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侦案件一案一总结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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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侦案件一案一总结之我见

“一案一总结”是目前自侦部门在长期的侦查工作实践中摸索出来的一套行之有效的总结提高方式,它既是对办案全过程的总结回顾,又是对办案经验和教训的累积,有利于侦查业务水平的全面提高。结合在自侦部门多年的工作实践,笔者想对“一案一总结”的运用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自侦案件中“一案一总结”的意义

1、有利于侦查工作经验的总结提高。在以往的侦查工作中,更多的是注重办案的过程,而忽视了案后的总结,往往案件一突破就大功告成,或放松心情进行调整,或注意力转移到新的案件上,没有及时对案件的查办经验和问题不足进行总结回顾。这样导致的结果是侦查工作经验得不到总结,从而不能在新的案件办理过程中及时得以应用,也使类似的问题在新的案件中出现时不能及时发现或提出应对之策,从而使得相同的经验和教训在一次次地循环往复。而“一案一总结”的运用则可以避免此类无意义的重复循环,通过一个案件的办理就能使该类案件的办理经验得到推广运用,也使类似问题在其它案件得以避免发生。

2、有利于侦查人员业务水平的共同提高。通过在案件

办结后召开总结分析会,由参与办案人员对该案办理情况进行总结评议,使好的经验做法得到总结,问题和不足得以发现纠正。同时,由于参与总结分析会的是所有参与办案的人员,使每个人都得到了一次总结提高的机会,都相当于亲自办理了一次类似案件,共同领会了其中的经验教训,对于今后办理类似案件或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就能及时应对。

3、有利于培养锻炼新人员。多年来,我们培养新的侦查办案人员多采取以老带新的方式,主要是老侦查人员把自己多年丰富的侦查工作经验通过带领新侦查人员在每个案件办案过程中手把手地进行“传、帮、带”,实现对新一代侦查人员的培养和锻炼,而新一代侦查人员提高侦查水平也主要是通过具体的个案办理。这样的培养方式可以实现新老交替,也使老侦查人员的工作经验得以继承和发扬,但是也存在培养周期长、培养内容不全面等缺点。而“一案一总结”正可以弥补这些缺点和不足,使新一代的侦查人员得到快速全面地成长,避免出现青黄不接的局面。“一案一总结”注重的是所有参与办案人员的共同参与评议总结,无论是老侦查人员主办案件还是新侦查人员主办案件,都能使更多的新侦查人员通过参与办理案件和案后总结学到更多的侦查经验和办理不同个案的实践经验,从而更快地得以成长。

二、目前“一案一总结”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检察机关全面推行该制度,要求所有案件侦结后均应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一案一总结”材料。但从实践操作上看,一些地方没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总结,甚至背离了该制度的设立初衷而流于形式,当然也就起不到预期的作用了。目前的“一案一总结”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个人敷衍应付较多,集体讨论研究不够。目前,许多地方的“一案一总结”流于形式,虽然每个案件查办后都写“一案一总结”材料,但往往是三言两语,过于简单,草草应付了事,基本案情占了总结材料的大篇幅,真正的经验总结和问题剖析只有寥寥几行文字,而且这些总结和剖析往往又都是套用一些公式化的语言,缺乏针对性,没有结合具体个案的特征进行分析。主要原因是案后没有及时召开总结分析会,没有由所有曾参与办理该案的人员对该案进行评议和回顾,没有进行集体讨论和研究该案的经验做法和问题对策,“一案一总结”材料大多是由案件承办人个人草草完成,应付的成份多,认真思索得少。

2、强调客观情况过多,主观原因分析不够。受体制、传统、风气等因素影响,检察机关在查办自侦案件过程中会遇到多种不利于职务犯罪侦查的客观环境,这是一种必然的现象,我们要努力改善这些客观情况,但有些客观因素在短

时间内是无法消除的,还需要较长的时间。因此,我们更需要在主观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主观能动性。但在一些“一案一总结”材料中,过于强调所遇到的客观因素和问题,而没有真正从主观上深入查找自身的问题不足和原因,这对于今后侦查工作水平的提高没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3、就事论事较多,应对措施缺乏。有的“一案一总结”材料虽然对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但却是就事论事,就案论案,尤其是对存在的问题和办案中出现的新情况没有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对策。“一案一总结”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指导今后的侦查办案工作,但如果不能举一反三,不能对问题和不足及时研究出应对之策,是无法真正起到指导办案的作用的,而一旦再次遇到类似问题时,就只能是束手无策了。

4、强调成绩较多,剖析问题不够。有的“一案一总结”材料中,对于办案的经验总结和工作成绩写得详尽充实、有理有据,但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则一言概之,少之又少,其根本原因是报喜不报忧的心理在作祟。实行“一案一总结”的目的是通过案后分析,总结经验,剖析不足,是为了更好地指导今后的办案。如果只讲成绩,不谈问题,就会使“一案一总结”失去其应有的作用。

三、做好“一案一总结”的对策

针对目前在“一案一总结”推行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笔者认为,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重视和改进。

1、及时组织开好总结分析会。每一起案件办结后,及时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是做好“一案一总结”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一案一总结”的效果得以发挥的有效方式。总结分析会组织得好差将直接关系到“一案一总结”的质量和效果。而要开好总结分析会,一是要领导重视。总结分析会能否落到实处,真正起到剖析问题、总结经验的作用,领导的重视是关键。只有领导带头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实行“一案一总结”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及时督促并组织自侦部门侦查人员认真召开总结分析会,对所办的每一起案件都进行深入的总结和剖析,才能为“一案一总结”奠定良好的基础,才能使“一案一总结”起到应有的效果和作用。同时,要把“一案一总结”作为自侦部门岗位练兵的重要形式列入到对每位侦查办案人员的要求中,使其真正落到实处。二是要深入剖析。总结分析会不能流于形式,要有实效,这就要对每一起案件都严格按照规程,先由承办人对案件进行陈述总结,再由参与办案人员加以补充,共同深入剖析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提出应对之策。在总结分析时,重点是查找不足,发现问题、剖析原因,共同探讨对策措施,以对今后侦查工作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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