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法规类别】农副产品

【发文字号】湘政发[2008]9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8.04.22

【实施日期】2008.04.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湘政发〔2008〕9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的一系列扶持政策,推进我省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生猪产业发展方式,推进由量的扩张为主向量和质并举转变、由分散养殖为主向标准化规模养殖转变、由销售活大猪为主向集中屠宰销售加工产品为主转变,着力推进产业化经营和科技创新,着力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着力增强发展后劲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构建现代生猪

产业体系,实现生猪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2、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省生猪年出栏量达到8500万头,生猪产业产值达到1500亿元以上。优质良种猪比重达到95%以上,生猪规模养殖比重达到50%以上,现代屠宰加工比重由现在的12%提高到30%以上。良种繁育、疫病防控、质量监管、饲料供应、信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大力推进生猪产业发展方式转变

3、加快发展规模养殖。积极引导支持生猪养殖向规模化发展,重点扶持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实施“千区万户健康养殖示范工程”。到2010年,全省扶持建设1000个年出栏生猪5000头以上的标准化健康养殖小区、10000户年出栏生猪1000头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户(场)。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科学规划、统一标准、创新机制、规范管理”的原则,各级要制定规模养殖发展规划,支持发展生猪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积极引导分散养殖农户入驻养殖小区,建立规模化的标准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在坚持同步规划、同步治理的前提下,结合规模化、集约化养殖,稳步推行养殖区域管理制度,遏制养殖环境污染,彻底改变人畜混居、畜禽混养的落后状况。规模养殖小区(场)要配套建设防疫、消毒、疫病诊断、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沼气池,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防疫、统一粪污处理,减少养殖自身污染。对规模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的生猪粪污处理设施要纳入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和资金分配要向生猪养殖重点地区倾斜。

4、扶持生猪调出大县生产基地建设。根据区域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加快生猪优势产业带建设。对生猪调出大县实行动态管理,奖优罚劣,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引导作用。在中央财政已奖励37个生猪调出大县的基础上,对生猪产业有较大发展、符合中央奖励条件的县市区,省及时向中央申报,争取纳入奖励范围;对生猪产业萎缩,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及时进行调整。

5、大力推进生猪产业化经营。以新型工业化带动生猪产业发展,大力抓好生猪肉食加工,以加工促发展,以加工带基地,延长产业链。鼓励生猪重点产区采取招商引资、社会融资等形式,建设起点高、规模大、机制新的现代化生猪屠宰和肉食品加工企业。在现有基础上,整合品牌资源,加大扶持力度,集中培育国家级名牌产品,做大做强一批生猪加工龙头企业和生猪专业合作社,提高市场竞争力。创新现代营销方式,鼓励生猪企业积极发展期货交易、订单配送、连锁超市,大力开发适合健康消费的冷鲜(冻)猪肉,建立符合现代生猪产品流通要求的物流体系。开展国际认证,建立无规定疫病区,支持引导企业和合作社拓展国际市场。扶持鼓励发展生猪养殖协会或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要采取多种方式联结农户,让利农户并提供服务。

6、发展高效安全饲料生产。重点扶持一批高成长性的大型饲料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饲料加工龙头企业发展规模养殖,形成产业集团。大力开发饲料新品种,积极发展绿色饲料,生产无污染、无残留的安全优质饲料产品,优化饲料生产结构,提高饲料工业技术水平,确保生猪生产饲料供应。推进饲料标准化生产,强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