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对农村结构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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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有别”的变动
• 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 会。 • 《仪礼· 丧服· 子夏传》:“妇人有三从之义,无 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 女性无论在家庭中的地位还是社会地位与男性相 比都是有所区别的,除了本身的性别之分,一定 程度上与女性不被看作是和男性平等的个体有关 的
• “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其 外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 半之,女则不课” 《晋书· 食货志》 • 北魏李安世的《均田疏》及据此于太和九 年 (485)颁布的均田令,提出了中国封建时 期最为周详的土地改革方案,并断续推行 达三百年之久。其主要内容是:露田男四 十亩,女二十亩;麻田男十亩,女五亩, 均于年老身死时交还,不得自由买卖。
土改对农村社会观念的冲击
就“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而言
• “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 可得与民变革者也。” -----《礼记大传》 • 这种观念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了制度制定的指导 思想之一,而在农村同样表现了出来,比如宗族 观念、祠堂制度、对女性的道德要求等。 • 亲亲尊尊落实到最后,其目的就是要求任何人都 遵守这种原则所确定的礼制,在这种规范下,维 护社会的稳定或者统治的稳定。
• 从土地改革的实践来看,土改中群众对地主、富农等阶级敌人采取激 进的措施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不仅年北方解放区出现大面积的乱 打乱斗现象,建国后的南方土改也出现大范围的激烈土改,土改的暴 力成分展示了农村最原始的复仇心态如何在阶级体系中延续,并在一 段时间内得到了党的默许. 《阶级话语与乡土伦理一解放战争前后土改的革命逻辑》王大安
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尊和长是联系在一起的,并且一Leabharlann Baidu程度上就成为 某一个乡村的权威
• 伴随着土改后新中农的崛起及农村日益普遍的中农化趋向,中国农村社 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即从土改前“下边大上边小”的“宝塔式”结 构,转为“中间大两头小”的“纺锤形”结构。 《新中农的崛起:土改后农村社会结构的新变动》王瑞芳 史学月刊 2003年第7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不再将性别作为 分配土地的标准之一,在土地法的分配标准中有 关分配对象的规定中出现了“贫苦农民”“地主”“原 耕农民”“手工业工人、小贩、自由职业者”等的区 别,这赋予了女性和男性同样的地位,在这一点 上至少男女的“别”被打破了。 • 但是并不意味着在家庭内部男女就完全平等了, 但无形中肯定了女性的经济地位。而这种经济地 位的肯定为女性在政治上获得权力提供了可能。
总而言之,土改的进行打破了原有的农村结 构,从而使原有的观念发生了改变,观念的 改变又进一步推动了农村结构的深入变动, 所以这种互动的关系不断影响着农村的发展。
土地分配的不平等到相对的平等 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依附关系
• 第一条 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 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 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 第二条 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 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 • 第十条 所有没收和征收得来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除 本法规定收归国家所有者外,均由乡农民协会接收,统一 地、公平合理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及缺乏其他生产资料的贫 苦农民所有。对地主亦分给同样的一份,使地主也能依靠 自己的劳动维持生活,并在劳动中改造自己。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尊尊、长长”观念的改变
• 凡是比自己年长的,他必定先发生过我现在发生的问题,他也就可以 是我的“师”了。三人行,必有可以教给我怎样去应付问题的人。而 每一个年长的人都握有强制年幼的人的教化权力:“出则悌”,逢着 年长的人都得恭敬、顺服于这种权力。 《乡土中国》费孝通
• 由于族权的人格化代表是作为乡村“知道分子”的族长、祠长等,而这 些人又由于年龄以及社会阅历的关系,他们的权威往往会得到族众的认 同。 《“亲不亲阶级分”:1950年代初社会关系变革研究———以乡 村社会为背景的分析》满永 葛玲 党史研究与教学 2009年第6期
• 经济地位的相对平等,使人们的观念开始 改变,原有的依附关系被打破,因此亲属 们在经济上的地位相对平等,关系也就变 的相对独立,“亲亲也”的观念受到了冲击 •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观念是一种根深蒂固的 东西,要想完全改变仅仅通过土改是不行 的,但是土改为这种观念的改变无疑是起 到了一定的作用。
• 土地改革虽然改变了乡村社会原有的土地占有关系,也在一定程度上重 构了乡村社会关系,但对人们观念的改造显然还不够彻底。经历过土改 的乡村干部们,对于农民们的家族情怀,恐怕仍是记忆犹新的。所以说, 土地改革的完成,虽然使得国家权力实现对基层乡村的渗透,但基础显 然还不牢固,维系着乡村社会关系的仍然是传统的道德纽带。如何改变 这种状况,也许确实如毛泽东所分析的,“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农 业合作化运动的兴起无疑为这种教育提供了一个良好契机。因为,这种 政治色彩甚浓的合作运动,势必会给乡村社会原有的以亲情为纽带的互 助圈以致命一击,作为一种文化的家族意识也就自然丧失了其存在的基 础。 《“亲不亲阶级分”:1950年代初社会关系变革研究—— —以乡村社会为背景的分析》满永 葛玲 党史研究与教学 2009年第6 期
土改对“亲亲也”观念的冲击
• "亲亲",就是必须亲爱自己的亲属,特别是以父权为中心的尊亲(长 辈 )。 • 亲属关系是根据生育和婚姻事实所发生的社会关系。从生育和婚姻所 结成的网络,可以一直推出去包括无穷的人,过去的、现在的、和未 来的人物。 --------《乡土中国》费孝通 • "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在生产中就需要互助,农耕结合一直是中国乡村 社会生产中的一项重要历史传统."亲属之间的互助更是理所当然,因 此土地所有制与家族维系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封建土地所有制下,以 地主为中心的家族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依附关系,依附地主的同时也是 依附在土地上。
• 从总体上看,新中农在土改后农村社会中的政治经济地位是比较高的。 由于他们是从土改时的贫雇农上升而来的,因此,他们在土改时政治上 的优势地位并未动摇,反而随着其经济地位的上升而更加稳固,仍处于 农村的支配地位。在乡村基层政权及农会、青年团等各种团体中,新中 农不仅数量大,而且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新中农的崛起:土改后农村社会结构的新变动》王瑞芳 史学月刊 2003年第7期 • 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慢慢由传统文化中叔叔大爷式的尊卑长幼之 分,向阶级色彩浓厚的渐趋“平等”的社员间同志式关系转变。
女性地位的显著提升反应在家庭以外的社会中
• 女性可以参与到公共管理中来,打破了“女主内,男主外” 的观念,提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比如成立了妇女代表委 员会,成为了土改的骨干力量之一,在一些组织中担任领 导人,都使得妇女的地位发生了重大的转变。 • 而对于农村妇女来说,土改不仅是经济和政治意义上的 “翻身”,更是心灵上的一次呐喊———翻心。 《翻身与翻心: 土改中女性的双重体验—以 沂蒙地区为例》 王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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