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设计资质标准[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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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是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结合专项工程设计技术工作的特点而制定的,下面是带来的关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是核定工程设计单位专项工程设计资质等级的依据。

三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设立,需由相关行业部门或授权的行业协会提出,并经建设部批准。

四工程设计的专项资质分级标准可根据专业发展的需要设置级别。

分级标准一、甲级⒈资历和信誉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5年及以上专项工程设计资历,并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⑵独立承担过专项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已建成投产,工程设计质量合格、效益好。

⑶单位有一定的社会信誉并有必要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⒉技术力量有一定的技术力量,专业配备合理,具备同时承担2项大型专项工程设计的能力。

每个主要专业的专职技术骨干配备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有1名主持或参加过2项大型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⒊技术水平⑴拥有主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不少于2项。

⑵具有在专项工程设计中应用计算机的能力,并取得显著效果。

⑶具有与国(境)外合作或独立承担国(境)外专项工程设计和项目管理的技术能力。

⒋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⑴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基本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甲级设计单位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施工图CAD出图率100%;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的CAD技术应用达90%;方案优化(优选)的CAD技术应用达90%;文件和图档实行计算机管理;能应用工程项目管理软件,逐步实现工程设计项目的计算机管理。

⑵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专职技术骨干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⒌管理水平⑴建立了以设计项目管理为中心,以专业管理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实行设计质量、进度、费用控制。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是指在工程设计领域中,为了保障工程设计质量和安全,对工程设计单位所需具备的资质条件和标准进行规范和要求的文件。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工程设计单位的行为,提高工程设计水平,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工程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

首先,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应当明确规定工程设计单位的注册资格和人员素质要求。

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注册资格,注册资格的取得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同时,工程设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设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工程设计经验,以保证工程设计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其次,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应当明确规定工程设计单位的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要求。

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和流程,确保工程设计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管理。

同时,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和软件工具,以保障工程设计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另外,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应当明确规定工程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工程设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行业规范进行工程设计,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保证工程设计的合法合规。

最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应当明确规定工程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合理选择设计方案,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同时,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对设计文件进行严格管理和归档,以备查阅和验收。

总之,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工程设计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只有严格执行相关的资质标准和要求,才能够有效提升工程设计水平,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希望相关部门和工程设计单位能够加强对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执行和监督,共同推动工程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

专项设计方案资质规范

专项设计方案资质规范

专项设计方案资质规范在当今的建筑、工程和设计领域,专项设计方案的质量和可靠性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这些方案的专业性和合规性,明确的资质规范必不可少。

本文将详细探讨专项设计方案资质规范的重要性、涵盖的内容以及其在实际应用中的影响。

专项设计方案资质规范首先是对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专业能力的一种认可和保障。

它规定了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的人员结构、技术装备、过往业绩等方面的要求,以及设计人员所需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和职业资格等条件。

只有满足这些资质规范的设计单位和人员,才有资格承接和开展相应的专项设计工作。

从具体内容来看,专项设计方案资质规范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人员资质要求。

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的学历背景,例如建筑设计专业、结构工程专业、给排水专业等。

并且,他们还需要通过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设备工程师等资格证书。

此外,设计人员还应具有一定年限的工作经验,熟悉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能够独立完成设计任务,并具备处理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

二是技术装备和软件要求。

设计单位需要配备先进的技术装备,如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软件、结构分析软件、模拟仿真软件等,以保证设计工作的高效和精确。

同时,还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对设计过程和成果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三是业绩和信誉要求。

设计单位应具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并且这些项目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表现良好,得到了业主和社会的认可。

此外,设计单位还应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记录。

四是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设计过程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包括设计输入、设计评审、设计验证、设计输出等环节。

通过严格的质量管理,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业主的要求。

专项设计方案资质规范在实际应用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首先,它保障了工程质量和安全。

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人员,能够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充分考虑工程的结构安全、使用功能、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从而有效避免因设计不合理而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

专项设计资质标准-精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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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设计资质标准(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总则(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

二、标准(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100万元人民币;(3)近二年内完成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2、技术条件(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10年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规定。

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企业管理组织、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宜通过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二)乙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的主要专业的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完整版)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完整版)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附件6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2.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标准3.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4.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5.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6.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7.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8.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附件6-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总则(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

二、标准(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

(二)乙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是指对工程设计单位进行资质评定和认证的标准,是保障工程设计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在建筑、市政、水利等领域,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就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相关行业提供参考和指导。

