及到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 即原合同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关系、转让人与受让人 之间的关系。
-
14
二、合同转让的要件
合同转让必须具备如下要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
• 作为债权人转让的时候,要履行通知义务。如果没有通知的,这种 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是不可以撤销的,除非通过 受让人同意。
• 债权一旦转让,受让人不但要取得债权,而且要取得与债权有关的 从权利。除非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另外,作为债务人在 接到债权转让通知以后,原来对让与人的抗辩权现在就可以向受让人主 张。原来对于让与人享有抵销权的,现在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权。
1.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 2.根据当事人的特别约定而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
3.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合同权利。(《担保法》第61条)
(三)转让程序
通知主义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 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变更之外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继续生效。
-
10
•二、合同变更的要件
• 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2.合同的内容须有变更。
• 3.合同变更本身的有效性。此处所谓的 变更本身的有效性,专指依协议变更合 同的情形。
• 4.变更本身的明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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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变更的效力
• 1.合同变更以后,被变更的部分即失去 法律上的 效力;变更的部分,在完成变更程序之后,即产生 了新的债权债务。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教学PPT
合同解除的情形
当事人协商一致
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是有效的。
法定解除权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法定的解除事由,当事人可以行使法 定解除权,解除合同关系。
约定解除权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权,当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当事 人可以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关系。
合同变更可以是全部或部分内容的变更,可以是实质性条款或非实质性条款的变更。
合同变更的原因
情势变更
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导致 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无法预 见的重大变化,为了平衡双方利益, 需要变更合同。
双方协商一致
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的规定,某些合同需要经过 行政审批或备案,在审批或备案过程 中,可能会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
合同终止的原因
合同履行完毕
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合同目的 实现,合同自然终止。
合同解除
由于某种原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合同的效力。可以是协商 解除,也可以是法定解除。
合同抵消
指两个相互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当事人,因债权债务相抵而同时消灭。
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律责任。
违约责任的特征
02
违约责任具有法定性、强制性、补偿性和财产性。
违约责任的分类
03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违约责任分为不同的类型,如过错责
任和无过错责任、约定责任和法定责任等。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存在有效的合同
违约责任的前提是存在一个合 法、有效、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合同。
存在违约行为
违约责任要求当事人违反了合 同约定的义务,即存在违约行 为。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PPT课件
• 债务人与第三人成为连带债务人 • 第三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的对债权人的抗辩权
.
7
第三节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移
• 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和义务一并移转给第三人,由 该第三人概括地继受之(《合同法》第88条)
• 通常有两种情形,一为合同承受,一为企业合并
• (一)合同承受
• 1.概念
• 指一方当事人与他人订立合同后,依照其与第三人的约定,并经对方当事 人的同意,将合同上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于第三人,由第三人承受自己在 合同上的地位,享受权利并负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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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 二、合同义务的转让(债务承担)
•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 权人同意。
• 条件: • 须有有效的合同义务存在 • 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合同 • 转让的合同义务须具有可让与性 • 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 • 依法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例:某贸易公司诉某纺织公司合同违约案
• 2.生效要件
• (1)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 (2)承受的合同须为双务合同。单务合同只能成立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 务承担,故不能成为合同的标的。
• (3)须原合同当事人与第三人达成合同承受的合意。
• (4)须经对方当事人同意。
.
8
第三节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移
• (一)合同承受 • 3.合同承受的效力
• 对内(转让人与受让人)
• 让与人合同权利给受让人
• 从权利随主权利的移转而发生 移转(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权 利除外)
• 权利的担保(权利无瑕疵)
• 权利不得重复转让
• 有偿让与人/全部让与人/先 前让与人优先
.
• 对外(对债务人)
• 不得再向转让人履行债务人 • 负有向受让人作出履行的义务,
.
7
第三节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移
• 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和义务一并移转给第三人,由 该第三人概括地继受之(《合同法》第88条)
• 通常有两种情形,一为合同承受,一为企业合并
• (一)合同承受
• 1.概念
• 指一方当事人与他人订立合同后,依照其与第三人的约定,并经对方当事 人的同意,将合同上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于第三人,由第三人承受自己在 合同上的地位,享受权利并负担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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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 二、合同义务的转让(债务承担)
•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 权人同意。
• 条件: • 须有有效的合同义务存在 • 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合同 • 转让的合同义务须具有可让与性 • 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 • 依法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例:某贸易公司诉某纺织公司合同违约案
• 2.生效要件
• (1)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 (2)承受的合同须为双务合同。单务合同只能成立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 务承担,故不能成为合同的标的。
• (3)须原合同当事人与第三人达成合同承受的合意。
• (4)须经对方当事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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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移
• (一)合同承受 • 3.合同承受的效力
• 对内(转让人与受让人)
• 让与人合同权利给受让人
• 从权利随主权利的移转而发生 移转(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权 利除外)
• 权利的担保(权利无瑕疵)
• 权利不得重复转让
• 有偿让与人/全部让与人/先 前让与人优先
.
