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律制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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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产品质量问题是指: •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的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 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一、一般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赔 偿责任
•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内在质量所承担的义务 可以概括为默示担保义务和明示担保义务两类。
国家监督——监督方式
抽查
随机抽取; 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 监督部门; 地方、下级不得重复抽 查; 抽查的数量、费用; 复检申请权
第三节 产品质量责任制度
• 一、一般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赔偿责任 • 二、缺陷产品的损害赔偿责任 • 三、诉讼时效和请求权期间 • 四、产品质量纠纷的处理办法
一、一般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赔 偿责任
感谢下 载
• 除抽查方式外,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方式还包括产品质量统 一监督检查、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等其他方式。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 (一)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 (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设立的条件 • (三)从事产品质量检验认证的社会中介机构 • (四)产品质量检验认证机构的工作原则 • (五)产品质量认证机构的跟踪调查职责
• 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2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 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 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 除外。
四、产品质量纠纷的处理办法
• 处理产品质量民事纠纷有4种途径:协商 、调解、仲裁和诉讼。当事人对这4种途径 可以自由选择。
(二)适用范围
• 主体: 该法适用于生产者、销售者、用户和消费者以及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机构
• 客体: 该法只适用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例外:1.建设工程(不动产) 2.军工产品
(三)关系
• 经营者与用户、消费者之间进行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关系 • 国家在确立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与经营者之间产生的关系 • 生产者、销售者之间及其他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二、缺陷产品的损害赔偿责任
• 生产者的责任 • 销售者的责任
二、缺陷产品的损害赔偿责任
• 1.受害人的赔偿请求权 • 2.先行赔偿人的追偿权
二、缺陷产品的损害赔偿责任
• 缺陷产品损害的赔偿范围 • 1.人身伤害的赔偿范围 • 2.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
三、诉讼时效和请求权 期间
• 1.一般产品质量责任问题的诉讼时效期间
第十章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 第二节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第三节 产品质量责任制度
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
• 一、产品[重点] • 二、产品质量 • 三、产品质量法
一、产品
• 商品经济社会中用作商品交换关系客体的,并且由有关国家法律予以明确 界定的产品:
1.商品 2.人工产品,而不包括天然产品(初级产
第二节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 一、产品质量管理体制 • 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标准制度 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 三、产品质量监督制度
产品质量检查制度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产品质量社会监督制度
一、产品质量管理体制
——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 合
• 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 • 国务院有关部门;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品) 3. 物质产品,而不包括精神产品
二、产品质量
• 指产品符合人们需要的内在素质与外观形态的各种特性的综合状态。
产品不适用——有瑕疵
产品问题
产品不安全——有缺陷
三、产品质量法
• (一)概念 • 为了调整产品生产与销售以及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社
会关系而有国家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 产品质量标准制度 • 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产品质量标准制度
• (一)产品质量标准 • (二)产品质量要求 • (三)生产许可证制度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认证证书
认证申请
企业
认证机构
审核、评定
1.申请主体:企业; 2.认证主体:认证机构——经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 门或者由它授权的部门认可的机构; 3.认证原则:自愿原则; 4.认证依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
• 一般产品质量责任,又称瑕疵担保责任,属于是违约责任 。
一、一般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赔 偿责任
•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销售者售出的产品具有一般质量问题的,即应承担产 品质量责任,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 ,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二、缺陷产品的损害赔偿责任
• 产品缺陷可分为三类: • 1.设计上的缺陷 • 2.制造上的缺陷 • 3.指示上的缺陷
(四)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认证证书
认证申请
企业百度文库
审核
认证机构
1、申请主体:企业; 2、认证主体:认证机构 4、认证原则:自愿原则; 5、认证依据: 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 6、认证种类: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
三、 监督制度
检查制度
检验制度
社会监督
产品质量检查制度
•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是国家对产品质量实施的一项强制性行政管理 措施。
• 存在《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的一般产品质量责任的,消费者可以依据《民法 通则》第136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其合法权益,诉讼时效期限为1年。
