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检验规范(色粉、色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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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奇彩塑胶原料有限公司
受控状态:受控
分发号:
文件编号: QW-8.2.4-00
检验规范(色母粒、色粉)
第A/0版
2013年08月05日发布 2013年08月05日实施
为确保公司采购物资、外协件符合顾客图纸、图样和企业正常生产的要求,明确物资进厂以后所必须的验证内容及与之相适应的检验内容和检验要求,现制订进货检验规程如下:
1、准备工作:
⑴准备和检查《进货检验规程》,了解并熟悉检验要求。
⑵准备、检查和校准检验设备。
⑶准备检验记录。
2、原材料
2.1 产品包装标识
2.1.1要求:包装无破损无泄漏封口完好,内容详细, 包装袋干净无污染,原料编号,数
量,生产日期,标识清楚,字迹清晰,无涂改字迹。
2.1.2检验方法:目测。
2.2 外观
2.2.1要求:颜色一致,无杂色,核对原材料的物性和原材料外观要求(颜色、液固气态等指标)。
2.2.2检验方法:目测。
2.3内在品质:
2.3.1要求:原料必须与上批准原材料按同等比例,无色差。
检验方法:以每个交货批为1个批次,每批次原料中任选出10%但不得少于3个样品,分别打色板后进行核对。
2.4 质量保证书(质检报告)的验证
2.4.1要求:有、完整、加有印鉴,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名、批号净重、检验员代码,原材料检查的标准或方法。
2.4.2检验方法:采用核对材料质保书的方法进行。
2.5 数量
2.5.1 要求:整批交付原材料数量正确,原料重量允许偏差范围为±0.5%,
2.5.2 检验方法:以每个进货批为1个批次,每批次原料中任选出10%但不得少于3个样品。
3、抽样方案:(单位:件)
对进厂原材料按以下方案抽样:
项目
抽样方案批合格判定标准
样本总数(kg)抽样数(kg)合格判定数不合格判定数
一次抽样≤50 3 0 1 >50 5 0 1
二次抽样≤50 6 1 2 >50 10 1 2
4、判定规则:
若质量保证书、外观有一桶(袋)不合格,则判定整批不合格,并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若重量、产品包装标识有一桶(袋)不合格,则应进行100%重量检验,若某桶(袋)不合格,则判定为该桶(袋)不合格,与该批合格与否无关;
检验合格桶或批即可放行,检验不合格桶或批应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置。
经一次抽样检验,不合格数量不符合“一次批合格判定标准”的,允许按二次抽样的样本数量
从该批产品中重新抽样、检验。
两次检验的不合格品总数符合“二次批合格判定标准”的规定数量,即判定该批产品合格;两次检验的不合格品总数超过“二次批合格判定标准”的规定数量,即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批,允许经过全数检查后重新提交检验。
当进货件数不足10件时,进行全数检验。
5、不合格的处置:
检验中发现不合格批或不合格品时,检验员应:
①属权限范围内的:直接评审,开出处置意见交相关部门执行;
②属权限范围外的:开出不合格品评审表,交质检负责人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
6、注意事项:
1)检验员必须客观、公正地进行检验,并正确、如实、清晰、及时地填写记录;
2)检验员必须对检验的正确性承担责任;
3)检验员必须及时对检验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隔离。
为确保工厂产品实现过程中的在制品符合相应的技术要求,确保最终产品能够满足顾客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产品实现过程中的在制品在各个工序流转过程中实行监视和测量的方法和要求予以规定,现制订过程检验规程如下:
1、准备工作:
⑴准备和检查《过程检验规程》,了解并熟悉检验要求。
⑵准备、检查和校准检验设备。
⑶准备检验记录。
2、技术要求
2.1外观要求
a)色母颗粒大小均匀,表面光洁,色泽一致,两粒的连粒许可量≤0.2%;
b)无长条;
c)无水分;
d)无杂色;
2.2物理性能要求
1、分散性:生产的产品必须与上批留样标准产品按同等比例,分别打色板后进行核对,个/(100m m
×100mm) ≤8
2、无明显色差,电脑测色差值:△E≥0.5
3、含水量:≤0.15。
4、耐热性(级):≥4。
5、耐迁移性(级):≥4。
6、耐光性(级):≥7
2.3技术条件要求
根据合同、协议、图样中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逐项检验。
3、检验、试验方法
3.1外观检验
用目测、手感的方法和光度色差仪进行检验
颗粒大小检验:用游标卡尺进行检验L≤4mm。
电脑测色差值:△E≥0.5。
3.2物理性能检验
1、分散性:生产的产品必须与上批留样标准产品按同等比例,分别打色板后进行核对,个/(100m m
×100mm) ≤8。
2、色差:生产的产品必须与上批留样标准产品按同等比例,分别打色板后进行核对无明显色差,电脑测色差值:△E≥0.5。
