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血型及血痕检验
人民检察院法医检验鉴定程序规则(试行)
人民检察院法医检验鉴定程序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民检察院法医检验鉴定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人民检察院鉴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检察机关法医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法医检验鉴定是指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的法医鉴定人运用法医学原理、技术和方法,对案件中涉及的人身、尸体及其相关场所、物证进行勘验检查、检验鉴定,并作出意见的一项专门性技术活动。
第三条法医检验鉴定范围包括: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受理的活体、尸体、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检验鉴定等。
第二章委托与受理第四条委托法医检验鉴定时,委托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检验鉴定委托书;(二)案件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三)符合检验鉴定要求的检材;(四)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的,还应当提交原鉴定文书并说明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的理由;(五)其他所需材料。
第五条接受委托时,应当听取案情介绍,并审查以下事项:(一)委托主体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二)委托要求是否属于本鉴定机构的能力范围;(三)送检检材是否符合鉴定要求;(四)被鉴定人伤情是否稳定,是否配合检查;(五)检验鉴定需要的时间是否符合诉讼时效或办案部门的要求;(六)其他应当审查并明确的事项。
第六条送检检材不足时,应当要求委托单位补充,必要时可以协助委托单位收集检验材料。
对存在损耗检材的检验鉴定,应向委托单位说明情况并征得委托单位的同意,必要时由委托单位出具检材处理授权书。
第七条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应当填写《检验鉴定委托受理登记表》,并按照相关审批程序进行受理。
第八条受理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受理时的审批程序,报请批准中止或终止检验鉴定:(一)鉴定材料虚假或无法证明其真实性的;(二)委托单位不能提供必要的协助,致使检验鉴定无法继续的;(三)被鉴定人伤情尚未稳定或不配合检查,无法对愈后功能状态进行评估的;(四)死亡案件中的死者家属不同意进行检验鉴定的(人民检察院决定进行检验鉴定的除外);(五)其他导致检验鉴定无法进行的情形。
法医学概论考试题库及答案(一)
法医学概论试题及答案(试卷一)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从每个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1、现存世界最早的系统法医学著作是()1.2.1A、《医生关系论》B、《疑狱集》C、《洗冤集录》D、《封珍式》2、各种尸体现象所出现的时间不一致,早期尸体现象于死后发展起来的时间是()2.2.0A、二昼夜B、30小时C、一昼夜以内D、72小时3、扩散期尸斑,死后大约经过()2.2.3A、2~12小时之内B、24~48小时C、3~4天D、12~24小时4、尸体痉挛是一种特殊的()现象2.2.4A、尸僵B、生物学C、腐败D、局部干燥5、超生反应是()现象2.1.2A、生活反应B、生理C、死后D、判断死亡6、塔雕(Tardieu)氏斑是确定()的重要依据4.1.3A、死亡B、机械性损伤C、机械性窒息D、中毒7、“中空性皮下出血”是()类致伤物形成。