首先,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应当包括设计单位的注册资本、设计人员的资质要求、设计经验、设计管理体系、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其中,设计人员的资质要求是至关重要的,设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技能,并且需要经过相关的资格认证和培训。

此外,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和丰富的设计经验,以保证其在工程设计领域具有一定的实力和能力。

设计管理体系和设计质量控制也是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重要内容,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设计过程中的规范和质量。

其次,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应当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相一致,确保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过程中能够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关的资质证书和执业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设计活动。

此外,设计单位还应当具备相关的技术设备和软件,以保证设计过程中的准确性和效率。

设计单位还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环境保护体系,确保设计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

最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认证和监督应当由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威机构进行,确保认证和监督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认证和监督应当包括对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核、设计过程的监督和设计成果的评审等内容,以保证设计单位的设计活动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同时,设计单位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及时公开相关的设计信息和成果,促进设计活动的透明和公开。

综上所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是保障工程设计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其内容应当包括设计单位的注册资本、设计人员的资质要求、设计经验、设计管理体系、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要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相一致,认证和监督由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威机构进行。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标准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标准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标准中建中建瑞通代办施工资质新办、升级、增项代办安全生产许可证代办设计资质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标准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独立承担过建筑规模为中型以上的民用建筑或火灾危险性为丙类以上的工业建筑的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不少于 3 项,且 3 项均含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至少 1 项含有气体灭火系统或泡沫灭火系统)。

2、技术条件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10 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经历, 并主持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大型消防设施工程(且含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系统)的设计不少于 2 项,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省级公安消防机构颁发的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具备中级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且取得省级公安消防机构颁发的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完善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场所。

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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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师表两汉:诸葛亮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二、乙级1、资历和信誉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是指对从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的企业或个人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进行评定和认定的标准。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质量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的整体效果和使用性能。

因此,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规范行业秩序、提高设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应当明确设计人员的专业背景和技术能力要求。

设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的学历和职业资格,并且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实际设计能力。

此外,设计人员还应当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设计理念,能够根据建筑的功能需求和风格特点进行合理的设计方案规划。

其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应当规定设计机构的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要求。

设计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包括人员组织结构、工作流程、质量控制程序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设计工作有序进行并且能够保证设计质量。

同时,设计机构应当配备一定数量和水平的设计人员,并且具备必要的设计软硬件设备和技术支持条件。

此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还应当包括设计成果的审查和评定要求。

设计成果应当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能够满足建筑工程的实际使用需求,并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艺术性。

设计成果的审查和评定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计成果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最后,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还应当规定设计机构的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要求。

设计机构应当定期进行自查和自评,对设计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对设计机构的设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设计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总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规范行业秩序、提高设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设计人员的专业背景和技术能力要求、规定设计机构的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要求、包括设计成果的审查和评定要求以及规定设计机构的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要求等方面的内容,能够有效提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的质量和水平,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专项设计资质人员配备标准

专项设计资质人员配备标准

专项设计资质人员配备标准专项设计资质人员配备标准是对从事专项设计领域的人员进行资质要求和配备标准的规定,旨在保障专项设计的质量和安全。

针对不同的专项设计领域,相关部门会制定不同的人员配备标准,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下面将介绍一份关于专项设计资质人员配备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背景和意义专项设计涉及领域广泛,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等多个方面,而不同的专项设计又有其特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标准。

为了保证专项设计的质量和安全,对从事专项设计工作的人员进行资质要求和配备标准的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通过明确人员配备标准,可以保证项目的设计过程和结果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避免因人员不足或能力不够而导致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二、人员配备标准内容1.技术人员配备标准不同专项设计领域的技术人员配备标准会根据具体要求进行规定。

一般来说,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要求配置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注册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工程技术人员,确保项目设计的专业性、合规性和可行性。

针对某些特定的专项设计项目,还需要配备特殊技术要求的专业人员,如防火设计师、建筑节能设计师等。

2.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除了技术人员的配备,专项设计项目还需要合适的管理人员进行项目组织、协调和管理。

管理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管理经验和资质,并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标准,确保项目的进展和质量符合要求。

3.配套人员配备标准在专项设计项目中,还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配套人员,如绘图员、技术文员、实习生等,以协助技术人员完成相关设计工作,提高设计效率和质量。

三、人员配备标准的落实和监管为了确保人员配备标准的有效落实,相关部门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设计单位和项目的监管,确保其人员配备符合要求。

还需要加强对从事专项设计工作的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保证其在项目设计中能够胜任相应的工作。

