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母亲去世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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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母文
己丑九月,卜吉葬先妣张徐氏讳秀兰于自家麦田。
今适逢五七,奠以文曰:
呜呼!哀哉吾母,汝苦病久矣!自儿就大学始,汝初蒙风寒,继而心肌炎。
及愈,夜渐少眠,竟至彻夜昏沉无寐连日;加肝胃失和,饮食渐少,恶鱼肉蛋,忌酸辣甜;劳作伤腰,隐痛连连。
求医多方,服药如山,受针灸之苦,遭草液之难。
近一载尤甚,南北东西遍求医治,未有改善。
近半载又患胆囊炎,不时齐发,腰、胆、胃如被针毡。
及至六月,儿还家见母形销衣宽,病容憔悴,强带汝之合肥医治。
几经辗转,终遇良医,药草十剂,三痛皆去。
母子甚欢,欲持之以时日,以求能饭能眠。
岂料腹胀日渐。
初,儿不甚重之,以为胃气不畅。
母告儿曰:不堪受;儿竟斥曰:姑且受之。
又用药十余剂,兼萝卜佛手之属,有增无见消减。
盖延误廿日,病情日重。
此前及平素,儿多有呵斥忤逆不孝,悉不堪复言。
虽百世为牛马,千载上刀山,儿罪亦难赎免。
呜呼!养儿如是,莫若养犬!
既而细查,渐知母病垂危。
住院半月余,儿心受刀割油煎。
多方筹款期延时日,日夜忍泪慰母欢颜。
恨不能日夜决眦,留母永驻心间。
然天不我怜,母病竟无药可医。
医者告曰:时日无多,莫若还家姑息疗之,肆其意可也。
八月廿九日,乃携母还家。
九月一日于家居,二日诣县医院求医,三日晚未进食。
三日夜,儿背父母而卧,母指点儿背窃语父,言“姑且受之”事,翌日遂近乎失语。
儿永生有愧,母去前心中于儿尚有怨。
是夜病重,四日近乎昏迷,乃还。
求友往来送药,然每况愈下,垂危一线。
七日晚病甚,复入院,医者劝归,翌日复还。
八日晚,儿恐母为痰塞气,对口为吸。
重阳晨又求友送镇痛化痰药;及至午时,母竟驾鹤而去。
病之握钱款而无可施用,恸乎!
及小殓后,儿长跪于正堂右侧,母手寒如冰,儿手握而暖之,久而未温。
思前日,儿尝腹背暖之,顷刻温热如常,此永不复焉,恸乎!
及大殓后,儿跪棺左,母遗像立于棺前,所著衣乃儿为所置,尚未期年。
儿跪抱衣于棺侧视母遗像而长泣。
衣尚在而母已与儿阴阳两隔,不见儿悲,不闻儿泣,恸乎!
及为母净面,儿曰:娘,与汝净面,永世千年不相见。
母生儿二十余载,虽有别离,终复有会期,然此番一别竟成永诀,恸乎!
及灵车送殡仪馆,一路儿几握母手。
儿惟愿此境此刻,至地老天荒不渝。
然儿心知此愿虚幻难遂,恸乎!
及入炉前,儿为母整衣冠,儿手触母之五官手足,儿首贴母胸前。
儿知此一别,五六十年无再见之日,恸乎!
及入炉时,儿五体投地,不忍目送,悲声达天,裂肺撕肝。
吾母永不复焉,恸乎!
