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库银业务处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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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办理涉税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商业银行办理涉税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商业银行办理涉税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为全面深入了解商业银行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以下简称TIPS系统)办理涉税业务情况,近期,C市分库结合辖内实际,选取了包括国有、股份制、城商行和地方性法人银行等在内的10家具有代表性的商业银行,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调查等方式开展调研,发现存在海关联网扣税业务测试需求难以满足、TIPS快速解决问题机制没有形成、商业银行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尚待加强、TIPS个别功能仍需完善等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

一、C市TIPS业务开展情况(一)总体情况C在全国是较早实现TIPS系统上线和全覆盖的地区之一。

2007年12月13日,TIPS系统在C正式上线运行,2008年底,TIPS系统覆盖全辖所有国、地税网点。

2013年7月实现通过TIPS系统收缴社会保险费全覆盖。

2016年5月,按照总行统一部署,C市成功上线TIPS海关联网扣税业务。

多年来,C市分库积极推动辖内商业银行加入TIPS系统,有效扩大TIPS业务量,拓展TIPS业务范围。

截至2019年7月末,全辖共计有42家商业银行加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

2016年、2017年、2018年全市通过TIPS成功办理电子缴税分别为786.89万笔、1040.01万笔、1385.27万笔,业务量逐年稳步增长,通过TIPS办理的业务量占比均超过99%。

此外,为优化税收征缴服务,改善营商环境, 2018年以来,C市分库联合C市税务局组织全市各商业银行努力探索创新,大力推进“网签纳税三方协议”工作,充分利用国库TIPS系统联接各方的优势,积极开展系统改造,依托数据“高速路”,实现“数据跑”代替纳税人跑,将纳税协议办理时间由原来3-4天缩短为5分钟,以更好地服务民生,服务社会。

(二)商业银行通过TIPS办理涉税业务的情况调查显示,近年来,辖内商业银行基本均能正常完成日常TIPS传统业务,此外,部分商业银行还在全面上线网签三方协议,开发APP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签约渠道、按对账单自动向清算国库划款、多中心异地灾备机制、强化风险控制等方面大胆创新,实现新的突破。

财税库银流程

财税库银流程

商业银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产品柜面操作流程一、签约(一)对公客户(国税)1、客户持国税局税务登记证在开户银行填写《委托代缴税款协议》(一式三联),填写内容:乙方名称(对公账户名称)、纳税人名称(对公账户名称)、账户名称(对公账户名称)、对公账号、征收机关名称、征收机关代码(可在812334-征收机关代码)查询、税务登记证号码填写完整,联系电话填写完整、右下角乙方处加盖单位公章,支行在审核录入完成后加盖支行条章。

2、柜员审核后通过综合前端“812303-三方协议签约”菜单录入,其中:征收机关代码、税务证编号、纳税人名称、客户类型选择对公或对私、签约账号(对公22位账号)。

3、录入完成后打印两联管理凭证,打印完毕加盖业务清讫章。

4、管理凭证第一联和委托代缴税款协议第一联由综合柜员按顺序踏号后放入当日扫描不勾对凭证中。

5、管理凭证第二联和委托代缴税款协议第二、三联交于客户。

(二)对私客户(国税)1、客户持身份证和国税局税务登记证在银行填写《委托代缴税款协议》(一式三联),填写内容:乙方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账户名称(银行卡持有人名称)、纳税人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账户名称、身份证号码和借记卡卡号、征收机关名称、征收机关代码(可在812334菜单中查询)、税务登记证号码填写完整、联系电话填写完整,右下角乙方签章,支行在审核录入完成后加盖支行条章。

2、柜员审核后通过综合前端“812303-三方协议签约”菜单录入,其中:征收机关代码、税务证编号、纳税人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客户类型选对私、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

3、交易成功后打印两联管理凭证,打印完毕加盖业务清讫章。

4、管理凭证第一联和委托代缴税款协议第一联由综合柜员按顺序踏号后放入当日扫描不勾对凭证中。

5、管理凭证第二联和委托代缴税款协议第二、三联交于客户。

(三)对公账户(地税)1、客户先到地税局领取国库横向联网三方协议书,然后再持地税局税务登记证和国库横向联网三方协议书到开户银行办理签税业务。

财税库银管理办法教材

财税库银管理办法教材

新绛新田村镇银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新绛新田村镇银行税收收入电子缴库行为,保障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业务处理的准确、及时、稳定和高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绛新田村镇银行内参加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以下简称横向联网)。