3.2.2A、砖石B、锐器C、交通工具D、棍棒8、扼死是()4.4.3A、自杀死B、他杀死C、非暴力死D、猝死9、射入口呈现圆形,周围无烟晕,判断射击距离为()3.5.1A、零距离B、近距离C、远距离D、50厘米以内10、中毒后出现流诞,震颤,瞳孔缩小等征象,毒物可能是()6.2.11A、一氧化碳B、磷化锌C、氰化物D、有机磷杀虫剂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选出全部正确答案)1、机械性损伤形成的基本因素是()3.2.0A、作用力B、作用方式C、致伤物D、受伤机体(E、受力时间)2、法医签定书一般包括()1.3.0A、绪言B、案情摘要C、检验(D、分析说明)E、结论3、临床死亡的诊断征象是:()2.1.2A、心跳停止(B、呼吸停止)C、意识障碍D、神经反射消失E、昏迷4、毛发的大体结构包括:()11.6.1A、皮质B、毛干C、毛尖(D、毛根)E、髓质5、根据损伤程度与对人体的危害将机械性损伤分类为:()3.2.0A、致命伤B、他杀伤C、非致命伤D、挫伤(E、烧伤)6、骨折的形态有()3.2.4A、线性(B、孔状)C、粉碎性D、凹陷性E、脱臼7、生活反应表现出:()3.7.2(A、出血)B、凝血C、收缩D、栓塞E、喷溅8、电击伤的征象有()5.3.2(A、电流斑)B、灼伤骨珍珠C、皮肤金属化D、电流性昏睡E、出血9、强奸后生殖器官的解剖改变()10.4.2A、阴道壁破裂B、处女膜破裂C、阴道口出血(D、盆骨骨折)E、阴道口肿胀10、有特殊气味的尸体,提示死因可能为:()6.1.4A、冻死B、一氧化碳中毒C、有机磷农药中毒D、氰化物中毒(E、机械性室息)三、填空(每空1分,共15分)1、测定唾液斑可以采用,和等方法。
血痕研究
血痕研究血痕是血液在人体外干燥凝结的斑迹,主要是用肉眼去观察。
观察主要分为四步;1,血痕的部位2,血痕的形状3,血痕的颜色4,血痕的范围同时,对于血痕的检验一般用四种试剂分别是联苯胺试剂,酚酞试剂,鲁米诺和紫外线检查。
原理1,联苯胺试验灵敏度极高,只需取少量检材,放置在白色滤纸或白磁板上,然后依次滴入冰醋酸、联苯胺无水酒精饱和溶液和3%的过氧化氢各一滴。
如果检材上有血迹存在,就会出现翠蓝色反应,但这种反应其他物质也可能出现,并非血迹所特有。
2,鲁米诺(luminol)又名发光氨。
可以鉴别经过擦洗,时间很久以前的血痕。
它常温下是一种黄色晶体或者米黄色粉末,是一种强酸,对眼睛、皮肤、呼吸道有一定刺激作用。
在检验血痕时,鲁米诺与血红素(血红蛋白中负责运输氧的一种蛋白质)发生反应,显出蓝绿色的荧光,灵敏度可以达到一百万分之一。
需要注意的是,首先,使用鲁米诺需要在黑暗的环境里,否则荧光难以识别;其次鲁米诺发光的时间有限,要抓紧时间拍照;最后,它与其他具有氧化性的物质也发生反应,使用的时候应该着注意区分。
3,紫外线检查,血迹在紫外线照射下呈土棕色反应,因而,利用紫外线进行检查,可以鉴别有无血迹存在的可能。
4,酚酞试验,与联苯胺试验一样,酚酞试验的灵敏度也非常高。
试验时,取少量检材置白磁板上,用蒸馏水浸湿检材,加还原酚酞试剂和3%过氧化氢各一滴,如是血迹,立即出现红色。
血痕的种属鉴定使用方法主要是,血型酶和DNA检验关于DNA检验,我国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法医系和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的杨利军,依伟力,隋景山共同发表的论文《利用DNA推断血痕形成时间可行性方法的探讨及其应用前景》中做了讲述,图像分析技术、单细胞凝胶电泳技术、流式细胞仪技术以及脱氧核苷酸末端转移酶技术都是现代生物医学领域的最先进的研究方法和定量技术,上述几种研究方法测定DNA含量以及标记其降解程度的原理、机体死后细胞核DNA降解的规律以及利用上述研究方法推断血痕形成时间的应用前景进行了综述。
血痕检验知识
二、血痕的种类鉴别
【预备试验】,达到筛查血痕 特点:灵敏度高、操作简便、快速,特异性差 方法:联苯胺试验
【确证试验】 原理:主要根据检材中是否含有血红蛋白或其衍生物确 定是否是血痕 特点:特异性好,灵敏度差
三、血痕的种属鉴定
动物血中或某些细菌含有某些与人类血液遗传标记类似的物质 ABO 灵长类动物(猩猩、长臂猿)有A、B类似的血型物质 低 等 动物(狗、猪、样、兔)有AB血型物质 微 生 物(肺炎双球菌14型---A、大肠杆菌O86----B) Rh 低等灵长类动物(猕猴、广鼻猴)有Rh抗原物质 MN 灵长类动物 DNA 相似的DNA片断
三、血痕的遗传标记检测 遗传标记选择原则: 1 具有良好的遗传多态性、 2 稳定性好 3 检测方法标准化、简便快速、结果重复性好
【红细胞血型测定】 ABO血型是法医学物证检验个人识别的传统检测项 目,迄今广泛应用于基层法医实践。 抗原特征:抗原性强---红细胞表面分布的抗原决 定簇数目多,少量检材可以分型 抗原稳定 --- 抗原为多糖,对高温、 腐败等高度耐受,可保存相当长时间 分布广泛 --- 不仅红细胞上有,其他 人体组织细胞也ABO抗原 分型难点:干燥使红细胞干瘪变形、没有游离红 细胞,不能用直接凝集反应分型,干燥使血痕中 的水分消失,无法分离血做反实验 常用方法:
【血痕的其他检查】 性别鉴定:牙釉基因 ZFY/ZFX Y染色体特异DNA片断 出血部位:根据含有的细胞形态进行鉴定 出血时间: 出 血 量:重量计算
第九章:血型及血痕检验
凝集反应的两个步骤
A 致敏(抗原和抗体的结合) 即抗原决定簇和抗体Fab段高度可变区结合,为非 共价键的可逆性结合。
