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厂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化工厂装置火灾应急响应演练方案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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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厂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一、
总则(一)编制目的编制《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贯彻环境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环境事件,事先主动制定、采取防范措施,以杜绝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发生。而事件一旦发生时,能够确保迅速做出响应,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按事先制定的抢险救援工作方案,有条不紊地进行抢险救援工作,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增强突发性环境事件的防范能力,减少风险,以保障企业员工和周围居民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使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免受侵害。
(二)编制依据1、沈阳市环保局文件沈环保[2005]296 号《关于预防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进一步加强危险源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
2、沈阳市环保局《关于我市部分重点企业向社会公示〈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安排意见的通知》。
3、化工生产的特点及本企业环境危险源与发生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可能性。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单
位。二、公司概况(一)基本情况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大型综合化工原料生产企业,主要生产烧碱、盐酸、聚氯乙烯糊树脂、液氯、
气相法二氧化硅、润滑油及氯蜡系列产品,年货物吞吐量80 余万吨。公司现有5 个生产分厂,2 个辅助分厂,4 个独立核算公司,34 个业务处室,现有员工3100 人。公司经济效益良好,是沈阳市创利大户,年创产值12 亿元。
(二)危险源情况危险源是指在发生突然停水、停电、停汽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情况下(地震、水灾、战争等),易失控而发生火灾、爆炸或有毒有害物质外泄,导致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危险部位。化工生产具有高温、高压、强腐蚀及生产连续性强、工艺复杂、相互关联,产成品、原材料危险品种多的特点,如果管理不善或瞬时的停水、停电、操作不当或破坏性的自然灾害等不可知因素的出现,都有可能使易燃、易爆品和有毒有害品发生燃烧、爆炸、大量外泄或流失,造成火灾、爆炸、急性中毒或环境污染等突发性事件。公司按照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国家颁布的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重要环境因素及危险源辨识结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了公司的重大危险源。烧碱是公司的主导产品,联产氯气是其它产品的生产原料。可能造成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危险源主要在生产分厂。公司主要生产分厂的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实际生产量及可能造成突发性环境事件的污染物见下表。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及污染物明细表
分厂名称产品名称生产能力实际产量大气污染物水体污染物固体废物(万吨/年)氯碱分厂烧碱1917.2 氯酸、碱废石棉绒润滑油分厂润滑油10.12 氯油氯蜡分厂盐酸氯蜡—70150.112.30.04 氯、氯化氢氯酸碱合成分厂液氯气相法二氧化硅7.50.155.40.1 氯氯、氯化氢酸、碱PVC分厂PVC糊树脂108.5 氯、氯化氢氯乙烯酸、碱
废汞触媒电石渣(三)地理概况公司地址在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北街46 号,地处沈阳市铁西区中西部。厂区范围:南起北四路,北到北二马路。东起卫工街,西到启工街与肇工街之间的铁路(大成站到焦化厂和标准件厂的铁路专用线)。现有厂区占地面积47.6 万平方米,厂区南北最大直径950 米,东西最大直径为750米。与我厂北墙相邻的企业有金运通物流中心(原铸造厂地址)、石英玻璃厂、皮鞋一厂,与我厂南墙相邻的企业是建设路物流停车厂(原标准件厂、桥梁厂、选矿药剂厂地址)。与我厂西墙相邻的企业有省建筑公司构件厂、东药二分厂、焦化厂。在厂区之间还夹着味精厂。厂东墙外系卫工街和卫工明渠,厂区北1000 米外为大成铁路货运站。公司厂区周围人员较密集,有企业及居民住宅,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直接影响着周围人群的安危。
(四)气象概况该地区属北温带季风型半湿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主要气候特征是冬季干燥寒冷,夏季炎热多雨。年平均气温8.1 度,年平均相对湿度为63%,年平均日照2596.3 小时,日照率59%,无霜期150 天。全年主导风向为SSW风,春秋两季多风,春季平均风速最大4.1 米/秒,夏季平均风速最小为2.87 米/ 秒,年平均风速为3.15 米/ 秒。年降水量713.9 毫米,多集中在7、8 两月,占全年降水量47.5%,其中7 月份降水量最大为186.4 毫米。
(五)事故等级1、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
2、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5 万元以下(不含5 万元)的;人员发生中毒症状;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对环境造成危害。
3、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不含10 万元)的;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人群发生中毒症状;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捕杀、砍伐国家二类、三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4、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 万元以上;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人员中毒死亡;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捕杀、砍伐国家一类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一)指挥部1、指挥部组成总指挥:公司总经理副总指挥:公司副总经理指挥部成员:总经办、生产处、安环处、设备管理处、计量处、技能处、公安处、供应处、华实公司、汽运公司、职工医院及各分厂的负责人。指挥部设在公司生产调度室。
2、指挥部职责(1)审核重大事故处理预案;(2)负责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组织调动各抢险队伍救灾抢险;(3)随时研究救灾情况与出现的新问题,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4)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及事故统计报告工作。
3、指挥部成员职责(1)总指挥:负责指挥、组织协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下达救援抢险命令。
(2)副总指挥:组织指挥应急抢险工作的实施,指挥协调各抢险队的抢险工作,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抢险情况,组织搞好善后处理。
(3)总经办: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总后勤,组织和安排各种后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善后处理工作。
(4)生产处:在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事故信息的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