第三条“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通过人民银行“国库信息处理系统(简称TIPS)”进行连接,用于纳税人通过银行柜面向税务征收机关缴纳税款或由税务征收机关发起直接扣税。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是指联网单位通过横向联网系统,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税收收入缴库、退库、更正、免抵调、对账等业务以及共享信息的过程。

本办法所称电子缴库信息,是指联网单位通过横向联网系统收发的各种信息,包括税收收入缴库、退库、更正、免抵调、对账等业务处理过程的信息,以及为实现业务处理和信息共享所需的公共数据代码等其他信息。

第五条行社应遵循安全、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配合办理税收收入电子缴库。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六条电子缴库以横向联网系统为依托,横向联网系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运行安全、可靠、稳定;(二)能够实现电子缴库信息在联网单位之间的收发处理;(三)能够满足联网单位各自独立处理业务的要求;(四)电子缴库信息的传输实行全过程加密及身份确认,能够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不可篡改性和不可否认性;(五)电子缴库信息的校验工作由信息接收方负责。

第七条横向联网系统的加密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关于计算机系统和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行社应按以下要求办理电子缴库业务:(一)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办法有关业务信息的安全和保密规定;(二)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收发电子缴库信息,并进行相关业务处理;(三)对电子缴库信息及时备份和存档,并可按规定调取和查询业务信息;(四)及时进行电子对账,并保存详细的对账结果;(五)按照规定提供电子缴库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六)应配备专人进行业务操作,保障设备、网络、软件的正常运行。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启用更正(调库)通知书的通知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启用更正(调库)通知书的通知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启用更正(调库)通知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已变更),银行•【公布日期】2011.08.01•【文号】财库[2011]112号•【施行日期】2011.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税务综合规定正文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启用更正(调库)通知书的通知(财库[2011]112号2011年8月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为进一步加强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管理,规范因技术性差错、政策规定导致的国库资金更正或调整等业务处理,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财预字[1989]68号,以下简称《细则》)等有关规定,决定启用“更正(调库)通知书”。

现将“更正(调库)通知书”的使用要求通知如下:一、“更正(调库)通知书”是财政部门、征收机关、国库等办理更正或调库业务的专用凭证。

主要用于下列事项:(一)在预算资金收缴或支拨、编制预算收支报表过程中发生技术性差错,需要对国库资金在不同预算收支科目、不同预算级次或国库横向之间进行调整;(二)根据财税政策规定,需要对国库资金在不同预算收支科目、不同预算级次活国库横向之间进行调整。

二、“更正(调库)通知书”格式详见附件。

三、“更正(调库)通知书”为多联次,其中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三联国库留存,其他联次张数及用途由业务相关方共同商定。

四、“更正(调库)通知书”由更正或调库的业务发起方根据格式要求制作、填写和打印,并在所有联次加盖印章。

财政、征收机关作为业务发起方时,使用其在国库的预留印鉴;国库作为业务发起方时,使用国库业务专用章。

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操作流程

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操作流程

综合征管软件中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的基本业务处理流程:首先由系统管理员在【系统初始化】—【收款国库初始化】模块进行初始化操作设置,操作界面包括“收款国库代码”、“选用标志”、“行政区划”、“收款国库代码(国库)”等。

代码维护与国库实际代码要保持一致。

一、三方协议的签署纳税人到管理税务分局签署三方协议信息登记表。

三方协议是指纳税人与银行、税务机关三方签定委托扣款协议。

已签定三方协议成功的纳税人才能进行实时扣款、批量扣款业务。

对已经签定了纸质三方协议的纳税人需在“纳税人银行扣款资格设置”功能模块进行相应信息维护。

1. 首先在CTAIS系统中,对银行信息进行设置:输入企业税号,带出如下界面,需要注意的是,缴款帐号的选择。

2.再进入银行扣款资格设置,如图:选中第一行企业信息,点击“设置”按钮。

出现对话框:再确定。

出现选择操作环节对话框,确定后,进入如下界面:“三方协议号”、“清算行行号”、“开户行行号”等信息录入项为必录项,“验证标志”信息列,显示三方协议签订验证状态。

根据签订的三方协议书填写完协议号、开户行号等所有内容,保存后,点击“验证”,如果和银行端录入内容一致,会出现图中的验证成功提示。

如果验证不成功,会出现下图界面,协议状态为“未验证成功”。

需要录入人员进行税务端三方协议信息与银行端三方协议信息各要素的比对检查,重新验证。

3.要求:『开户行行号』、『清算行行号』录入的是12位的银行代码;三方协议号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签定纸质协议书中的编号,税务机关、纳税人、银行三方协议上的编号要一致,验证才能通过。