实际中以凝集素效价、亲合力描述结合能力 凝集素效价——使颗粒性抗原(红细胞)发生肉眼可见的凝集时, 凝集素抗体的最大稀释度的倒数。 亲合力——发生凝集的强度。
B 凝集
二、ABO血型系统
(一)法医学鉴定意义 ①抗原性强、稳定性好(抗原决定簇为多糖),对高温 有一定耐受性;
②除红细胞外,在多种组织也含有ABO血型抗原;
③有天然抗体,有规律地分布在不同血型的血清中。可 以检测抗体的型别,增加参照指标; ④有分泌型和非分泌型(用常规中和法检测); ⑤分型简单,可在基层进行,进行大范围的筛选工作。
免疫抗体——抗原刺激机体所产生的抗体。
单克隆抗体——由单个细胞增殖而形成的细胞克隆只产生完全均一
的单一特异性的抗体
(四)红细胞的凝集反应
RBC表面的负电荷及动电位
红细胞表面负电荷 是由红细胞表面唾
液酸羟基电离产生,
使红细胞表面之间 可保持一定的距离
动电位越大,两红细胞间距越大 动电位越小,两红细胞间距越小
检,有褐色菱形结晶形成为阳性反应。
(4)注意事项: 特异性好; 灵敏度更低,不如血色原结晶试验; 加热不宜超过142℃,否则会破坏血红素而不能形成结晶。 真菌或细菌生长、水洗和过于陈旧的血痕常呈阴性反应。
(四)、种属鉴定( Species Identification )
——当可疑斑痕确定为血痕后,就必须研究和确定其种属来源,称为种属鉴定,主要 为解决该血痕是人血还是动物血,必要时还要确定是哪种动物血。
(二)ABO血型系统的分类
血型 A B O AB
基因型 AA、AO BB、BO OO AB
法医物证课件血痕检验
5、注意事项;
1)抗血清效价:16-32×,如检材陈旧,或量 较少时,可用8-16×
2)浸泡检材:4℃12-24hr。 3)指示红细胞:吸收前后,测定抗血清校价
的指示红细胞要一致,浓度1-2%。视抗血 清效价而定。 4)对照:阴性:无血痕检材基质,
阳性:已知A,B血痕。
二)解离试验
1、原理:血痕中的A、B、H血型物质,能与 相应的抗-A,抗-B,抗-O抗体发生特异 性结合,这种特异性结合是可逆的,56℃ 加热后,血痕上抗原结合的抗体可以解离 下来,用已知的A,B,O型指示红细胞检测 解离液中的抗体。红细胞发生凝集者为解 离试验阳性。红细胞不发生凝集者为解离 试验阴性。综合反应结果,判断血痕的ABO 血型。
2、吸附:室温或4℃, 60-120分钟
抗A
抗B
3、 洗涤 4 ℃,生理盐水洗去多余的抗体 4、 解离 加0.1%指示红细胞,
50—60℃,5—10 ′
抗A+Ac
抗B+Bc
5、结果: 将指示红细胞倒在玻片上,
观察凝集情况,并判定血型。
抗A +Ac
+
血型:A型。
抗B+Bc
-
2)玻片法:
固定: 2%的蛋清黏附检材,甲醇、乙醚,10’ 挥干
3、结果及血型判定;
—————————————————————
检1 检2 检3 检4 A血痕 B血痕
—————————————————————
Ac + - + -
-
+
Bc - + + -
+
-
—————————————————————
凝集素 A B A、B -
血痕检验
第一章血液及血痕检验第一节概述一、血痕检验1.血痕(bloodstains)血痕是最常见的物证检材,血痕检验是法医物证检验中最常遇到和最重要的检验项目,血痕检验约占法医物证检验的80%左右。
凡在现场(凶杀、斗殴、抢劫、盗窃、碎尸、灾害事故等)、致伤物、衣物(受害人与嫌疑人)上发现的可疑血液或血痕均涉及血痕检验。
(1)血痕的定义: 血液在人体外干燥后所形成的斑迹称为血痕。
(2)血痕存在的启示:①血痕的存在,多数情况下表示有人受伤。
在伤害或凶杀案件的现场以及相关的物品上大多数都会遗留下血痕。
②根据现场血痕的分布、形状等情况,可以推断案件的性质,分析案件属于他杀、自杀或者是因灾害事故。
在凶杀案件中,现场血液或血痕可提示被害人死亡原因、案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可以分析罪犯和被害人之间的相互位置关系,有无搏斗过程等重要线索。
③犯罪嫌疑人身上、可疑凶器和其他物体上沾有被害人的血液,常为重要物证。
因为搏斗或越墙、爬窗、破门时受伤,在现场和被害人的身上可能遗留罪犯的血痕,对案件的侦破极为重要。
(3)血痕的特点:①血液一旦离开人体,就面临外界物理、化学以及生物学因素的作用和影响。
②血液的降解、污染和腐败过程十分迅速。
离开机体的时间越长,血液成分的改变越大。
尤其是大分子的抗原蛋白质和DNA破坏会增加血痕个体识别的难度。
所以血痕的检验方法比临床检验复杂,比新鲜血液检验更加困难。
血痕越陈旧,检验的阳性率越低。
因此及时发现和提取血痕,立即检验极为重要。
二、血痕检验的目的和要求1.血痕检验需要解决以下问题:①提取和送检的可疑斑痕是否是血痕。
②血痕是人血还是动物血。
③确定人血后,检测血液的遗传标记,进行个体识别。
④其他检验,如血痕的性别、出血量、出血时间及出血部位推断等。
2.血痕检验的一般顺序为:①肉眼检查;②预试验;③确证试验;④种属鉴定;⑤遗传标记测定;⑥其他检验等。
