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发展历程解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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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发展历程解析报告

中国哲学自古至今的发展,也是以存在和认识为主线的,也有伟大的发展历程,并且,程朱理学的本体论一直领先西方,至今依然如此。

一.老子《道德经》

“道”,即为巴门尼德之绝对的存在、亚里士多德之第一纯形式体。

《列子》“天瑞”篇之“四太”说和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很接近。列子曰:“昔者圣人因阴阳以统天地。夫有形者生于无形,则天地安从生?故曰:有太易,有太初,有太始,有太素。太易者,未见气也;太初者,气之始也;太始者,形之始也;太素者,质之始也。气形质具而未相离,故曰浑沦。浑沦者,言万物相浑沦而未相离也。”“太易者,未见气也”,即动力因;“太初者,气之始也”,即所为因;“太始者,形之始也”,即形式因;“太素者,质之始也”,即质料因。不过,我认为《列子》不是先秦时期之作。

《道德经》中也有关于四个因的论述。道经·第二十一章:孔德之容,惟道是从。道之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象:形式因,物:质料因,精:动力因,信:目的因。

“德”,即为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具体事物之本质。

德经·第五十一章: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德经》对于具体事物的本质没有继续深入的研究。只有这句话指出具体事物受道的支配,受其德的限定。庄子研究了很多具体事物的不同,然而,他的目的,不是要去研究这些具体事物的本质是什么,而是企图混淆事物之间的不同,而去达到万物大同,实现人和道的合一。这便有了宗教神秘色彩。

《道德经》和《庄子》中的其他问题。

1.无知之无动不是无为。积极地认识,积极地提高知识水平,不仅是人存在所必需的有为,也是无为的前提。

2.《道德经》中还有一句话是有问题的。德经·第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句话至今依然很流行,然而,这句话在认识逻辑上,却有大问题。“道生一”这个描述是错误的。载体和母体是不同的概念。载体,指的是基础、支配体,不能在母体的层面上来理解载体。“道”是载体,不是母体,不能在母体的意思上来理解和描述“道”。这就是说,道和具体事物之间的关系,不是母体繁衍的那种,而是支配和被支配的关系,事物之间的关系也不是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样的母体繁衍关系,而是事物之间的运动变化的结果。单独的一个主体存在自身无法产生新的主体存在。

3.具体事物之所以成为这个事物而不是其他,就是因为其内在的本质已经决定了,如果改变具体事物的形式或样子,那就不再是这个事物了,而成为其他。因此,庄子混淆具体事物的不同是有问题的,具体事物的存在,除了受道的支配,更取决于其具体本质之理。

二.孔子关于做人的研究

孔子通过对人性的感受和观察,着眼于人性,提出人之为人需要具备的两个条件:“真”和“礼”。真或直,乃人性的真实反应,七情六欲需要得到满足,这是人存在的必需,而“礼”,乃为了避免和他人的冲突而对人的“真”性情发挥的节制,“真”和“礼”相结合才能让一个人正常的存在,孔子说,这样的人就是“仁”人。既然“仁”是让人能正常的存在的必需方式,根据“仁”,可以得到关于人的存在的各个主要方面的要求,即:仁义礼智信。再由此推导,可以产生关于社会和国家治理的“仁政”。这是孔子在哲学上的核心的贡献,是真正属于孔子的学术贡献。因此,孔子并非完全“述而不作”。

我认为,“仁”的确是一个人正常存在的条件。“真”相当于现在说的“自由”,“礼”相当于道德、法律。“礼”在古代有浓厚的高低贵贱之等级区别,是古代社会的时代局限,孔子也无法摆脱那个时代局限。因此,把所谓的不平等的“礼教”全部算到孔子的头上,是不对的。在当下人类追求平等的时代,应该剔除不平等的等级观念。