签定纸质三方协议书流程:1)纳税人到管理税务分局领取三方协议书;2)管理税务分局辅导纳税人填写协议内容,并在三方协议书上加盖税务机关印鉴;3)纳税人在每份三方协议书上填写开户银行名称、账号等协议内容后,由管理税务分局统一提交计划征收科进行初步审核后,送交各商业银行;4)开户银行对协议内容确认无误并填写开户银行行号及清算银行行号后,在三份三方协议上分别签章,同时留存一份,将另外二份交还国税计划征收科;5)计划征收科将三方协议明细进行集中录入,验证;其中,验证不通过的统一交与会统岗,由会统岗与各银行进行核对,集中验证。

财政部《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

财政部《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

财政部《关于调整⾦银⾸饰消费税纳税环节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状态:有效发布⽇期:1995-02-10⽣效⽇期:1995-02-10发布部门:财政部发布⽂号:财会字[1995]9号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银⾸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95号),⾃1995年1⽉1⽇起,所有⾦、银和⾦基、银基合⾦⾸饰,以及⾦、银和⾦基、银基合⾦的镶嵌⾸饰(以下简称“⾦银⾸饰”)的消费税由⽣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现将调整⾦银⾸饰消费税纳税环节后有关会计处理办法规定通知如下:⼀、有⾦银⾸饰零售业务的企业,应在“应交税⾦”科⽬下增设“应交消费税”明细科⽬,核算⾦银⾸饰应交纳的消费税。

销售实现时,应当按照应交消费税额,借记“商品销售税⾦及附加”(外商投资企业为“商品销售税⾦”)、“营业税⾦及附加”(外商投资企业为“营业税⾦”)等科⽬,贷记“应交税⾦--应交消费税”科⽬;实际交纳消费税时,借记“应交税⾦--应交消费税”科⽬,贷记“银⾏存款”科⽬。

上述企业采⽤以旧换新⽅式销售⾦银⾸饰的,其应交纳的消费税也按上款规定进⾏会计处理。

⼆、有⾦银⾸饰零售业务的企业因受托代销⾦银⾸饰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应分别不同情况处理:1.以收取⼿续费⽅式代销⾦银⾸饰的,于销售实现时,借记“代购代销收⼊”等科⽬,贷记“应交税⾦--应交消费税”科⽬;2.以其他⽅式代销⾦银⾸饰的,其交纳消费税的会计处理按第⼀条第⼀款规定办理。

三、有⾦银⾸饰批发、零售业务的企业将⾦银⾸饰⽤于馈赠、赞助、⼴告、职⼯福利、奖励等⽅⾯的,应于货物移送时,按应交消费税额借记“营业外⽀出”、“经营费⽤”(外商投资企业为“销货费⽤”)、“营业费⽤”、“应付福利费”、“应付⼯资”等科⽬,贷记“应交税⾦--应交消费税”科⽬。

四、随同⾦银⾸饰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出”科⽬,贷记“应交税⾦--应交消费税”科⽬。

银行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系统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系统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系统业务操作规程为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拓宽增存渠道,我行上线运行了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系统(TIPS),实现了税款直接缴入国库,方便了纳税人,丰富了我行服务品种。

为确保税收收入电子缴库业务顺利开展和实施,特制定本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是指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国库、商业银行利用信息网络技术,通过电子网络系统办理税收收入征缴入库等业务,税款直接缴入国库,实现税款征缴信息共享的缴库模式。

第二条电子缴库主要采取划缴入库方式。

不具备划缴入库条件的,采取自缴入库方式。

在电子缴库信息发送方式上,电子缴款书等税收收入电子缴库信息由税务机关发送国库,国库转发到纳税人开户银行和财政部门。

第三条划缴入库具体程序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纳税申报进行审核,并根据纳税申报成功的信息生成电子缴款书,通过横向联网系统,将电子缴款书信息发送国库,国库对电子缴款书信息校验审核无误后转发至纳税人开户银行,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纳税人账户划缴税款,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并将划缴税款成功与否信息发送税务机关;国库按照规定时间将所有电子缴款书明细信息和划缴税款成功与否信息发送财政部门。