三、肉眼检查现场的血痕可因雨淋、日晒而变淡,凶器上或衣服上的血痕又可被洗涤而难以辨认。
血液及血痕检验概述血痕检验1血痕bloodstains
第一章血液及血痕检验第一节概述一、血痕检验1.血痕(bloodstains)血痕是最常见的法医物证检材,血痕检验是法医物证检验中最常遇到和最重要的检验项目,血痕检验约占法医物证检验的80%左右。
凡在现场(凶杀、斗殴、抢劫、盗窃、碎尸、灾害事故等)、致伤物、衣物(受害人与嫌疑人)上发现的可疑血液或血痕均涉及血痕检验。
(1)血痕的定义: 血液在人体外干燥后所形成的斑迹称为血痕。
(2)血痕存在的启示:①血痕的存在,多数情况下表示有人受伤。
在伤害或凶杀案件的现场以及相关的物品上大多数都会遗留下血痕。
②根据现场血痕的分布、形状等情况,可以推断案件的性质,分析案件属于他杀、自杀或者灾害事故发生。
在凶杀案件中,现场血液或血痕可提示被害人死亡原因、案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可以分析罪犯和被害人之间的相互位臵关系,有无搏斗过程等重要线索。
③犯罪嫌疑人身上、可疑凶器和其他物体上沾有被害人的血液,常为重要物证。
因为搏斗或越墙、爬窗、破门时受伤,在现场和被害人的身上可能遗留罪犯的血痕,对案件的侦破极为重要。
(3)血痕的特点:①血液一旦离开人体,就面临外界物理、化学以及生物学因素的作用和影响。
②血液的降解、污染和腐败过程十分迅速。
离开机体的时间越长,血液成分的改变越大。
尤其是大分子的抗原蛋白质和DNA破坏会增加血痕个体识别的难度。
所以血痕的检验方法比临床检验复杂,比新鲜血液检验更加困难。
血痕越陈旧,检验的阳性率越低。
因此及时发现和提取血痕,立即检验极为重要。
二、血痕检验的目的和要求1.血痕检验需要解决以下问题:①提取和送检的可疑斑痕是否是血痕。
②血痕是人血还是动物血。
③确定人血后,检测血液的遗传标记,进行个体识别。
④其他检验,如血痕的性别、出血量、出血时间及出血部位推断等。
2.血痕检验的一般顺序为:①肉眼检查;②预试验;③确证试验;④种属鉴定;⑤遗传标记测定;⑥其他检验等。
三、肉眼检查现场的血痕可因雨淋、日晒而变淡,凶器上或衣服上的血痕又可被洗涤而难以辨认。
人民检察院法医工作细则
人民检察院法医工作细则(2013年12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2013年12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人民检察院法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法医工作范围包括:(一)接受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其他机关或者单位委托,就案件中涉及人身伤亡的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对尸体、活体及法医物证进行检验鉴定;(二)对检察机关办案部门移送的法医学鉴定文书和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审查;(三)为检察机关办案部门提供涉及法医学问题的技术协助或者技术咨询,根据办案需要参与法庭审理活动;(四)开展法医培训和学术交流,组织以应用为主的法医学科研工作;(五)其他与法医相关的工作。
第三条法医人员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等关于鉴定人回避的规定。
第四条法医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操作规范,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独立、保密等基本原则。
第二章工作内容第一节勘验、检查第五条法医在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员的主持下参加勘验、检查。
第六条法医参加勘验、检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尸体检验、活体检查,发现和收集痕迹、物证,为诉讼活动提供线索和证据。
第七条法医勘验、检查应当如实反映现场情况,配合其他技术人员对尸体的原始状况及周围的痕迹、物品进行照相、录像、制图固定。
第八条复验、复查时应当制定预案,并尽可能在与原始现场相同条件下进行重新勘验检查或者侦查实验。
必要时,可以协助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员参加公安机关复验、复查或者侦查实验。
第二节尸体检验第九条尸体检验的目的,是确定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推断死亡时间、损伤时间及致伤物。
