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压燃气管道吹扫试压方案(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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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案
工程名称:
编制单位: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编制日期:年月日
一、工程概况
1、工程简述
本工程为XX工程。
输气管线规格:PE100 SDR11,De90、De110、De315;
管道设计压力:0.4Mpa;
天然气运行压力:0.2~0.35 Mpa;
设计温度:常温
输送介质:天然气
2、初步方案
XX拟吹扫试压的管为XX。
规格为:XX,起点为XX,终点为XX。期间穿越XX等非开挖管段都已预先单独进行强度试验与严密性试验,试验结果合格。管线长度超过500m,按照规范要求,拟分段进行吹扫试压工作。
二、编制依据
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2、《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
3、《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
4、《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5、《广东省供气管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6、施工图
7、现场实际情况
三、施工流程
施工程序:前期准备→管线吹扫→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后期收尾。
1、前期准备
(1)施工准备
①管线及管线附件安装完毕。
②所有的设备,资料齐全,质量证明书符合要求。
③用作吹扫气源的设备已完成准备工作。
④吹扫试压的进气和排气系统已安装完毕。
⑤吹扫试压用临时放散阀安装就位完毕。
(2)其他准备
①施工前,应向施工人员做好技术交底,使所有人员明确任务及施工注意事项。
②沿线进行检查确保所有焊口应全部组焊补口完毕,不存在漏焊、漏补。
③试压段的管沟应全部回填完毕,不存在露管现象。
④沿线的工农关系已协调,放空点应安排妥当。
2、管线吹扫
(1)吹扫要求
①吹扫范围内的管道已按设计图纸全部完成;
②施工前,应将用于施工的设备如空压机进行全面检查、保养、清除机械故障,进行试运转,使之处于运转良好状态。
③试验用压力表已经校验合格,精度不低于 1.5级、表盘满刻度值为最大被测压力的
1.5-2倍,压力表不少于2块;
④吹扫口应设在开阔地段并加固,吹扫时应设安全区域,吹扫出口严禁站人。
⑤吹扫口与地面的夹角30°~45°之间,吹扫口管段与吹扫管道必须采用平缓过渡对焊。吹扫口直径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吹扫口直径(mm)
⑥吹扫介质:吹扫介质宜采用压缩空气,严禁采用氧气和可燃性气体。
⑦吹扫顺序:吹扫时先吹主干管、主管合格后,再吹各支管。吹洗出的脏物不得进入已吹洗合格的管道。
⑧吹扫长度:每次吹扫管道的长度不宜超过500 m ;当管道长度超过500 m时,宜分段吹扫。
⑨吹扫合格设备复位后,不得再进行影响管内清洁的其它作业。
(2)吹扫程序
①首先将压力源接到被吹扫的管道上,接入点应尽可能选取本系统的较高位置,这样可
以自上而下地吹扫,以获得较好的效果。
②吹扫开始时,需缓慢向管道送气,当检查排出口有空气排出时,方可逐渐加大气量至要求量进行吹扫,以防因阀门等不正确原因造成系统超压。
③空气吹扫流速≥20m/s,吹扫压力不得大于管道的设计压力,且不应大于0.3 MPa 。
④空气吹扫时应尽可能连续吹扫,当管径较大,气源不能保证足够的吹扫流速时可以采取间断吹扫的方法进行系统吹扫,即向系统充入空气时先关闭排出口的阀门,待系统达到预定的压力时,快速打开排出阀门,使系统内的气体流速达到吹扫的要求。如此反复进行,直至吹扫合格。
⑤沿线应安排人员进行巡线。吹扫时应观察压力表,做好压力记录。吹扫口设2人值班,并有专人记录压力表的变化,以便判断管道内压力变化。吹扫管线尾端设警戒线和警示牌并有专人值班。
⑥当目测排气无烟尘时,应在排气口处用白布或用涂白漆的木板检验,5分钟内白布上无明显可见的尘土、水分及其它杂物为合格。
⑦吹扫空气排出口的周围,要采取防护措施,挂上明显的标志牌。排气口处的管道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固定牢固。
3、管道试压
管道吹扫完成后,方可进行试压工作。
强度试验
(1)强度试验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试验用的压力计及温度记录仪应在校验有效期内。
②试验方案已经批准,有可靠的通讯系统和安全保障措施,已进行了技术交底。
③管道焊接检验、清扫合格。
④埋地管道回填土宜回填至管上方0.5 m 以上,并留出焊接口。
(2)管道应分段进行压力试验,试验管道分段最大长度宜按表2执行。
表2 管道试压分段最大长度
(3)管道试验用压力计及温度记录仪表均不应少于两块,并应分别安装在试验管道的两端。试验用压力计的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 1.5 ~ 2 倍,其精度不应低于1.5级。
(4)强度试验压力为:0.6MPa。
(5)试验介质:压缩空气。
(6)进行强度试验时,压力应逐步缓升,首先升至试验压力的50%,应进行初检,如无泄露、异常,继续升压至试验压力,然后宜稳压 1 h 后,观察压力计不应小于30 min ,无压力降为合格。
气密性试验
(1)严密性试验应在强度试验合格、管线全线回填后进行。
(2)气密性试验压力为: 0.46MPa。
(3)严密性试验介质宜采用压缩空气。
(4)试验用的压力计应在校验有效期内,其量程应为试验压力的1.5~2倍。
(5)试压时的升压速度不宜过快。压力缓慢上升至30%和60%试验压力时,应分别停止升压,稳压30min,并检查系统有无异常情况,如无异常情况继续升压。管内压力升至严密性试验压力后,待温度、压力稳定后开始记录。
(6)严密性试验稳压的持续时间应为24h, 每小时记录不应小于1次,当修正压力降小于133pa 为合格。修正压力降应按下式确定:
⊿P’=(H1+B1)-(H2+B2)(273+ t1)/(273+ t2)
式中:⊿P ——修正压力降(Pa);
H1、H2 ——试验开始和结束时的压力计读数( Pa );
B1、B2 ——试验开始和结束时的气压计读数( Pa );
t1、t2 ——试验开始和结束时的管内介质温度(℃)。
(7)所有未参加严密性试验的设备、仪表、管件,应在严密性试验合格后进行复位,然后按设计压力对系统升压,应采用发泡剂检查设备、仪表、管件及其与管道的连接处,不漏为合格。
①试验时所发现的缺陷应在试验压力降至大气压时进行修补,修补后再进行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