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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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育观念的调查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党和国家特别关注中国的人口问题。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比例大,关注农村人口问题对国家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所以农村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难点要抓紧抓好。生育作为影响人口问题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广泛地被各界学者关注。生育观念又是影响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方面,因而对生育观念进行探讨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生育观念是影响生育行为的重要方面,关注个别的或群体的生育观念对解决协调好我国的人口问题有重大的意义,再加上生育观念一旦形成就有很强的稳定性、延续性、滞后性以及对生育行为的导向性,因而研究人们的生育观念是十分必要的。在社会生活中,来自经济、政治(主要指国家政策)、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因素对生育观念的产生、形成与发展有很大的影响,进而影响到人们的生育行为。对农村生育观念的调查,了解农村人们的主流生育观念,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因素全面地、有重点地分析农村人们主流生育观念的现状、生育结构及这种观念和结构形成的原因,了解农民生育行为的特殊性,并且由此提出一些形成良好生育观念的建议,有助于在和谐社会条件下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形成科学文明的生育观。
生育观念是人们在一定的经济、社会、文化环境中形成的对生育现象的认识,是关于生育的意愿、价值、知识、行为等观点、看法和认识的综合,内容包括生育的需求、动机、意愿、偏好。生育观念构成生育文化的观念层面。生育观念、生育动机、生育意愿和生育偏好相互关系,共同构成不可分割的生育观念整体体系,从人们生育数量(包含不生育即零生育的状况),何时生育子女等生育意愿和生育性别偏好(偏好男性还是女性,无偏好或是儿女双全)可以推断出人们为什么会选择某种生育行为,选择某种生育行为的目的何在及其基本动因是什么,这就构成了人们的生育动机(包括生育原因和目的及生育效用)。生育动机又是个人或群体生育行为的外部或内部归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们的生育需求以及影响人们产生某种生育行为背后的利益导向。人们的生育动机和生育需求共同决定了人们的生育意愿和生育偏好。
调查结果
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计划生育正常我的落实,使得传统的多代共同生活的大家庭而成为今天所谓的“原子家庭”,独生子女家庭越来越多。根据国家计生委张二力、陈利提供数计算,从1971-1975年. 农村独生子女比例(%)从0.48上升到1.06;1976-1980,由2.00上升到4.74;1981-1985,由5.19上升到10.54;1986-1990,由9.58上升到13.18;1991-1995,由7.34上升到11.92.由此可见,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得到了很好的支持,农民的生育观念有了较好的转变,与国家政策不产生矛盾。
农村人口的城市化、城镇化,尤其户籍改革(实质是承认了大批在城镇工作、生活的人口,他们的身份已不是农民,这样做是为了促进农村城镇化。)加之乡镇企业的发展,使乡镇工业代替国有企业,成为中国工业的组成部分,从业人员也大增。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这些使养儿防老的必要性大大降低。中共三代领导集团对中国人口问题认识也是不断深化和总结的。全面实行计划生育,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形成了一个系统的行政组织机构,有一整套的相应的政策措施、强硬的领导、明确的目的、周全的服务,充分利用了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取得辉煌成就。科学技术的发展、教育的发展,使妇女教育水平提高与生产率上升。这一方面使得生育成本上升;另一方面,农村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可能改变了小孩对于家庭中的消费属性,因为某些地区生育的原因之一是妇女无事可做。生小孩来养就像城里人养狗、猫当作宠物一样。生育成本对于农村的生育主体来说是较为实在的东西。人们往往从小孩的经济效益来进行考察,即生育一小孩的成本和小孩成长后可能带来的效益的一种比较。而这种比较的结果则是影响农村生育主体生育行为的重要因素。如今社会较高的生育成本毕然使得生育主体少生孩子,也使“超生游击队”减少。西方文化传入中国,西方的生育观念、个人独立的观念在中国农村也悄然兴起。市场经济条下成长起来的人们,对生育问题的看法绝对不同于以往任何一代。另外西方文化的介入,人们对婚前性行为和同性恋的宽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降低了人们的生育欲望和对未来小孩的期望。综合上面因素传统“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观念终于改变,儿童出生率也下降了。由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统计年鉴1998》显示中国人口出生率(%)1970-1980从33.43降到18.21;1985-1990,由21.04降到