第四条采取划缴入库方式的,应当由纳税人与其开户银行事先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划缴税款协议,并由纳税人将所签协议书面通知税务机关。

第二章划缴税款协议的签约、终止第五条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订划缴税款协议流程:(一)纳税人在支行开立一个结算账户作为缴税账户(亦可使用原有结算账户),而后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签约手续。

(二)税务人员将纳税人缴税账户信息录入征管信息系统,生成并打印纸质划缴税款协议书一式3份(或4份),加盖公章后全部交纳税人。

(三)纳税人在划缴税款协议书上签章后,送交其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对协议书有关内容进行确认后,补录相关信息,签章并留存一份,其余退还纳税人。

财税库银三方协议的办理流程

财税库银三方协议的办理流程

财税库银三方协议的办理流程财税库银三方协议的办理流程财税库银三方协议的办理流程1、登录网上税务局,点击左侧“我要办事”中的“税务登记”菜单,点击“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后的[办理]按钮,进入办理页面。

2、选择需要签订三方协议的银行信息。

系统会根据选择签约的银行是否为网签银行进行提示,如果签约的银行已开通网签功能,则可以办理三方协议网签业务;未开通网签功能的银行无此提示,只能选择纸质签订。

3、点击“保存”按钮,系统弹出网签提示框,可根据实际业务选择“同意网签”按钮。

4、输入CA证书密码。

5、输入完CA证书密码,点击“确定”,系统自动发起三方协议网签流程。

网签成功以后,系统会弹出验证成功的提示框。

6、网签验证失败的',提示示例如下:7、重新进入三方协议签订页面,选择网签失败的三方协议信息,修改缴款账号或名称后,按下“Tab”键移动光标,点击“保存”,输入完CA证书密码,然后点击“验证”。

系统会即时返回验证结果。

拓展:注意事项(一)三方协议撤销应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二)纸质签约要点1、需要纳税人打印三方协议去开户商业银行办理签约手续后,重新登录网上税务局再发起验证。

2、三方协议验证通过的前提是需要税务和银行采集的信息都要准确,验证结果均为银行方面返回的。

遇到问题可先看一下《银行开户许可证》信息与网上税务局登记的存款账户账号信息是否一致,再与开户银行联系查找原因;如无法协调或解决的,请至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三)全程网签要点1、选择“全程网签”方式验证成功的,无需再打印三方协议去开户商业银行签约。

2、开户银行为网签上线银行、纳税人名称与缴款账号名称必须同名才能办理。

如纳税人名称与缴款账号名称中含有如“(上海)”、“(有限合伙)”等字样的,请确认两者的括号是全角“(”、“)”还是半角“(”、“)”,要完全一致才能申请全程网签。

同理,存在其他特殊字符的也是相同规则。

3、如果是“缴款账号”错误,可根据银行反馈的错误提示修改后,点击“保存”后由系统直接验证;验证通过后,请同步修改“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相关内容。

国库知识竞赛题库

国库知识竞赛题库

国库知识竞赛题库一、填空题1、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代理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2、经收预算收入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和信用社均为国库经收处。

3、国库经收处收纳的预算收入,应在收纳当日办理报解入库手续,不得延解、占压和挪用;如当日确实不能报解的,必须在次日报解。

4、人民银行依法对商业银行代理支库和商业银行、信用社经收处所办国库业务实施垂直管理。

5、国库经收处占压、挪用所收纳税款的,经人民银行国库部门核实后,按《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予以处罚。

6、《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应当上缴国库的预算收入的,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7、国库经收处收纳的预算收入,一律使用“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下的“待报解预算收入”专户进行核算。

8、国库经收处收纳的预算收入属代收性质,不是正式入库。

9、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中心设立在中国人民银行。

10、电子缴款书,是纸质缴款书的电子形式,由税务部门生成。

11、TIPS与税务、银行之间的信息核对由TIPS发起,原则上以TIPS中心为准。

12、商业银行拒绝或者阻碍人民银行检查监督的,由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以上至50万元以下罚款。

13、国库经收处不按规定设臵“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核算其经收税款的,视情节轻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14.国库经收处拒收纳税人缴纳的现金税款或纳税人存款账户余额充足而拒绝划转税款的,视情节轻重,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15、《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应当上缴国家金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

