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复合肥行业分析报告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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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复合肥化肥行业分析报告

2011年8月

目录

一、行业管理 (4)

1、化肥生产、经营行业准入管理 (4)

2、化肥质量及流通市场秩序监测管理 (6)

3、行业协会自律管理 (6)

二、化肥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7)

三、复合肥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10)

1、复合肥产业发展状况 (10)

(1)产能规模迅速扩大,产销量增长较快 (10)

(2)新型产品不断涌现,生产装备、技术工艺逐渐成熟 (11)

(3)消费终端农民对于复合肥的认可度明显提高,化肥施肥复合化率迅速提高11

(4)品牌、信誉价值得到提升,行业龙头企业发展迅速 (12)

2、复合肥未来发展前景 (13)

四、复合肥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4)

1、有利因素 (14)

(1)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强 (14)

(2)产品需求不断扩大 (15)

(3)基础肥料工业发展迅速 (16)

(4)经营开放程度明显提升,市场经营秩序明显转好 (16)

2、不利因素 (17)

(1)行业集中度过低、小企业过多,市场有待进一步规范 (17)

(2)复合肥行业对于基础肥料以及其他原材料依赖性过强,受到产业链上游厂家

的制约和影响 (17)

(3)现有储运能力总体上尚难满足需要 (17)

五、复合肥行业技术水平、经营模式和行业发展方向 (18)

1、复合肥产品分类 (18)

2、关键技术工艺 (19)

(1)造粒技术发展状况 (19)

(2)新产品开发技术 (21)

(3)化学合成技术工艺 (21)

3、行业经营特点、模式 (22)

(1)行业经营特点 (22)

(2)行业经营模式 (23)

4、化肥复合肥行业发展方向 (25)

(1)生产布局和结构调整将进一步加大 (25)

(2)产品结构将进一步调高调优 (25)

(3)行业并购和产业链整合进一步加剧 (26)

(4)深入贯彻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理念,更加注重节能降耗、保护环境、有序开

发 (26)

六、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分析 (27)

1、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27)

(1)氮肥 (27)

(2)磷肥 (30)

(3)钾肥 (35)

2、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36)

七、行业竞争格局 (37)

1、国外主要复合肥生产企业基本情况 (38)

2、国内主要厂商基本情况 (38)

通常,化肥行业可划分为基础肥料、复合肥料两大细分行业。基础肥料主要指尿素、氯化铵等氮肥,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等磷肥,以及氯化钾、硫酸钾等钾肥,上述基础肥料大多可单独施用,也可用作NPK复合肥生产原料。复合肥料则主要指NPK复合肥。另外,还通常将高浓度磷肥(磷酸一铵、磷酸二铵、重钙等)及磷酸基NPK复合肥产品统称为磷复肥产品。

《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5年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分别将优质磷复肥以及各种专用复合肥列入鼓励发展类。2009年颁布实施的《国家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和《石油和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再次强调重点发展高效复合肥、缓控释肥。

一、行业管理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对化肥生产、经营的管理逐步由直接的行政计划管理转向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行业调控和行业协会管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化肥生产、经营行业准入管理

生产管理方面,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复混肥料和磷肥(主要是过磷酸钙、钙镁磷肥等)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总局内设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二是所有肥料

生产、经营、使用前,必须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由生产者向农业部门申请肥料登记。农业部负责全国肥料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农业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监督管理工作。化肥经营方面,1998年之前,国家对化肥实行专营管理,农资公司和各级供销社的农资经营单位是农资经营的主渠道。农业植保站、土肥站、农技推广站和化肥生产企业在国家和地方统配以外可以进行经销。1998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国发【1998】39号)则对化肥流通体制做出重大调整,国家对化肥流通的管理由直接计划管理为主改为间接管理为主,注重发挥市场配置化肥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取消国产化肥指令性生产计划和统配收购计划,放宽化肥经营资格,扩大了生产企业经营自主权。化肥生产和经营企业自主进行购销活动,可以将自产化肥销售给各级农资公司和农技推广站、土肥站、植保站及以化肥为原料的企业,也可以实行销售代理,设点直接销售给农民。2008年底,为进一步保障化肥生产供应,促进化肥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国家允许各类投资者进入化肥流通领域,鼓励和扶持发展大型化肥流通企业,并自2009年1月25日起,国产化肥出厂价、进口化肥(钾肥除外)的港口交货价,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同时,取消提价申报、调价备案、最高限价以及流通环节价格差率控制等各项临时价格干预,加快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化肥价格形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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