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尚和思想及其_和谐_社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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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营造诗意栖居的生存环境以安身立命是人类长期思考的问题,先秦诸子对此进行了可贵的探索,其中道家思想有其独特的价值和意义。道家创始人老子作过“周守藏室之史”,可以接触大量夏、商、周甚至更远的史料,对人生社会有着深刻的认识。老子的尚和思想及其社会理想颇有探究价值。

一、老子尚和思想产生的社会根源

老子思想有着深厚的社会和阶级基础。西周末年“礼崩乐坏”,变乱频繁。“春秋无义战”,这句话恰如其分地概括了当时诸侯争霸、战乱纷乘、民不聊生的局面。战争和分裂是小农生产者生活灾难的直接根源。面对这样的社会现实,基于对社会矛盾的理解和认识,老子饱含着“以百姓之心为心”的救世情怀,提出了“小国寡民”的社会模式。这是一种高度自治的,人与自然、社会、自我和谐发展的理想构思。老子的思想是代表“小国寡民”即小私有者的利益和观念的。春秋时代特殊历史背景中,除了奴隶和奴隶主、农奴和地主之外,还存在相当数量的基本实现自给自足的小私有者,他们的身份有手工业者、小商人和小私有农民等。这个特殊的集团在政治上没有特权,他们和奴隶一样处于受剥削受压迫的地位。他们的利益和尊严经常遭到粗暴损害,因此他们也有着强烈的反抗意识。但是,由于经济上他们并非是一穷二白,在这个砸烂旧世界的斗争中,他们的少数私有财产经常会起到“挚肘”作用,因而他们的斗争意志软弱且不坚定。特别是和一无所有甚至于连人身自由也没有的奴隶相比,他们的经济地位还相对优越,因而有时候渴望维持现状,担心发生惊天动地的变化,从而丧失既得利益,“小国寡民”的政治理想是他们这种心态的集中体

现。随着社会结构的进一步发展和分化,小私有者的队伍不断扩大,他们的地位也不断上升,他们的利益需要进一步的保障,因此迫切需要代言人,于是老子及其思想便应运而生。

二、老子尚和思想的基本观点

老子认为“和”是宇宙自然、人类社会和心灵世界的最高原则和普遍规律,和谐是宇宙本身的常态。其尚和思想的基本观点有三:

(一)“先天地生”之“大道”观

老子认为“道”是和合的源泉。道分天道和人道,日月星辰运行的是天道,人来遵循的是人道。道家更强调天道,老子认为道是一个“先天地生”的客观物质本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老子》

25章)“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

兮惚兮,其中有物。”(《老子》21章)“道”是一个客观

的物质体,它混成而可以感知。它有着具体的运行规律:大、逝、远、反,周而复始以至于无穷。老子认为“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40章),而无象无形的道,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并且是其他事物产生的根源和前提。有了道就有了世界的生成。道本身还是阴阳的和合统一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42章)

(二)“天人合一”之“大和”观

老子的“和合”理念是包含了天和、人和以及天人相和诸方面的“大和”。“道法自然”的思想表现了“天人合一”观念。关于“天人合一”,《春秋繁露·阴阳义》认为天人同类,“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

老子的尚和思想及其“和谐”社会理念

张申平,田正学

摘要:老子“小国寡民”的社会理想受其尚和思想影响。其尚和思想包括了“先天地生”之“大道”观、“天人合一”之“大和”观、“和光同尘”之“玄同”观。老子的“和谐”社会理想体现了“不争”、“尚弱”、“知足”以求和,“无为”、“自然”以求和,“弃智”、“愚民”以求和的基本理念。

关键词:老子;尚和思想;天人合一;社会理想中图分类号:D60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999(2011)21-0027-02

作者简介:张申平(1969-),男,河南南阳人,重庆科技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副教授;田正学(1956-),男,湖北汉阳人,重庆科技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副教授。收稿日期:2011-09-13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21期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No.212011