16、根据POS机布设机构的不同,分为商业银行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布设POS机实现刷卡缴税两种模式。

17、储蓄国债承销机构营业网点一经发现可疑国债凭证,应立即向当地人民银行、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报告并留下凭证影像证据,切实做好国债反假防伪工作。

信用社银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暂行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暂行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农村信用社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办理,根据人民银行《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管理暂行办法》、《国库信息处理系统税收缴库业务处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以下简称财税库银业务),是依托人民银行“国库信息处理系统”(以下简称TIPS系统),在税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国库(以下简称国库)、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下同)间联网,采用电子方式办理单笔实时划缴税款、定时批量划缴税款、电子对账等业务。

第三条财税库银业务全省实行统一网络、接口和规范,由省联社接入人民银行TIPS系统,实现全省一点清算。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财税库银业务按职责不同分为清算行和经办社(行)。

清算行(即省联社结算中心,下同)负责与TIPS系统对账并办理资金清算。

经办社(行)是指纳税人的开户社(行),负责办理柜面签约信息的维护、批扣清单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打印等业务。

第五条清算行必须通过大额支付系统与各清算国库完成税款资金清算。

清算国库收到划缴的税款资金后,按照TIPS系统自动生成的对账单划转各支库。

清算国库是指TIPS系统中负责与商业银行(信用社)进行资金勾对,并将资金按照收款国库进行划转的国库。

第六条联网业务信息交换以发起方为准,扣款结果信息以TIPS系统为准。

第七条业务人员应对系统运行信息、纳税人信息和账户资金等信息严格保密,防止发生数据丢失或泄密行为。

第八条财税库银业务处理系统用户设置、参数维护、业务数据修改、账务调整等重要环节应设专人复核,并坚持双人办理原则。

第九条经办社(行)应配备专职人员进行业务操作,并对签约帐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条财税库银业务处理系统联网运行工作日为国家法定工作日,运行时间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

第三章业务处理第一节接入和撤销第十一条省联社接入TIPS系统及办理开通和撤销业务事项,应向人民银行国库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银行财税库银系统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财税库银系统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财税库银系统操作规程模版银行财税库银系统操作规程一、概述1.1系统介绍银行财税库银系统是银行通过电脑网络实现对财税金融交易类业务的自动化处理的一种系统。

该系统综合了银行的各产品和服务,能够实现多种货币、一本、多张的管理,对交易过程进行科学和定量的处理,能够自动现场处理和在线处理。

银行财税库银系统减少了人力和时间成本,提高了交易的效率和质量,可谓是一项技术含量极高、应用广泛的系统。

1.2操作目的银行财税库银系统操作规程的目的是规范银行职员使用该系统的行为,提高操作的安全性和效率,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交易的准确性。

二、操作准则2.1操作权限使用银行财税库银系统需要经过银行授权方可操作。

在操作前,必须通过登陆验证,只有具有操作权限的职员才能使用该系统。

职员应该严格遵守自己的操作权限,不得擅自越权操作。

2.2操作目的职员使用银行财税库银系统时,必须遵循操作规程和操作准则,确保自己的操作符合业务诉求和安全要求,不得利用该系统从事非法活动或者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2.3操作方式职员使用银行财税库银系统时,必须使用授权的操作终端进行操作,不得利用其他终端进行操作。

并且职员必须根据操作界面的指示进行操作,不得私自更改操作界面。

2.4操作约束银行财税库银系统操作涉及到大量的账户资产信息,职员在操作时必须遵循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客户信息和银行机密。

同时,在操作时,职员必须密切注意系统的显示和提示信息,不得进行重复操作、非法操作和超时操作。

三、操作流程3.1系统登陆职员需要登陆该系统才能进行后续的操作。

在登陆前,职员必须核实自己的操作权限,然后输入正确的操作账户和密码,通过采用多种认证技术进行登陆验证,确保登陆的安全性。

3.2系统特色银行财税库银系统包含了多种特色管理,职员需要根据业务需要选择相应的管理功能进入,如账户管理、账单管理、资产管理、付款管理等。

3.3业务操作职员根据操作界面的提示,输入相应的业务信息,选择相应的操作方式,如果需要查询相应的信息,可以通过系统的查询功能进行查询,确保业务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流程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流程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流程税库银业务流程一.流程图①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申报形成扣税信息,并将信息发送至TIPS③TIPS将扣税信息转发至商业银行④商业银行根据扣税信息扣款,并将扣款回执发送至TIPS⑤TIPS将扣款回执转发至税务机关二.CTAIS中“实时扣款”业务操作进行“实时扣款”业务的纳税人,务必是三方协议签署成功的纳税人。

