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医拥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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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关于印发《*****医院关于推进“爱医拥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医院关于推进“爱医拥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医院
2018年9月30日
*****医院关于推进“爱医拥警”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爱医拥警”,加大对公安民警身心健康的保护力度,健全公安民警职业风险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打击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方面的积极作用,在法定范围内为对方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共同营造和谐社会氛围,建立健全从优待警、构建警医联动协作长效机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创新警医联动协作机制,持续改进管理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警医关系为目标,全面促进警医协作、从优待警,密切警医关系;医院完善医疗流程,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做好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取药、优先结账、优先住院等工作,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开创警医联动工作新局面。
二、组织机构
成立“爱医拥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医务科),具体负责与*****公安局开展“爱医拥警”相关工作。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三、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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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安民警及直系亲属“优先诊疗服务”
*****公安民警及直系亲属在门诊就诊或住院期间需要做医技检查时,先到门诊服务中心出示相关身份证明(民警出示警官证或身份证,直系亲属出示身份证,经门诊导诊台核对后),领取共建单位优先就诊卡片,凭专用卡到各窗口、诊室均可给予优先办理和接诊。
(二)全县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和突发重特大疾病紧急救治绿色通道
各科室按如下条件、原则、程序对公安民警(含文职人员)开通紧急救治“绿色通道”。
1.开通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条件:
(1)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中负伤的;
(2)在维护交通安全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中负伤的;
(3)在警卫安保、教育训练、值班值勤、社会公益等工作负伤的;
(4)其他需要紧急救治情形的。
2.救治原则:
(1)“先救治后结算”原则。接到县公安局启动“绿色通道”的请求后,救治对象凭人民警察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实施优先救治,事后再补办相关手续;
(2)及时救治原则。收治因公负伤公安民警时,要及时、全力以赴进行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或终止抢救和治疗,切实提高救治成功率,减少致残率,降低死亡率;
(3)迅速联动原则。要在公安民警因公负伤或突发重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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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第一时间内,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救治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3.救治程序:
(1)救治。因公负伤或突发重特大疾病需紧急救治的,应立即启动“绿色通道”救治预案,在第一时间派出医疗救援人员进行现场抢救(院前救治)。公安民警到达县医院后,直接开通“绿色通道”,按照“先救治,后结算”原则,先行开展抢救治疗,及时组织业务骨干力量进行全力救治(院内治疗),不得以未交押金、未办手续等理由延误或终止救治。
(2)会诊。对病情危重的民警,要及时组织专家进行会诊,提供最佳医疗方案和技术保障。若需要其他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相关科室应当及时报告医务科及分管领导进行协调相关工作。
(3)转院。对需转院治疗的,应积极联系转入医院,安排救护车辆,由医护人员专程护送转院,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医务科及公安民警所在单位和家属,协助与转入医院做好对接工作,确保救治工作顺利进行;
(4)出院。协助经救治的公安民警办理出院相关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要充分发挥医疗专业优势,切实做好医疗保健、救治工作。积极解决从优待警、警医协作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不得推诿扯皮、推卸责任,推动建立健全我县警医协作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规范诊疗,保障质量。各科室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度,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规范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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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基础上,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杜绝过度医疗。
(三)重视管理,确保成效。各科室应确保会诊、转诊、抢救等诊疗活动的及时性和规范化,对急诊要及时救治,不能以任何理由而延误抢救,违者追责。领导小组将组织小组成员检查和抽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与处理。
抄送:*****公安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医院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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