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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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rerequisite for vigorously developing our productivity is that we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afety of our company and our own lives.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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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021年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导语:建立和健全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引我们生产劳动的方向。而大力发展我们生产力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对我们企业和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可用于实体印刷或电子存档(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条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有效地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神东电力郭家湾电厂设备具体情况,结合国务院颁布的第4号《特种设备安全法》、《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件》,原劳动部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GB/T22416-2008《起重机维护》、GB/T5972-2009《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TSGQ7016-2008《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GB/T18775-2002《电梯维护规范》、TSG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一系列法规,制定了本规程。
第二条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单位在锅炉及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应按照《锅炉及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有关要求,到质量技术监察机构或授权部门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二)锅炉及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维修;需要带温带压紧固螺栓时,或出现泄露需进行带压堵漏时,必须按设计规定制订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采取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操作,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在实际操作时,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三)锅炉及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专业培训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由盟级质量技术监察机构或授权部门负责。
(四)锅炉及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锅炉及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
2.锅炉及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现象的。
3.安全附件失效,过量充装的。
4.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的。
5.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
6.锅炉及压力容器液位超过规定,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得到有效控
制的。
7.锅炉及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的。
第三条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电动行车、手拉葫芦、钢丝绳、吊环、卡环等起重工具的性能、最大允许负荷、使用、保养等安全技术要求,同时还要掌握一定的捆扎、吊挂知识;
(二)起重作业前,要严格检查各种设备、工具、索具是否安全可靠,若有裂纹、断丝等现象,必须更换有关器件,不得勉强使用;
(三)起重作业前,应事先清理起吊地点及通道上的障碍物。自己选择恰当的作业位置,并通知其余人员注意避让。吊运重物时,严禁人员在重物下战立或行走,重物也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
(四)选用钢丝扣时长度应适宜,多根钢丝绳吊运时,其夹角不得超过60度。吊运物体有油污时,应将捆扎处的油污擦净,以防滑动,锐利棱角应用软物衬垫,以防割断钢丝绳或链条;
(五)起重作业时,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拉紧的钢丝扣,发现捆扎松动或吊运机械发出异常声响,应立即停车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继续吊运。翻转大型物件,应事先放好枕木,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相反的方向,严禁面对倾斜方向战立;
(六)起重作业时,根据所吊物件的重量、形状、尺寸、结构,应正确选用起重机械,吊运时,操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准确发出各项指令信号。吊运物体剩余的绳头、链条,必须绕在吊钩或重物上,以防牵引或跑链;
(七)起重作业时,拉动手链条或钢丝绳应用力均匀、缓和,以免链条或钢丝绳跳动、卡环。手拉链条、行车钢丝绳拉不动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检查修复后方可使用;
(八)起重作业时,要注意观察物体下落中心是否平衡,确认松钩不致倾倒时方可松钩;
(九)起重作业时,操作人员注意力要集中,不得随意接电话或离开工作岗位,如与其他人员协同作业,指令信号必须统一;
(十)各类起重机械应在明显位置悬挂最大起重负荷标识牌,起吊重物时不得超出额定负载,严禁超载使用;
(十一)手拉葫芦、电动行车在-10℃以下使用时应以起重设施额定负载的一半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
(十二)吊运物品要检查缆绳的可靠性,同时使用防止脱钩装置的钓钩和卡环。
(十三)各种手拉葫芦在起吊重物应估计一下重量是否超出了本机
的额定负载,严禁超载使用;在使用前须对机件以及润滑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在起吊过程中,无论重物上升或下降,拉动手链条时,用力均匀、缓和、不要用力过猛,以免手链条跳动或卡环;在起吊重物时,严禁人员在重物下做任何工作或行走;操作者如发现拉不动时不可猛拉,应进行检查,修复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桥式起重机操作者的要求
1.操作者必须身体健康,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0.7以上,无色盲症,听力能满足具体工作条件的要求。
2.操作者应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掌握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3.操作者应熟悉经常操作的桥式起重机的基本结构和性能。
4.操作者应熟悉桥式起重机安全装置的作用,掌握相应的吊装作业知识。
(二)开始作业前的注意事项
1.作好必要的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
2.对长期停止使用的桥式起重机,重新使用时,应按规程要求进行试车,认为无异常方可投入使用。
3.开始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轨道上,步行范围内是否有影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