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家庭福利政策体系_刘中一
发展普惠型小康社会中国社会福利制度趋向
作者简介:王宏强(1982—),男,民政部培训中心讲师;王云斌(1970—),男,民政部培训中心教授。
基金项目: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资助项目(+SGYZD2020-8)。
湖北社会科学2021年第4期发展普惠型:小康社会中国社会福利制度趋向摘要:2020年,中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2021年,中国开始跨入小康社会。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让社会成员的生活处于良好状态,必然需要重新审视原有的社会福利制度,进行与时代发展相符的完善与建构。
在这个重要历史节点,从分析福利国家走向第三条道路的历程与趋势、发展型福利观念的形成与演变入手,梳理发展型社会福利的理论基础和内容,提炼出西方发展型社会福利思想对中国社会福利制度改革的相关启示。
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借鉴国际发展型社会福利模式的探索经验,做出中国社会福利应该建构“发展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判断,并提出了构建中国发展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发展;普惠;小康社会;社会福利中图分类号:C91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477(2021)04-0057-06(民政部培训中心,北京102627)王宏强,王云斌中共十九大报告对中国发展的历史方位做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科学判断。
新时代面临的主要矛盾已经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变成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1]2020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2]2021年中国开始跨入小康社会。
我国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历经补缺型社会福利制度时代(1949—2006年)和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时代(2007—2020年)。
[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后,我国将进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时代。
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让社会成员的生活处于良好状态,必然需要对原有的社会福利制度进行重新审视,进行与时代发展相符的完善与建构。
新时代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的实践逻辑研究
新时代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的实践逻辑研究
刘中一
【期刊名称】《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
【年(卷),期】2024(18)1
【摘要】为了破解我国现阶段人口发展形势和家庭发展趋势下劳动力结构变化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必须调整政策设计理念和政策操作逻辑,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
人口发展形势变迁、生育图景多元化、生育问题切身性和生育政策实施逻辑的转变,是新时代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的前提和基础。
在当前阶段,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的工作重心和突破方向主要集中在单身女性生育、残疾人生育、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和非婚同居生育等方面。
新时代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的实现路径包括:丰富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的认知维度,探索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的实施策略,提高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的践行意识。
【总页数】7页(P80-86)
【作者】刘中一
【作者单位】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C924.21
【相关文献】
1.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增强生育政策的包容性
2.包容性生育政策的理论与实践——后人口转变时期生育政策的时代内涵和导向研究
3."十四五"时期增强生育政策
包容性的要义、路径与机制研究4.包容性生育政策下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基于CGSS2017数据的实证分析5.生育政策包容性的四重意蕴及其增强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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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本土化的社会工作理论及其路径
构建本土化的社会工作理论及其路径一、概述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社会工作作为一门专业的社会服务领域,面临着本土化的挑战与机遇。
本土化社会工作理论不仅关乎专业实践的有效性,更是文化自觉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本文旨在探讨构建本土化的社会工作理论及其路径,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综述,结合中国本土的文化、社会背景,提出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工作理论框架和实践路径。
我们将首先界定本土化社会工作理论的核心概念,分析当前中国社会工作本土化的现状及其面临的挑战,进而探讨构建本土化社会工作理论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策略。
在此基础上,我们将提出具体的理论构建路径和实践策略,以期为中国社会工作的本土化进程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1. 社会工作本土化的重要性社会工作本土化是社会工作领域的一个重要议题,它强调将外来的社会工作理念、方法和技巧与本土的社会文化环境相结合,形成具有本土特色的社会工作理论和实践体系。
这一过程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关系到社会工作能否真正融入本土社会,能否有效地解决本土社会问题,以及能否实现社会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社会工作本土化有助于增强社会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每个国家和地区都有其独特的社会文化背景和问题,外来的社会工作理论和方法往往难以完全适应。
通过本土化,可以将外来的社会工作理念与本土的社会文化环境相结合,形成更加符合本土实际的理论和实践体系,从而更好地解决本土社会问题。
社会工作本土化有助于推动本土社会工作理论的发展和创新。
本土化的过程不仅是对外来社会工作理念的吸收和融合,更是对本土社会工作实践的总结和提炼。
通过本土化,可以深入挖掘本土社会工作实践中的经验和智慧,形成具有本土特色的社会工作理论,推动本土社会工作理论的发展和创新。
社会工作本土化有助于提升本土社会工作的专业地位和社会认同感。
社会工作作为一门专业,其专业地位和社会认同感往往与其能否有效融入本土社会、能否解决本土社会问题密切相关。
通过本土化,可以使社会工作更加贴近本土社会实际,更加符合本土社会需求,从而提升本土社会工作的专业地位和社会认同感。
中国家庭主义福利模式下的儿童照顾——以西班牙为参照
中国家庭主义福利模式下的儿童照顾——以西班牙为参照刘中一
【期刊名称】《黑龙江社会科学》
【年(卷),期】2018(0)4
【摘要】受西方福利国家理论中的隐性家庭主义的影响,西班牙政府对儿童照顾总体上呈现低度介入的姿态.在西班牙儿童照顾体系中,特别强调家族成员间相互支援的重要性,年长女性(祖母或外祖母)成为主要的照顾者.中国的社会福利设置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与隐性家庭主义福利模式有诸多类似,西班牙儿童照顾体系建设方面的经验教训对于完善中国的儿童照顾体系有着重要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总页数】5页(P85-89)
【作者】刘中一
【作者单位】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北京10008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C913.5
【相关文献】
1.当代中国经验下的家庭制度主义分析——兼论贝克尔"家庭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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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现代化福利制度
中国式现代化福利制度中国式现代化福利制度是一个全面、系统、可持续的制度体系,旨在为全体人民提供优质的教育、社会保障、就业服务、住房保障和健康服务等。
下面是中国式现代化福利制度的主要内容:1.社会保障:中国政府致力于建立全民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此外,政府还推出了一系列社会救助政策,以确保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水平得到保障。
2.教育福利:中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教育的发展,通过各种政策和措施提高国民素质和受教育程度。
政府鼓励和支持各类学校发展,并提供奖学金、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的资助,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3.就业服务:为了促进就业,中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的就业扶持政策,包括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等服务。
此外,政府还积极推动创新创业,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支持。
4.住房保障:中国政府一直在努力解决城市居民的住房问题,通过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等方式,为低收入家庭提供基本的居住条件。
