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河南省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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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河南省物流业与信息化融合发展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经济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河南省物流业与信息化融合发展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建筑设计191产 城经济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河南省物流业与 信息化融合发展的问题及对策探析刘倩斐 司文杰摘要:物流业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物流领域是继资源领域和人力领域之后,可挖掘的“第三利润源”,物流成本的降低是物流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从而有力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现代物流业的发展目标是“进一步加强物流信息化建设”,物流业信息化成为必然趋势。

本文分析了经济高质量发展、物流高质量发展与物流业信息化的关系,河南省物流业与信息化融合的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从而探讨推动物流行业信息化的战略措施。

关键词:高质量发展;物流业;信息化1 经济、物流业高质量发展与物流业信息化的关系1.1 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2019年10月,河南省发布了《河南省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布局和建设实施方案》,以推动河南省物流业高质量发展。

2020年12月18日,全国首个地方物流枢纽联盟——河南省物流枢纽(园区)联盟在河南郑州成立。

河南社会物流费用占GDP比率从2012年的18%下降至2019年的13.6%,实现“七连降”,在全国物流综合改革试点省份中排在前列。

通过物流枢纽联盟,强化和畅通“通道+枢纽+网络”的全链条物流运作体系,从而系统性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促进物流降本增效,进一步推动物流业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物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物流技术的专业化和社会化发挥了自身巨大的潜能,是继资源领域和人力领域之后,可挖掘的“第三利润源”,物流成本的降低是物流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从而有力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 物流业信息化是物流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中认为“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仓储、货代、信息等产业的复合型服务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提出现代物流业的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强物流信息化建设”,为强化物流企业活力,降低社会物流总成本,提高物流效益水平,构建物流服务网络,物流业信息化成为必然趋势。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攻坚二季度确保“双过半”若干措施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攻坚二季度确保“双过半”若干措施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攻坚二季度确保“双过半”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4.25•【字号】豫政办〔2024〕18号•【施行日期】2024.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攻坚二季度确保“双过半”若干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4〕18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攻坚二季度确保“双过半”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4月25日攻坚二季度确保“双过半”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加快实现新旧动能转换质的突破,突出抓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及房地产领域“三大工程”(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实现上半年“双过半”,现提出以下重点工作措施。

1.推进“两城一谷”建设。

启动省科学院北龙湖创新基地、环龙子湖大学城孵化载体建设,加快推进郑州东盟中心、哈工大郑州研究院(三期)等重大项目,积极引进落地一流大学、科研机构郑州研究院。

制定出台省医学科学院和中原医学科学城融合发展规划及专项方案,加快省人民医院南院区等“两院一中心”建设。

实施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科研设施完善提升工程,争取建成投用种子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中原种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中心。

(省科技厅、科学院、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农科院,郑州、新乡市政府,航空港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2.完善创新平台体系。

支持崖州湾国家实验室河南试验基地建设,争取嵩山实验室等成为国家实验室基地,开展省级重点实验室第二批优化重组。

高标准建设超短超强激光平台,开展自由电子激光、X射线同步辐射源等关键技术预研,启动水灾变模拟试验设施等项目,组建省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中心。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现代物流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2022〕2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现代物流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2022〕2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现代物流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
知豫政〔2022〕27号

【期刊名称】《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22()17
【摘要】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支持现代物流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7月24日支持现代物流强省建设若干政策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优势再造战略有关部署,加快建设现代物流强省,发挥枢纽经济优势,发挥物流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制定如下政策。

【总页数】3页(P5-7)
【作者】无
【作者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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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智慧岛建设实施方案和支持中原龙子湖智慧岛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22]32号)5.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物流行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2〕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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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支持转型发展攻坚战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支持转型发展攻坚战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支持转型发展攻坚战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6.15•【字号】豫政办〔2017〕71号•【施行日期】2017.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支持转型发展攻坚战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7〕71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省财政厅制定的《河南省支持转型发展攻坚战若干财政政策》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6月15日河南省支持转型发展攻坚战若干财政政策(省财政厅2017年5月12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破解转型发展瓶颈制约,构建产业发展新体系,提高实体经济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特制定以下财政政策。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精准调控优势,围绕制造业、服务业、种养业结构升级重点领域,聚焦制约转型发展的突出瓶颈,综合运用各项财政政策,集中各方面财政资金资源,全力支持观念、结构、体制、创新四个方面实施攻坚,为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财政政策引导撬动,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造活力。