3、含水量:≤0.15。
秤取一定数量的色母放入到烧杯中,并记录数据。
然后放入到烘箱中,温度设置为80℃进行烘干1小时。
时间到后取出再烘箱中的烧杯,把色母在进行称量并记录数值。
在根据公式进行计算并得出含水量。
4、耐热性(级):≥4。
以放量0.2%之颜料与塑胶中,在射出机内加热溶解混炼,并停留5分钟,自160℃起,每隔10℃射出一片,直至变色为止所能忍受之最高温度。
5、耐迁移性(级):≥4。
取一着色之PVC片,夹与二片白色的PVC片中,以100g/CM2的负荷,置于温度80℃的烘箱中1小时后取出,按其白色PVC片受污染的程度设定1-5级,5级为最佳。
6、耐光性(级):≥7
取添加量0.2%之塑胶射出片,置于耐候试验仪,以UV灯照射400小时,取出其试片,按其褪色程度设定1-8级,8级为最佳。
3.3技术条件检验
按照顾客技术图样提出的特性要求,使用特定检测设备进行检测。
4、检验方案:
对过程产品实行全数检验。
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在经过返工后必须重新提交检验。
5、不合格的处置:
检验中发现不合格批或不合格品时,检验员应:
①属权限范围内的:直接评审,开出处置意见交相关部门执行;
②属权限范围外的:开出不合格品评审表,交质检负责人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
6、注意事项:
①检验员必须客观、公正地进行检验,并正确、如实、清晰、及时地填写记录;
②检验员必须对检验的正确性承担责任;
③检验员必须及时对检验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隔离。
当在制品完成所有工序的加工和检测以后,为确保工厂产品实现过程的结果符合相应的技术要求,确保最终产品能够满足顾客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产品入库前的技术状态实行监视和测量的方法和要求予以规定,现制订成品检验规程如下:
1、准备工作:
⑴准备和检查《成品检验规程》,了解并熟悉检验要求。
⑵准备、检查和校准检验设备。
⑶准备检验记录。
2、技术要求
2.1外观要求
a)色母颗粒大小均匀,表面光洁,色泽一致,两粒的连粒许可量≤0.2%;
b)无长条;
c)无水分;
d)无杂色;
2.2物理性能要求
1、分散性:生产的产品必须与上批留样标准产品按同等比例,分别打色板后进行核对,个/(100m m
×100mm) ≤8。
2、无明显色差,电脑测色差值:△E≤0.5。
3、含水量:≤0.15。
(据客户要求)
4、耐热性(级):≥4。
5、耐迁移性(级):≥4。
(据客户要求)
2.3技术条件要求
根据合同、协议、图样中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逐项检验。
3、检验、试验方法
3.1外观检验
用目测、手感的方法和光度色差仪进行检验
颗粒大小检验:用游标卡尺进行检验L≤4mm。
电脑测色差值:△E≤0.5。
3.2物理性能检验
1、分散性:生产的产品必须与上批留样标准产品按同等比例,分别打色板后进行核对,个/(100m m
×100mm) ≤8。
2、色差:生产的产品必须与上批留样标准产品按同等比例,分别打色板后进行核对无明显色差,电脑测色差值:△E≤0.5。
3、含水量:≤0.15。
秤取一定数量的色母放入到烧杯中,并记录数据。
然后放入到烘箱中,温度设置为80℃进行烘干1小时。
时间到后取出再烘箱中的烧杯,把色母在进行称量并记录数值。
在根据公式进行计算并得出含水量。
4、耐热性(级):≥4。
以放量0.2%之颜料与塑胶中,在射出机内加热溶解混炼,并停留5分钟,自160℃起,每隔10℃射出一片,直至变色为止所能忍受之最高温度。
5、耐迁移性(级):≥4。
取一着色之PVC片,夹与二片白色的PVC片中,以100g/CM2的负荷,置于温度80℃的烘箱中1小时后取出,按其白色PVC片受污染的程度设定1-5级,5级为最佳。
6、耐光性(级):≥7 (据客户要求)
取添加量0.2%之塑胶射出片,置于耐候试验仪,以UV灯照射400小时,取出其试片,按其褪色程度设定1-8级,8级为最佳。
3.3技术条件检验
按照顾客技术图样提出的特性要求,使用特定检测设备进行检测。
4、检验方案:
抽样方案:(单位:件)
对进厂原材料按以下方案抽样:
项目
抽样方案批合格判定标准
样本总数抽样数合格判定数不合格判定数
一次抽样≤50 3 0 1 >50 5 0 1
二次抽样≤50 6 1 2 >50 10 1 2
5、判定规则:
全检产品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后处置。
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批,应按有关程序进行不合格品评审进行纠正和确定纠正措施,在经过返工后必须重新提交检验。
6、不合格的处置:
检验中发现不合格批或不合格品时,检验员应:
①属权限范围内的:直接评审,开出处置意见交相关部门执行;
②属权限范围外的:开出不合格品评审表,交质检负责人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
7、注意事项:
①检验员必须客观、公正地进行检验,并正确、如实、清晰、及时地填写记录;
②检验员必须对检验的正确性承担责任;
③检验员必须及时对检验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