• 对外(对债务人)
• 不得再向转让人履行债务人 • 负有向受让人作出履行的义务,
第六部分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幻灯片课件
•
2.合同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不存在溯
及力问题。
•
3.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一、合同转让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合同转让的要件 三、合同权利的转让 四、合同义务的转移 五、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移
• 一、合同转让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 (一)合同转让的概念
•
合同转让,是指在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
导入案例
• 甲承租乙的一套房屋,约定每年年底结算一次租 金。合同签订后的第二年秋天,因乙要出国定居, 便把房屋卖给了丙,办理了相关手续,并委托丙 通知甲。丙则因急于去外地做一笔生意,匆忙中 忘记通知甲就动身了。丙年底回来后,以新房主 的身份向甲收取租金,遭甲拒绝。丙以此为由要 提前收回所租房屋,二人发生纠纷。
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地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
• (二)合同转让的法律特征:
• 1.合同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化。
• 2.合同转让不引起合同内容的变化。
• 3.合同的转让通常要涉及到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 即原合同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关系、转让人与受让人 之间的关系。
二、合同转让的要件
合同转让必须具备如下要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
(四)转让的法律效力
合同权利转让所发生的法律效果,可分为内部效力与外部效力 两个方面: 1.合同权利转让的对内效力
所谓对内效力,是指合同权利转让在转让双方即转让人(原债 权人)和受让人(第三人)之间发生的法律效力。
此种效力具体表现在: A.合同权利及其从权利转让于受让人。从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 如抵押权、利息债权、定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也随主权利 的转移而发生转移。 B.让与人对让与的合同权利负瑕疵担保义务。转让人应保证其 转让的权利是有效存在且不存在权利瑕疵的。就是说,转让人应 保证其转让的权利不存在瑕疵。 C.转让人在某项权利转让给他人以后,不得就该项权利再作出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课件
提出两项抗辩事由:1)甲公司延迟交货,已错 过最佳销售季节,导致空调机滞销;2)所交空 调机只能制冷不能制热,与乙丙合同所规定的质 量不合。因此拒绝付款。
n 1、丁公司有权向谁要求付款: A、丁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付款,因为乙公司已 经将债务转移给丙公司
B、丁公司无权要求丙公司付款,因为丙公司和 丁公司无债权债务关系
n 丙公司于6月30日从甲公司提取了该批空调机。 7月1日,甲公司将其向乙公司收取货款的权利 让与丁公司,同时通知乙公司向丁公司付款,并 保证:"如果乙公司不能支付货款,由甲公司承 担责任"。同年9月,丁公司要求乙公司付款, 乙公司告知丁公司货物由丙公司提走,应向丙公
司要求付款。丁公司向丙公司要求付款,丙公司
要件
三、合同变更的效力
n 1、合同变更部分取代未变更部分,未变 更部分仍继续有效;
n 2、合同变更不具有溯及力,已经履行的 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法律根据;
n 3、合同变更并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 权利。
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n 一、合同转让的历史发展 n 1.早期罗马法,强调债的人身属性,禁
止转让; n 2.《十二铜表法》承认继承人继承被继
n 1、让与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效力:通知;
n 2、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效力:
n (1)债务人在接到债权让与的通知后, 应向受让人履行债务;
n (2)债务人向原债权人的一切抗辩,可 以向受让人主张;
n (3)债权人向原债务人的抵消权可以向 受让人主张。
n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 乙公司提供空调机1000台,6月5日前交货,由 乙公司自行提货。乙公司提货后三个月内付清全 部货款230万元。乙公司以其所有的价值150万 元的房产作为抵押。5月25日,乙公司与丙公司 签订合同,将甲乙合同项下的空调机转售给丙公 司,并告知丙公司直接向甲公司提货。4月5日, 丙公司向甲公司要求提货时,甲公司因为未接到 乙公司的通知,拒绝交付货物。丙公司与乙公司 经过交涉后,乙公司通知甲公司向丙公司交货。
n 1、丁公司有权向谁要求付款: A、丁公司有权要求丙公司付款,因为乙公司已 经将债务转移给丙公司
B、丁公司无权要求丙公司付款,因为丙公司和 丁公司无债权债务关系
n 丙公司于6月30日从甲公司提取了该批空调机。 7月1日,甲公司将其向乙公司收取货款的权利 让与丁公司,同时通知乙公司向丁公司付款,并 保证:"如果乙公司不能支付货款,由甲公司承 担责任"。同年9月,丁公司要求乙公司付款, 乙公司告知丁公司货物由丙公司提走,应向丙公
司要求付款。丁公司向丙公司要求付款,丙公司
要件
三、合同变更的效力
n 1、合同变更部分取代未变更部分,未变 更部分仍继续有效;
n 2、合同变更不具有溯及力,已经履行的 债务不因合同的变更而失去法律根据;
n 3、合同变更并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的 权利。
第二节 合同的转让
n 一、合同转让的历史发展 n 1.早期罗马法,强调债的人身属性,禁
止转让; n 2.《十二铜表法》承认继承人继承被继
n 1、让与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效力:通知;
n 2、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效力:
n (1)债务人在接到债权让与的通知后, 应向受让人履行债务;
n (2)债务人向原债权人的一切抗辩,可 以向受让人主张;
n (3)债权人向原债务人的抵消权可以向 受让人主张。
n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 乙公司提供空调机1000台,6月5日前交货,由 乙公司自行提货。乙公司提货后三个月内付清全 部货款230万元。乙公司以其所有的价值150万 元的房产作为抵押。5月25日,乙公司与丙公司 签订合同,将甲乙合同项下的空调机转售给丙公 司,并告知丙公司直接向甲公司提货。4月5日, 丙公司向甲公司要求提货时,甲公司因为未接到 乙公司的通知,拒绝交付货物。丙公司与乙公司 经过交涉后,乙公司通知甲公司向丙公司交货。
第七章_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七章_合同的变更和转 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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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5
第七章_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
债权让与 合同移转 债务承担 合同变更 (主体变动) 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 (广义) 合同变更(狭义)内容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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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_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一、合同变更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含义
1、广义的合同变更
比如,甲方卖给乙方价值 10 万元的电器,乙方 收货后,发现该批货物没有安全认证标志,即以甲 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为由拒绝付款,并准备退货, 而甲方已将债权转让给丙方。在这种情况下,乙方 对甲方的抗辩权,可以对丙方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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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_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2、债务人的抵销权
