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应急管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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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应急管理规划
11.1 应急规划的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遭遇突发性强降雨造成城市内涝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尽快建立城市防涝灾害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与预防预警系统,使内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防灾、抗灾、救灾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1.2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5)、《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6)、《国家防汛防旱应急预案》
(7)、《安徽省防涝应急预案》
(8)、《安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9)、行业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标准
11.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1.3.1 组织体系
安庆市人民政府已设立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市内涝防治是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工作。考虑到城市内涝灾害危害性大,社会影响大,可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之下设立城市内涝防治应急办公室,常设在市建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体系如下:
由市政府市长任指挥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安庆军分区参谋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市农委主任任副指挥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安监局、市民航局、市气象局、市供销社、市防汛办公室、安庆供电公司、市武警支队、武警消防支队、市粮食局、市电信运营企业等部门和市水文水资源局负责人为成员。
11.3.2 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正确把握全市防涝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监督、指导新闻单位做好防涝宣传报道工作,做好防涝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提供公众的防涝意识。
市发改委:负责防洪保安建设、防涝指挥系统建设等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市建委:全面负责指导制定防涝规划工作。协助防指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涝日常工作,为防涝工作提供技术指导。负责灾害恢复重建规划、工程设计、建筑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灾区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保障运送防汛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道路安全畅通。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涝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做好防汛网络安全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检查监督参加防涝的国家工作人员履行防涝职责、执行防涝纪律的情况。
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开展全市内涝灾害的救灾捐赠工作。指导各级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对受灾群众实施救助安置,负责灾情统计和核查,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情信息。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防涝资金,协同市防指办申报、筹集应急防涝抢险、水毁工程修复所需资金。
市国土局:负责组织、协同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调查,指导地质灾害防指规划,组织开展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建立和完善预防预警体系,协助抢险救灾,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山地灾害易发地区分布情况。
市交通局:负责公路和水运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涝安全,组织修复水毁公路和及时协调、疏通航道,全力保障汛期全市公路、航道畅通,满足和保障防洪抢险需要。
市水利局:负责提供雨情、水情、灾情及水情预报等信息,做好防洪调度;制定全市防涝、防汛措施以及工程防汛急办和度汛应急处理及水毁修复工程计划。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市属工程的安全管理。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救灾中的医疗救护和灾区卫生防疫工作。灾害发
生后,及时向市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保证灾区供水和食品卫生安全,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市商务局:负责本行业所辖企事业安全度和防涝抢险工作,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涝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汛情紧急情况下,完成市防指下达的调运抢险物资指令,确保抢险物资调取便利。
市环保局:做好水质污染的统一监督管理;在水污染危险期,及时向市政府、市防指报告水质状况,防止饮用水源地污染造成水质性缺水,避免和减轻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失。
市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协调防涝突发事件中涉及生产安全的应急救援。
市气象局:负责气候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对汛情形势作出气象分析和预测,必要时向市防指办提供防涝有关气象资料;汛期,及时组织力量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并追踪监测,及时向市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预报信息;组织开展防涝救灾现场气象保障服务。
安庆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调度工作;保障排涝、救灾电力的及时供应,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市电信运营企业公司:负责所辖通讯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全市各级防涝指挥机构和水文气象站的通讯畅通,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优先保证市、区防涝运营企业修复因灾损坏的设施,搞好灾区应急通信。
安庆军分区:负责制定驻宜部队和全市民兵参加防汛抢险的方案;根据防汛需要,及时组织驻宜部队、预备役和民兵担负防涝抢险救灾、营救
人员、转移物资等急难险重任务与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稳定工作。
市武警支队:根据汛情、旱情需要,及时组织武警官兵担负防涝抢险救灾、转移营救危险地区群众和物资等重大防涝紧急任务;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参与维护灾区治安稳定工作。
安庆水文水资源局:负责统辖本系统水文站、雨量站、报汛站水情测报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为市防指提供全部站网的水情预测预报和实时信息;汛情紧急情况下,按照市防指指令,完成重大水情监测及洪水调查任务,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11.4 预防和预警
11.4.1 预防、预警信息
预防预警信息包括气象信息、水文信息、防涝设施信息、历史灾情信息等。
(1)、气象信息
主要包括:降水量及天气形势分析,预报中、短期降水量及天气形势、台风生成及走向趋势及其他相关气象信息。气象部门应做好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工作,当可能发生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与上级和周边地区气象部门的会商,预报最新气象变化趋势,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并及时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防涝指挥机构。
(2)、水文信息
主要包括:降水量、蒸发、水位、流量、水量及其变化趋势,以及洪峰水位、流量、预计出现时间等水文特征值。当发生特大暴雨时,报讯站应及时拍发暴雨等特殊汛情电报,并增加报讯段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