要认识到人性的普遍性和个性的复杂性。各人的性情、禀赋、善恶的先天成分不同,各人所处的各种环境也有不同,对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分析这个“不欲”是普遍的人性还是个性。如果是普遍的人性,这句话成立,如果是个性,则不成立。对于能做到仁的人,可以用仁,对于不能做到仁的人,就应该警惕,要用法律以及其他公平的强制制度来约束他们。对于一个国家来说,首先应该设立公平的制度来约束所有人,再施行仁人的教化。

仁是人之为人的基本条件,除此之外,人之存在,还应该重视认识和实践能力的提高,才能实现谋生和更好的生存。任何符合道德法律的工作都值得尊重,没有高低贵贱。对于一个能做到仁的君子而言,需要具备独立谋生的能力,先成小器来实现自主谋生,再去追求成大器,这才是对“君子不器”的正确的理解。

孔子研究的核心只是怎么做人,这只是人类存在的一个方面,除此之外,老子、阴阳家、法家、墨家、周易、一直到程朱理学等,都是中国古代哲学上的瑰宝,都值得现在去全面的借鉴或完善。

三.惠施、公孙龙关于名实逻辑关系的研究 / 墨家产生了科学认识方法

思维处理意识中的“名”,这些“名”之所指,或是客观事物,或是语言上的一个概念。惠施、公孙龙在这个方面做了研究,指出,当说出一个名的时候,必须明确所指,注意名和实的区别以及逻辑关系,否则,表达或理解就会混淆不清。

对于具体可感事物的认识方法的研究,在先秦时期,做的最好的就是墨家。《墨经》:“知,闻,说,亲,名,实,合,为。知,传受之,身观,亲也。所以谓,名也。所谓,实也。名实耦,合也。志行,为也。”墨家论述的认识过程,是对于具体可感觉事物的认识方法,包含感觉经验、思维论证、检验。包含这三个要素的认识方法,就是科学。在西方哲学,亚里士多德产生了科学认识方法,在中国哲学,则应该说墨家产生了科学认识方法,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墨家只是从经验的角度总结出对具体事物的认识方法,在理论体系上缺乏本体论和认识论根据。

四.荀子以“从道之礼”建立儒学体系

荀子,堪为儒家学术体系的第一个集大成者,把儒、法、道、墨等各家很好的结合了起来。凡为体系者,必涉及到本体论和认识论根据。支配万物之道、人之为人之德,是荀子的本体论根据。据此,荀子指出礼乃符合道义之礼,而不是符合统治秩序之规范。他明确指出“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把“礼”从现实统治秩序的桎梏中拉了出来,放到“道”的层面,使他的思想,摆脱了时代的局限,即使在现代,依然适用。

五.迷信和理性得混合--阴阳五行周易八卦

人类的认识是从迷信多于理性发展到理性多于迷信的过程。最初,理性认识很低,人们的行为主要依靠迷信,逐渐地,理性认识的成分多了起来,两者相结合,共同指导人类。在中国,到秦汉时,迷信和理性混合而成的东西中的理性认识部分已经达到很高的水平。一,信神占卜;二,阴阳、五行;三,数术;四,周易八卦。

周易八卦的确蕴含很高的哲学道理,不过,也不能过分夸大其中的理性认识水平。秦汉之后,中国的理性认识不断发展,终于在宋朝出现了更高级的程朱理学。现在,人类的理性认识,即在科学和哲学方面,又达到了更高的水平,在实践方面,可以更好的指导人类。当然,对于某些绝对超过人类理性认识能力的领域,的确需要通过信仰的方式去理解,但是,对于信仰领域的理解,须以不违反人类已经确定的理性认识成果为原则。

六.韩非子法家之合理性和局限

根据我的理论,人是主体,国家是主体,主体受本体的支配,关于具体主体的认识须符合本体之原理。人之存在须符合本体之道和为人之德,国家之存在也须符合本体之道和国家这个主体的本质之理。法家理论,首先要看在本体论上是否符合本体之道理,再看是否符合人和国家这两个主体存在的本质,即,法,不仅要符合国家这个主体存在的需要,还需要遵从本体之道和人性、人德。

《韩非子》的法家理论做到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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