吾母一生贤能刚毅。
左右远近莫不称贤,里外农工莫不称能。
孤门独户,无倚无助,白手起家,相夫教子,含辛茹苦,筚路蓝缕;排奸佞之侵扰,顶强恶之欺压,终致家渐殷实,子渐成材。
清福将至,不料
天夺母命,病害娘身。
然吾母刚毅不屈,忍万千苦痛,纵天帝阎君,亦与争三分,于至阳至刚之重阳午时归天。
母少就学日少,仅识字一二,然敬学甚。
昔母待字时,几多媒妁未为所动,终择吾父贫寒之子;尝言:所图者,唯人品与学识耳!于儿求学事,不遗余力,纵万千苦难,奸人说扰,亦不为所动,一以贯之。
尝言:纵砸锅卖铁,亦要供至所止。
如是方有儿之今日。
昔母婚三年始有儿,儿初生时体弱,受风啼而不止。
母怀抱儿经月,日夜不息。
倘彼时稍有怠,儿早休矣!昔家道维艰,母居家俭约,分文未敢乱用,平素不知菜肉之味。
日仰天之余光为晚炊,电视闲置而稀用,以省电费。
晚饭早用,食后则寝,多无定时,夜渐不寐盖缘于此也。
万般节省皆为供儿求学用,倘儿性顽劣,不务诗书,母亦不致节省如是而积为重疾,贻误病情乃至无药。
昔儿幼时,有卜者过村,母邀至家仅求为儿卜。
言而学有成而性情乖,今观果然。
近二载母诣卜者,多言儿之学业成而克母;且夫母病始于儿就大学,诚可信也!呜呼,使知若此,儿当耕种稼穑,事母百岁;万钟禄财,于儿何加?!纵致万乘公相,万贯财宝,宁得换儿之生母耶?!
母待儿无半点瑕疵,儿事母竟几多忤逆不孝。
儿少时,母尝怒而逐笞儿,儿性乖强,立而待笞,母笞而先泣,怜怨儿之不走也。
父尝知儿忤逆一二事,欲责儿;母毋令责,曰:儿成人矣,责恐伤之;虽成人,尚乃幼子于我焉。
自就高中始,儿事母日少,尔来十年矣。
纵寒暑假期,儿亦多与友游,居家事母甚少,以为来日方长,当久相处,姑且异日事之;不想今竟成永生之憾矣,恸乎!
儿之报母者,仅缘儿学有成而自喜及他誉,皆虚荣而已。
惟母终前一月,儿奉甚恭,略尽人子之孝。
儿尝闻,祭之厚不如养之薄也!今斯人已往,虽祭之厚而何益?欲养之薄而何之?子欲孝而母不在,怀此无涯之憾,此生无了却之日,痛何如哉!使早知今日,儿当早事母孝敬如是。
甚矣,儿欠母之多也!母望得与孙嬉戏之未遂,母望见儿功成名就之未及,母望享儿之孝敬清福之未受,而母所恶儿之忤逆不孝者之却遭。
倘苍天有眼,我母子来世当复为母子,儿娘相易;此生儿事娘忤逆不孝,所欠娘者,来世娘悉以子之身还报之;此生娘待儿宽容慈爱,所予儿者,来世儿悉以母之身还报之。
然纵来生可报,今生亦无可偿矣!
母一生顾家顾儿。
九日午时驾鹤而去,十七日子时方出殃,眷念家人如是!十五日夜,门环作响,后箱上锦被坠地,俄而寒风大作。
得非吾母恐家人夜受风寒而欲先告之乎?!十月二日,儿嗝而不止,父曰:无乃尔母言汝之居家不返校就学业欤?语毕辄止而不复,父乃叹曰:生心为儿,死心亦为儿,无有已时!呜呼!吾母安息,家之诸事勿念,儿之诸事勿虑。
儿常记昔母与儿闲话,曰:人活一世,所为者何?盖代代相传耳!儿默然良久未应。
儿心知母愿,我家门传至我辈,仅儿一男,儿定当传我香火,继我血脉,以慰母灵。
儿当守孝三年,其间致力于学业,学业毕宜早成家立业,以遂母愿。
小妹之姻事,有父、舅与儿操心营之。
父之晚年,有儿与大妹、小妹共事之。
母在世时,儿多不孝,儿必数倍偿孝之于父,偿悌之于妹也。
昔母欲得未遂者,欲见未及者,欲享未受者,儿必悉献之于父,吾母其勿为念也!
天国福地,愿母乐之!思儿可托梦与儿见,多则逾五六十载,我母子可复聚于天国矣。
钱财什物,悉当肆意而用,莫俭约如前。
倘有穷乏,梦告儿可也,儿早为祭送。
他日子孙满堂,人才贤良,儿当携众祭拜,为母刻碑立传,记母之美名,表母之懿德,光我门楣,耀我户庭。
尚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