四、结语专项设计资质人员配备标准的制定和落实,对于提升专项设计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是对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进行资质评定的依据,是保障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措施。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规范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市场秩序,提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应当明确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一定的注册资金和固定资产,拥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从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活动的能力和经验。

此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关的设计软件和设备,并且要求其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领域有一定的业绩和声誉。

其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应当规定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的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要求。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设计过程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同时,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设计成果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保障设计质量和安全。

此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应当对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的技术能力和创新能力进行评价。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各类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任务。

同时,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当不断推进技术创新,提高设计水平和效率,为建筑装饰工程的发展做出贡献。

最后,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应当对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的信用和诚信进行考核。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保证设计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同时,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尊重客户的意见和要求,确保设计成果符合客户的期望和需求。

综上所述,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规范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市场秩序,提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资质标准要求进行自查自纠,不断提升自身的设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建筑装饰工程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是指对从事工程设计活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资质评定和
管理的标准。

在我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是由国家相关部门依法制定和管理的,其主要目的是保障工程设计活动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工程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

首先,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对从事工程设计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的基本条件和
资格进行了规定。

一般来说,具有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职业资格和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设计能力和技术水平。

此外,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独立承担工程设计项目,并对设计成果负责。

其次,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对工程设计单位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进行了规定。

具有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确保设计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同时,还应当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设计过程和设计成果的质量管理,确保设计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此外,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还对工程设计活动的技术要求和规范要求进行了
详细规定。

具有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计算和分析,确保设计成果的安全性、可行性和经济性。

同时,还应当注重创新和实用,提高设计方案的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

总之,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是工程设计行业的“准入证”,对于提高工程设
计质量、规范行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具有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断提升自身的设计能力和管理水平,为推动工程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分类标准[详]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分类标准[详]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总则(一)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指为适应和满足环境保护的特殊需求而设立的专项资质;取得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以进行环境设计、提供施工和安装咨询、进行设备和工艺调试。

(二)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为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五个专项类别。

(见附件: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类别划分)(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标准(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独立设计过所申请专项类别大型环境工程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环境工程项目不少于3项。

工程竣工并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

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从事环境工程设计经历,且主持过大型环境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限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专项类别大型环境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环境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1)具有完善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档案管理体系健全,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已通过ISO9000族质量标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

(二)乙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从事环境工程设计经历,且主持过中型环境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限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三篇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三篇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三篇篇一: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2.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标准3.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4.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5.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6.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7.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8.照明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总则(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

二、标准(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

(二)乙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装修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装修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装修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摘要:I.引言A.装修设计专项资质的背景和重要性B.文本的目的和结构II.装修设计专项资质的标准A.资质等级和分类B.申请资质的条件和材料C.资质评审的标准和流程III.装修设计专项资质的实际应用A.资质在装修设计项目中的应用B.资质对于企业和个人设计师的重要性IV.装修设计专项资质的未来发展A.资质标准的可能变化和影响B.资质对于行业发展的作用和意义V.结论A.对装修设计专项资质的总结和评价B.对未来发展的展望和建议正文:装修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是衡量一个装修设计企业或个人设计师专业能力和实力的重要标准。

为了保证装修设计质量和满足客户需求,我国制定了严格的装修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装修设计专项资质的标准,实际应用以及未来发展。

一、装修设计专项资质的标准装修设计专项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企业和个人设计师可以根据自身实力和需求申请相应等级的资质。

申请资质的条件和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基础材料,以及企业完成的装修设计项目合同、图纸、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等具体证明材料。

资质评审的标准和流程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包括资质申请表、资质评审报告、现场核查等环节。

二、装修设计专项资质的实际应用装修设计专项资质在实际装修设计项目中有着重要作用。

甲方在选择装修设计企业或个人设计师时,通常会要求具备相应资质,以确保装修设计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具备资质的设计师在承接项目时,可以获得更多的信任和支持。

此外,资质也是衡量设计师专业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依据,可以帮助设计师提升自身价值和竞争力。

三、装修设计专项资质的未来发展随着我国装修设计行业的发展和变化,装修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也可能发生相应的调整。

未来,资质评审可能会更加注重设计师的创新能力和实际业绩,而非仅仅看重资质等级和证书。

同时,随着行业监管政策的完善和技术手段的进步,资质审查和监管也将更加严格和高效。

装饰专项设计资质标准

装饰专项设计资质标准

装饰专项设计资质标准装饰专项设计是指在建筑装饰设计领域中,对特定空间进行设计、规划和装饰的专业活动。

在我国,装饰专项设计资质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关乎从业者的职业发展,更关系到设计作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因此,我们有必要深入了解装饰专项设计资质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装饰专项设计资质标准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建筑装饰设计的基本理论、设计规范、施工工艺、材料选用、成本控制、环保要求等方面。

