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大唐新能源有限公司风力发电机组试运行标准(审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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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大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机组试运行管理标准

公司各部门、项目部、监理单位及各参建单位:

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技术标准风电工程验收标准》

(Q/CDT 103 0610-2009)试运验收标准及国内相关风机进入240小时运行的要求,特制定风力发电机组试运行标准,请公司各部门、项目部、生产准备、监理单位及各参建单位遵照执行。

甘肃大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3日

风力发电机组试运行管理标准

1 范围

为确保甘肃大唐新能源有限公司风力发电机组在现场调试完成后,风电机组的安全性、功率特性、电能质量、可利用率和噪声水平满足设计要求,并形成稳定生产能力,制定本管理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20319-2006 风力发电机组验收规范

GB 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DL/T 666 风力发电场运行规程

DL/T 5007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

DL/T 5191-2004 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3 试运行要求

3.1 时间要求

风力发电机组经过上电调试后,进行试运行,要求试运行的时间不得低于240小时。试运行前应具备齐全的安装验收报告、调试报告等报告资料。试运行时间从所签署预验收申请表中的时间开始算起。

3.1.1 顺延情况:

每台机组应连续、稳定、无故障运行240小时,并且在此期间出现额定风速时,机组应达到额定出力,视为试运行合格。如果在240

小时的试运行期间内,没有出现额定风速,则试运行顺延120小时。如果在上述顺延时间内仍然未出现额定风速,但机组运行正常,则视为试运行合格。

以下三种情况不视为故障时间,试运行时间顺延:

(1)非风机厂家所提供设备引起的电网故障停电和电网限负荷;

(2)低于切入风速和高于切出风速的时间;

(3)在试运行期间允许有最多累计不超过3次(由于风力机组自身原因)可以通过中控室复位恢复运行且不需要更换或修理部件的停机,在此情况下,停机时间不计入试运行时间,即试运行时间应相应顺延。

3.1.2 退出情况

若发生以下6种情况,视为故障时间,风力机组退出试运行,试运行时间应重新开始:

(1)若单台风力机通讯中断持续1小时以上(不可抗力因素引起除外),视为故障时间,且试运行时间应重新开始;

(2)若按批次(或全部)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如发现风力机有异常运行情况,例如偏航声音、振动大,视为故障,试运行时间相应顺延。机组在同一时间报同一类故障超过5台(机组自身故障原因造成)退出240小时运行。

(3)在试运行期间单台风力机因更换备件或故障停运时间超过2小时,视为故障时间,试运行时间相应顺延,超过5小时者退出240小时试运行,待机组维修完成后重新进入240小时。

(4)240小时试运行期间,如风力机组在正常情况下停机,起机后出现不可远程3次复位的故障,则试运行时间应重新开始。

(5)在240小时试运行期间,机组同一类故障报三次以上(需登机维修处理,不能复位的故障)机组将退出240小时运行。消除异常后,经制造厂家现场调试服务人员确认修复后,择日进入240小时试运行。

(6)可利用率指标不符合合同要求。

4 验收程序

4.1 进入试运行条件

4.1.1设备

(1)现场清扫整理完毕;

(2)机组机械安装及一次电装验收合格,符合验收标准;

(3)机组电气系统的接地、防雷装置连接可靠,接地电阻经检测符合机组的设计要求(小于4 欧姆);

(4)测定发电机定子绕组、转子绕组的对地绝缘电阻,符合机组的设计要求,其它电气试验数据优于电气设备交接验收标准;

(5)发电机引出线相序正确,固定牢固,连接紧密、碳刷及附属设备完好;

(6)照明、通讯、安全防护装置、消防及逃生设施、通风、加热、散热设备齐全完好;

(7)机组启动前应进行控制功能和安全保护功能的检查和试验,确认各项控制功能完好,安全保护动作准确、可靠,主要保护、控制、自动、测量装置完好,投入率100%;

(8)检查设定风力发电机组控制系统的参数,控制系统应能完成风力发电机组的正常运行控制;

①发电机轴承温度、振动、铁芯及线圈温度符合制造商技术文件标准要求;

②调试报告及相关试验资料齐全完整、结论正确。

(9)批次(或全部)调试验收合格的风电机组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48h)无缺陷和故障连续运行;

(10)电网电压、频率稳定,相应波动幅度不应大于风力发电机组规定值;

(11)批次(或全部)试运行风电机组在试运行期间内,各项考核指标均满足工程部、项目部、生产准备及监理单位与风机制造厂、风电调试单位共同确认的批次(或全部)试运行风电机组试运行要求;对于在要求范围内未通过试运行预验收的风电机组,给予重新试运行考核;

(12)设备进240小时前由工程部、项目部人员、生产准备人员及监理单位对设备整体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风力机本身)是否满足调试安装作业书、机组的技术性能指标以及相关的设计图纸的标准。

4.1.2 资料移交

(1)风机制造厂交付合同要求中的所有设备相关详细资料。

(2)采购合同中所涉及到的功率曲线是标准空气密度下的,无法判断当前空气密度下的功率是否满足合同要求,风机制造厂应提供当前空气密度下对应的功率曲线。

(3)在所有机组中选出2台或以上风力机,将功率因数设定为-0.95进行无功调节验证。

(4)SCADA系统是否满足风电场日常报表、公司、分公司、集团信息、电网要求信息等要求事宜,如不满足必须彻底解决;

(5)提供SCADA远控系统的操作手册(使用说明书);

(6)调试单位已向项目部及生产准备提出试运行预验收报告和申请,由工程部组织验收。

4.2单台机组启动试运验收

4.2.1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均应通过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完成后,动态调试合格;

(2)升压站和场内电力线路已与电网接通,通过冲击试验;

(3)启动机组前应进行控制功能和安全保护功能的检查和试验,确认各项控制功能和保护动作准确、可靠。风力发电机组必须已通过下列试验;

a)紧急停机试验;

b) 振动停机试验;

c) 超速保护试验。

(4)检查设定风力发电机组各控制系统的参数,控制系统应能完成风力发电机组的正常运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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