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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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之教唆犯
教唆罪是指通过教唆他人犯罪以达到自己目的行为。

也就是自己并不亲自参加某种犯罪,而是以自己的言行去引起他人产生犯罪意图,通过他人去实施犯罪,进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教唆犯比较特别,与其他犯罪人不同,教唆犯只说不做,有意图而不行动,而其他犯罪的人都是自己去进行犯罪行动。

所以教唆犯也比较难处理,比较复杂,都需要严肃地去处理。

以下是我对教唆犯的一点看法,我认为教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教唆行为令到他人有犯罪的目的和过程。

也就是自己因为自己有不法不目的,想通过别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并用各种手段去引诱他人具有犯罪意图并去犯罪的一种行为,这样被认为是教唆犯。

其它的没有达到这个条件不能视为犯罪。

2.教唆必定是自己故意去教唆的,有自己的不法目的,如果语言有误造成他犯罪,不属于教唆。

也就是当知道自己的教唆行为会引起他人产生犯罪,进而实施犯罪,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他人去犯罪。

如果无失之言到他人犯罪,又或者无意间说的一些话,引起了他人去犯罪成功,或者有犯罪过程而未遂的,不能认为是教唆犯。

我通过网上资料搜索得出——对于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教唆他人犯罪,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所谓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是指教唆行为在共同犯罪中所占的地位和它的实际危害,即教唆犯教唆的方法、手段、教唆的程度,对完成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及其在实施所教唆的犯罪中所起的作用。

由于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其行为的危害程度也不同,在处罚上也应有所不同,对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应按照刑法关于主犯的处罚规定处罚。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这主要是因为未成年人的发育不够成熟,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易受坏人教唆而陷入犯罪的歧途,所以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为了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打击坏人对他们的腐蚀,法律作了特别规定。

3.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
罚。

所谓“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教唆犯的教唆没有起到使被教唆人产生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作用,被教唆人既没有实施教唆犯教唆的犯罪,也没有实施其他犯罪,其教唆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危害结果。

二是被教唆人没有犯所教唆的罪,而犯了其他罪。

不论哪一种情况,都是教唆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但由于被教唆人没有实施所教唆的罪,教唆犯的教唆行为尚未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或者虽造成危害结果,但与其教唆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因而对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以下我家乡的一个真实的案例:
我条村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我家在茂名的一个偏僻的山村里,刚刚建起了公路。

山村里大约有两三百户人家。

基本上每家都不富裕,但是每家都养了很多鸡啊,鸭啊,牛啊等。

每个人去镇上的街都要通过那条偏僻的路。

也正因为家家户户都养有家蓄,还有那一条偏僻的路,还有这里的治安都很差,所以一些不法分子就在我这村做起了犯罪行为。

首先是27岁李明华,李明华老婆因为不满足家里穷,就埋怨李明华,叫他无论用什么手段都要攒点钱来用,孩子要读书,于是李明华教唆两个跟自己很熟的中学生大约23岁左右为分别叫陈国明,王力生两个哥们在这条村偷鸡,偷鸭,还有飞车抢劫等,作案次数两年下来有三十多次,全村损失的财物大约有三、四万左右,包括受伤。

经过两年多,最终三人都被抓获。

以下是我的分析:
首先是李明华的老婆:我认为她不属于教唆犯,而属于轻微的违法。

因为她那一句话“论用什么手段”是无心之言,没有什么犯罪的意图,自己也不去犯罪。

但是她的一句话令到了她老公李明华去教唆他人,对他人的利益造成了损失,所以她无意之中又违了法,但是很轻,我个人认为应当对李明华老婆进行警告处理。

李明华:很明显李明华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教唆犯成立的所有条件,真有违法目的,又有行为,又成功教唆到他人去犯罪。

根据对社会的社会的损害程度,还有教唆成年人,所以我觉得应当按照刑法将李明华以教唆罪从重处罚。

陈国明、王力生:陈国明,王力生是犯罪实施的人,受他教唆,不仅偷别人的财产,还抢劫别人的财物,还有伤害到他的身体,而且都成年人。

所以我觉得应该作盗窃罪、抢劫罪、故意伤害他人罪等从重从罚。

通过以上案例与分析,不同的人应当作不同处罚,一定公平公正,严肃对待。

教唆他人的行为比比皆是,要防止这类犯罪事件的发生,要从每个人的思想做起。

教唆罪,教唆犯都先由思想再到行为进而构成犯罪的过程。

所以一切应从思想开始,从小做起。

现在的社会上的犯罪例子大多数是年青人而为,而年青太多数缺乏主观思想,太容易受别人干扰而做出犯罪行为。

所以要减小这一类犯罪案例的发生,第一就要加强这个打击力度,绝不轻放教唆的行为;第二就要从孩子的小时候做起,加强小孩子,中学生,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全国人民的法律意识和知识,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类犯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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