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历的六次信托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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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历的六次信托整顿
中国的信托业,虽然仅仅诞生了三十年,却已经历了六次清理整顿,这是任何一个金融行业都不曾拥有的经历。经历了六次“革命”的信托业,从高峰时期的1000多家,缩减到最近的50多家。目前,这个一直被边缘化的行业,正在扭转众人眼中“坏孩子”的形象,成长为中国金融业四大支柱之一。
六次清理整顿
国内信托行业自1979年复业以来,先后经过六次较大的整顿。
1979年10月,国内第一家信托机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宣告成立,此后,从中央银行到各专业银行及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纷纷办起各种形式的信托投资公司,到1988年最高峰时共有1000多家,总资产达到6000多亿,占到当时金融总资产的10%。
信托业诞生不久,便迎来了信托史上的第一次清理整顿。1982年,国务院针对当时各地基建规模过大,影响了信贷收支的平衡,决定对我国信托业进行清理,规定除国务院批准和国务院授权单位批准的信托投资公司以外,各地区、部门均不得办理信托投资业务,已经办理的限期清理。
第二次清理整顿是1985年,国务院针对1984年全国信贷失控、货币发行量过多的情况,要求停止办理信托贷款和信托投资业务,已办理业务要加以清理收缩,次年又对信托业的资金来源加以限定。随后,信托业又经历了第三第四第五轮清理。
2007年3月1日,信托两新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信托业第六次整顿正式拉开帷幕。根据通知,监管层将对信托业实施分类监管,信托公司或立即更换金融牌照,或进入过渡期。新规下发之后,各大信托公司开始轰轰烈烈的实业清理,争取早日换发新牌照。截至今年8月末,54家信托公司中,已有37家获准换发了新的金融许可证,按照新的业务范围和规则积极开展信托业务,信托资产实现快速增长。
步入迅速发展阶段
经历了六次清理整顿的信托业的发展正逐步走出边缘的灰色地带,迈入正轨,尤其是近两年证券市场的红火推动了这一行业新一轮发展。
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中国信托业54家信托公司固有资产总额815亿元,增长了20%;信托资产9614亿元,增长了1.64倍;税后净利润137亿,增长了30%。信托资金投资基础设施1978亿元,房地产424亿元,证券410亿元,银信合作4000亿元。
根据中国银监会的最新统计数据,今年上半年,全国54家信托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84.53亿元,净利润稳步增长,达到48.17亿元,平均每家信托公司盈利8920万元。此外,54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总额已突破1万亿元大关,达到12583.55亿元。
信托业的大发展吸引了内资外资的眼球,多家央企、金融机构、外资机构等纷纷向他们伸出"橄榄枝"。
据相关资料显示,截至目前,同中资金融机构已经或者正在洽谈收购的信托公司就已有7家,分别是湖北信托、中诚信托、中融信托、陕国投、北方信托、新疆国投和浙江国投。其中交通银行收购湖北国投、民生银行收购陕国投、建设银行投资收购兴泰信托已经基本确定。同时,中国人寿与中国人保正在就收购中诚信托展开白热化竞争;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与新疆国投、工商银行与中融信托的重组事宜正在进行中。
各大金融机构争抢信托牌照的同时,不少大型央企也对信托公司抛出“绣球”。中粮集团拟重组伊斯兰信托的消息早已传出。另外,此前整顿所保留的16家濒临倒闭的信托公司,如广州科技信托、四川信托公司等也将引入大型央企作为股东。
另外,外资力量同样不甘示弱。今年2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澳洲国民银行入股联华信托20%股权,成为其第三大股东。由此,联华信托成为国内首家成功引入境外战略投资的信托公司。另外,英国安石获准参股北京信托19.99%股权;巴克莱集团入股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也得到中国监管部门的批准。而英国第二大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集团也在寻求收购苏州信托19.9%的股份。
信托大事记
1979
中国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成立。
1982
国务院发出《关于整顿国内信托投资业务和加强更新改造资金管理的通知》,对信托业进行第一次整顿。
1995
中国人民银行对违规操作、资不抵债的中银信托投资公司宣布接管,一年后,由广东发展银行收购。
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正式实施,第一次在中国确立了信托制度的法律地位。
2002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因严重违规经营,撤销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停止其证券经纪业务以外的一切金融业务活动。
2005
信托业第二次交叉检查工作开始。检查重点是信托公司关联交易和挪用信托财产。
(秦利吴清桦整理)
六次清理情况
■ 1982年———规定除国务院批准和国务院授权单位批准的信托投资公司以外,各地区、部门均不得办理信托投资业务,已经办理的限期清理。
□ 1985年———针对当时全国信贷失控、货币发行量过多情况,国务院要求银行停止办理信托贷款和信托业务,已办业务应加以清理。
■ 1988年———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8号文件精神,开始对信托投资公司的第三次整顿,重点是业务清理和行业整顿。
□ 1993年———重点是信托业和银行业分业经营。人民银行发出通知,要求包括信托投资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的筹备和设立均需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和核发《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1999年——人民银行要求按照“信托为本,分业管理,规模经营,严格监督”的原则,重新规范信托投资业务范围,把银行业和证券业从信托业中分离出去,同时制定严格的信托投资公司设立条件。
□ 2007年———对信托业实施分类监管,信托公司或立即更换金融牌照,或进入过渡期。新规下发之后,各大信托公司开始轰轰烈烈的实业清理,争取早日换发新牌照。
国务院关于整顿国内信托投资业务和加强更新改造资金管理的通知(第一次)
(一九八二年四月十日)
据反映,今年二月十三日,甘肃省计委等部门向下发出联合通知,决定把存在银行帐户的专项基金存款,转作地方“信托存款”,由地方负责支配。现在,有的省也准备比照办理。这样做,实际上把银行统一管理、运用的一部分信贷资金转作地方资金,不符合加强计划管理的精神,势必要扩大基本建设规模,影响信贷收支的平衡,对国民经济的进一步调整十分不利。国务院认为,这种作法是不妥当的,请甘肃省人民政府立即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