《合同法》 第 83 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 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 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 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 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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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_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让与的债权。
①以特定身份为基础的债权。例如,因继承而发生 的对于遗产管理人的遗产给付请求权。
②公法上的债权。例如,抚恤金请求权、退休金债 权、劳动保险金债权等。
③因人身权受到侵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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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_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①变更权是指一方依法享有的单方通知对方变更合 同的权利。如第308条规定:"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 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 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 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②单方变更不需要对方同意。
3、必须遵守法律要求的程序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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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5
第七章_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
债权让与 合同移转 债务承担 合同变更 (主体变动) 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 (广义) 合同变更(狭义)内容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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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_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一、合同变更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含义
1、广义的合同变更
比如,甲方卖给乙方价值 10 万元的电器,乙方 收货后,发现该批货物没有安全认证标志,即以甲 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为由拒绝付款,并准备退货, 而甲方已将债权转让给丙方。在这种情况下,乙方 对甲方的抗辩权,可以对丙方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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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_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2、债务人的抵销权
《合同法》 第 83 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 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 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 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 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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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_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让与的债权。
①以特定身份为基础的债权。例如,因继承而发生 的对于遗产管理人的遗产给付请求权。
②公法上的债权。例如,抚恤金请求权、退休金债 权、劳动保险金债权等。
③因人身权受到侵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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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_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①变更权是指一方依法享有的单方通知对方变更合 同的权利。如第308条规定:"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 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 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 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②单方变更不需要对方同意。
3、必须遵守法律要求的程序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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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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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权让与的条件
1、须存在有效的合同债权
2、转让人与受让人达成合法有效的协议
3、债权的转让应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 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通 由债权人通知 知 通知的形式为口头、书面方式 生 在履行到来之前通知 效 通知的对象是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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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4、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性质可让与(无特定信任\技艺\人身 依附关系)
约定可让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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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可让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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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债务转移的法律效力 1、第三人作为债务人的法律地位的产生 免责的 并存的 按份 连带 2、抗辩权的转移---新债务人可主张原
债务人的抗辩权 3、从权利的转移----新债务人应承担与
批准、登记手续 涉及原合同当事人的利益的,应征得另一
方同意或及时通知
▪5、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79条)
下列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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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信任关系(委托、雇佣)
特定技艺为基础的合同(约稿、演出、特种 加工)
特定不作为产生的权利(不得转租、转包、 土地出租、转让)
违约金的变更114条(增加、减少)
租赁合同中允许承租人在特殊情况下享有请求 变更租金的权利221、228条(因租赁物维修费、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承租人。。。。。。)
依当事人约定:
约定变更权
事后协议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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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3、合同非要素内容发生变更(标的\性质) 非实质条款的变化 不导致原合同关系的消灭和新合同关系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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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权让与对第三人的效力 (债权重复让与的优先权)
1)债权在第一次有效转让之后,债权 人即丧失对该权利的处分权,再次转让无 效
2)在多重让与中,最早通知债务人的 债权让与具有优先效力