具体来说,装饰专项设计师需要具备扎实的建筑装饰设计理论基础,熟悉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了解施工工艺和材料的特性,能够合理控制装饰成本,并且关注环保要求,确保设计作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其次,装饰专项设计资质标准还涉及从业者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装饰专项设计师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独立承担设计任务,同时也要善于与建筑师、结构工程师、设备工程师等其他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协调合作。

此外,从业者还应当具备较强的审美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根据客户需求和空间特点进行巧妙的设计,为客户创造出满意的装饰作品。

再者,装饰专项设计资质标准还要求从业者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和项目管理能力。

在实践中,装饰专项设计师需要参与各类装饰设计项目,积累丰富的设计经验,不断提升自己的设计水平和实施能力。

同时,他们还需要具备一定的项目管理能力,能够合理安排设计任务,有效控制项目进度和质量,确保设计作品按时、按质完成。

最后,装饰专项设计资质标准还要求从业者具备持续学习和不断提升的意识。

建筑装饰设计领域的发展日新月异,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不断涌现,从业者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跟进行业动态,不断提升自己的设计水平和专业能力,以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

综上所述,装饰专项设计资质标准是建筑装饰设计领域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涉及到从业者的专业能力、素养和职业发展,也关系到设计作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因此,作为装饰专项设计师,我们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资质标准,不断提升自己的设计水平和专业能力,为客户创造出更加优秀的装饰作品。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是对工程设计单位进行资质评定的依据,是保障工程设计质量和安全的重要工具。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设计单位的注册资本和人员结构。

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和一定规模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等。

设计单位的人员结构应当合理,能够满足不同类型工程设计的需要。

二、设计单位的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

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包括组织架构、管理制度、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

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一定的管理水平和质量保障能力。

三、设计单位的技术能力和业绩水平。

设计单位应当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和丰富的项目经验,能够独立承担不同类型的工程设计任务。

设计单位的业绩水平应当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反映其真实的技术实力和综合素质。

四、设计单位的信誉和社会责任。

设计单位应当具备良好的信誉和社会责任感,能够保证工程设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

设计单位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保障工程设计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五、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能力。

设计单位应当重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保障工程设计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要求。

综上所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分级标准是对设计单位进行资质评定的重要依据,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

设计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要求,不断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为保障工程设计质量和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时,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设计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其按照规定开展工程设计活动,维护行业的良好秩序和形象。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标准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标准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标准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标准是指对从事工程设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资格要求和标准,其目的是规范和提高工程设计行业的从业者素质,促进工程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当前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工程设计行业的发展也日益迅猛,因此对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标准应包括从事工程设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

对于单位而言,应具备一定的注册资金、人员结构和技术设备等基本条件,同时需要有相关的行业资质和证书。

对于个人而言,应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背景,具备一定的工程设计经验和技能,并且需要通过相应的资格认证考试。

其次,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标准应包括工程设计从业者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工程设计行业是一个涉及公共安全和社会利益的行业,因此从业者应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职业操守,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和法律法规,保护客户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另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标准还应包括工程设计作品的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作品是工程设计行业的核心产品,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施工和使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因此,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标准应明确工程设计作品的技术要求、审查标准和验收标准,确保设计作品的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最后,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标准还应包括工程设计行业的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要求。

工程设计行业是一个复杂的产业,涉及多个专业和多个环节,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机制,确保工程设计活动的全过程都能够受到有效的监管和控制。

综上所述,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标准是工程设计行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只有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标准,才能够保障工程设计行业的良性发展,促进工程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推动工程设计行业朝着更加规范化和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专项设计资质标准[详]

专项设计资质标准[详]

专项设计资质标准(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总则(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

二、标准(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100万元人民币;(3)近二年完成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2、技术条件(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10年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规定。

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企业管理组织、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宜通过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二)乙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的主要专业的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装修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装修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装修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装修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简介装修设计专项资质标准是我国建设行业的一项重要规定,旨在加强对装修设计行业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该标准由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适用于从事室内外装修设计、装饰工程的企业和设计师。

本文将详细介绍装修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相关内容,以帮助企业和设计师了解并顺利申请资质。