• 2.缺陷产品造成的损害赔偿问题的诉讼时效期间
• 《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年。
三、诉讼时效和请求权 期间
一、一般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赔 偿责任
•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内在质量所承担的义务 可以概括为默示担保义务和明示担保义务两类。
国家监督——监督方式
抽查
随机抽取; 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 监督部门; 地方、下级不得重复抽 查; 抽查的数量、费用; 复检申请权
第三节 产品质量责任制度
• 一、一般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赔偿责任 • 二、缺陷产品的损害赔偿责任 • 三、诉讼时效和请求权期间 • 四、产品质量纠纷的处理办法
一、一般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赔 偿责任
感谢下 载
• 除抽查方式外,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方式还包括产品质量统 一监督检查、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等其他方式。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 (一)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 (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设立的条件 • (三)从事产品质量检验认证的社会中介机构 • (四)产品质量检验认证机构的工作原则 • (五)产品质量认证机构的跟踪调查职责
• 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2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 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 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 除外。
四、产品质量纠纷的处理办法
• 处理产品质量民事纠纷有4种途径:协商 、调解、仲裁和诉讼。当事人对这4种途径 可以自由选择。
(二)适用范围
• 主体: 该法适用于生产者、销售者、用户和消费者以及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机构
• 客体: 该法只适用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例外:1.建设工程(不动产) 2.军工产品
(三)关系
• 经营者与用户、消费者之间进行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关系 • 国家在确立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与经营者之间产生的关系 • 生产者、销售者之间及其他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二、缺陷产品的损害赔偿责任
• 生产者的责任 • 销售者的责任
二、缺陷产品的损害赔偿责任
• 1.受害人的赔偿请求权 • 2.先行赔偿人的追偿权
二、缺陷产品的损害赔偿责任
• 缺陷产品损害的赔偿范围 • 1.人身伤害的赔偿范围 • 2.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
三、诉讼时效和请求权 期间
• 1.一般产品质量责任问题的诉讼时效期间
第十章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 第二节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第三节 产品质量责任制度
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
• 一、产品[重点] • 二、产品质量 • 三、产品质量法
一、产品
• 商品经济社会中用作商品交换关系客体的,并且由有关国家法律予以明确 界定的产品:
1.商品 2.人工产品,而不包括天然产品(初级产
第二节 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 一、产品质量管理体制 • 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标准制度 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 三、产品质量监督制度
产品质量检查制度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产品质量社会监督制度
一、产品质量管理体制
——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 合
• 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 • 国务院有关部门;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品) 3. 物质产品,而不包括精神产品
二、产品质量
• 指产品符合人们需要的内在素质与外观形态的各种特性的综合状态。
产品不适用——有瑕疵
产品问题
产品不安全——有缺陷
三、产品质量法
• (一)概念 • 为了调整产品生产与销售以及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社
会关系而有国家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 产品质量标准制度 • 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产品质量标准制度
• (一)产品质量标准 • (二)产品质量要求 • (三)生产许可证制度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认证证书
认证申请
企业
认证机构
审核、评定
1.申请主体:企业; 2.认证主体:认证机构——经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 门或者由它授权的部门认可的机构; 3.认证原则:自愿原则; 4.认证依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
• 一般产品质量责任,又称瑕疵担保责任,属于是违约责任 。
一、一般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赔 偿责任
•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销售者售出的产品具有一般质量问题的,即应承担产 品质量责任,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 ,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二、缺陷产品的损害赔偿责任
• 产品缺陷可分为三类: • 1.设计上的缺陷 • 2.制造上的缺陷 • 3.指示上的缺陷
(四)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认证证书
认证申请
企业百度文库
审核
认证机构
1、申请主体:企业; 2、认证主体:认证机构 4、认证原则:自愿原则; 5、认证依据: 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 6、认证种类: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
三、 监督制度
检查制度
检验制度
社会监督
产品质量检查制度
•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是国家对产品质量实施的一项强制性行政管理 措施。
• 存在《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的一般产品质量责任的,消费者可以依据《民法 通则》第136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其合法权益,诉讼时效期限为1年。
• 2.缺陷产品造成的损害赔偿问题的诉讼时效期间
• 《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年。
三、诉讼时效和请求权 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