3)若均未通知,则应按以下规则确定 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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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两个以上的让与中,有偿让与的受让 人取得债权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 第二节 合同权利的转让 第三节 合同义务的转移 第四节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 移
16.09.2020
1
广义的合同变更
主体的变更
合同内容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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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一节 合同的变更
一、合同变更的概念 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之 前,当事人协商一致而使合同内容发生改变。
主债有关的从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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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当事人不变,仅内容发生变化 2、合同的变更须依约定或有根据的裁决
(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
3、须为合同非实质性的变更
即对原合同的修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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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实质性 通常指合同内容和性质的根本性改变 的变更
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条款) 合同性质的改变---借用改为买卖、
买卖变为赠于 合同标的的改变---大米变为钢材
2)交付与告知义务
3)除非让与人与受让人有明确约 定,否则,让与人对债务人的履行能 力不负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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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权让与的对外效力 1、对债务人的效力 1)债务人的履行义务 2)债务人的抗辩权 3)债务人的抵销权 4)表见让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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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让与
当债权人将债权让与第三 人的事项通知债务人后,即 使让与并未发生或该让与无 效,债务人基于对让与人通 知的信赖而向该第三人所为 的履行仍然有效
4、须遵循法定形式 例如:77条批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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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变更的效力
1、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 2、对原已履行的部分没有溯及力 3、合同变更后的责任问题
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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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 一方违约的变更 变更 不可抗力等的变更
原则上一方违约的变更不影响要求 承担违约责任,例如因出租人原因致 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房屋,承租人可 以要求变更合同期限,并可要求出租 人赔偿损失。
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务人将 合同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包括债务全部移转的免责的债务承 担和债务部分移转的并存的债务承 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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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务承担的条件
1、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2、转让人与受让人达成合法有效的协议
3、须经债权人同意
事关信用能力,债权人利益
经同意生效(明示\推定)
②两个以上的让与中,有可撤销事由的 让与的,无可撤销事由的受让人取得债 权
③两个以上的让与中,有公证让与合同 形式的受让人取得债权
④两个以上的让与中,若后一个受让人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前一债权让与事实的, 不能对抗前面得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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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债务转让
(一)概念 又称为债务的承担,是指在不
2)根据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
例如:专利转让、药品专营权、保险、银行 专营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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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债权让与的效力
(一)债权让与的对内效力
1、主权利与从权利的转移(81条)
抵押权、利息、定金、违约金、赔偿金
2、让与人的义务
1)权利瑕疵担保责任(违章、查 封财产)
若发生要素变更 ,则使合同关系丧失同一性, 称之为——合同的更改(崔建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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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
约定变更(合同法77条) 法定变更(合同法54条)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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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变更的条件 1、原合同关系的有效存在 2、变更须依约定和法律规定
依法律规定:
可变更、可撤消合同
全部转让 部分转让
合 同
债务转让 免责转让
的
并存转让
转
让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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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协议转让(88) 概括法定转移(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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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权转让
(一)概念 又称为债权让与,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
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方式将债 权移转于第三人(79) 1、债权人发生变化 2、转让的对象为合同债权(区别于物权) 3、可部分转让也可以全部转让
约定 以协议为准,通常提出方承担责任,如 变更 果协议中没有提出,可以视为没有违约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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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权利的转让
一、合同转让的概述
即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合同关系 的一方当事人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
甲
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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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
10
债权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