坚持聚焦重点、精准发力。

紧紧围绕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聚拢政策、聚集资金,集中向转型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发力,发挥财政政策精准调控作用。

坚持统筹整合、加大投入。

在立足于统筹整合、用好用活现有政策和资金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资金投入规模,加大对薄弱环节支持力度,增强财政政策实施效果。

坚持创新机制、注重绩效。

创新财政投入机制,综合采用后补助、以奖代补、基金投资等方式,强化激励引导作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3.06•【字号】豫政办〔2017〕42号•【施行日期】2017.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17〕42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6日河南省“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为科学指导全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厚植综合交通优势,率先基本实现交通现代化,根据《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现实基础“十二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交通先行,按照“大枢纽带动大物流,大物流带动大产业,大产业带动城市群,城市群带动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的总体思路,深入实施民航优先发展战略,强力推进铁路、高速公路建设,巩固提升郑州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全省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完成投资3990亿元,建成了一批打基础、管长远的交通项目,多式联运、高效衔接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初步建立,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

1.交通枢纽建设取得新突破。

郑州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全面加快,“三港、四枢、多站、大口岸”一体化联动发展格局基本形成,郑州枢纽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郑州航空港实验区)上升为国家战略,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以下简称郑州机场)跻身国内大型机场行列,郑州机场二期工程投入运营,配套建成立体化综合交通换乘中心(GTC)。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7.15•【字号】豫政办〔2024〕36号•【施行日期】2024.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4〕36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7月15日河南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3〕42号),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内需、稳定企业,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升贸易综合竞争力,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一)促进国内国际规则对接。

发挥中国(河南)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示范引领作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全面开展自贸试验区提升行动。

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等方面落实更高标准规则,探索数字经济、离岸贸易等新兴领域规则,更好联通国内国际市场,促进企业拓展内外贸业务。

用好“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标准信息平台,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重点国家、RCEP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国标准研究,加强标准转化衔接。

突出投资贸易便利化,全面落实我省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国际化专项方案。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市场监管局、郑州海关、省司法厅)(二)促进内外贸检验认证衔接。

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

引导企业积极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等境内外认证,持续做好绿色食品年检和有机农产品认证活动监管工作,提升内外贸产品安全质量水平。

鼓励符合资质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参与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扩大第三方检验检测结果采信范围。

河南省经济增长的物流支持研究

河南省经济增长的物流支持研究
2 1 年 的 2 0 23 亿 元 , 均 GD 00 3 9 .6 人 P也相
首先 , 0 0 ,河南省 有关政府部 门 21 年 《 关于促进河南省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的若
年 度 数 据 对 物 流 业 对 经 济 增 长 的 支 持 进 行 了分 析 ,根 据 需 求 因素 、供 给 因 素 、 物 质 资 本 投 入 因 素 和 人 力 资 本 投 入 数 据 四 个 因素 ,分 析 了物 流 业 和 经
应从 4 2 8 元增长到 2 4 6 4 4 元。2 1 年河南 0 1
省加快建设 中原经济区 的指导意见 中,明 确指 出建设全 国现代物流 中心。实施大交
通 大 物 流 战 略 ,建 设 以郑 州 为 中心 、地 区
省全年生产总值达到27 l万亿元 , 比上年增
长1 .%左右 , 7 1 约高 出全国平均水平25 ,个 百分点 ,实现了 “ 十二五”发展 良好 开局 , 使 得 中原 经济区建设迈 出 了重要 的步伐 , 经济 发展 总体 呈现 出比较好的趋势。 除此 之外 ,总投资 1 5 3 4万元 、占地 66 7公 顷的新 乡物流 园区 ,总投资 5 0 00 万元 、占地 53 6公顷的郑东新 区长通物 3 流平台 ,澳柯 玛物流园以及郑州 管城 区五
个; 高速公路通车里程为4 4 8 1公里 , 在全
内容 籀 耍 :本文根 据 河南 省 1 8 - 0 0 9 4 2 1
企 业具有行业分散 性 , 模小集成化 程度 规 低 ,河南省 的中小企 业 物流 仍 然是 一种
‘ 大而 全 ’ 小而全 ’ 、‘ 的商业运作模 式 , 社
会化 、 业化程度低 ,且缺乏规模 效益 与 专
济增 长 之 间的 关 系及 其 边 际 弹性 系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4.28•【字号】豫政办[2004]43号•【施行日期】2004.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豫政办[2004]43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3]131号),原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综合研究拟订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调节经济运行,指导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出的职责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和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核职责,划归省商务厅。