二、资质等级及划分装修设计专项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三个等级。

各等级的划分依据主要为企业的设计能力、技术设备、管理水平、业绩和社会信誉等因素。

不同等级的资质对企业和个人设计师的要求也有所不同,以下将逐一进行介绍。

三、申请条件及材料1.企业申请装修设计专项资质,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注册资本不少于规定金额;(3)具备与申请资质等级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4)拥有与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设计设备;(5)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6)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个人设计师申请装修设计专项资质,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相应专业的设计师资格;(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数量的合格设计项目;(3)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4)参加相关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申请装修设计专项资质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企业资质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章程;(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6)设计设备清单;(7)质量管理手册和制度;(8)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9)其他规定需提交的资料。

四、审核流程1.企业和个人向当地建设部门提交申请材料;2.建设部门对企业和个人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3.建设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4.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资质证书。

五、管理及维护1.装修设计专项资质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内需定期进行年审;2.企业和个人应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从事装修设计业务;3.企业和个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4.建设部门对取得资质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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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设计资质标准(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总则(一)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

二、标准(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100万元人民币;(3)近二年完成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2、技术条件(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10年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规定。

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企业管理组织、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宜通过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二)乙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的主要专业的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丙级(家装)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设计经历,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的主要专业的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管理制度。

三、承担业务围(一)甲级可承担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设计,其设计围和规模不受限制。

(二)乙级可以承担1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饰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设计。

(三)丙级(家装)可以承担5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饰工程(仅限住宅装饰装修)的设计与咨询。

四、附则(一)建筑装饰工程中的主体工程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配套工程是指相关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室外景观和艺术设等。

(二)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三)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主要人员配备表附件2: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项目规模划分表(2)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总则(一)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持有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设计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土木建筑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

其中包括:1、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2、设备监控系统工程;3、安全防系统工程;4、通信系统工程;5、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6、智能卡系统工程;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8、物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工程;9、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10、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11、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12、相关系统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三)取得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乙级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相应级别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业务。

二、标准(一)甲级1、资质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人民币。

(3)企业近5年承担过不少于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项目的专项设计,并实施后验收合格。

2、技术条件(1)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不少于2项大型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项目,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专项资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规定。

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具有参与过不少于2项中型及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项目经历,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乙级1、资质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5年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不少于1项中型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项目,并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符合“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专项资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规定。

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具有参与过不少于2项小型及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项目经历,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较完善的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担业务围(一)甲级可承担各类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项目,其规模和围不受限制。

(二)乙级可承担中型及以下的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设计项目。

四、附则(一)乙级资质晋升甲级资质,除对甲级资质中企业业绩不做要求外,其他条件均应符合甲级资质标准的要求。

(二)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三)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2: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设计项目规模划分表(3)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总则(一)本标准所称建筑幕墙工程包括玻璃幕墙、金属与石材幕墙、点支承玻璃幕墙、单元式幕墙以及采光屋顶等建筑幕墙工程。

其他类型的建筑幕墙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标准(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近二年应完成不少于4项3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竣工并验收,未发生设计质量事故。

2、技术人员条件(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少于10年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2项3000平方米以上的幕墙工程设计,具备相应专业注册执业资格(限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不少于3年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参加过不少于1项幕墙面积在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完善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宜通过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二)乙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人员条件(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幕墙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不少于2项3000平方米以上的幕墙工程设计,具备相应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限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不少于3年从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并参加过不少于1项幕墙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和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担任务围(一)甲级可承担建筑幕墙专项设计的类型和高度不受限制。

(二)乙级可承担幕墙高度在80米以下且幕墙单项工程面积在6000m2以下的各类建筑幕墙专项设计。

四、附则(一)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二)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2: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项目规模划分表(4)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一、总则(一)本标准所指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包括网架、网壳、单层刚架、排架、多层框架、索膜结构、压型拱板等钢结构工程。

(二)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两个级别。

二、标准(一)甲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3)近五年完成“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规模划分表”中1级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

2、技术条件(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少于6年从事钢结构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过1级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3项,具备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专业配备齐全、合理。

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规定。

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参加过1级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2级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具有完善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固定的工作场所;(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具有完善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安全保障及环保措施。

(二)乙级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少于6年从事钢结构工程设计经历,并主持过2级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具备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专业配备齐全、合理。

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规定。

其中,非注册人员应参加过2级轻型房屋钢结构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具备必要的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和固定的工作场所;(2)有完善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担任务围(一)甲级可承担轻型房屋钢结构1级和2级工程的设计。

当钢结构为建筑主体时,其工程设计包括相应的钢结构房屋的基础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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