第十条尸体检验的范围包括:(一)检察机关渎职侵权检察、监所检察等部门办理案件中涉及非正常死亡的;(二)检察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三)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其他司法机关委托,对案件中涉及的尸体进行检验的。
血痕痕迹检验实训报告(3篇)
第1篇一、实训背景血痕痕迹检验是法医学中的一项重要技术,通过对血痕痕迹的提取、鉴定和分析,可以为案件侦查提供重要线索。
本次实训旨在让学生了解血痕痕迹检验的基本原理、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二、实训目的1. 熟悉血痕痕迹检验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
2. 掌握血痕痕迹的提取、固定和保存方法。
3. 学会使用显微镜等仪器对血痕痕迹进行观察和分析。
4. 培养学生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实训内容1. 血痕痕迹的提取(1)现场勘查:对血痕痕迹所在的现场进行勘查,了解血痕痕迹的分布、形态和大小。
(2)血痕痕迹的提取:使用适当的方法将血痕痕迹从现场提取出来,如:使用纸巾、塑料袋、镊子等工具。
2. 血痕痕迹的固定和保存(1)固定:将提取出的血痕痕迹用适当的固定剂进行固定,如:甲醛溶液、95%乙醇等。
(2)保存:将固定后的血痕痕迹放入密封袋中,置于阴凉干燥处保存。
3. 血痕痕迹的显微镜观察(1)制片:将固定后的血痕痕迹制作成显微镜观察用的切片。
(2)显微镜观察:使用显微镜观察血痕痕迹的形态、大小和分布,判断血痕痕迹的种类。
4. 血痕痕迹的鉴定(1)血型鉴定:通过血型鉴定试剂对血痕痕迹进行血型鉴定。
(2)性别鉴定:通过观察血痕痕迹的形态、大小和分布,结合血型鉴定结果,判断血痕痕迹的性别。
四、实训过程1. 实训准备(1)收集实训所需的器材和试剂,如:显微镜、切片机、血痕痕迹提取工具、固定剂、血型鉴定试剂等。
(2)熟悉实训步骤和注意事项。
2. 实训实施(1)现场勘查:根据实训要求,对模拟现场进行勘查,找出血痕痕迹。
(2)血痕痕迹的提取:使用提取工具将血痕痕迹从现场提取出来。
(3)血痕痕迹的固定和保存:将提取出的血痕痕迹用固定剂进行固定,并保存。
(4)显微镜观察:制作切片,使用显微镜观察血痕痕迹的形态、大小和分布。
(5)血痕痕迹的鉴定:进行血型鉴定和性别鉴定。
3. 实训总结实训结束后,对实训过程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人民检察院法医检验鉴定程序规则(试行)
人民检察院法医检验鉴定程序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民检察院法医检验鉴定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人民检察院鉴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检察机关法医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法医检验鉴定是指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的法医鉴定人运用法医学原理、技术和方法,对案件中涉及的人身、尸体及其相关场所、物证进行勘验检查、检验鉴定,并作出意见的一项专门性技术活动。
第三条法医检验鉴定范围包括: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受理的活体、尸体、法医物证、法医毒物检验鉴定等。
第二章委托与受理第四条委托法医检验鉴定时,委托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检验鉴定委托书;(二)案件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三)符合检验鉴定要求的检材;(四)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的,还应当提交原鉴定文书并说明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的理由;(五)其他所需材料。
第五条接受委托时,应当听取案情介绍,并审查以下事项:(一)委托主体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二)委托要求是否属于本鉴定机构的能力范围;(三)送检检材是否符合鉴定要求;(四)被鉴定人伤情是否稳定,是否配合检查;(五)检验鉴定需要的时间是否符合诉讼时效或办案部门的要求;(六)其他应当审查并明确的事项。