(二)划入的职责1.原省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的职责。

2.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制定与实施、经济运行调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多种所有制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重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编制、促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推进技术进步与重大装备研制等职责。

(三)转变的职能1.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逐步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融资体制。

将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和技术改造投资管理整合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把投资管理的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上来,把政府投资的重点转到提供公共产品、满足公共需要上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南省示范物流园区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南省示范物流园区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南省示范物流园区
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5.10.14
•【字号】豫政办〔2015〕131号
•【施行日期】2015.10.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南省示范物流园区名单的
通知
豫政办〔2015〕131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构建现代物流发展平台,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动要素资源集聚,提升物流运行效率和综合服务能力,引领和支撑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命名郑州国际航空物流园区等21家园区(名单见附件)为河南省示范物流园区,现予公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示范物流园区的指导和服务,制定完善支持政策,推动园区建设发展,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省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14日
附件
河南省示范物流园区名单
郑州国际航空物流园区
郑州国际物流园区
河南保税物流中心
郑州国际陆港
河南万邦国际农产品物流园
河南德众保税物流园区
焦作天星现代运输物流仓储综合服务园许昌商贸物流园区
新乡货运东站物流园
信阳金牛物流产业集聚区
驻马店恒兴仓储物流园
河南国能黄河物流园区
南阳东森医药物流园
南阳溧河物流园
平顶山圣光集团医药物流园区
漯河双汇物流园区
鹤壁市现代煤炭物流园
安阳物流港
安阳市安运交通物流园豫东综合物流产业园周口港口综合物流园区。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5G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5G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5G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5.27•【字号】豫政办〔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5G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加快5G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5月27日河南省加快5G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为加快推动我省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产业发展,培育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进一步促进网络强省建设,依据《河南省5G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年底,我省5G网络建设在全国的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5G基站数量达到4万个,5G网络实现县城以上城区全覆盖和垂直行业应用场景按需覆盖,5G用户突破1400万户;5G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产业配套能力明显增强;建成一批5G应用场景试点示范项目。

到2021年,5G基站数量达到10.8万个,县城以上城区网络覆盖进一步优化,实现乡镇、农村热点区域覆盖,5G用户突破3600万户;5G研发创新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建设5个以上省级技术研发中心(平台);5G产业链进一步延伸,培育10家以上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产业规模突破500亿元;5G应用取得初步成效,应用场景试点示范项目突破70个。

到2022年,5G基础网络和研发创新基地、生产制造基地、应用示范基地、信息安全基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5G基站数量达到16.8万个,网络实现乡镇以上区域连续覆盖,基本满足应用场景需求,5G用户突破6200万户;5G研发创新基地建设初具规模,建设10个以上省级技术研发中心(平台),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取得明显成效;建成5G智能装备和手机精密机构件生产制造基地,创建国家信息安全产业示范基地,5G配套产业集群基本形成,产业规模突破1000亿元;5G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应用场景试点示范项目突破100个,打造一批标杆应用场景。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15〕7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15〕7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15〕77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河南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2015年12月10日河南省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政策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决策部署,积极有效应对国内外经济发展新变化,主动适应外贸发展新常态,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改善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推动全省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特制定如下措施:一、着力扩大出口(一)大力开拓市场。

开展“千企百展”活动,收集、发布100个左右境内外中国品牌商品展会信息,引导支持1000家左右企业有针对性地参加有关活动,推动企业与境外经销商直接对接。

鼓励企业深入开发欧、美、日等传统市场。

支持各类商协会及中介机构组织企业参加境外展览展示活动。

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深交会、京交会、东盟博览会、亚欧博览会等知名展会,进一步拓展市场。