大厅操作人员通过【征收监控各开票模块】(如:税票录入、申报表储存后调用开票模块、清理税款开票等)进行税款征收。

进入任何开票模块在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系统会自动默认开具税票类型为『银税实时保留』,也就是只同意开具591(一联式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银行信息会默认自动带出三方协议签定的银行信息。

假如是未签定三方协议的纳税人选择『开具纸质税票』选项。

CTAIS中开票模块如下:申报征收税款一.增值税申报(一).网络申报1.纳税人自行IC卡远程抄报税处理后,自行网络上传申报表,通过票表比对成功后对电子税票点击“储存成功”,提示:“税银实时保留成功”,证明税款已经划缴成功。

2.纳税人自行对IC卡进行清卡处理。

3.纳税人储存税票成功后,税票信息自动上解销号。

4.若储存电子税票失败,“中税软件”设定申报开票只能一次,强制纳税人不能再次开具税银票,只能由纳税人前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进行“税票作废”处理后,“申报征收岗”操作员重新为纳税人开具电子税银票进行缴款。

操作路径: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操作员通过CTAIS【征收】—【税票处理】—【税票作废】,作废失败的税银票,防止产生“应缴未开票”信息月末影响会统人员结账。

税票作废后通过CTAIS【征收】—【清理税款开票】—【申报非缓缴税款开票】模块在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后,系统会自动默认开具税票类型为『银税实时保留』,也就是只同意开具591(一联式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银行信息会默认自动带出三方协议签定的银行信息。

财税库银相关征管业务说明

财税库银相关征管业务说明

财税库银相关征管业务说明一、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是财政、税务、国库、商业银行等部门利用信息网络技术,通过电子网络系统办理税收收入征缴入库等业务,将税款直接缴入国库,实现税款征缴信息各部门共享的缴库模式。

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后纳税人缴税方式发生了改变,按原来的缴税方式,纳税人申报成功后要拿着《税收通用缴款书》到银行缴税,联网后,在申报的同时就能做到实时划缴税款,减少纳税人往返税务、银行的次数,节约办税时间和缴税成本。

缴税凭证发生改变,按照原来的缴税方式,纳税人持有的缴税凭证是《税收通用缴款书》,联网后改为《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一式二联,第一联作纳税人开户银行记账凭证,第二联交纳税人作为付款回单,纳税人以此作为缴纳税(费)款的会计核算凭证。

《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必须加盖银行收讫章方为有效。

纳税人需要税务机关开具完税凭证的,可持“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到税务机关开具《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

《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一式一联,不作为会计核算凭证。

三、纳税人进行实时划缴税款的前提条件(一)纳税人与所在地税机关、开户银行签订《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中缴税账户信息必须与纳税人银行账户实际信息、税务局征管系统账户信息保持一致。

当纳税人在签订《实时缴税协议》后其缴税银行账号、账户名称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撤消原《实时缴税协议》并重新签订。

(二)纳税人划缴税款账户余额不低于税款金额。

(三)网上申报纳税人需在银行受理业务时间范围内划缴税款。

四、纳税人申报、实时划缴税款操作流程(一)纳税人持申报资料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税纳税人在征收窗口申报成功后进行实时划缴税款,划缴税款成功缴税完成,纳税人到银行领取《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如划缴税款失败,再重新划缴税款或开具纸质缴款书由纳税人到银行缴纳税款。

纳税人可查询银行账户余额核实缴款状态。

(二)网上申报纳税人在网上申报成功后,点击【受理结果】,查看申报结果: 【申报成功,税额XX元,是否扣款?】如果点击【是】,弹出扣款界面,选择纳税人证书,提交扣款请求。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通知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通知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13.09.30•【字号】大地税函[2013]85号•【施行日期】2013.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通知(大地税函〔2013〕85号)市地税各基层局,国库各级支库,各中资商业银行,东亚银行:为了方便纳税人缴税,提高税款征缴效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通知》(银发〔2011〕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3年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税横向联网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财库〔2013〕48号)有关规定,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决定于2013年10月起,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范围银行端查询缴税是解决未签定委托缴款三方(纳税人、税务机关、纳税人开户银行)协议的纳税人,以及虽然签订了委托缴款三方协议,但由于特殊原因,纳税人在未采用实时缴税方式时,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实现电子缴税的一种重要业务类型。