同时,政府也鼓励企业为员工提供宿舍或租赁住房。
5.健康服务: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通过加强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推进医疗体制改革等措施,为人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此外,政府还推行了全民健身计划,鼓励人们进行体育锻炼。
6.文化娱乐:中国政府重视文化事业的发展,通过举办各种文化活动、推广文化产业等方式,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
政府还大力支持文化创新,鼓励文化工作者创作出更多优秀的作品。
7.总之,中国式现代化福利制度是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可持续的制度体系,旨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教育、社会保障、就业服务、住房保障和健康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
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心得体会发言
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心得体会发言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向大家分享一下我在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方面的一些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以及生育率下降已经成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
因此,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促进人口的健康增长,已经成为了各个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参与我所在单位的生育支持政策建设过程中,我深刻地认识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性。
首先,政策体系要关注社会公平。
在制定生育支持政策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将社会公平放在首位。
每个家庭都应当享受到公平的生育支持政策,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无论社会地位如何,每个家庭都应该有平等的生育机会以及相应的政策支持。
只有建立了公平的政策体系,才能让更多家庭愿意生育,提高生育意愿。
其次,政策体系要注重个体的权益保护。
在推行生育支持政策时,不可忽视个体的权益保护。
政策的制定要确保每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不能因为过分追求生育率的增加而对个体造成不必要的压力。
同时,政策还应该保障女性的权益,为女性提供优质的生育保健服务以及相应的休假和奖励措施。
再次,政策体系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生育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不仅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还涉及到教育、就业、医疗等方面。
因此,我们在制定生育支持政策时,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从各个方面做好配套政策的衔接和协调。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政策,提高政策的实施效果。
最后,政策体系要与社会发展相结合。
生育支持政策的制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政策也需要与社会的发展相结合。
在生育支持政策的实施中,我们要密切关注社会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政策,以适应不同阶段的社会发展需要。
总之,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是一个艰巨而重要的任务。
只有通过公平、保护、综合和与时俱进的政策,才能够有效促进人口的健康增长。
我相信,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们一定能够建立起更加完善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为人口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农村社会救助与福利政策指南
农村社会救助与福利政策指南第1章农村社会救助与福利政策概述 (3)1.1 农村社会救助与福利政策发展历程 (3)1.2 农村社会救助与福利政策的目标与原则 (3)第2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4)2.1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申请与审核 (4)2.1.1 申请条件 (4)2.1.2 申请程序 (4)2.1.3 审核流程 (4)2.2 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发放与管理 (4)2.2.1 待遇发放 (4)2.2.2 管理措施 (4)2.3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监督与评估 (5)2.3.1 监督机制 (5)2.3.2 评估制度 (5)第3章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政策 (5)3.1 特困人员供养的条件与范围 (5)3.2 特困人员供养的标准与方式 (5)3.3 特困人员供养的保障措施 (5)第4章农村医疗救助政策 (6)4.1 医疗救助的对象与范围 (6)4.2 医疗救助的方式与标准 (6)4.3 医疗救助的申请与审批流程 (7)第5章农村住房救助政策 (7)5.1 住房救助的对象与条件 (7)5.2 住房救助的方式与标准 (7)5.3 住房救助的实施与监管 (8)第6章农村教育救助政策 (8)6.1 教育救助的对象与范围 (8)6.1.1 对象 (8)6.1.2 范围 (8)6.2 教育救助的方式与标准 (9)6.2.1 方式 (9)6.2.2 标准 (9)6.3 教育救助的申请与审批流程 (9)6.3.1 申请 (9)6.3.2 审批 (9)6.3.3 发放 (10)6.3.4 监督与管理 (10)第7章农村就业救助政策 (10)7.1 就业救助的对象与条件 (10)7.1.1 对象 (10)7.2 就业救助的方式与措施 (10)7.2.1 就业援助 (10)7.2.2 职业培训 (10)7.2.3 创业支持 (10)7.2.4 社会参与 (11)7.3 就业救助的培训与指导 (11)7.3.1 培训内容 (11)7.3.2 培训方式 (11)7.3.3 培训师资 (11)7.3.4 指导服务 (11)7.3.5 政策宣传 (11)第8章农村受灾人员救助政策 (11)8.1 受灾人员救助的范围与标准 (11)8.1.1 范围 (11)8.1.2 标准 (11)8.2 受灾人员救助的实施与监管 (12)8.2.1 实施 (12)8.2.2 监管 (12)8.3 灾后重建与恢复生产 (12)第9章农村残疾人福利政策 (12)9.1 残疾人福利的对象与条件 (12)9.1.1 福利对象 (12)9.1.2 享受条件 (12)9.2 残疾人福利的保障措施 (13)9.2.1 生活保障 (13)9.2.2 医疗保障 (13)9.2.3 康复服务 (13)9.2.4 教育保障 (13)9.2.5 住房保障 (13)9.2.6 就业保障 (13)9.3 残疾人福利的申请与审批流程 (13)9.3.1 申请 (13)9.3.2 审批 (13)9.3.3 发放 (13)9.3.4 监督与管理 (13)第10章农村老龄人口福利政策 (14)10.1 老龄人口福利的对象与条件 (14)10.1.1 对象 (14)10.1.2 条件 (14)10.2 老龄人口福利的方式与标准 (14)10.2.1 方式 (14)10.2.2 标准 (14)10.3 老龄人口福利的保障与监管措施 (15)10.3.2 监管措施 (15)第1章农村社会救助与福利政策概述1.1 农村社会救助与福利政策发展历程我国农村社会救助与福利政策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与改革,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
老年人养老需求及照护模式的发展现状及思考
中西医结合护理Chinese Journal of Integrative Nursing 2022年第8卷第12期Vol.8, No.12,2022老年人养老需求及照护模式的发展现状及思考段欣1,黄金2,仇铁英2(1.中南大学湘雅护理学院,湖南长沙, 410013;2.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临床护理学教研室,湖南长沙, 410011)摘要:随着人口老龄化态势的迅速发展,如何精准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成为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
本文重点总结了我国老年人的养老现状和问题、国内外典型的养老模式以及现阶段国内养老模式的发展状况,以期为构建更加符合我国老年人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的养老模式奠定理论基础。
关键词:养老模式;人口老龄化;居家护理;健康;慢性病;社区护理中图分类号:R 592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709-1961(2022)12-0084-07Current situation and reflection on care needsand related service models among the elderlyDUAN Xin1,HUANG Jin2,QIU Tieying2(1. Xiang Ya Nursing School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Changsha, Hunan,410013;2. Department of Clinical Nursing Teaching and Research, The Second XiangyaHospital of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Changsha, Hunan,410011)ABSTRACT:With the rapid advancement of the population aging,how to precisely meet the needs of the elderly has become an urgent problem. The paper focuses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of elderly care in China, typical elderly care service models at home and abroad, and the development of domestic elderly care models, with a view to laying the theoretical foundation for constructing a better service model that meets the diversified and personalized service needs of the elderly in China.KEY WORDS:elderly care model;aging of population;home-based care;health;chronic disease; community care近年来,人口老龄化趋势加重,权威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达2.64亿,占总人口的18.7%[1]。