对参加境内外大型展会的企业,财政给予一定支持。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财政厅和相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二)扩大自主品牌商品出口。

鼓励企业培育创建自主品牌或采取收购、授权使用等形式推进品牌建设。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行业组织和龙头企业建设品牌设计、推广中心。

支持出口基地开展集体商标注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积极打造区域品牌。

在国家外经贸发展资金使用方向上突出支持品牌建设,对企业在境外开展商标和专利注册,获取国际认证的费用给予50%补贴。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7.05•【字号】豫政办〔2024〕33号•【施行日期】2024.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豫政办〔2024〕33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促进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7月5日促进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开辟低空经济发展新赛道,推动低空消费、低空飞行器制造、低空运营服务等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形成新质生产力,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助力现代化河南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扩大低空消费需求为牵引,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和飞行服务保障体系,着力提升航空研发制造能力,着力推动场景应用与产业融合,加快高端要素集聚,构建低空经济产业生态,积极打造低空经济发展示范区,形成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低空经济发展高地,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社会资源和高端生产要素向低空经济领域集聚;更好发挥政府统筹谋划、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撑作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促进低空经济产业良性发展。

2.需求引领、创新驱动。

顺应低空经济消费场景不断丰富、消费规模不断扩大的发展态势,不断拓展低空应用场景,培育新兴消费热点;注重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加强低空经济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算力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4—2026年)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算力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4—2026年)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算力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4—202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11.07•【字号】豫政办〔2024〕66号•【施行日期】2024.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发展规划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算力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4—2026年)的通知豫政办〔2024〕66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算力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4—2026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11月7日河南省算力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4—2026年)算力是数字经济时代的新质生产力,主要通过算力基础设施向社会提供服务。

算力基础设施是集信息计算力、网络运载力、数据存储力于一体的数据基础设施,呈现集约化、一体化、协同化、价值化、绿色化等趋势,对促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优化全省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加快构建全省一体化算力体系,打造全国重要的算力高地,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一)战略定位。

将算力作为支撑数字河南建设的重要底座和驱动数字化转型的新引擎,把我省打造成为面向中部、辐射全国的算力调度核心枢纽和全国重要的算力高地。

(二)基本思路。

围绕加快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要求,统筹全省通用算力(以下简称通算)、智能算力(以下简称智算)、超级算力(以下简称超算)一体化布局,存量、新建算力设施一体化协同,优化算力供给结构,提高算力调度能力,加快算力与数据、算法一体化应用,算力与绿色电力一体化融合,算力发展与安全保障一体化推进,构建算力基础设施、算力产业、算力生态高效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三)主要原则。

1.科学布局、适度超前。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承接产业转移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承接产业转移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承接产业转移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0.29•【字号】豫政办[2012]150号•【施行日期】2012.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承接产业转移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2〕15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承接产业转移专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河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工作专项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28号),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形势,加快承接产业转移,推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动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提升支柱产业与培育新兴产业相结合、产业发展与节能环保相结合、承接产业转移与技改提升相结合,以产业集聚区为主要载体,按照引进重大项目、完善产业链条、推动集群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完善产业链,着力引进关联度高、辐射力大、带动力强的龙头型、基地型大项目,不断提升承接产业转移的水平和层次,推动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力争2012年签约承接产业转移项目资金5000亿元以上,实际到位资金3000亿元以上。

2013年签约项目资金、实际到位资金基本维持在2012年水平。

二、主攻领域(一)汽车。

以郑汴新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和焦作、许昌、南阳、鹤壁等6个特色零部件基地为依托,重点承接浙江省金华市、瑞安市、龙泉市,江苏省盐城市、丹阳市,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烟台市、章丘市明水镇、荣成市、文登市,上海市嘉定区,北京市顺义区等地汽车及零部件企业。