纳税人凭《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详见附件1)到已开通此项业务的商业银行(详见附件2)缴纳税款。

《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替代了原有的《税收收入缴款书》,实现了税收缴库由传统模式向电子化模式的转变。

二、业务流程纳税人到地税机关(或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纳税申报后生成电子税票,地税机关为纳税人(或纳税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行)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

纳税人通过转账方式缴税的,在《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上填写付款人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后,持《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到已开通此项业务的开户银行办理缴税业务。

纳税人特殊情况下选择通过现金方式缴税的,持《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和现金,到已开通此项业务的任一商业银行办理缴税业务。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业务处理手续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业务处理手续

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业务处理手续为了规范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税收收入电子缴库行为,根据《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业务处理手续。

一、签订《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三方协议书》基本流程签订《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三方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书》)指的是税务部门、纳税人和开户银行(信用社)三方经协商同意,由纳税人授权从账户划缴税款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基本流程如下:(一)纳税人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三方协议书》并签字盖章,经税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二)纳税人持《三方协议书》到开户银行(信用社)填写相关信息,申请办理电子缴税;(三)开户银行审核信息无误,由经办柜员进行缴税协议内容的登记录入,并且人工核对协议上的户名与系统显示的户名一致,登记录入完毕后由柜员录入验证标志,向税务部门发送验证请求信息。

由税务部门当场发起三方验证,在收到税务部门的确认回复后,系统自动将该协议在登记簿中的验证状态改为“已验证”状态。

开户银行(信用社)在确认该协议的验证状态为“已验证”后,在一式三份的《电子缴税三方协议》上加盖业务公章,返给纳税人二份,留一份专夹保管存档,并手工建立登记簿登记备查;(四)纳税人留存一份,另一份送税务部门留存,协议正式生效;(五)登记成功后系统提示打印出一式两联《业务受理通知书》,柜员签章并加盖业务受理章后,一联留存,一联作为受理回单交纳税人。

二、实时扣税业务操作流程实时扣税业务是指签订三方协议后,由税务机关发起逐笔扣税信息,国库信息处理系统(简称TIPS)实时转发纳税人指定付款银行(信用社),付款银行(信用社)收到后予以扣款,并将扣款结果回执通过 TIPS 系统实时返回税务机关的整个业务处理过程。

基本流程如下:(一)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向TIPS 系统发送实时扣税信息;(二)TIPS 系统收到后对其进行校验,并将校验结果返回给税务机关。

银行财税库银应急预案

银行财税库银应急预案

一、预案概述为保障银行财税库银业务的正常运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确保银行员工和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银行在财税库银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火灾、爆炸、网络攻击、设备故障等。

三、组织架构1. 应急指挥部:由行长担任总指挥,分管财税库银业务的副行长担任副总指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负责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指挥。

2. 应急救援小组:由财务部、运营部、安全保卫部、信息技术部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具体事件的应急处置。

3. 应急联络组:负责与政府、监管部门、客户、媒体等外部单位的沟通协调。

四、应急处置措施1. 火灾事故(1)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

(2)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应急救援小组和应急联络组。

(3)应急救援小组迅速组织灭火、疏散人员和物资。

(4)应急联络组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火情,协助救援。

2. 网络攻击(1)发现网络攻击,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

(2)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应急救援小组和应急联络组。

(3)应急救援小组迅速隔离攻击源,修复网络设备,恢复业务。

(4)应急联络组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攻击情况,协助调查。

3. 设备故障(1)发现设备故障,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

(2)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应急救援小组和应急联络组。

(3)应急救援小组迅速排查故障原因,进行修复。

(4)应急联络组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故障情况,协助处理。

4. 自然灾害(1)发现自然灾害,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

(2)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应急救援小组和应急联络组。

(3)应急救援小组迅速组织人员疏散,转移重要物资。

(4)应急联络组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灾情,协助救援。

五、应急演练1.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2. 演练内容应包括火灾、网络攻击、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