农村养老福利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基本对策
农村养老福利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基本对策摘要: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构建全民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
但现阶段我国农村存在家庭养老服务功能弱化,养老保障水平不足;政府保障支持不到位,市场资金投入力度不够,农村养老市场化程度低;农村养老观念保守,养老保险参与意愿不强等困境。
通过守牢家庭养老底线、破除农民僵化的养老思维、发展农村社会养老服务的内容形式、推动农村社会养老服务的多方参与,改革农村社会养老服务的筹资制度可有效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
关键词:农村养老、养老福利服务一、农村养老福利服务的基本现状我国已于1999年迈入了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比重逐年增加。
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重大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城市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退休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农民的退休制度尚未建立,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1]由此可见,解决好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不仅是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也是实现共同富裕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更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然要求。
(一)、居家养老服务目前,我国农村重点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失能老人、低保老人以及分散供养的五保老人。
为五保老人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以及家政服务等,这也是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2]。
农村养老基本上是政府主导的兜底性养老,由政府出资设立养老院,但养老的基础设施不足以满足众多的老人,保障老年人温饱为兜底服务,以村委会成立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大多以村两委和社会组织及志愿者作为主要工作人员,他们也是为居家老人提供服务的核心力量。
由于资金有限,农村养老机构只能在温饱上提供保障,精神上保障不足,使得农村养老在服务上无法快速提升。
我国民生发展状况及民生主要诉求研究中国民生指数研究综合报告
我国民生发展状况及民生主要诉求研究中国民生指数研究综合报告一、本文概述《我国民生发展状况及民生主要诉求研究中国民生指数研究综合报告》旨在全面梳理和分析我国当前民生发展的现状,深入探讨民生领域的主要诉求,并通过研究中国民生指数,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决策参考,为社会各界了解我国民生状况提供权威的数据支持。
本报告基于大量的实地调研、数据分析以及专家访谈,力求呈现一个全面、客观、深入的民生发展画卷。
在概述部分,我们将简要介绍报告的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生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如何准确把握民生发展的脉搏,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成为政府和社会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本报告旨在通过系统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人民群众谋求福祉提供有效路径。
同时,概述部分还将对报告的主要内容和结构进行简要说明。
报告将首先回顾我国民生发展的历程,分析当前民生发展的总体状况;接着,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在民生领域的主要诉求;基于大量的数据分析和模型构建,研究中国民生指数的编制方法和应用;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和未来展望。
本报告的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将确保研究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我们将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充分利用国家统计局、地方政府统计数据以及各类社会调查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我们还将邀请民生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深度访谈,以获取更丰富的信息和观点。
《我国民生发展状况及民生主要诉求研究中国民生指数研究综合报告》将为政府和社会提供一个全面、深入、系统的民生发展状况分析,为推动我国民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我国民生发展总体状况近年来,我国民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项民生指标均呈现出稳步向好的态势。
在教育方面,我国九年义务教育已经全面普及,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不断完善。
在就业方面,我国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创业创新氛围日益浓厚。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10.19•【文号】国办发〔2024〕48号•【施行日期】2024.10.1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4〕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10月19日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为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现就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提出以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识、适应、引领人口发展新常态,加强统筹谋划,强化部门协同,深化改革创新,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营造全社会尊重生育、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强化生育服务支持(一)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
强化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保障作用。
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
做好未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
研究完善生育保险制度,进一步强化生育支持保障功能。
(二)完善生育休假制度。
各地要完善生育休假政策,统筹多渠道资金,建立合理的成本共担机制,加大对生育休假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生育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等生育假期落实到位。
我国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构建
我国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构建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结构的不断调整,现行社会救助制度浮现出诸多问题,已不能适应新形势要求,因而极有必要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应当加快完善社会救助法律法规体系、构建一体化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建立多渠道的救助经费筹集机制并努力建立起城乡统筹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
关键词社会救助管理体制救助主体中图分类号:f810.452 文献标识码:a社会救助,亦称社会救济,是指当人们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向其提供满足生活需要的物质和其他援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救助依法维护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权利,为陷入贫困和其他生存风险的人们提供最基本的生活障。
它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
一、各国社会救助制度概述(一)英国的社会救助制度。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立法建立社会救助制度的国家。
1601年女王伊丽莎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济贫法》,该法以传统的慈善救济为主要特征。
1834年英国政府制定了新的《济贫法》,确立实行社会救助是政府应尽的义务,此后又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条文,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德国的社会救助制度。
德国政府在1942年制订了关于救济的法令。
德国的社会救助包括特殊困难人员和低收入家庭救助。
它提供的是基本的生活保障,标准由各州根据对一定收入阶层的日常支出费用来确定,救助资金由政府财政提供,75%来自市和县,25%来自州政府。
(三)美国的社会救助制度。
1935年罗斯福总统颁布了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从而建立起世界上第一个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