重点承接汽车车桥、变速箱、发动机等提升整车性能的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提升传动轴、气缸套、轮毂、空调、转向器、减振器、汽车电子等零部件的本地配套能力。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9.07•【字号】豫政办〔2023〕48号•【施行日期】2023.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23〕48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现代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充分发挥内河航运占地少、运能大、能耗低、污染小的优势,促进流域经济发展,优化产业布局,服务对外开放,推动内河航运通江达海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抓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交通强国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补齐内河航运短板,提升港口服务能级,打造通江达海航运大通道,构建安全畅通、绿色经济、智能高效的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推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交通强省,助力我省交通区位优势向枢纽经济优势转变。

(二)基本原则。

1.健全机制,统筹协调。

健全内河航道投资、建设、管理、运营一体化体制机制,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负责、多方参与的发展格局。

统筹推进内河航运和临港产业振兴发展,实现航运、水利、生态、产业协同发展。

2.规划引领,完善布局。

完善港口与航道发展顶层设计,加快编制内河航运一体化建设规划和周口港、信阳港等港口总体规划,优化港口、航道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构建与我省产业布局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

3.重点突破,融合联动。

以建设通江达海高等级航道为重点,以打造现代化枢纽型港口为突破口,提升航道等级和运营管理水平,强化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城镇体系、产业分布等协调联动,促进港产城融合发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9.30•【字号】豫政办[2014]152号•【施行日期】2014.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4〕152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成长服务业大省的若干意见》(豫政〔2014〕42号),加快高成长服务业大省建设,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通知如下:一、综合性政策(一)土地政策1.积极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

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新征土地可分批次单独组卷报批。

在城市改造中,涉及中华老字号店铺原址动迁的,应在原地妥善安置或在适宜其发展的商圈内安置,并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二)财政资金政策2.科学利用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新型文化业态发展专项资金、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家庭服务业培训资金等各类服务业领域专项资金,加大对服务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

建立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长效考核奖励机制,按照《河南省产业集聚区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对规模大、实力强、发展速度快、各项指标先进的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给予适当奖励。

(三)税费价格政策3.对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逐步实现与工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基本同价。

全面清理涉及服务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和禁止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外的一切收费。