第六条送检检材不足时,应当要求委托单位补充,必要时可以协助委托单位收集检验材料。
对存在损耗检材的检验鉴定,应向委托单位说明情况并征得委托单位的同意,必要时由委托单位出具检材处理授权书。
第七条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应当填写《检验鉴定委托受理登记表》,并按照相关审批程序进行受理。
第八条受理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受理时的审批程序,报请批准中止或终止检验鉴定:(一)鉴定材料虚假或无法证明其真实性的;(二)委托单位不能提供必要的协助,致使检验鉴定无法继续的;(三)被鉴定人伤情尚未稳定或不配合检查,无法对愈后功能状态进行评估的;(四)死亡案件中的死者家属不同意进行检验鉴定的(人民检察院决定进行检验鉴定的除外);(五)其他导致检验鉴定无法进行的情形。
血型及交叉配血检验[5篇范文]
血型及交叉配血检验[5篇范文]第一篇:血型及交叉配血检验红细胞血型血型:是指各种血液成分的遗传多态性,它受独立的遗传基因所控制。
由若干个相互关联的抗原抗体组成的血型体系称血型系统。
目前已发现的红细胞抗原有400余种,被归纳为27个血型系统。
其中发现最早,且与人类输血关系最密切的是ABO血型系统,其次是Rh血型系统。
ABO血型系统现知ABO遗传座位在第9号染色体长臂上,A基因的产物是N-乙酰半乳糖转移酶,它能把α-N-乙酰半乳糖分子接到一个前身物糖蛋白上,产生A抗原决定簇;B基因的产物是半乳糖转换酶,它能把α-D-半乳糖接到前身物糖蛋白上并产生B抗原决定簇;O基因不编码酶,因此是一个无效等位基因,故O型又被称为缺失型(nun type);AB杂合子分别由A和B基因产生AB两种酶。
不同个体红细胞膜抗原经上述某种遗传基因作用,形成A、B、O、AB四种正常型别和许多亚型。
它们的分型原则是:红细胞上有A抗原,血清中有抗B抗体的为A型,红细胞上有B抗原,血清中有抗A抗体的为B型;红细胞上有A和B两种抗原,血清中不含抗A和抗B的为AB型;红细胞上没有A和B抗原,血清中却有抗A和抗B抗体者为O型,H抗原存在于ABO各型红细胞上,称为H物质(基础抗原),但以O型最多。
ABO血型系统的共同特点是红细胞上含有某种抗原,血清中就不存在对应的天然抗体。
反之,血清中含有某种天然抗体,红细胞上就不存在其对应抗原,此规律是Landsteiner在1900年首先发现的,故称Landsteiner定律。
根据此规律用标准抗血清检测红细胞上的抗原(正定血型),或用标准红细胞检测被检者血清中抗体(反定血型)来判断血型。
ABO血型鉴定的应用价值主要在于:(1)在输血中寻找合适供体;(2)在皮肤及肾移植上的供体选择;(3)在不孕症和新生儿溶血症病因研究中的应用;(4)ABO血型检测还可用于亲子鉴定、可疑血迹、精斑、毛发等的鉴定,以及与某些疾病相关的调查等。
《血痕法医学》课件
血痕法医学的 应用范围包括 刑事案件、交 通事 血痕的形成机制和影响因素 血痕的鉴定方法和技术 血痕在犯罪现场中的应用和价值
刑事案件:用于犯罪现场血痕的鉴定和追踪 交通事故:用于交通事故现场的血痕鉴定和责任判定 医疗事故:用于医疗事故现场的血痕鉴定和责任判定 民事纠纷:用于民事纠纷现场的血痕鉴定和责任判定 生物识别:用于生物识别系统的血痕鉴定和身份识别 考古研究:用于考古研究中的血痕鉴定和历史研究
据
汇报人:PPT
血痕鉴定结论:根据血痕的形态、颜色、位置等特征,判断血痕的来源、性质和形成时 间
争议处理:当鉴定结论存在争议时,可以采取重新鉴定、专家会诊等方式进行解决
案例分析: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血痕鉴定的结论和争议处理的过程
结论:血痕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争议处理的公正性,对于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具有重要意 义
PART SEVEN
基因检测技术:通过DNA检测,提高血 痕鉴定的准确性和效率
纳米技术:利用纳米材料和纳米技术, 提高血痕鉴定的灵敏度和分辨率
自动化分析系统:利用计算机技术,实 现血痕分析的自动化和智能化
3D打印技术:通过3D打印技术,实现 血痕模型的快速制作和精确复制
生物信息学:通过分析血痕中的生物信 息,提高血痕鉴定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PART THREE
血痕形成:血液从伤口流出,与空气接触后凝固 血痕颜色变化:血液中的铁离子与氧气反应,颜色由鲜红变为暗红 血痕形态变化:血液凝固后,血痕形态由液态变为固态 血痕分解:血痕中的蛋白质和脂肪等物质被微生物分解,血痕逐渐消失
血痕形成:血液从伤口流出,形成血痕
血痕颜色变化:从鲜红色变为暗红色,最后变为黑色
见和结论