后经历届政府的多次修改和补充,逐步形成了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救助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各类补助及补贴。
二、我国现行社会救助制度的缺陷我国实行改革开放30多年来,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针对由于社会结构调整而出现的失业、贫困等问题,不断地调整和发展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
我国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构建
我国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构建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结构的不断调整,现行社会救助制度浮现出诸多问题,已不能适应新形势要求,因而极有必要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应当加快完善社会救助法律法规体系、构建一体化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建立多渠道的救助经费筹集机制并努力建立起城乡统筹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
关键词社会救助管理体制救助主体中图分类号:f810.452 文献标识码:a社会救助,亦称社会救济,是指当人们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向其提供满足生活需要的物质和其他援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救助依法维护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权利,为陷入贫困和其他生存风险的人们提供最基本的生活障。
它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
一、各国社会救助制度概述(一)英国的社会救助制度。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立法建立社会救助制度的国家。
1601年女王伊丽莎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济贫法》,该法以传统的慈善救济为主要特征。
1834年英国政府制定了新的《济贫法》,确立实行社会救助是政府应尽的义务,此后又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条文,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德国的社会救助制度。
德国政府在1942年制订了关于救济的法令。
德国的社会救助包括特殊困难人员和低收入家庭救助。
它提供的是基本的生活保障,标准由各州根据对一定收入阶层的日常支出费用来确定,救助资金由政府财政提供,75%来自市和县,25%来自州政府。
(三)美国的社会救助制度。
1935年罗斯福总统颁布了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从而建立起世界上第一个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
后经历届政府的多次修改和补充,逐步形成了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救助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各类补助及补贴。
二、我国现行社会救助制度的缺陷我国实行改革开放30多年来,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针对由于社会结构调整而出现的失业、贫困等问题,不断地调整和发展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
中国特色现代社会福利财政制度建设论纲
中国特色现代社会福利财政制度建设论纲◎刘继同内容提要 2020年全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凸显了现代健康照顾服务与社会福利制度的战略地位,社会福利财政学、全球公共卫生财政学等议题应运而生。
本文从社会福利和财政学理论视角,界定了福利财政学概念涵义、构成要素与基本特征,阐述了福利财政学范围内容与层次结构,分析了健康财政与福利财政的内在逻辑关系和现代社会福利财政制度结构,确定了社会福利财政制度建设优先领域与战略重点,为健康中国、福利中国建设奠定中国特色现代社会福利财政制度基础。
关键词 福利财政学 社会福利制度 健康中国 福利中国〔中图分类号〕D632.1;F81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20)09-0027-09All Rights Reserved. 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凸显了健康、福利财政学与社会福利制度的极端重要性,医疗健康财政学、社会福利财政学、全球公共卫生财政学等政策议题应运而生。
中国“战疫”辉煌成就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抗击新冠疫情实践再次说明,医疗、健康照顾服务本质是典型、标准的“福利”性质。
健康财政和福利财政制度发挥了决定性作用。
福利性质和“免费”医疗救治为落实“两个确保”政策,社区防控,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生活重建等,均奠定了坚实的健康、福利财政制度基础。
这次新冠“战疫”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健康、福利财政制度建设以及健康财政与福利财政整合。
健康代表福利,福利反映健康,说明医疗健康财政与广义社会福利财政体系之间有密切的关系。
简言之,医疗健康服务筹资责任取决于医疗健康服务本质属性,实质是健康福利财政学议题。
本文采取中观层次的社会福利、社会政策与社会服务体系概念框架,在梳理总结全国社会福利财政学的研究状态基础上,探讨中国特色现代社会福利财政制度建设的相关问题。
一、社会福利财政学的研究状况与基本特征福利(welfare)概念是西方哲学社会科学中最常用的基本核心概念,是发达国家“福利国家”与“福利社会”的共同理论基础。
整体构建“一老一小”家庭支持政策体系
整体构建“一老一小”家庭支持政策体系作者:黄石松孙书彦伍小兰来源:《前线》2022年第03期[摘要] 作为社会政策和福利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支持政策已由补充性政策逐渐发展为基础性政策,家庭视角的经济社会政策在整个公共体系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
“十四五”时期,对“一老一小”的支持政策逐步成为家庭支持政策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
构建积极、能动、包容的全方位政策体系,纾解家庭养老之忧、育儿之难,增强家庭发展能力,完善人口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关键词] 家庭功能; 家庭支持; 家庭生命周期; 政策体系[中图分类号] D616; D66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29-1445(2022)03-0074-03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对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起基础性保障作用。
家庭的4个功能包括家庭创造(结婚或离婚、生育或收养孩子)、经济支持、育儿和看护、养老。
“十四五”时期,对“一老一小”的支持政策逐步成为家庭支持政策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
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的背景下,需要立足家庭视角,纾解家庭养老之忧、育儿之难,完善家庭支持政策,增强家庭发展能力。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逐渐回归家庭视角作为社会政策的重要分支,家庭政策的发展经历了漫长演变。
一些经济发达国家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为应对人口生育率下降,欧美等国在支持婴幼儿家庭良性运行,确保家庭育儿功能系统实现,面向妇女、儿童、老人等家庭照顾者支持等方面,展开了有益探索。
20世纪80年代后,家庭政策的重要性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凸显,以往只被作为私域的家庭问题,被许多国家视为公共领域的问题而加以关注与干预。
进入21世纪后,家庭政策不但被视作社会政策和福利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由补充性的政策逐渐发展为基础性政策,家庭视角的经济社会政策在整个公共政策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伴随着现代家庭结构的变化,儿童和老人照料需求显著增长,缓解家庭育儿和养老压力,增强代际支持,建立健全家庭友好支持政策,已是国际社会的共识。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与管理运营策略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与管理运营策略第1章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概述 (4)1.1 背景与意义 (4)1.2 国内外发展现状 (4)1.2.1 国内发展现状 (4)1.2.2 国外发展现状 (4)1.3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构建的目标与原则 (4)1.3.1 构建目标 (4)1.3.2 构建原则 (4)第2章养老服务需求分析与评估 (5)2.1 老年人口结构与需求特点 (5)2.1.1 老年人口规模与增长趋势 (5)2.1.2 老年人口分布与区域差异 (5)2.1.3 老年人口需求特点 (5)2.2 养老服务需求预测 (5)2.2.1 需求预测方法与模型 (5)2.2.2 预测结果与分析 (5)2.3 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方法 (5)2.3.1 定性评估方法 (5)2.3.2 定量评估方法 (5)2.3.3 综合评估方法 (6)第3章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与建设 (6)3.1 养老服务设施类型与配置 (6)3.1.1 设施类型 (6)3.1.2 设施配置 (6)3.2 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与选址 (6)3.2.1 布局原则 (6)3.2.2 选址要求 (6)3.3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与规范 (7)3.3.1 建设标准 (7)3.3.2 建设规范 (7)第4章养老服务模式与内容 (7)4.1 国内外典型养老服务模式分析 (7)4.1.1 国外养老服务模式概述 (7)4.1.2 国内养老服务模式概述 (7)4.1.3 养老服务模式对比与启示 (7)4.2 我国养老服务模式摸索与创新 (8)4.2.1 养老服务模式的摸索 (8)4.2.2 养老服务模式创新的驱动因素 (8)4.2.3 