对服务业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额度规定的,一律按下限额度收取。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动航空港区四港联动发展服务现代物流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动航空港区四港联动发展服务现代物流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动航空港区四港联动发展服务现代物流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7.25•【字号】豫政办〔2024〕40号•【施行日期】2024.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动航空港区四港联动发展服务现代物流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4〕40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加快推动航空港区四港联动发展服务现代物流体系建设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7月25日加快推动航空港区四港联动发展服务现代物流体系建设若干措施为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以航空港区为核心动力源,以郑州国际陆港为重点,加快推动四港联动发展,一体化打造大通道、大口岸、大物流、大产业,高标准建设现代化、国际化、世界级物流枢纽,现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物流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省“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省实施物流拉动打造枢纽经济优势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巩固大通道、打造大口岸、带动大物流、服务大产业为主线,把航空港区作为全省枢纽经济的核心动力源,加快空港、铁路港、公路港、出海港联动发展,加快完善现代物流体系,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到2025年,四港联动体系建设成效初显,郑州国际陆港一期工程全面建成,中欧班列(郑州)国际直达线路开行超过25条,郑州航空港站全国高铁物流中心建设初见成效,以“米”字形高铁为依托的高铁货运发展领跑全国,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货邮吞吐量达到120万吨以上,出海港加快融入全国“丝路海运”,基本形成紧密衔接、双向均衡、规模运行的陆海、河海联运走廊,公路港对外联通水平和交通、物流、产业、城市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0.25•【字号】豫政办[2012]137号•【施行日期】2012.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2〕13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河南省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工作方案为发挥投资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性作用,深化项目带动、投资拉动战略,通过提升重大项目水平、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扩大民间投资,以增量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和促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为根本任务,把扩大投资与增强发展后劲、推进新型城镇化、调结构转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创新土地、环境容量、资金等要素保障机制,大力支持民间投资,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推进机制,强化政策支持和责任约束,进一步优化建设环境,统筹推进一批能够带动投资增长、引领产业升级、强化基础支撑、促进城乡统筹、保障改善民生的重大项目建设,确保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目标任务从2012年10月到2013年年底,在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城市功能建设、传统优势产业、高成长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等8个领域,由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县级政府三级联动配合,分行业、分地区统筹推进1万个重大项目建设,其中新开工5000个、续建5000个,完成投资1.4万亿元,其中2012年第四季度完成3000亿元、2013年上半年完成5000亿元、2013年下半年完成6000亿元。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的若干意见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的若干意见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的若干意见
佚名
【期刊名称】《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5(000)003
【摘要】<正>黔府办发〔2015〕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快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将其培育成为我省现代服务业重要支柱产业,更好地服务和支撑经济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4〕18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总页数】8页(P42-48 2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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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河南省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J],
2.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J],
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J], ;
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的若干意见 [J], ;
5.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海河联运的若干意见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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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带动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按照“突出重点、集中配置”的原则,优化使用结构,着力培育壮大服务业龙头企业,加大对重点现代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全面提升物流产业集中度和整体竞争力。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要向现代物流业倾斜,各省辖市要安排专项资金,对现代物流业发展给予重点支持。
(十九)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主辅分离,做强主业。支持有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主辅分离,精干主业、减员增效,推动第三方物流业发展壮大。落实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等八部委下发的《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确定的有关政策。
(十四)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物流业的贷款规模,提高对符合条件的重点物流企业的授信额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等投资符合《规划》的物流项目,并积极参与重点物流企业重组、并购等。
(十五)鼓励探索物流金融业务新模式。支持银行业物流金融产品的创新,鼓励金融机构提供融通仓、质押担保融资、代理结算等物流金融服务,联合打造物流金融服务平台。
(二)简化连锁经营证照办理程序。道路运输许可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均由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各分支机构无需单独申报。交通运输、邮政管理部门要在其许可证中列明取得相应许可的各分支机构名称,各分支机构凭该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三)建立重点物流项目审批快速通道。对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政策的重点物流项目,项目立项下放到省辖市、县(市、区),简化立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健全全省重点物流项目环境管理台账,对项目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现代物流业项目环评文件由市级环保部门审批,市级环保部门将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物流业项目环评文件委托县级环保部门审批。省重点物流业项目环评审批时限缩短为法定时限的一半。
二、优化企业运营环境
(四)全面清理涉及物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以外的一切收费。对涉及物流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额度规定的,一律按下限额度收取。城市配套费按照企业实际使用情况按单项核算征收。
(五)加快海关通关业务改革。加快电子口岸建设,提升“一站式”通关服务能力,推进铁路、公路、航空、水路联运,建立由我省经主要空港、沿海港口进出口货物的快速通关体系。加强二次转关工作,建立转关协调机制,打造空卡联运二次转关“快车道”和快递物流航空运输绿色通道。对信用级别较高且长期通过本口岸中转货物的物流企业,快速办理转关手续,提高通关效率,营造良好的通关环境。
四、加强财税和金融支持
(十)规范总部与分支机构纳税管理。在全省范围内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跨区域营业机构的物流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