案例一:某地发生一起凶杀案,现场遗留大量血迹,通过血痕鉴定,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 案例二:某地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现场遗留大量血迹,通过血痕鉴定,成功确定肇事车辆 案例三:某地发生一起抢劫案,现场遗留大量血迹,通过血痕鉴定,成功确定犯罪嫌疑人 案例四:某地发生一起失踪案,现场遗留少量血迹,通过血痕鉴定,成功确定失踪人员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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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孟买型:1903年在印度首先发现
抗A
抗B
抗H ARBC + - +
BRBC
ORBC -
血型
父
母 子
-
- -
-
- +
+
+ +
+
+ -
O
OB h B
+
-
(五) 分泌型和非分泌型
分泌型——用常规的检测方法(中和法)在唾液中能
够检出ABO血型物质的人称为分泌型。 非分泌型——反之不能检出者。 一般用于精斑、唾液斑的检测
淀。利用已知抗人血清和抗人血红蛋白血清与未知检材浸出液反
应阳性结果说明是人血
(2)抗血清的标准:
无菌,澄清透亮,淡稻草黄色; 效价高(即灵敏度好):至少10000倍以上,用已知人血作沉淀反应,
要求15min内出现白色沉淀; 沉淀素效价——能与已知抗体发生肉眼沉淀反应时,抗原 的最大稀释度的倒数。 至少1万倍,一般用2万——5万倍。
出血部位 出血时间 出血量 其他检验 出血者年龄 出血者性别 一人或多人血
DNA遗传标记测定
限制性片段长度多态性:DNA纹印、DNA指纹 扩增片段长度多态性:VNTR-PCR、STR-PCR 序列多态性分析 ABO、MN、血清蛋白、同工酶等基因分析
(一)、肉眼检查
意义:根据现场血痕的数量、分部、位置、大小、形状、
A、O基因为703(G),长159bp B基因为703(A),产生Alu Ⅰ酶切位点(AG CT) 基因扩增酶切后产生118、41bp
200bp
A基因:200bp、159bp B基因:200bp、118bp、41bp O基因:172bp、159bp、27bp
172bp 159bp
118bp
AA AO BB BO OO AB
若不出现结晶,可将载玻片置酒精灯上加微热,或延长反应时间,可
促进结晶形成。
(4)注意事项:
特异性好,阳性肯定是血痕(本实验意义在于阳性结果),迄今未发
现任何假阳性物质; 缺点:灵敏度低(1/200),需0.001ml血或0.1mg Hb可为阳性; 阴性结果,可能血少,或污染腐败、或试剂失效、或非血痕; 试剂配制后在棕色瓶避光低温保存,在1-2周内 使用。
范围、色泽等,推测案件的性质、案件发生的有关情况、
发案时间、移动尸体情况、加害人的行踪,为案件的侦破 提供线索。
1、部位
2、颜色 3、形状:滴状、流柱状、喷溅状、擦拭状、血印痕、血水、血 泊
不同高度滴状血痕
血滴方向
流注状血痕
(二)、预试验(preliminary test)
特点:灵敏度高、操作简便、快速
一、概述
(一)血 型 概 念
狭义的血型:红细胞表面抗原的差异 ,这种抗原差异是属于 同种异体的抗原差异是受遗传控制的。 红细胞血型——ABO、MN、Rh
广义的血型:人类血液各成分中由遗传基因控 制的遗传学多态性标记 血清蛋白型——Gc、Hp、Gm、Km 红细胞酶型——PGM、AcP 白细胞血型——HLA-A、B、C、DP、DQ、DR 精液酶型——DIA3、γ-GPT 粒细胞血型、血小板血型、唾液蛋白型胎盘酶型
免疫抗体——抗原刺激机体所产生的抗体。
单克隆抗体——由单个细胞增殖而形成的细胞克隆只产生完全均一
的单一特异性的抗体
(四)红细胞的凝集反应
RBC表面的负电荷及动电位
红细胞表面负电荷 是由红细胞表面唾
液酸羟基电离产生,
使红细胞表面之间 可保持一定的距离
动电位越大,两红细胞间距越大 动电位越小,两红细胞间距越小
血型物质 ——红细胞表面的特异性抗原物质。它同样也是同 种异体的抗原
血型测定
——根据抗体具有特异性这一特点,将特异性抗体血清和具有相应 特异性抗原的红细胞发生凝集反应,来决定红细胞的血型。
(二)红细胞血型抗原
抗原——凡能刺激机体引起特异性免役反应的物质均为Ag(antigen)。
红细胞抗原的化学本质: ABO——糖蛋白、糖脂(ABO血型的分泌型是糖蛋白) MN——糖蛋白 Rh——蛋白质
(3)注意事项:
灵敏度高(1/50万) ,微量血痕即可; 多种物质可出现假阳性反应,如脓液、鼻涕、排泄物、组织及一些植物 汁、水果、蔬菜的汁(石榴、苹果、银杏、大蒜、胡萝卜、土豆),含有过 氧化物酶或含具有氧化物酶活性,亦能使联苯胺试验呈生反应,因而联苯胺 试验阳性的检材只能说明检材可能是血痕,但不能确证血痕。 化学氧化剂如高锰酸钾、重铬酸钾、甲醛、铜盐、铁锈和镍盐等能直接 将联苯胺氧化为联苯胺蓝,但蓝色反应出现在未加过氧化氢之前。严格按顺