21.09;1991-1995,由19.08降到17.12;1996-1997,由16.98下降到16.57.。自然增长率(%)也从1962年到1997年由26.99下降到10.06。并且从1997年到现在,这两项数据逐年下降。
二、中国传统中的重男轻女现象大为改观,但男女性别比例仍较高。中国封建社会中,“男主外,女主内”。男劳动力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关系到个体家庭的经济状况乃至整个家族的兴蓑。妇女主内,处于从属地位,社会地位低下,有的甚至无什么社会地位。而如今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妇女在社会经济、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作用也显露出了,于是,随妇女解放运动的开展,男女平等地参与工作、参与竞争。尤其在今天,教育水平提高,妇女知识水平提高,男女地位进一步平等,于是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生育观中,女儿也是传后人。但是由于中国几千年来形成的巨大的性别偏好,即男性偏好,已经形成了一种定势、一种习惯,而这种习惯性的思维定势若是改变,需要一个很长的时间。在如今农村中仍有不少人,在他们眼中仍觉得“无儿”使自己在他人面前“无脸面”、“愧对列祖列宗”,仍觉得“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至理名言、金科玉律。这是中国传统的遗留,已经成为一种思想问题,不可能随随便便地用人为的力量来改变,只能用教育感化来使他们渐渐改变,这就要用很长时间。同时由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对生育人口的数量加以限制,这种生育选择空间的过于狭窄和传统意义上的“偏男生育意愿”过于强烈相互冲突、相互挤压,加上现代高科技检测设备如B超等出现使人们很早就可以预测婴儿的性别,这些造成了中国当今男性别偏高。而且从80年代就开始出现的出生婴儿男性别比例升高的现象,在90年代仍在继续。目前,中国农村中大多数农民虽已摒弃了多生多育的观念,但对婴儿的男性偏好的改观仍不大。
三、提倡“优生优育”,重视婴儿“质量”,“生殖崇拜”现象减少。中国古代社会中生活水平低下,医疗设施简陋或根本没有什么医疗设备。加之人们尤其农村中人民们对婴儿的不大重视(在当今安徽农村仍流传一句话:小孩子就像小狗一样,只要给吃给穿即可),使得婴儿死亡率高(这也是古代多生的一个原因),而且婴儿“质量”不高。如今生产力水平大为提高,科技进步,为社会提供了大量先进的医疗器械和设施,可以及早地为婴儿甚至胎儿进行检查治疗,从而大大提高了婴儿的存活率,保证了婴儿的质量。据《2002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全国孕产妇死亡率由1995年的56.2/10万下降为2000年的53.0/10万。早在1996年,江泽民就强调优生问题是关系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大事,他说:“只有出生的婴儿是比较健康的聪明,我们的民族与国家的未来发展才会有希望。”可见,国家不仅为“优生优育”提先进设施,而且参与重视优生优育工作。另外教育水平的提高,人们观念也发生了改变。人们认识到了在知识经济时代重点是人的“质量”而不是数量。不仅要生孩子,更重要的是使子女得以良好教育,使其成才。生育成本越来越高,培养一个孩子,往往要支付各种费用。高额的生育成本使得父母必然放弃数量,转而重视“质量”,也就倾向于优生优育。而农村中重视优生优育主要是注重婚前检查,进行胎教和胎儿保健,妇女保健等。中国古代科技水平低下,人们的认识能力低下,对各种不能理解的现象认为有一种神秘力量在操纵。其中不可理解的就有生殖现象,于是就产生于生殖崇拜。尤其是在广大少数民族地区,生殖崇拜更加严重,至今仍有部分遗留。生殖崇拜是指对女性或男性生殖器及生育力的崇拜。如我国各少数民族常以象征性的石头、岩洞、洼地来表示女阴加以祭拜,云南白族妇女以剑川石窟象征女阴的石雕“阿盎白”为祭拜求子对象。但是当今社会生活中,科技知识广泛普及,生殖对人们已不再有什么神秘而言,除了个别地区外,全国基本上无生殖崇拜。
四、早婚早育、近亲结婚现象减少、非意愿性生育比例下降。知识经济的发展,教育水平提高,一方面人们希望利用大好青春来增长知识、提高自身,以期在以后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另一方面使人们对生育含义和人体发育的各个阶段及其特点有了更加清楚的认识。人们尤其广大女性明白了早婚早育(尤其在十七岁以前生育),对于少女身心的影响是有弊无利的,同时可能造成母婴生病率和死亡率大增。因为少女虽然可以怀孕生育,但由于身心尚未发育完善,尚不具有健康生育的能力和抚育后代的能力,而且还影响学业和以后的择业、就业,影响生育婴儿“质量”(包括体能、智力、反应能力等)。与此同时人们也认识到晚婚晚育的优点和各自发展完善(包括身心,知识,能力等)的重要性。由于受西方文化的影响,人们也追求一种自立的生活,这也使得晚婚晚育成为可能。
科技的发展表明血缘关系太近易造成出生婴儿智力低下,甚至产生痴呆儿,另外婴儿的生病率和死亡率也较高。于是《婚姻法》规定:禁止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但是现在即使没有法律,传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