养老服务模式创新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8)4.3 养老服务内容多样化与个性化 (8)4.3.1 养老服务内容的多样化 (8)4.3.2 养老服务个性化定制 (8)4.3.3 养老服务内容创新与实践 (8)4.3.4 养老服务内容多样化与个性化的挑战与对策 (8)第5章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8)5.1 养老服务人才需求分析 (8)5.1.1 数量需求 (8)5.1.2 结构需求 (9)5.1.3 质量需求 (9)5.2 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与培训 (9)5.2.1 人才培养 (9)5.2.2 培训 (9)5.3 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机制 (9)5.3.1 薪酬待遇 (9)5.3.2 职业发展 (9)5.3.3 社会保障 (10)5.3.4 精神激励 (10)第6章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与监管 (10)6.1 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体系构建 (10)6.1.1 政策法规体系概述 (10)6.1.2 政策法规体系构建原则 (10)6.1.3 政策法规体系的主要内容 (10)6.2 养老服务监管机制与手段 (10)6.2.1 监管机制概述 (10)6.2.2 监管手段与措施 (10)6.2.3 监管部门的职责与协作 (10)6.3 养老服务行业自律与规范 (10)6.3.1 行业自律概述 (10)6.3.2 行业自律组织建设 (11)6.3.3 行业规范与标准制定 (11)6.3.4 行业自律与监管的衔接 (11)第7章养老服务资金投入与运营 (11)7.1 养老服务资金来源与投入 (11)7.1.1 资金支持 (11)7.1.2 社会资本投入 (11)7.1.3 养老服务基金 (11)7.2 养老服务运营模式与盈利方式 (11)7.2.1 运营模式 (11)7.2.2 盈利方式 (12)7.3 养老服务风险防控与应对 (12)7.3.1 法律法规风险 (12)7.3.2 财务风险 (12)7.3.3 服务风险 (12)7.3.4 市场风险 (12)7.3.5 政策风险 (12)第8章养老服务信息化与智能化 (12)8.1 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 (13)8.1.1 信息化基础设施 (13)8.1.2 信息化管理系统 (13)8.1.3 信息资源共享与互联互通 (13)8.2 智能养老服务技术与应用 (13)8.2.1 智能穿戴设备 (13)8.2.2 智能家居系统 (13)8.2.3 人工智能在养老服务中的应用 (13)8.3 养老服务大数据分析与利用 (13)8.3.1 数据采集与整合 (13)8.3.2 数据分析方法 (14)8.3.3 大数据应用场景 (14)8.3.4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14)第9章养老服务评价与改进 (14)9.1 养老服务评价指标体系 (14)9.1.1 服务质量指标 (14)9.1.2 服务效率指标 (14)9.1.3 服务可及性指标 (15)9.1.4 服务持续性指标 (15)9.2 养老服务评价方法与实施 (15)9.2.1 评价方法 (15)9.2.2 实施步骤 (15)9.3 养老服务持续改进与优化 (15)9.3.1 建立长效机制 (16)9.3.2 创新服务模式 (16)9.3.3 提升服务品质 (16)9.3.4 加强监管与评价 (16)第10章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与推广 (16)10.1 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步骤与方法 (16)10.1.1 确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 (16)10.1.2 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16)10.1.3 构建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供给模式 (16)10.1.4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体系 (16)10.2 养老服务体系推广与复制 (17)10.2.1 养老服务体系推广策略 (17)10.2.2 养老服务体系复制模式 (17)10.2.3 养老服务体系推广与创新的结合 (17)10.3 养老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策略 (17)10.3.1 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17)10.3.2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7)10.3.3 深化养老服务产业融合发展 (17)10.3.4 推动养老服务科技创新 (17)第1章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概述1.1 背景与意义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养老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现状及发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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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对已经进入老龄化的社会带来极大挑战。 2、整体养老储备过低 我国养老三个支柱发展的不均衡,按照 2015 年三季度末数
据,整体储备约为 5.7 万亿人民币,仅占 GDP 比重 8.3%,人均储 备仅 4191 元;
其中第一支柱结余仅占 GDP 比值 5.6%,第二支柱企业年金结 余仅占 GDP 比值 1.3%,参加职工数约占同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人数的 6.6%。
3、投资运作效果不均衡 目前第一支柱基本养老金投资,主要关注安全性和稳定性, 仅限于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基本保持 3%左右收益率,难以抵御 通货膨胀,对整体储备水平提升效果有限;第二支柱企业年金采 用市场机制多元化投资方向,07 年以来年均收益率 7.87%,实现 了资产的保值增值,规模也从 2006 年 910 亿增长到 2015 年三季 度的 9007 亿。 三、加快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建议 1、第一支柱要加快改革 首先,要加快基本养老统筹层次,在目前部分省级统筹基础 上通盘考虑提升到全国统筹,实现覆盖面的进一步扩大,实现应 保尽保。通过统筹层次的提高,一方面可以解决经济发展对人才 流动的需求,实现人力资源在全国范围的流动,促进经济发展; 另一方面可以提升制度可持续性,提升统筹调剂能力,更加体现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其次,要加快基本养老金结余市场 化运作步伐,尽快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委托市场上优先商业机构 进行多元化投资,提升结余资金的保值增值能力,通过投资来改 善养老金储备水平,增加基本养老金的保障功能。再次,要考虑 改革现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账户管理制度,通过账户 改革来进一步调动个人参保和缴费积极性,强化个人缴费和个人 退休水平之间的关联度。最后,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进一步加 快基本养老制度内部整合力度,打通城镇职工、机关事业单位、 城乡居民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国民基础养老金,将第一支柱真 正打造成为全覆盖、保基本的全国统一制度。 2、第二支柱要提升覆盖 从国际经验来看,第二支柱在整个养老体系承担着重要的作 用,但是我国第二支柱年金制度不管是在覆盖面还是积累规模上 都存在较大差距。首先,国家要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提高现有 年金制度税优比例。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完善的税优制度是促 进第二支柱发展的核心要素。因此,建议在现行税优基础上,企 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从工资总额 5%提高到 8%以上,个人所得税税 前扣除从工资 4%也提高到 8%以上,通过释放对企业和个人政策 红利,一方面可以提升现有已经年金制度企业的缴费水平,同时 更为重要的是可以调动新的企业建立年金制度,扩大年金制度覆 盖面。其次,要进一步放宽企业建立年金制度的条件限制,允许 合法登记的企业都可以自愿建立,不受社保、盈利等限制,最大 限度提高中小企业建立年金制度的积极性,让更多企业和员工享 受到年金福利; 最后,要加快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建立步伐,尽快出台具 体实施细则,支持商业机构在管理企业年金经验的基础上,全面 参与职业年金管理,力争能在 16 年全面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职业 年金基金的市场化运作。
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家庭福利政策体系研究
S c l e u i t de N . 0 o i c ry S u is O 32 1 aS t 1
构建符合我 国国情的家庭福 利政策体 系研究
刘 中一
( 中国人 口与发展研 究 中心 , 北京 ,0 8 1 10 7 ) 摘 要 : 目前我 国正 处 于经济 、 社会 和 文化 急剧 变化 的现代 化进 程 中, 统 的 家庭 结 传
入进行再分配 , 直接或间接地为家庭提供各种形式 的收入保障与社会服务。部分 国家为家庭提供 的经济保
障 、 会服 务几 乎涉 及 了所有 的家 庭领域 , 社 如儿童 抚养 与就 学津贴 、 产与育 儿假 、 服务 等 。这种趋 势在 孕 老年
欧洲 国家 比较明显 , 尤其是北欧国家 , 提供“ 从摇篮到坟墓” 的全民福利。
2 0世纪 7 代 中后 期起 , 0年 由于经 济 和政 治 的原 因 , 方 国家 的福 利制 度 受 到 多方 面 的挑 战。~ 方 面 , 西 一 由于 经济 发展 停滞 , 育率下 降导 致人 L年 龄结构 老化 , 要 赡养 的老年 人数 量 大 幅增 加 , 老保 险 首先 给 生 1 需 养
国家 财政 带来 很大 的 冲击 ; 一方 面 , 社会 经济 发展 和 以个 人 为主 的价 值 观 的影 响 , 另 受 家庭 形 式 出现 J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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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变化 , 出现 了空巢 家庭 、 亲家庭 以及 未 婚母 亲等 现象 , 单 带来 了一 系 列社会 问题 。为 了应 对这 些 问题 , 西方 发 达 国家再 次转 向了通 过家庭 与社 区等非 正规社 会 保护 系统 来解 决家 庭领 域 的问题 。实 质上 重新 界定 了政
收养家庭育儿政策支持体系构建方法与应用实践方法考核试卷
A. 提高经济补贴标准
B. 简化收养程序
C. 加强社会对收养家庭的支持
D. 提供育儿技能培训