联苯胺试验(benzidine test)
原理:血痕中的血红蛋白或正铁血工素具有过氧化物酶活性, 能将过氧化氢分解,释放出新生态氧,后者将无色联苯胺氧化
为联苯胺蓝。
(1)试剂:
冰醋酸 联苯胺的无水乙醇饱和液 3%H2O2
(2)操作:
取针尖大血痕纤维,放在白色血痕板上
冰醋酸一滴
联苯胺一滴 30秒后再加H2O2一滴立即出现蓝色
1.血色原结晶试验(hemochromogen crystal test) 高山结晶试验(Takayama crystal test)。
(1)原理:血红蛋白在碱性溶液中分解为正铁血红素和变性珠蛋白,在还
原剂作用下,正铁血红素还原为血红素,后者与变性珠蛋白或其它含氮 化合物(如吡啶、氨基酸等)结合,形成血色原结晶。
血型与血痕检验
主讲:周鑫
我国三国时代记载“滴骨验亲法”;
1247年,宋慈《洗冤集录》记录“滴骨验亲法”、“合血法”; 1667年,法国Denys首次把羊血输给一名贫血病人;
19世纪英国Blundell重新尝试输血,主张用人血相输。1818年,
他成功地用输血疗法救活了一名产后大出血的产妇; 1900年,Ehrlich将一只山羊的红细胞注给另一只山羊后,在后者 的血清中发现了同族溶血素,能使前者的红细胞溶血,从而能鉴 别同一物种中的不同个体; 1901年,奥地利学者Landsteiner研究不同人的红细胞之间是否有 免疫学反应,终于发现了人类第一个血型系统,即ABO血型系统; 1924年,Bernsteiner提出ABO血型的遗传学说。
A基因和B基因间存在7个单碱基不同,其中3个属于同义突变, 4个属于错义突变,导致编码的酶蛋白有4个氨基酸残基不同。O基因
主要是由于单碱基缺失所致移码突变,导致终止密码提前出现,仅
编码合成一条无任何酶活性的短肽。
P1
P3
261(G)
P2
703(G/A)
P4
A、B基因为261(G),长200bp O基因为G缺失,产生KpnⅠ的酶切位点(GGTAC C) 基因扩增酶切后为172、27bp
分泌型和非分泌型之间没有绝对界限,用更精确
的检测方法检测,则绝大多数人均为分泌型
ABO血型的遗传分析 父母的血型 子代可能有的血型 子代不可能有的血型
O×O
A×O A×A
O
A、O A、O
A、B、AB
B、AB B、AB
பைடு நூலகம்
A×B
B×O B×B AB×A
O、A、B、AB
B、O B、O A、B、AB
A、AB A、AB O
检,有褐色菱形结晶形成为阳性反应。
(4)注意事项: 特异性好; 灵敏度更低,不如血色原结晶试验; 加热不宜超过142℃,否则会破坏血红素而不能形成结晶。 真菌或细菌生长、水洗和过于陈旧的血痕常呈阴性反应。
(四)、种属鉴定( Species Identification )
——当可疑斑痕确定为血痕后,就必须研究和确定其种属来源,称为种属鉴定,主要 为解决该血痕是人血还是动物血,必要时还要确定是哪种动物血。
Hb
碱
正铁血红素+变性珠蛋白 还原剂 血红素+含氮物质(吡啶) 血色原结晶 为樱桃红色针状 或菊花状结晶
(2)高山试剂: 碱: 还原剂: 10%NaOH 30%葡萄糖 3ml 10ml 3ml
含氮物质: 吡啶 (3)方法:
剪取或刮取少量检材,置载玻片上,分解纤维或将血痂压碎,盖上盖 片,加1~2滴高山试剂,镜检,若出现樱桃红色菊花状、星状或针状结晶 为阳性反应。
种属鉴定的方法:
免疫学方法:环状沉淀反应、抗人Hb检测试纸条 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 生物化学方法:等电聚焦电泳(IEF)、 血红蛋白碱变性试验 分子生物学方法:DNA-PCR技术
1. 环状沉淀反应(Precipitation reaction)
(1)原理:可溶性抗原与相应抗体在一定条件下发生特异性结合, 抗原抗体在比例合适时,经过一段时间可形成肉眼可见的白色沉
序滴加试剂。
勿直接在衣物或斑痕上滴加试剂。 联苯胺是强致癌物。
(4)此实验的意义
在于阴性结果。因为它灵敏度高,排除血痕,起筛选作用。 阳性:可能是血痕 阴性:在送检检材上未检出血痕
(三)、确证试验(conclusive test)
特点:(1)特异性好,阳性即确证血痕;(2)灵敏度低,阴性不能排除血痕;(3)该步可省略。
抗原决定簇Antigenic determinant ——又称表位,是指抗原性物质表面决定该抗原特异性的特殊 化学基团,是抗原分子结构中的免疫显性基因。
ABO血型抗原决定簇为六碳糖所组成的多糖
(三)红细胞血型抗体
天然抗体——未曾与有关抗原接触过的血清中的抗 体。如RBC血型中的抗A、抗B
特点: 主要组成是IgM,长度是950A~1000 A ; 属于盐水抗体,在盐水介质中可发生肉眼可见的凝集反应; 是冷抗体,发生最适宜的温度为4~18℃; 是规则抗体,天然在体内规则存在。
(二)ABO血型系统的分类
血型 A B O 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