(十一)落实物流企业营业税优惠试点政策。优先支持重点物流园区的物流企业申请列入国家试点物流企业名单,享受差额缴纳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快递企业,其从事快递业务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统一使用快递业务专用发票。
(十二)进一步落实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价格政策。入驻省、市规划的物流园区的物流企业在用电、用水、用气方面实行与工业同价政策,物流企业动力用电价格按普通工业用电价格标准执行。对列入《规划》的重点物流基地、园区、配送中心的照明用电价格,按普通工业用电价格标准执行。
(十三)鼓励企业加大交通物流基础设施投入。对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指国家《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等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可免交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的上述项目,不得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
(二十二)加快推进物流信息化建设。支持企业运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物联网技术、现代物流管理方法,开发应用企业网络信息系统,实现企业内部、企业间信息的交互与共享。支持物流企业自主创新,开发应用条码技术、射频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快速响应系统、电子订货系统及数据仓库技术等。整合物流链各环节的信息资源,完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物流园区信息平台、通关信息平台。
(二十)鼓励食品工业、装备制造业等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围绕我省产业集群,大力发展与之配套的现代物流业。重点推动食品加工业、装备制造业开展制造企业物流需求社会化、物流企业服务一体化、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信息共享和标准对接的试点。
(二十一)推动物流业发展优化升级。加快推动现代物流业基础设施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基础和支持。支持大型企业对内部物流和物流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完善供应链管理,推进企业管理资源从企业内部向外部扩展。重点推动食品冷链物流、粮食物流、钢铁物流、建材物流发展,开展传统交易市场信息化建设、经营业态创新、产业链条延伸、集聚集约发展等升级改造试点。
六、扩大物流领域对外开放
(二十五)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大型物流集团来豫发展。加大物流业专项招商力度,对新引进的物流企业集团总部、区域性总部,经有关部门批准,依法免征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
(二十六)鼓励省内优势物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大力支持省内物流企业“走出去”拓展市场,加大对外交流合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办理自营进出口权和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申请手续。
三、保障建设用地
(七)明确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用地。把物流业重要基础设施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设施建设规划。结合《河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10—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的重点发展的物流行业,各地要加快制定物流发展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放宽企业注册审批条件。坚持“非禁即入”的原则,物流企业办理登记注册,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设定,各部门一律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行业大类核定企业经营范围的,应在经营范围中注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前置审批项目除外”字样;对已被社会普遍接受或被有关部门认可,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未包含的新兴一般性物流经营项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企业申请,核定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对以提供物流解决方案为主的第四方物流企业,进一步放宽注册登记条件。
(八)保障物流园区用地需求。物流园区建设应纳入综合交通设施建设规划。对纳入规划的物流园区用地,在依法依规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时给予保障。物流企业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出让年限可在法定最高年限范围内按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设定,出让金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执行。允许对物流企业实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租制,使其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承租权,逐年缴纳租金,以减少企业一次性用地成本投入。
(二十三)推动物联网产业发展。探索建立以互联网应用为平台,以构建传感网为关键,以健全物流网为基础,以传感器、网关设备、网络安全设备、运行平台和软件研制为重点,以互联网、传感网、物流网三网融合为目标的物联网产业体系。
(二十四)完善集装箱多式联运体系。加强各种运输方式的统一规划和基础设施之间的有效衔接和配套,完善多式联运协调机制,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和结算系统,统一各运输方式的票据,逐步完善多式联运专项税费政策,促进多式联运发展。
五、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十七)推进物流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大型物流企业通过增资扩股、加盟连锁和委托管理等方式对中小物流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和托管。国有物流企业产权整体转让以及企业整体改制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十八)规划建设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大力加强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采用“政府规划、企业运作、试点先行、全面铺开”的方式稳步推进。重点支持农资物流、农副产品物流、日用消费品物流、邮政物流等行业发展,大力培育现代化商业物流配送企业,构建区域分布和功能搭配合理、符合产业发展、与现代商贸流通相适应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
(六)完善货运车辆通行管理制度。各省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根据各地交通实际状况,制定城市配送车辆管理与通行规定,通过建立分路段、分时段、分车型的货车通行证制度,适度放宽对货运车辆在中心城区通行的限制,提高城市物流网络的配送能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搞好服务,对运输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鲜活农产品、邮件快件、医药器材、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不随意查扣车辆;遇交通阻碍、阻塞时,保障其优先通行;特殊时期,对运输民生物资的车辆开辟绿色通道。加强剧毒化学品运输管理,严格规范审批程序,确保车辆运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适度扩大物流运输绿色通道适用范围。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河南省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010年11月23日 17时11分 141
主题分类: 商贸服务
“物流业”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河南省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九)鼓励物流企业使用多层标准厂房,集约用地。物流企业项目用地应按《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十五类建设项目用地指标〉(试行)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8]56号)中《物流行业建设用地指标》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鼓励物流企业入驻和自建多层标准厂房进行装配经营,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以保障和发展现代物流相关的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八、强化基础体系建设
(二十九)推进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快制定和推广物流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物流信息化及物流管理等方面的基础性、通用性标准,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强制性标准以及各种物流作业和服务方面的专业标准,实现与全国及国际标准接轨。
(三十)加强物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物流企业信用A级评定工作,逐步建立企业行为信用档案,通过建立记录体系、公布“黑名单”等方式,规范物流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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