E. 加大对收养家庭的社会宣传
18. 以下哪些因素可能影响收养家庭育儿政策支持体系的社会认同感?( )
A. 政策的公平性
B. 社会的开放程度
A. 政策内容的合理性
B. 社会文化背景
C. 家庭育儿观念
D. 政策执行的力度
E. 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14. 以下哪些措施可以帮助提高收养家庭的法律意识?( )
A. 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
B. 提供法律咨询与援助
C. 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
D. 对收养家庭进行法律培训
E. 提供法律书籍和资料
15. 收养家庭育儿政策支持体系中,以下哪些措施有助于提升被收养儿童的福利水平?( )
A. 提供免费医疗资源
B. 限制收养家庭的选择权
C. 增加收养家庭的税收负担
D. 降低收养家庭的育儿成本
18. 以下哪种情况,政府应加大对收养家庭育儿政策支持体系的宣传力度?( )
A. 社会舆论对收养家庭有偏见
B. 收养家庭数量逐年下降
C. 儿童福利制度完善
D. A、B、C三项都正确
19. 在收养家庭育儿政策支持体系中,以下哪项措施有助于提高收养家庭的法律意识?( )
答案:经济发展水平;成长特点
5. 以下不属于收养家庭育儿政策支持体系中法律支持内容的是______。
答案:提供经济补贴
6. 收养家庭育儿政策支持体系中,教育支持措施包括______和______。
答案:提供免费教育资源;优先入学政策
托育服务与早期教育协同发展路径探索
2024年第1期(总第202期)㊀㊀㊀㊀㊀㊀黑龙江社会科学SocialSciencesInHeilongjiang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No.1ꎬ2024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SN.202社会发展与社会建设托育服务与早期教育协同发展路径探索刘㊀中㊀一(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人口研究部ꎬ北京100081)摘㊀要:除儿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之外ꎬ我国促进儿童早期发展的工作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ꎬ一是托育服务ꎬ二是早期教育ꎮ实现托育服务与早期教育之间协同发展ꎬ逐步取消托育服务与早期教育行业间的壁垒ꎬ实现两者的整合和融合是促进儿童早期发展的必然要求ꎮ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来看ꎬ以学前教育机构为主导的模式是众多协同发展实现模式中的优化选择ꎮ综合而言ꎬ这种路径所带来的制度变革成本最低㊁综合效益最高ꎮ关键词:托育服务ꎻ早期教育ꎻ协同发展ꎻ学前教育中图分类号:C913㊀㊀文献标志码:A㊀㊀文章编号:1007-4937(2024)01-0016-08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普惠性婴幼儿托育服务建设研究 (20AZD069)作者简介:刘中一ꎬ1970年生ꎬ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人口研究部研究员ꎬ社会学博士ꎮ㊀㊀作为影响我国人口质量变动的根本性因素ꎬ儿童早期发展既是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ꎬ也是提高人口整体素质的有效举措ꎮ近年来ꎬ我国坚持 儿童优先 原则ꎬ从儿童健康㊁养育㊁教育㊁福利等方面促进儿童早期发展ꎮ除了儿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之外ꎬ我国促进儿童早期发展的工作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ꎬ一是托育服务ꎬ二是早期教育ꎮ由于托育服务和早期教育两者都在某种程度上涉及儿童教育和儿童保育的内容ꎬ所以托育服务与早期教育之间具有共通性和兼容性ꎮ在 合作双赢㊁互惠互利 的前提下ꎬ促进托育服务与早期教育的协同发展ꎬ可以突破托育服务与早期教育行业间的壁垒ꎬ实现托育服务与早期教育之间的资源整合和融合提供一种新的思维框架ꎬ也可以为促进儿童全面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ꎬ推进普惠性托幼体系构建提供一条新的政策思路ꎮ总体上看ꎬ目前关于早期教育和托育服务的相关研究文献还是不少的ꎬ尤其是对托育服务和早期教育行业发展的研究较为丰富ꎮ从研究主题上看ꎬ虽然个别研究文献也提及产业融合㊁产业集聚和产业协同等问题ꎬ但是ꎬ无论从文献的数量ꎬ还是文献的类型上判断ꎬ学术界对于托育服务与早期教育协同发展的研究明显不够深入和系统ꎬ对托育服务与早期教育协同发展的重要性还未给予应有的重视ꎬ对其协同发展路径㊁影响因素及实现模式等还缺乏深入的探讨ꎬ而这些ꎬ都是托育服务与早期教育协同发展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ꎮ㊀㊀一㊁托育服务与早期教育的异同托育服务和早期教育在促进儿童早期发展过程中ꎬ虽然目标具有共同性ꎬ但是却分别隶属不同的行政主管机关ꎬ其机构设立的标准㊁课程标准以及师资方面的要求都有很大的差异性ꎮ因此ꎬ两者之间的异同一直是备受瞩目与争议的议题ꎮ从两个概念的内涵上看ꎬ托育服务是指家庭中3岁以下婴幼儿ꎬ由于其父母无法履行照顾职能ꎬ不得不在一天当中的某段时间离开父母ꎬ向家庭之外的政府㊁社会或个人寻求衣食照料和安全看护等ꎮ早期教育是指通过有组织㊁有系统地各种活动ꎬ对3岁以下婴幼儿给予幼儿的感㊁知觉器官丰富的刺激ꎬ促进儿童心理发育及智力各项发展ꎬ提升儿童的智力和适应性行为ꎮ虽然在政策法规及政府工作报告中对 托育服务 与 早期教育 存在提61法上的差异ꎬ但是ꎬ一些研究文章和政策文件也经常将 托育服务 与 早期教育 概念混用[1]ꎮ第一ꎬ服务对象重叠ꎮ从收托年龄来看ꎬ托育服务的主要对象是3岁以下的婴幼儿ꎻ早期教育的主要对象是2~3岁的婴幼儿ꎬ这与托儿所等各类托育服务机构收托对象在收托年龄上部分重叠ꎮ到目前为止ꎬ能够检索到的所有国家公开颁布的相关文件中ꎬ针对3岁以下婴幼儿究竟是应该接受早期教育还是托育服务ꎬ并不存在明确规定ꎮ在实践当中ꎬ早期教育和托育服务的服务对象更没有清晰的分界线ꎬ均以3岁以下的婴幼儿为主要服务对象ꎮ第二ꎬ服务功能重叠ꎮ作为一种补充性儿童福利ꎬ托育服务的发展目的是多方面的ꎮ托育服务主要是在父母因为各种原因不能亲自照顾儿童时ꎬ由其他组织或个人协助父母对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日常照看㊁营养管理㊁卫生督导和安全防护等ꎮ托育服务不仅解决幼儿照料问题ꎬ良好的托育服务还可以为儿童带来自信和正面的社会技能㊁节省社会成本ꎬ减少未来在特殊教育㊁矫治教育和社会救助方面的支出ꎮ早期教育是从家庭教育衍生而来ꎬ主要功能是能够促进婴幼儿认知的发展和社会性的养成ꎬ开发各方面的潜力ꎬ为儿童今后的成长㊁学习和生活奠定一个良好开端ꎮ从最终发展目的可见ꎬ早期教育和托育服务的发展目的非常相近ꎮ第三ꎬ组织形式接近ꎮ早期教育主要以机构早教等方式来进行ꎮ机构早教分为两大类:一种是专门提供婴幼儿照顾的育儿园ꎻ另一种是专门提供儿童与看护人共同成长的亲子园或称早教中心ꎮ对于托育服务而言ꎬ收托大量幼儿的场所为机构式托育ꎮ目前ꎬ由于机构托育的高效性和专业化ꎬ托育机构在城市双薪家庭婴幼儿照顾的现实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ꎬ成为很多国家和地区托育服务发展的主要载体和工具[2]ꎮ虽然托育服务与早期教育在概念和实际运作等方面存在相近或相似性ꎬ但是ꎬ托育服务与早期教育都有其明确的概念内涵和外延边界ꎬ否则ꎬ两者就可以合二为一ꎬ根本没有必要再延续两个概念㊁两个行业ꎮ第一ꎬ性质截然不同ꎮ隶属于社会福利服务之下的托育服务ꎬ本质上是一种由国家㊁社会或个体提供的补充性儿童照顾服务ꎮ早期教育本质上更接近于一种社会投资ꎮ因为ꎬ儿童早期教育活动的开展ꎬ不仅对儿童未来的发展有利ꎬ对于国家未来的竞争力也至关重要ꎮ性质的不同ꎬ也决定了托育服务偏重社会福利ꎬ而早期教育偏重于社会投资ꎮ第二ꎬ功能各有偏重ꎮ托育服务的功能即在于弥补家庭缺失的照顾能力ꎬ为家长处理工作和家庭之间的平衡提供帮助ꎮ在多数情况下ꎬ托育服务主要是儿童家庭照顾功能的 补充 ꎬ而非替代 ꎮ早期教育则主要提供以教育功能为主的服务ꎮ儿童的早期教育往往采用示范策略来指导ꎬ家长需要不断地亲自参与早教机构安排的各类教育活动ꎬ特别是亲子游戏的活动ꎮ第三ꎬ发展脉络迥异ꎮ从历史脉络观察ꎬ早期教育延伸自中产阶级对下一代能力发展的重视ꎬ隐含了对下一代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概念ꎮ托育服务是就业形态转变下ꎬ希望鼓励弱势家庭中的女性家长能外出就业ꎬ以解决家庭儿童照顾功能困窘的状况ꎮ因此ꎬ在目的上是从儿童福利的观点来保育儿童㊁弥补家庭欠缺的照顾功能ꎮ换言之ꎬ早期教育满足中产阶级家庭对儿童能力发展的期待ꎬ强调儿童个人能力发展ꎬ具有人力投资的概念ꎻ托育服务起源于二十世纪欧美社会对劳动力的需求ꎬ劳动力投入生产ꎬ尤其是女性劳动者外出就业带来的婴幼儿照顾问题ꎬ托育服务的兴起是为了帮助中下阶层的劳动者ꎬ使其养育孩子和工作能够兼顾ꎮ第四ꎬ资质壁垒分明ꎮ随着监管政策的不断完善ꎬ托育服务业的育婴员职业资格鉴定在教学内容和考试鉴定方面均采用国家统一标准ꎬ并形成规范的培训鉴定认证体系ꎻ通过系统的专业培训ꎬ可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ꎮ与此相对应ꎬ我国对于早期教育教养人员资格目前仍然没有统一的规定ꎬ市场上现有的早期教育机构ꎬ大多数是以特长培训机构㊁兴趣学习中心㊁亲子园ꎬ甚至潜能开发中心或咨询公司等名义在工商局注册登记并运营ꎬ没有任何行业准入标准ꎮ由于没有规范㊁权威㊁科学的统一教材ꎬ早期教育究竟是婴幼儿智力开发ꎬ还是科学抚养与家庭教育知识的普及ꎬ一直71存在争议[3]ꎮ㊀㊀二㊁二元路径:托育服务与早期教育在我国的前期实践㊀㊀新中国成立后ꎬ在国家经济建设对妇女劳动力供应强力需求的背景下ꎬ我国托育服务一度得到蓬勃发展ꎮ政府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以行政命令的形式要求单位提供托育服务ꎬ并给予制度与资金保障ꎮ不过ꎬ从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ꎬ经济体制逐步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ꎬ原有单位福利性质的托育服务逐渐从制度话语中隐退ꎮ与此同时ꎬ为经济发展储备高质量的人力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凸显ꎮ于是ꎬ早期教育超越托育服务成为新的社会热点问题ꎮ严格地讲ꎬ早期教育在我国分为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主导的人口早期教育和教育部门主导的儿童早期教育两种类别ꎮ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主导的人口早期教育作为原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开展的一种特殊形态的早期教育ꎬ依据0~3岁婴幼儿自然发展的身心特点ꎬ致力于对婴幼儿早期养育环境进行开发和干预[4]ꎮ在相关政策和实践的推动下ꎬ人口早期教育成为政府赋予当时的人口计生部门的新任务ꎮ2002年ꎬ国家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就开始在全国开展 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工作 ꎮ2006年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要求: 大力普及婴幼儿抚养和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ꎬ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ꎮ 