3.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完善应急预案。

六、预案修订1. 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修订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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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新田村镇银行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业务处理手续
为了规范我新绛新田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我行”)税收收入电子缴库行为,制定本业务处理手续。

一、签订《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三方协议书》基本流程
签订《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三方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书》)指的是税务部门、纳税人和开户银行三方经协商同意,由纳税人授权从其账户划缴税款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基本流程如下:
(一)纳税人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三方协议书》,并签字盖章,经税务部门审核无误后盖公章确认;
(二)纳税人持《三方协议书》到开户银行填写相关信息,申请办理电子缴税;
(三)开户银行审核信息无误,由经办柜员进行缴税协议内容的登记录入,并且人工核对协议上的户名与系统显示的户名一致,登记录入完毕后由柜员录入验证标志,向税务部门发送验证请求信息。

由税务部门当场发起三方验证,在
收到税务部门的确认回复后,系统自动将该协议在登记簿中的验证状态改为“已验证”状态。

开户银行(信用社)在确认该协议的验证状态为“已验证”后,在一式三份的《电子缴税三方协议》上加盖业务公章章,返给纳税人二份,留一份专夹保管存档,并手工建立登记簿登记备查;
(四)纳税人留存一份,另一份送税务部门留存,协议正式生效;
(五)登记成功后系统提示打印出一式两联《业务受理单》,柜员签章并加盖业务受理章后,一联留存,一联作为受理回单交纳税人。

二、实时扣税业务操作流程
实时扣税业务是指签订三方协议后,由税务机关发起逐笔扣税信息,国库信息处理系统(简称TIPS)实时转发纳税人指定付款银行,付款银行收到后予以扣款,并将扣款结果回执通过TIPS 系统实时返回税务机关的整个业务处理过程。

基本流程如下:
(一)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向TIPS系统发送实时扣税信息;
(二)TIPS系统收到后对其进行校验,并将校验结果返
回给税务机关。

校验无误的,转发付款银行;
(三)付款银行接收到实时扣税信息,校验无误后从纳税人账户扣款,转入“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下的“待报解预算收入(财税库银联网户)”专户,将扣款结果回执返回TIPS 系统,TIPS 系统实时转发税务机关。

扣款不成功的,应注明原因。

三、批量扣税业务
批量扣税业务是指签订三方协议后,税务机关将批量扣税报文通过TIPS系统转发纳税人指定的付款银行(信用社),付款银行(信用社)收到后予以扣款,并将扣款结果回执通过TIPS 系统返回税务机关的整个业务处理过程。

基本流程如下:
(一)税务机关向TIPS系统发送批量扣税报文;
(二)TIPS 系统收到后对其进行校验,并将校验结果返回给税务机关。

校验无误的,定时转发付款银行;
(三)付款银行收到批量扣税报文,校验无误后从纳税人账户扣款,转入“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下的“待报解预算收入(财税库银联网户)”专户,同时,将扣款结果回执返回TIPS 系统,TIPS 系统转发税务机关。

扣款不成功的,应注明原因。

四、银行端申报缴款
银行端申报缴税是指纳税人在银行的报税系统上输入申报纳税明细信息,通过TIPS 系统转发税务机关,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返回该纳税人的具体申报信息,由纳税人确认扣款的过程。

基本流程如下:
(一)纳税人在报税系统中输入缴税申请信息,向TIPS 系统发送银行端缴税申报请求;
(二)TIPS系统收到后对其进行校验,并将校验结果返回银行(信用社),校验无误的转发税务机关;
(三)税务机关收到后对其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向TIPS系统返回含税票信息的银行申报回执;
(四)TIPS 系统收到银行端申报回执后对其进行校验,并将校验结果返回给税务机关。

校验无误的,转发银行;
(五)银行收到银行端缴税申报请求回执后,由纳税人依据银行申报回执,同意付款或拒绝付款。

若纳税人同意付款,付款银行予以扣款,款项转至“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下的“待报解预算收入(财税库银联网户)”专户,并返回TIPS 系统扣款成功报文;
(六)TIPS 系统收到扣款应答报文后,与原交易勾对,
应答报文转发税务机关。

五、对账业务流程
系统在日间定时将银行端缴税信息核对报文发送汇缴行,汇缴行收到核对报文后,对核对不符且有明确状态(扣款成功或失败)的交易信息及时补发回执。

清算国库与汇缴行社资金对账分为日间对账和日切对账。

新绛县新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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