副。以类合之,天人一也。”老子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25章)他认为宇宙四大,人居其一,人与天之间具有法则关系。老子还说:“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老子》39章)他认为得“道”得“一”可以天清、地宁、神灵、谷盈、万物生,“为天下正”,天人和谐。老子的“域中四大”相互关联,不可分割,彰显了一种整体的关联。“老子‘天人合一’的思想从根本上就是一种整体论的学说”,“老子的圆道观正体现了这样一种循环往复的思想。”[1](三)“和光同尘”之“玄同”观

老子的辨证思维特点,是其尚和思想产生的动力机制。老子认为万物都包含着阴阳两面,阴阳相互作用而构成和合统一体。老子的阴阳和合思想源于《易》。老子从春秋时候的自然和社会的变化中,认识到一切事物都有自己的对立面,“一阴一阳之谓道”(《易传·系辞上》)。“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老子》2章)他认为“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老子》2章)58章)这种富有辨证色彩的以退为进、以柔克刚、以弱胜强的态度,是社会弱势群体的斗争策略。老子认为“弱者道之用”(《老子》40章),倡导“贵柔”和“不争之德”。老子认识到矛盾双方转化的规律,认识到和同的融合倾向。故云:“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老子》56章)和光同尘,淡化和化解矛盾冲突,这就能达到老子追求的和合境界。

三、老子的“和谐”社会理念

(一)小国寡民:老子的理想社会模型

老子要建构的是基于其尚和思想的“小国寡民”社会。东晋陶渊明在《桃花源记》刻画的世外桃源这种“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社会理想可以追溯到老子。《老子》称:“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老子》80章)老子的构想比陶渊明的虚构更为详尽。老子所建构的这个“和谐社会”有三个特征:第一,封闭。国与国之间没有商品的交换等经济往来,没有通婚等社会关系的连接,没有任何外交关系。没有战争,这减少了人口伤亡的危险,从而满足了古人“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的和平心理。第二,倒退。放弃什伯之器,放弃舟楫、甲兵,放弃文化建设。回避战争,希望通过对生产力的破坏,达到平衡经济发展的目的。控制剩余产品的过多出现,进而遏制私有制的泛滥,经济利益一致人们才能和谐相处。第三,自足。“乐其俗”是对于高层次物质生活的排斥和对于现实的满足。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环境中,百姓知足常乐。

(二)老子“和谐”社会理想的建构理念

长期担任史官精通周礼的老子意识到周代礼制的局限性和虚伪性,因此毫不留情地否定,他认为唯有“和”才能实现他的政治理想。

1.“不争”、“尚弱”、“知足”以求和

关于治政,老子认为“圣人之道,为而不争。”(《老子》81章)“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老子》22章),因为“天之道,不争而善胜。”(《老子》73章)老子所谓的“不争”,不是完全放弃一切,而是提倡顺从规律。所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老子》22章)“不敢为天下先”是老子三宝之一。老子崇尚柔弱,他认为“柔弱胜刚强”(《老子》36章)。“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老子》43章)故此老子尚水,他认为“上善若水”,因为“水善利万物而不争”(《老子》8章)。他认为统治者,如果像水一样善于处下,能够忍辱负重,那么“天下莫能与之争”;并且“夫唯不争,故无尤。”(《老子》8章)而要想做到不争,必须寡欲、知足。“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老子》46章)“不知足”和“欲得”是酿成灾祸的根源。所以老子主张“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老子》3章)只有消灭这些贪欲产生的根源,才能做到不争,而争者都没有好下场。老子厌恶争权夺利的不义战争,认为“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老子》31章)最好能够“虽有甲兵,无所陈之”(《老子》80章)。

2.“无为”、“自然”以求和

出于小生产者的立场,老子提出了“为无为”,建议实行“无为之治”。圣人应是“以无事取天下”,因为“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老子》57章)“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老子》64章)老子对理想社会的期盼是统治者与百姓间不存在“紧张关系”,“成功遂事,百姓皆谓:‘我自然。’”(《老子》17章)社会大治,人们安居乐业,统治者好像不存在一般。这样,“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老子》66章)正所谓,“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老子》58章)老子逐渐把无为上升到“道”的境界,而“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所以奉行无为之治,“天下将自正”。“为无为,则无不治。”(《老子》3章)

3.“弃智”、“愚民”以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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