在此文件中ꎬ早期教育主要由当时的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利用计划生育服务站所㊁人口学校和各类宣传活动等阵地开展人口早期教育ꎬ是为了弥补优生筛查㊁出生缺陷干预与学前教育的断档问题ꎮ2010年ꎬ全国妇联㊁教育部㊁中央文明办㊁民政部㊁卫生部㊁国家人口计生委等部委联合制定发布的«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中也明确指出ꎬ人口计生部门负责促进0~3岁儿童早期发展的工作ꎮ虽然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ꎬ最后的效果不是特别理想ꎬ但是人口计划生育部门负责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早期发展的工作理念已经深入人心ꎬ这也为此后卫生健康部门(部分机构和职能由原来人口计划生育部门转化而来)负责托育服务工作直接奠定了基础ꎮ而教育部门主导的儿童早期教育指的是社会或市场上的一些机构和个人针对0~3岁婴幼儿(胎儿)进行的以素质教育为核心ꎬ以改善婴幼儿的生存环境(养育环境和教育环境)为途径ꎬ围绕人格塑造㊁性格养成和潜能开发等方面进行的培训活动ꎮ如前所述ꎬ改革开放以来ꎬ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对人口素质的需求的提高ꎬ相关促进儿童早期发展的社会政策由儿童照护逐渐向幼儿教育的方向倾斜ꎬ相关工作中对教育功能的关注逐渐取代照护㊁看护的功能ꎮ如199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ꎬ 重视婴幼儿的身体发育和智力开发ꎬ普及婴幼儿早期教育的科学知识和方法 ꎮ2001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议»中强调ꎬ 大力发展以社区为依托ꎬ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和多种儿童早期教育服务 ꎮ2002年 幼儿教育和青少年营养问题 座谈会上ꎬ时任国务院有关领导明确指示将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划归教育部门负责管理ꎮ总体来说ꎬ我国早期教育与托育服务各自独立的发展路径选择主要由政府主导并基于社会变迁而动态调整ꎮ宏观的意识形态㊁人口政策等深刻地影响着托育服务与早期教育的制度演进ꎬ并在不同历史时期表现为不同的价值取向和特征ꎮ而从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ꎬ这样的制度设计在某种程度上更有利于监管能力的提高ꎬ并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相关行业经营体制转变ꎬ抑制行业的盲目扩张冲动ꎮ但是ꎬ进入新时代以来ꎬ各方面条件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ꎬ特别是为了应对少子化带来的影响并提高相关机构的经营管理效率ꎬ协同发展就逐步地成为多数机构的选择ꎮ㊀㊀三㊁协同发展:早期教育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的必然选择㊀㊀协同发展原本属于区域经济学或发展经济学的概念ꎬ主要是指通过促进多个不同主体之间的相互影响和配合ꎬ通过尊重差异㊁良性竞争㊁资源整合和取长补短ꎬ实现不同主体之间的合作㊁协商或协调ꎬ最终达到一定的共赢性目标ꎮ在具体实践过程中ꎬ要实现协同发展是非常困难的ꎬ一般要81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一是尊重差异原则ꎮ协同发展是多个主体之间的相互影响和协调ꎮ因为不同主体的属性不同ꎬ其间难免存有摩擦甚至冲突ꎮ协同发展不是要消除这些不同ꎬ而是要在承认差异的基础上ꎬ保留这种相互影响而又相互合作的关系ꎮ二是良性竞争原则ꎮ协同发展的一个重要实现方式是良性竞争ꎮ就是通过多种主体之间的公开㊁公平和公正的竞争ꎬ最大限度地发挥各个主体的能动性和主动性ꎮ三是合作共赢原则ꎮ协同发展不是主体之间的博弈ꎬ最终目的更不是 你死我活 ꎬ而是在资源整合㊁取长补短的基础上ꎬ通过发挥比较优势构建 命运共同体 ꎬ以实现合作共赢ꎮ由于协同发展本质上属于一种运行机制或运作逻辑ꎬ后来被应用到包括公共服务在内的其他学科领域ꎮ一般来说ꎬ早期教育与托育服务协同发展是指早期教育服务和托育服务在政策体系设计㊁组织制度结构及运行机制上采用协同发展的方式ꎬ从实际出发ꎬ以促普惠㊁保基本为基本原则ꎬ保障儿童权益ꎬ减轻家庭照料和抚育负担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ꎮ在资源的汇集上ꎬ早期教育和托育服务协同发展能够打破壁垒ꎬ最大限度地利用已有资源优势ꎬ实现软硬件资源共享ꎮ早期教育和托育服务协同发展转变了传统意义上两者之间分割的状态ꎬ将3岁以内婴幼儿教保服务进行整体性思考和系统性规划ꎬ对于拓展优化托幼教保资源㊁减轻家庭教养压力具有深远的意义ꎮ(一)托育服务与早期教育协同发展有利于实现儿童照顾资源配置的 帕累托最优帕累托最优状态 原本是西方福利经济学的概念ꎬ指的是生产资源配置的一种理想状态ꎮ后来ꎬ这个概念的外延不断拓展ꎬ被更多地应用于公共政策和公共管理的范畴ꎬ被引申为公共资源配置和分配的一种状态或方式ꎬ即在公共资源无法扩增的前提下ꎬ来实现资源配置优化或效益最大化ꎮ换言之ꎬ这是一种使得所有人的利益最大化的公共资源配置方式ꎮ对于儿童照顾资源配置来说ꎬ所谓的帕累托最优是指可分配的儿童照顾资源ꎬ从一种分配状态到另一种分配状态的变化中ꎬ在没有使任何人境况变坏的前提下ꎬ使得至少一个人变得更好ꎮ而托育服务和早期托育协同发展期望达到的目标就是一种帕累托最优状态ꎮ简单地说ꎬ托育服务与早期教育协同发展对于儿童照顾资源配置来说ꎬ至少具有以下三方面的好处:第一ꎬ提高早期教育和托育发展行业竞争力ꎮ协同发展能够带来协同效益ꎬ即参与主体都能获得超额利润ꎮ同时ꎬ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分散和抵御风险ꎬ降低整体行业利益受损的可能性ꎬ使相关经营主体在经营过程中整体趋于稳定ꎮ比如ꎬ通过协同发展ꎬ托育服务机构可以开设一些收费性早期教育项目ꎬ以 教 养 育 ꎮ实际上ꎬ这种做法已经成为部分处于亏损状态托育服务机构运营的 潜规则 ꎮ第二ꎬ有利于实现我国儿童照顾市场的稳固扩大化ꎮ协同发展使得托育服务与早期教育成为一个整体ꎬ可以一定程度上实现资源上的互通有无㊁相互借鉴和取长补短ꎬ最终达到最大程度吸引和提高客户粘连度的效果ꎮ另外ꎬ两者还可共享客户资源ꎬ同时在营业区域㊁运营时间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协商ꎬ以最大限度地避免业务同质化所造成的市场恶性竞争ꎮ第三ꎬ有利于提高托育服务与早期教育机构的竞争力ꎮ协同发展打破了要么托育服务ꎬ要么早期教育的二元选择ꎮ在合作共享的理念下ꎬ通过在托育机构开展智能早期开发业务或者早期教育机构开展课后照看等 混业经营 的方式ꎬ可以开发出一些新业务形态ꎻ服务产品的丰富化和多元化ꎬ不仅有利于相关机构盈利能力的提高ꎬ而且可以更方便有需求的家庭ꎬ为相互间建立长期密切的关系奠定基础ꎬ使托育服务或早期教育机构在促进儿童早期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ꎮ(二)托育服务与早期教育协同发展有利于实现促进儿童早期发展的目标作为一种公共资源或公共产品ꎬ促进儿童早期发展不可能完全依赖市场机制来调整或配置资源ꎮ很多时候ꎬ为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ꎬ还需要政府发挥行政主导作用ꎬ以引导和规范儿童早期发展资源的配置和开发ꎮ一般来说ꎬ儿童早期发展资源配置和开发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提升存量配置的质量ꎬ二是增量的扩张ꎮ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和较为精准的责任结构ꎬ使托育服务与早期教育协同发展ꎬ不仅可以在增量的扩张方面实现资源融合ꎬ形成比较优势以此吸引增量ꎬ还可以通91过早期教育与托育服务协同发展ꎬ整合来自不同部门和渠道的培训资源ꎬ通过加强技能培训ꎬ提高现有资源的质量ꎮ此外ꎬ随着儿童养育观念的变化和变革ꎬ单一化的保育和教育都已不能充分满足家长的需求ꎬ人们对托幼机构职能的期望已经涵盖保育和教育这两个基本范畴ꎮ由于认知的不到位和管理的惯性思维ꎬ几乎所有当前的托育服务机构都存在重教轻保和保教失衡的特点ꎬ保教综合化的服务提供相对较少ꎬ难以满足市场上家庭的现实需求ꎮ协同发展的重要缘由之一就是部分托育服务机构自我造血功能的弱化ꎬ因而需要早期教育的介入来加以弥补ꎮ所以ꎬ要鼓励幼儿园发挥专业优势ꎬ向下拓展服务对象ꎬ充分利用其硬件设施和软件资源ꎬ为托育阶段幼儿提供早期教育ꎬ提高幼儿园教育资源利用率[5]ꎮ与此同时ꎬ早期教育机构缺乏统一标准和政策进行监管ꎬ教学水平良莠不齐ꎬ教保质量缺乏保障ꎬ管理部门之间也存在交叉管理的现象ꎮ因此ꎬ托育服务与早期教育通过协同发展ꎬ在实践层面促进幼托机构与早教机构的有效衔接ꎬ最大程度上在儿童保育中融入早期教育的内容ꎬ在早期教育中更加注重托育服务的成分ꎬ也可以让教育部门更多地参与到托育机构的管理中ꎬ促进托育服务与早期教育的实质性融合ꎮ换句话说ꎬ将早期教育与托育服务融合ꎬ不仅使得两者兼具教育与保育的性质ꎬ也有利于交叉管理㊁管理效果低下等问题的化解ꎮ(三)托育服务与早期教育协同发展有利于提高儿童早期教育发展的实践水平随着新的教保观念普及ꎬ父母对于托育服务的需求除3岁以下婴幼儿照顾与保护的功能外ꎬ还期待托育服务也能同时提供教育的功能ꎮ这些家庭对于托育服务的要求已不再仅仅局限于单纯的身心照顾ꎬ有的则明确希望在婴幼儿身心照顾之外能加入教育的内容ꎬ以促进儿童身体动作㊁社交能力㊁情绪及智力发展ꎬ从而有益于儿童入学前的准备ꎮ根据最近的调查ꎬ城市父母更愿意选择能够提供早教服务的托育服务方案ꎬ对于托育服务项目属性的边际支付意愿仅次于安防监控属性ꎬ表明城市父母对于托育服务的需求已不仅仅停留在婴幼儿托管照料这一层面ꎬ对于婴幼儿早期智能开发越来越重视[6]ꎮ目前ꎬ我国社会上托育服务机构大多是以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托班以及私立早教机构ꎬ公办园托班㊁托儿所以及民办普惠幼儿园托班的形式存在ꎮ同时ꎬ高质量可信任的托育服务机构少之又少ꎬ托育服务的种类和产品与家长的需求之间不匹配ꎮ不少托育机构忽视了行业微利或薄利的特点ꎬ过于追求利润ꎮ同时ꎬ一些托育机构的师资缺乏专业培训ꎬ业务素质偏低ꎮ有的托育机构业务单一ꎬ仅仅能够提供简单的 托管 ꎬ只为婴幼儿提供日常照料ꎬ没有任何的教保活动和能力或潜力开发服务项目ꎮ有的早教机构则过度市场化ꎬ以 早教 启智 为头衔ꎬ收费昂贵ꎮ实事求是地看ꎬ这些机构已偏离了早期教育行业建立的初衷ꎬ成为一些孩子和家庭的重要负担ꎮ为此ꎬ推进托育服务与早期教育协同发展ꎬ一方面可以通过竞争机制ꎬ促使服务提供者加强市场细分与定位ꎬ更好地满足不断增长的庞大数量家庭的多样化㊁多层次服务需求ꎬ破解儿童照顾困局ꎻ另一方面则有助于缓解由于部分机构ꎬ特别是早教机构相对过剩带来的供需失衡㊁发展乏力困境ꎬ进而为早教行业的战略性调整创造条件㊁提前布局ꎮ(四)托育服务与早期教育协同发展符合促进儿童早期发展的世界潮流世界范围内ꎬ托育服务与早期教育在日常实践中形成了两种典型的关系类型ꎮ一种是托育教育和早期教育并置ꎬ且属于不同的行政部门管理ꎬ托育服务由卫生或福利部门负责ꎬ早期教育由教育或文化部门负责ꎬ如法国㊁日本等国家ꎮ另一种则是托育服务与早期教育混合在一起ꎬ均由同一部门负责ꎬ通常是健康和社会福利部门ꎮ这种关系类型也就是常说的多元一体化ꎬ如澳大利亚㊁丹麦等国家ꎮ不过ꎬ无论一个国家或地区选择哪种关系类型ꎬ都与这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福利体制㊁托育服务理念和政策目标相匹配[7]ꎮ各个国家在各自的文化脉络㊁历史㊁价值观思维下ꎬ对于早期教育与托育服务是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ꎬ并没有一个理想的模式或者做法ꎮ不过ꎬ随着早期教育和保育实践的发展ꎬ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强势开端»和«强势开端Ⅱ»报告中进一步指出教育与保育是不可分割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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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福利是政府依据法律和相应的政策,通过提供资金和服务,促进家庭功能发挥和解决家庭问题而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家庭福利政策是以政府和社会为责任主体,以家庭为对象,通过工作福利、发放津贴和提供社会服务的形式,对有关家庭进行帮助的社会政策。
一、目前我国家庭福利政策体系存在的问题(一)我国现行家庭福利制度和政策体系面临的挑战随着改革的深化,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位制全能的社会功能渐次剥离,福利供给的责任直接下沉到家庭,而社会竞争的加剧使得家庭福利供给能力严重缺乏。
在经济社会变革、老龄化、家庭小型化和人口大流动社会背景下,我们的家庭福利制度和政策体系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1. 社会经济改革改变了家庭福利传统的单位供给方式。
单位由原来的福利提供者变为经营管理者。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逐渐取代了单位退休金制和医疗报销制,老人供养和医疗照顾的职能逐渐由社会和家庭承担。
2. 儿童照料与教育的支出加大。
在子女数减少与父母对子女期望上升的双重作用下,儿童抚育的成本日渐上升,其中儿童照料与教育的支出给家庭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压力。
3. 家庭养老功能渐趋弱化。
一对年轻夫妻养育一个孩子并照养两位甚至更多老人的情况会越来越多。
缺乏适合老年人日常照料所需的社会资源供给,即使两代之间还有较强的经济联系,但在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上,老年人缺少除了家庭之外的其他资源。
4. 家庭经济保障作用“被强化”。
现行法律规定极大地强化了家庭对个人的福利责任和福利功能,使家庭对其成员的福利承担无限责任。
5. 婚姻和家庭的稳定性下降。
儿童和青少年当前和长远福利水平由此受到损害。
传统血亲价值理念受到挑战,亲属间相互依靠、支持力度变小,家庭代际支持价值减弱。
(二)我国家庭福利政策体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革开放前相比,我国的家庭福利机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并能够促进整个社会协调发展的新型家庭福利政策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公共政策缺乏对家庭层面的通盘考虑,家庭微观利 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家庭福利政策体系刘中一(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北京 100081)[摘要]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和文化转型的现代化进程中,传统的家庭结构、规模、功能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新问题。
本文从保障家庭经济安全;支持家庭照顾能力,分担家庭照顾责任;实现区域内教育资源均衡发展等方面重构了我国的家庭福利政策体系。
[关键词]家庭福利 政策体系 国情[中图分类号]D6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623(2011)04-0080-05[作者简介]刘中一(1970—),河北沧州人,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社会学博士,研究方向:人口社会学研究。
2011年8月第4期 总第157期August 2011No.4 Total No.157CHINA OPENING JOURNAL开放导报【社会管理】益与国家宏观利益还未统筹兼顾,部分政策不利于提高家庭福利或维护家庭稳定。
其问题主要是:1. 政策内容过于狭隘。
将家庭问题归为社会政策范畴,较少考虑家庭问题的经济后果,导致应对人口家庭福利化经济后果的政策匮乏。
2. 政策功能比较单一。
我国当前缺乏满足家庭发展性需求的家庭福利政策。
如我国家庭福利政策规范和调整的领域主要局限于弱势家庭,有等同于“家庭救助政策”之嫌。
3. 政策理论指导缺乏。
没有显示出政府在支持家庭发展上的主流价值观。
如对于家庭福利的理念和原则、政府的责任和角色、发展模式、公益性与市场化问题以及国家福利资源的分配及监管问题都缺乏深入的研讨。
4. 政策视野偏重短期。
目前仍然没有形成应对支持家庭发展的国家战略,也没有出台家庭福利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这很可能导致国家丧失应对家庭结构变动挑战的战略机遇期。
5. 政策体系“碎片化”明显。
我国家庭福利政策的城乡地域差异明显,农村家庭福利政策薄弱,不同经济区域间家庭福利政策发展不均衡,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家庭福利政策相对粗疏。
6. 政策保障的政府缺位。
几乎所有的政策都侧重于强调家庭或个人的责任和义务,缺乏对个人实现家庭责任的保障与支持。
(三)原因分析从影响家庭福利政策体系建立和完善的角度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家庭福利意识滞后。
与西方国家相比较,我们关于国家提供或国家保证的福利行为是一项“公民权利”的观念相对落后。
社会和国家总是在鼓励人们“自助”和“互助”,反对和歧视对国家保护体制的依赖。
2. 组织管理存在问题。
一些地方政府并没有对家庭福利给予足够的重视。
部门之间利益分割,常常难以达成共识,进而导致很多已经出台的家庭福利政策形同虚设。
3. 责任权益上的认识误区。
一是过分强调国家和政府的责任,一些人认为,家庭福利完全是国家和政府的责任,政府应该无偿地为所有家庭提供养老方面的福利。
另一种则是过分强调个人及家庭的责任,这是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的延续。
二、我国家庭福利政策体系的初步构建(一)家庭福利政策体系的对象、主体和目标1. 家庭福利政策的对象和主体民生问题有两个层次,一是经济收入保障的层次,一是包括精神生活在内的生活保障层次。
家庭福利政策需要解决的主要是后者,社会保障政策主要解决的是前者。
但是,两者不是割裂的,只有把两者结合起来才能构成完整的民生问题。
家庭福利政策的主体并非完全是政府,应由政府、社会组织和家庭构成,只有在三项主体的互动关系达到一种协调和平衡的时候,才能够实现真正的社会效应。
第一,政府主体主要是指立法部门以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等决策部门,职能是负责制定家庭福利法律和政策,统筹规划社会资源,实现社会资源的公正公平分配,缓和社会矛盾,解决民生问题。
第二,社会组织主体。
由基层社区、家庭福利团体、家庭福利中介协调机构等承担,负责推行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根据社会需求制定调整福利服务计划,并直接参与福利设施运作以及福利服务活动。
同时,对居民生活中的福利问题进行调查、管理、指导。
第三,家庭主体。
家庭主体的需求变化动向、购买方式决定着政策的制定和福利提供的方式。
社会应该充分尊重利用购买者的意愿、需求、利益,为它们提供营利性的、非营利性的、公共性的福利服务。
2. 家庭福利政策的理念和目标我国家庭福利政策体系设计的核心思想,乃基于支持家庭的理念,促进家庭功能的发挥。
家庭福利政策体系设计的总体目的一方面基于维持传统家庭的稳定,另一方面在于应对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变迁对家庭产生的影响。
我国家庭福利政策体系的中长期目标应当是:结合人口政策,加强对弱势家庭的经济扶助,以减轻其家庭照顾的负担,并确保家庭经济稳定;增进各种形态家庭内部的性别平等,落实两性工作平等政策,消除性别歧视的就业障碍;支持各种形态家庭照顾能力,分担家庭照顾责任,支持照顾老人、儿童、身心障碍者家庭的需求,减轻其照顾负担;预防并协助解决各种形态家庭内部的问题,协助各种形态家庭增进配偶、亲子、亲属间的良性互动。
我国家庭福利政策体系的中短期目标:协助低收入家庭有工作能力者参与劳动市场,及早脱贫;研究符合公平正义的个人所得税扣除额及免税额,以保障不同形态家庭经济安全与公平;鼓励提供员工与家庭友善的工作环境,减轻员工就业与家庭照顾的双重压力;推广与教育两性共同从事家务劳动的价值;建构完整的儿童早期教育系统,特别是协助发展迟缓儿童接受早期治疗;普及小区幼儿园设施及课后照顾服务等,减轻各种形态家庭照顾儿童的负担;增强各种形态家庭支持网络,协助各种高风险家庭等各种形态家庭自立;建立以小区(或区域)为范围的家庭支持(服务)中心,预防与协助处理各种形态的家庭危机。
综上而言,家庭福利政策体系的目标不是单一的,应当是多层次的目标链,其总体目标应当是发展家庭福利,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现实目标是在目前的条件下,政府从“关爱家庭”、“以人为本”出发,给予家庭更多的支持,通过帮助家庭及其成员提升能力来使家庭有效地履行责任和发挥积极的功能。
终极目标应当是促进和实现家庭的全面发展。
(二)家庭福利政策体系的设计原则1. 积极性原则。
家庭福利的价值含义在于强调生活状态的改进,以积极的福利替代消极的救济,以社会投资累积人力资本,以社会公平与团结促进经济稳定成长,以经济成长回馈人民家庭生活质量普遍之提升。
就我国社会目前阶段而言,政府应保障人民基本生存、发展的各项福利,并鼓励民间协力合作,以公私伙伴关系提供完善的服务。
2. 公益性原则。
我国家庭福利服务方式上要坚持无偿、低偿、有偿相结合,使不同层次的对象都能享有相应的福利服务。
根据不同类型服务的性质、目的及目标人群,政府要承担主导责任,可以直接提供服务,也可以通过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和支持市场或非营利组织提供服务,以使所有家庭都能够享受到和承担得起服务费用。
3. 循序性原则。
受经济条件的约束,达到社会合意的家庭福利状态需要在可能的条件下,进行综合的制度安排和方案设计。
我国的家庭福利政策和制度需要分轻重缓急逐步建立。
目前,最重要的是以儿童、少年、身心障碍者、老人均能在家庭中受到照顾与保护为优先原则,主动提出因应对策,尤其首要保障弱势家庭的生存发展权利。
4. 整体性原则。
政策体系是一个具有纵向结构和横向结构的有机整体,这是政策体系首要的,也是最基本的特点。
所设计的家庭福利政策元素、单元之间应当具有内在的结构性、逻辑性、层次性和关联性,以形成内容完备、功能完善的家庭福利政策体系。
5. 全面性原则。
家庭福利政策体系不仅包括应急和修补性服务,更要重视预防和早期干预;不仅要为个人提供服务,更要强调针对家庭整体功能的服务;不仅为困境家庭服务,也要为所有家庭服务;不仅为儿童服务,也要为成年人或家庭照顾者服务。
总之,要适度拓展家庭福利覆盖范围,将家庭福利服务对象延伸到所有家庭,并逐步实现城乡统筹、制度统一。
6. 多元性原则。
在多元架构中推进家庭福利政策体系设计,应尊重多元文化差异,营造友善包容的社会环境。
各项政策应尊重因不同民族、婚姻关系、家庭规模、家庭结构所构成的家庭形态,及价值观念的差异。
政府除应支持家庭发挥生、教、养、卫等功能外,并应积极协助弱势家庭,维护其家庭生活质量。
(三)我国家庭福利政策体系的具体构想1.保障家庭经济安全(1)建立全民普及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所有家庭的基本经济安全。
社会经济安全体系的建构,应是当务之急。
以社会保险为核心,津贴为辅助,社会救助为最后一道防线作为其安全防护机制。
目前亟需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上纳入家庭视角,对抚养、扶养和赡养负担较重者试行减免,以减轻那些供养责任过于沉重家庭的经济压力,保障这些家庭的经济安全。
(2)加强对各种特殊家庭的津贴补助,以减轻其家庭照顾负担。
要制订津贴补助政策,发放儿童津贴、老人津贴、残疾人津贴、慢性病津贴等。
(3)协助低收入家庭有工作能力者,参与劳动市场,完善失业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